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拒絕補課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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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素質,依據省、市、區及學校關於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學質量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自身情況,現做出如下承諾:

學生拒絕補課承諾書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規定,嚴格按照上級“一次性收費、兩公開”的收費辦法進行收費,不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範圍。

二、嚴格貫徹、執行學校要求,與省、市、區及學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力求實現班級風氣正,學風濃,有凝聚力和戰鬥力。

三、增加人際交往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融洽教師與學生及家長的關係,經常通過家訪等形式與家長溝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為核心的管理班級的群體。

四、不以任何藉口為自己的教育物件進行有嘗補習或課外輔導。不強迫學生參加課外學習。

五、關心、熱愛每一位學生,特別是關注弱勢群體。不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變相體罰,不諷刺、挖苦、辱罵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不把學生攆出課堂,不讓學生寫機械重複性的作業。

六、不以任何理由強迫學生訂購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學習用品、書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他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學生、家長饋贈的錢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和其他商品。

八、不讓學生為自己服務,不讓家長為自己辦事。

九、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課時計劃,不擅自增、減教學內容,不隨意佔課、讓課或加快、延緩教學進度,不擠佔課時、擾亂正常教學秩序。

十、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不提前上課或延後放學,保證學生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

十一、科學佈置課外作業,執行上級部門關於國小生作業的相關規定,力求學生的課外作業科學合理,不加重學生的負擔,並且提前研做作業,所佈置作業力求年級組統一。

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對待教學質量和教學檢測問題,不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不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座位排名。

十、經常向學生進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道德意識、法制觀念、自我保護和自我防範意識。

十一、組織學生活動前,要有明確的活動要求和具體活動措施,不得中途讓學生離校,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華西國小

教承諾人:席平

2015年1月

教師禁止參加有償補課承諾書

根據調兵山市教育局“關於嚴禁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緊急通知”的具體要求,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在假期不從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亂辦班亂補課行為:

1、組織學生在家或到學生家中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2、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租借場地或佔用其它場地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3、以父母、子女、親友等關係的名義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4、以指導親友子女學習或照看親友子女生活為名進行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

5、在社會力量培訓機構中兼課或參與組織管理。

6、利用職務之便組織或介紹學生到個人或社會力量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有償輔導、有償辦班並從中獲利。

7、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補課、輔導、辦班。

8、擅自舉辦各類有償培訓班或興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條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接受教育局關於對“亂辦班 亂補課”的相關處理規定。

校長:

承諾人:

調兵山市第四國小

教師自覺抵制有償家教承諾書

根據市、區主管部門堅決抵制有償家教檔案精神,為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範自己的`從教行為,樹立錦繡教師的良好社會形象,維護學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現特向家長和社會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市、區抵制有償家教檔案精神,依法執教。

二、不利用學校資源,在外租(借)用場地或在家舉辦有償家教班。

三、不利用學校資源,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

四、不互相介紹學生或互相提供有償家教生源並從中獲利。

五、未經學校同意,不擅自在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任課。

六、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從事其他有償家教活動。

七、努力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上好每一堂課,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關愛每個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無償為學生釋疑解惑,盡心盡力幫助學困生,讓每個學生得到健康成長,和諧發展。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按照市區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進行處理。

承諾人:

2012年9月日

不參與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承諾書

我是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為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嚴禁違規補課的有關檔案精神,自覺、自願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愛每一位學生,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和諧發展。我鄭重承諾:

1.不組織學生有償補課;

2.不得將校舍、桌椅、場地等出租、出借給社會人員進行有償補課;

3.未經批准不到民辦教育機構或其他無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任職任教;

4.不利用法定節假日及其他休息時間,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補課;

5.不借社會培訓機構名義辦班補課;

6.不從事有償家教,或相互為對方提供家教生源,或為親朋好友、參加暑期社會實踐大學生及社會人員介紹生源。

承諾人:

年 月 日

南湖區中國小教師拒絕參與有償補課承諾書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師德是教師的立身之本。為規範教師從業行為,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公平,維護教師良好形象,拒絕參與有償補課,做人民滿意的教師,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執行《嘉興市教育局關於中國小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等行為的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二、關愛每一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努力做好後進生的轉化工作,對學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義務輔導,減輕學生負擔,認真備好、上好每一節課,全面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

三、不接收學生家長有償補課的請求,不從事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活動,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車庫)進行有償補課,不在校外辦學機構中從事學科類教學,不以父母、子女、家屬或親朋好友名義辦班,參與教學或管理,不強制、暗示、介紹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四、堅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若有違規行為,願接受相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簽字:

2015年10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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