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運輸合同模板彙編10篇

來源:文萃谷 2.4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運輸合同模板彙編10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託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後傳真給乙方,並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並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並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後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後,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並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託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後,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並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後,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並在貨物抵港後根據《貨物託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並徵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 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後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運價見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於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並對其採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採取先收款後開發票的原則。

四、 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 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並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並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後,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

(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

(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

(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託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檔案。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後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運輸合同 篇2

合同雙方:(簡稱甲方)委託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方法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裝船時間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啟航聯絡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第五條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運輸費用按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代表人:(簽章)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運輸合同 篇3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運輸費用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 甲方責任

運輸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

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費用及結算方式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______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 合同的終止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賠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 其它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發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特訂立本承運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運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運方式

一、基本承運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裝水和瓶裝水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客戶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3、承運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運金。

4、合同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包含但不限於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過磅費、過(省)境費等經營成本。

5、運輸範圍:大理市範圍內。

二、補充承運經營方式:

1、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2、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

號 ,發動機號 。

3、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證照齊全、購有貨物運輸險和第三者50萬以上保險、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三、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有運輸安排即按規定時效配送。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承運車輛管理及運營標準》規範運作。

第四條 承運經營保證金和承運金

一、承運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運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 。該保證金為乙方在合同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扣減部分的剩餘保證金。

二、承運金

1、承運金按貨運噸位或貨物數量,同時結合運輸距離進行核算,合同期限內,因油價上漲等因素導致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運金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協商。

2、承運費用:

3、甲方每月承諾保底配送量:

4、承運金累計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雙方就上一財務月運費進行核對在承運經營的次月15-18日全額發放,國家規定節假日順延至收假日發放。

5、甲方財務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以現金支付或轉賬方式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並進行考核。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範、在運輸車輛上貼上統一標示或廣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過500件時,必須當天送完所以貨物。

2、乙方負責倉庫管理,做好明細賬目(進、銷、存)每週、月向甲方上報倉庫賬目,倉庫貨物遺失或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有義務保證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乙方有義務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影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

5、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並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6、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7、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範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8、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並立即報警。

9、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絡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10、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11、乙方運輸桶裝水的有義務將空桶免費運回至甲方工廠。

1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戶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卸貨。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範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運車輛上釋出車身廣告,其廣告登記、製作、貼上由甲方完成;乙方有義務進行維護。

15、乙方負責收回配送產品貨款,並於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財務繳清。

16、甲方提供產品乙方實行滾單支付,即第二單結清第一單貨款,以此類推。

17、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因乙方服務、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戶投訴,每次給予伍拾元處罰。

第七條 貨物裝卸、運輸規定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並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確定。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客戶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4、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後根據甲方客戶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籤認後必須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儲存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乙方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餘部分。

6、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戶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裡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區內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鬥毆,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願承擔,並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於乙方行為,甲方不存在於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9、乙方應充分保證運輸時效性,並按運輸公里數進行時效約定,未在約定時間內配送到指定收貨地點按200元/次進行延時罰款,詳細時效約定如下:

50公里內: 2 小時;100公里內: 4 小時;200公里內: 8 小時;300公里內: 12 小時。 (以上時間不包含在廠裝卸貨物時間,實際時間以車離開工廠時間開始計算;超出300公里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貨物運輸及風險承擔

一、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乙方全部承擔。

2、從甲方工廠裝車完畢至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並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止,發生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按照開單價全額承擔。貨物運輸險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並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二、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鑑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伍仟元 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承運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效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竄貨、私自開單銷售或將承運貨物轉賣任何第三方、換車、配載的、捎帶與承運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絡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範的;

6、超出合同範圍,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戶收取費用等有損甲方商譽的;

7、甲方車身廣告被惡意塗蓋清除的;

8、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未當日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運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並應賠償甲方 壹仟元/次 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並收取運費的;

3、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4、故意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5、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6、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7、在甲方工廠或客戶處,有謾罵他人、打架鬥毆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發貨簽收回單不能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的;

2、發貨回單未有甲方或客戶指定人員簽收的;

3、發貨回單未有乙方在運輸人員欄簽名的;

4、對賬時乙方不能提供貨運單運輸聯的;

5、進甲方工廠未按照甲方車輛停放制度,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應在扣除乙方違約費用後,按時向乙方支付承運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違約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的乙方違約費用、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於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扣除的,可在後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乙方3個工作日簽收確認,否則視為乙方預設。

七、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運經營合同關係,無勞動、僱傭、勞務等關係。

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承諾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茲此雙方訂立本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 運輸工具

一 。 運輸工具數量、質量要求

甲方貨物交乙方運輸,乙方提供運輸工具為適合甲方貨物運輸的 _____________ 貨車,共計 ________ 部車輛,車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運輸工具就保持整潔,以適合甲方貨物運輸品質要求及貨物安全需求。若乙方運輸工具質量不良致甲方貨物受損,乙方應按貨物預達目標城市零售價的一倍賠償甲方損失。

二。 運輸工具性質要求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之運輸工具必須是乙方自有或與乙方簽署僱傭/租賃協議之運輸工具。前述運輸工具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不限於對甲方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 運輸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於履行本合同的所有運輸工具必須證照齊全,符合營運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細及相關資料或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相關資料包括行車執照,營運證,司機身份證等;除上述資料外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證明。乙方對承運運輸工具的任何變更應提前一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釋或白日做提供其它運輸工具承運。

第二章 承 運

四。 操作規範要求

1。 甲方應在使用運輸工具前由專人負責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準備。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須派專人負責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貨單並簽收確認接單時間,若非乙方指派專人領取,領取人必須持乙方出具書面證明方可領取。

