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租賃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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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門面租賃合同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門面租賃合同協議書

  門面租賃合同協議書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

郵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關於房產租賃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店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店面狀況

1、店面座落:

2、面積 平方米,間數 間。

第二條 租賃用途:該店面僅作為乙方用於 經營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

第三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按 元/平方米計算。

2、每月租金人民幣 (小寫: 元)。

3、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支付時間需在上一個月的 日前。

4、本合同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根據租賃市場行情調整租金和計算方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繳付人民幣

整(小寫: 元)(相當於叄個月店租金額)的款項。

其中, 整(小寫: 元)為首月租金。 整(小寫: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得充抵租金及應當由乙方承擔的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發生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違約情形,或乙方無合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店面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店面符合出租店面使用要求。

2、租賃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店面現狀。

第七條 店面租賃期間,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改變店面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店面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費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店面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對甲方正常的店面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4、乙方必須遵守店面用房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5、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把店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店面,應在租賃期屆滿日30天前主動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乙方如未主動與甲方協商,視為放棄繼續租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甲方將店面租賃給他人。

6、乙方應及時、完全繳納出租店面租賃期內由己方經營或居住產生的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煤氣費、閉路電視費、寬頻費等。並在甲方要求時,提供相關繳費手續證明。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店面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轉租。

8、乙方對承租的店面進行內裝修時,不能破壞原有主體建築結構,並嚴格遵守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

9、乙方對租賃物的裝修及經營,必須符合環保與消防要求。

10、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第八條 租賃期滿後或甲方依約行使合同解除權,收回店面的交接約定:

1、合同期滿次日或乙方接到甲方合同解除書面通知後2天內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租賃店面,除乙方配置的可移動物品外,乙方不得破壞、拆除原有的裝修。乙方也不得就存留裝修向甲方主張補償。乙方如未在到期日後的二天內辦理返還店面交接手續,甲方有權單方直接收回出租房。甲方採取直接收房措施的,乙方在租賃店面內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置。

2、合同期滿或甲方依約行使合同解除權需提前收回店面,乙方強行佔用、拖延不搬的,每拖延一日,日租金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30×2計算(如果甲方與其他人簽訂該店面承租合同的日租金高於本計算標準的,就高不就低)。甲方因乙方強佔、拖延不搬行為,需對他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的,乙方應完全承擔甲方損失。

3、保證金約定:租賃期滿後,在乙方結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甲方在2天內將該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店面,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月租金金額的1%向甲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可充抵租金。

2、乙方逾期繳納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店面,沒收保證金。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將承租的店面擅自轉租的,按轉租租金的5倍賠償給甲方。

2、將承租店面擅自轉讓、轉借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店面結構或改變用途,損壞店面的。

4、拖欠租金超過7天的。

5、合同終止或甲方依約行使合同解除權需收回店面,乙方有強佔店面、拖延不搬行為的。

6、利用承租店面進行非法活動的,除自行承擔一切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甲方返還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出租店面權屬不清,造成乙方無法繼續承租。

2、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店面現狀。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違約或侵權引起訴訟的,違約方或侵權方應賠償對方由此發生的律師代理費及其它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以違約或侵權的相對方與其委託的律師事務所簽訂的代理合同為標準計付。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五條 雙方確認的聯絡方式和檔案送達地址如下,任何一方按下列地址郵寄相關檔案均視為有效送達。

1、甲方:電話:

地址:

郵編:

2、乙方:電話:

地址:

郵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門面租賃合同協議書2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___商住樓__棟第__號整棟進行經營,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2條房屋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3條租金每月人民幣元,每年元。

第4條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甲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5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6條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7條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8條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9條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10條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1條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2條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13條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或自主經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14條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15條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16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17條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18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19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裝置、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20條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裝置、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21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22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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