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智慧財產權合同合集4篇

來源:文萃谷 1.85W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智慧財產權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智慧財產權合同合集4篇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1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專案,對將來專案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智慧財產權協商以下智慧財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智慧財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宣告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並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註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是甲方聘用的從事 崗位的專業人員;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將涉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商標權和其它形式的智慧財產權;為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

“智慧財產權”:是指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包括進行了註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誌、標識、形象、商號、網際網路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體的版權)、資料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智慧財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檔案、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式、原始碼、結果程式碼、原型、研究資料和檔案、樣本、日誌、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特別是,下列作品屬於職務作品(非全部):

二、智慧財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於甲方:

(1)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

(4)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於職務作品,全部智慧財產權應屬於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僱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籤署有關檔案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並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立即停止對前述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僱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佔、使用或者擅自複製、帶走甲方擁有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檔案、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限制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宣告,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限制”條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限制”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限制”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限制”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宣告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於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夥人、投資人、提供勞務/諮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洩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智慧財產權”和“職務作品”,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於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後五年。

3、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智慧財產權合同 篇4

____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誌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雜誌委託乙方發行後,該雜誌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範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於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誌__月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並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於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誌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摺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甲方應在每期雜誌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誌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髮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雜誌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誌臨時合刊必須合價,並於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雜誌交乙方發行後,甲方除同乙方協商並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託其它單位、個人辦理髮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範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乙方負責雜誌的綜合性宣傳並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免費分發、張貼。

第七條乙方最遲於雜誌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及時發運雜誌(應於每期雜誌收齊三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乙方應準時結付雜誌款(於每期雜誌送齊後三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雜誌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汙損、雨溼、訂戶收不到所訂雜誌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誌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並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後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雜誌送交乙方後,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誌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誌,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誌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誌,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誌,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誌發行數量和分佈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字)。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共籤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