2。 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物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後,在出貨單上籤上認後,乙方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籤認後發現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

3。 甲方有權對乙方要求一部運輸工具送多家客戶。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貨地點。其它再次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 送貨安全性要求

1。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責任外,需按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且所發生的弄事,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2。 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生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並取得相關證明。

3。 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運輸貨物,否則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一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 除特殊情況,如天災,路壞,天氣造成貨物運輸耽誤,不予賠償。

六。 送貨的及時性,準確性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與收貨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絡,以便甲方及時處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處理意見辦理。否則,因此而造成貨物遲送或錯送,乙方必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可扣除當月運費10%作為處罰,扣罰餘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相符並取得有效收費憑證。(收貨憑證應有收貨人簽字蓋章),因簽收無效或有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明確貨物的交費地點及有權收貨人。

3。 因乙方示按約定向甲方指定收貨人,送貨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點交付貨物,臻使甲方之客戶不能如期收回貨款或其他款,貨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損失,並扣除當次運費的20%作為違約金。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4。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把貨物安全送至指定地點。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後最短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扣除當次運費10%作為處罰,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5。乙方需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收貨人簽收憑證交回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費,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將憑證丟失,破損所造成之甲方貨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6。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之(運輸車輛管理規範),前述管理規範為本合約之附件。

七。 其它

1。 乙方須與甲方客戶保持良好關係,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發生各種影響甲方客情關係的事情。若因乙方發生不良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損失,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關係。

2。 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作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戶退貨或同意其它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承擔。

第三章 運 費

八。 甲方與乙方運費結算價款如附件或附約。

九。 運費支付方式:月結(即甲方當月結算運費經雙方確認運費無誤後次月的前二十天內支付)

十。 乙方履行本合同中違約或致甲方貨物損失者,乙方同意甲方在應支付運費中扣減相應違約金及賠償金,但乙方就違約及賠償事項有權提出異議。

十一。 若遇政府性調整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可就運費進行協商並確定新運輸標準,由執行之日作為本合同的變更。

十二。 若雙方示就變更運費事宜達成一致,一方得書面通知對方一個月後解除本合同。當月內乙方仍應按原運輸計劃及原運費標準履行合同。

第四章 違 約 及 合 同 終 止

十三。 除本合同其他約定外,由於甲乙方任一方違約而致對方損失者,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造成損失部分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十四 如一方欲終止合同,必須給予另一方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在本合同終止後依合約條件註明時間結清乙方全部費用。

第五章 效 力 及 爭 議 解 決 事 項

十五。 本合同雙方簽署後即為成立,甲方交運貨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雙方均應履行各自義務。

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擔交法院解決。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七。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期屆滿後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本合同則自動失效,但若雙方仍實際發生運輸交往者,視為均接受本合同約束,其約束力自然延展至該交易。

十八。 在開始交易前,一方書面提出變更或重新簽署合同之要求,但另一方示在開始交易前答覆,則交易後雙方產生之權利義務仍依原合同之約定。

十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處理合同糾紛等,則必須經甲方另行書面授權,甲方不認可任何分支機構或員工與乙方之間達成的任何協議或承諾。

二十、 雙方可簽署其他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約。

二十一、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6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施工內容

洞身土石方的運輸。

第二條 合同工期

工期以進洞時間開始計算,15個月以內完成。

第三條 合同價款

第四條 結算和支付

1、合同價款的結算:施工期間按建設單位批覆的當期計量進度進行結算,工程完成後,進行末次結算。

2、合同價款的支付:當期工程價款按工程量結算單支付至70%,當期支付價款時,乙方需提供工人工資表,由甲方財務支付工資,支付工資後餘下價款為乙方所得。工程完工,安全、進度能滿足甲方要求的情況下進行末次結算,結算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3個月內支付至90%。其餘10%半年內付清。

第五條 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處理

安全施工:甲方 、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如乙方違章施工造成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的責任。

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甲乙雙方應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並作出書面記錄。

2、按照有關規定,甲方乙方應分清責任,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負責組織檢查、驗收,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安全施工,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問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係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健康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8週歲,不得超過60週歲。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後可提前終止合同。由於甲方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範圍內與過錯方對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以及不服從甲方的管理時,如上班遲到半小時扣除每人每工作班50元,遲到1小時扣除每人每工作班100元,以此累計,當月遲到3次以上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期計價款的10%作為處罰。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車輛進場(保證8輛出渣車,配備熟練的駕駛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調整。

3、乙方中途停工、怠工,甲方提出整改乙方仍繼續違約時,甲方將扣除乙方總金額的20%補償甲方的損失,並終止合同,要求乙方3日內退場。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調解或和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後終止,雙方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兩份,乙方持兩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後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合同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合同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______ 貨到後付款(提付)______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運輸合同 篇8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託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檔案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檔案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檔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2.由於託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9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委託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XXXXXX、貨到付款XXXXXX、月結、XXXXXX.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XXXXXX至XXXXXX按XXXXXX元/件。

七、乙方至XXXXXX到達時間為XXXXXX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XXXXXXXXXX

時間: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

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所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享有對(車號)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土方運輸,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付甲方租金每月為¥: 元(大寫: )含稅/每月(每天時間由乙方安排確定),乙方租金按月交付給甲方,不足月的按天結算給甲方,結算之日甲方必須提供正規的運輸發票給乙方。

租賃規定:

1、此車輛甲方給乙方配貨運司機,證件必須齊全;乙方提供司機每日三餐及住宿。

2、車輛證件必須齊全:行駛證、營運證。

3、租車期內的保險費、工商費、稅收由甲方承擔;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4、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負擔此車輛的所有維修費用。

6、在簽訂此合同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付另一方的違約金 元(大寫: )。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