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法官寫感謝信

來源:文萃谷 2.04W

今報訊 孩子被判無期徒刑,並提起上訴,老父親卻要寫信感謝法官。為啥呢?

給法官寫感謝信

昨天,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司法為民”典型案例釋出會。法官捧出一封珍貴的感謝信。

去年10月16日,39歲的楊明在自己家裡,用鐵錘砸死了丈夫田某。 瀋陽中法日前判處其無期徒刑。

“巴法官審案有同情心,但不失法律尊嚴,法律要的是公道、公平,巴法官做到了。作為被告人家屬,她沒有歧視我們。我這輩子,楊明一直沒讓我放過心,而我這一肚子的苦水沒人說,感謝巴法官能聽我們的心裡話。”在信中,老父親解釋感謝的原因。

“醫學鑑定表明,楊明屬於情感型精神障礙,受外界刺激容易失控,無法完全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和她本身的性格和成長經歷有關。在審理這個案子時,我傾注所有感情向楊明的`親人解釋她犯罪的根源。我給當事人說這些,是想讓他們化解怨恨,解開心結。但被告人的老父親能給我寫感謝信,這是我沒有想到的。其實,我應該感謝他,老人讓我懂得了學會傾聽的重要。”巴法官說。

“審刑事案件一直被認為是俏活兒,不用問家長裡短,犯到哪條判哪條。其實,43%的刑事案件附帶民事索賠,往往比一般的民事案子還難纏。多做案外工作,不要怕辛苦、麻煩,為調解鋪路,調解是效果最好的審案方法。”大東區法院金成銳法官說。

經典案例

A 打官司打回了親情

老李是家裡最小的,上面有一哥一姐,也都是不小的人了。不過,為了房子,兄妹3人見面就吵。先是2002年老李把哥哥告了,說大哥把他的房子賣了,結果哥倆現在都不見面。最近,他大哥大姐又聯合把他告了,要求依法分割老父親留下的房產。“爸媽都沒了,我領著老婆孩子就住這30多平,這不是把我往絕路上推嗎?法院一審判房子歸我,我給哥姐一人3萬。房子是我爸留給我的,憑什麼讓我拿錢。我上訴了。”

“現在海峽兩岸都講交流了,你們親兄弟之間有什麼不能談的?”在瀋陽中法接待室,宋剛法官對姐弟3人說。

最後,此案調解結案,姐兄幾人以前的矛盾也化解開了。“其實我們老百姓弄不明白法律上的事,都是按常理看,法官說的讓我們服氣。人說親兄弟要是鬧到上法院,就沒什麼情意了。不過,打這個官司,居然把我們遺失的親情打回來了。”

“結案時,兄妹3人走出法院,我注意到老李攙了他老哥哥一下。這讓我感到,我的工作沒白做。”

B 判決一樣但是心服

小娟與丈夫離婚後,為孩子擇校時發生的費用問題鬧到了法院。一審法院判處雙方各負擔50%。小娟不服,上訴至中法。法院最終維持原判。

“這個案子終審和原來一樣,但我服判。我以前打官司,是我找法官說;現在打官司,是趙智法官主動找我談。我的感覺是把我當回事了,我很感謝她。”小娟在感謝信中說。

“她是一個老上訪戶,為另一起案子曾多次進京。因此她對法官很不信任,說如果強判就再次進京上訪,隨後轉身就走了。為化解矛盾,我追出法院大樓,在汽車站邊找到她,又和她談了半個小時。我們審案子,除了結果正確外,還要考慮當事人的心境,調解是個好辦法。‘調’就是把法說明白,‘解’就是把問題解決。”趙法官這樣認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