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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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租賃合同【通用15篇】

汽車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備車_________輛,車型:_________,_________座,車號:_________滬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__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絡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執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上海錢潮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200)_____汽租代字第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為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專案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效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裝置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效能良好、車輛整潔、裝置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計程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2

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車主(單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機構程式碼):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檔案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汽車_________輛,車牌號_________,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_________元,後續代理費_________元/月。

第六條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稅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稅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___%的損失,其餘___%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______%。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執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稅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___元。

第十七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稅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x租賃合同。

一、合同範圍

甲方租用乙方位於x公司東北角的混凝土攪拌站,範圍為:攪拌站院牆內的土地、裝置、廠房、化驗室及有關工具等。

二、混凝土攪拌站人員

甲方如用原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待遇不低於原來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攪拌站運轉和維修保養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所承租裝置的整體正常運轉和維修保養負責。保證裝置完好正常執行,到期雙方檢驗交接。損壞的甲方負責修理完好。

四、庫存原材料

交接時庫存的原料由乙方運出,如甲方需要按原價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暫定一年,如延長可雙方另行續簽合同。攪拌站有關的證件、執照、票據、原經營合同、資料等乙方儲存入檔。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後合同生效,辦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依據原合同條款及相應的合同裝置清單現場驗收交付。以原裝置達到完好使用狀態為標準。甲方在承租期間投入的固定裝置可隨合同終止而搬遷。

九、附攪拌站裝置、材料、器具詳細清單交接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十、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爭議問題,如不能協商解決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簽訂地點

x縣x鎮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臺,為 車型,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 (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後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託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排程部門進行預定排程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並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並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資訊,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後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資訊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呼叫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執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專案: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專案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7、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8、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9、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10、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11、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意見,並監督委託租賃車輛的安全情況和運營情況。

七、其他事項

1、合作期間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期限自動延期 ,屆時雙方另行續簽委託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xxx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噸位:

車牌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號:

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

方向情況:

燈光情況:

車輛成新度:

車輛外觀:

隨車工具:

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

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擔保人:

簽約時間:

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車輛及使用範圍

甲方為乙方提供一臺車牌號為 的車輛出租給乙方在株洲市範圍內使用,甲方自備一名司機,司機的工資、聘用、保險等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二 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月。每月租金(含用車、司機工資、每月2000元以內的油費、車輛保養、各種保險及維修等全部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除本合同約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三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車輛不超過8 小時。

四 上班時間

具體以乙方上班時間而定。

五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及車險齊全的`車輛和有駕照的司機,計程車輛期間如發生事故,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他型號車輛替代,如不能替代,雙方同意按天數減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間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保證服務於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應保證乙方人員的乘車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負責。

5、車輛如服務於株洲市區外,司機的食宿及產生的路橋費均由乙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出租服務期間每月超出2000元以外的油費由乙方補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租車服務。

2、正常提供車輛出租服務期間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賃車輛從事商業活動和自用。

七 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如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須提前15天向對方提出要求,否則,視為違約,並按月租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連續五天未提供出租車輛服務,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7

承租單位(甲方):

合同編號: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為:55號,機械裝置進場時間為:xx年x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專案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XX年10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除錯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為: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除錯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裝置,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和保養。

三、機械裝置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裝置。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裝置的效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效能完好的機械裝置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裝置(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裝置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裝置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八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九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為準。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為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二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訊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牌照_______),為________用車,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2、租用期定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元,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個月收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所提供的`車輛必須在本合同生效後,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因乙方人為原因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修繕費用由甲方負責。

7、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甲方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車輛意外保險,則按車輛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8、乙方保證在使用該車輛過程中從事合法活動,如乙方違法使用該車輛造成甲方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且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9、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10、對於在該車輛交付後,乙方使用過程中繳納保險責任、維修責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後乙方在佔有和控制該車輛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違章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9

承租方:

租賃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條款願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本工程為

二、租賃方式

承租方租用租賃方25T汽車吊壹臺,用於本專案施工,按月 元計算租賃費,不足一月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三、租賃起止時間

以承租方通知開始使用時間為起始時間,承租方停止使用時間為結束租用時間。如因國家政策變化、戰爭、設計變更而中途停工,則租賃時間結束。

四、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提供工作面;

2.向租賃方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

3.提供動力燃料(專指柴油),租賃方辦理領料手續;

4.安排租賃方的工作,合理組織協調生產;

5.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的租賃方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警告,直到罰款清退;

6.向租賃方人員有償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宿舍。

五、租賃方責任權利

1.提供符合本專案施工要求的履帶式吊車,隨車提交各類證件、檢驗報告和現場檢測驗收報告;

2.指派一名熟練的司機住工地,持證上崗,24小時作業;

3.服從租賃方管理,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承租方生產計劃安排和排程;

4.如不服從承租方管理,影響正常生產,則按每小時200元賠償承租方經濟損失。如被承租方清退,則租賃方自行承擔退場費用;

5.進場非承租方指定型號、噸位的履帶吊車,承租方不予接受,清退出場。其進出場一切費用租賃方自行承擔,並賠償承租方的施工損失。

6.保證吊車效能完好、正常使用。如出現因維修、保養影響了正常施工生產,則按2000元/小時扣減租用費(按管理規定正常保養除外,但必須提前4小時告知專案部)

7.屬租賃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裝置、財產損壞,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8. 承租方負責裝置進出場安裝、拆卸(自備輔助吊車)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25T汽車吊出場後7天內,支付該車租用費的80%,餘款在其後的1個月內付清,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款清合同終止。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賃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某旅行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_______輛;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2)、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計程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5)、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

(1)、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2)、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3、此協議價格不含稅金

4、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及傳真:聯絡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1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裝置齊全且效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影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裝置或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裝置、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裝置、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 承租方提供虛假資訊;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 %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

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 -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影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

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地址:

電話: 0 0-58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3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長安4S店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XXXXXXXXXXXXXXXX4S店東面場地,並有甲方負責按乙方規劃要求建設標準建築物,並通過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可以使用後,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長安4S店經營。

第二條 建設租賃期限

1、建設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2個月。

2、租賃期限: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裝修免租期為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60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並預設租期為乙方書面通知的租賃期限,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其他特殊原因,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90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法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萬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建築物驗收合格後,籤協議 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萬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建設租賃保證金

根據雙方協商約定,建設開工前支付 萬元保證金,用於約束雙方的協議履行。

第六條 前期支援

因甲方需要一定建設週期,如乙方遇到現有經營場所市政拆遷,甲方須確保乙方正常經營,同意在本協議租賃場地上搭建臨時展廳,及利用甲方現有車間場地及食堂等設施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乙方協調溝通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及甲方各部門關係。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甲方要提供必要的輔助設施給予乙方使用,包括食堂、停車區、宿舍等,所產生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乙方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私自轉讓、轉借場地。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 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如甲方單方面解除的需要支付乙方裝修損失及搬遷費用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國家消防治安等相關制度約定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與乙方自簽訂協議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主體方案完成外部施工,乙方則進行內部裝修及裝置除錯。如甲方超過約定期限未能交付乙方,則按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使用者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 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絡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執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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