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者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32W

食品安全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保證餐飲食品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餐飲經營者承諾書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餐飲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後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並按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依法建立並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採購記錄制度,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檔案、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嚴把進貨關,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範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查驗記錄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本單位保證不採購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不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保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肉類及其製品索證資料的真實性。

本單位保證不採購使用“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4、保證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環境、裝置設施、佈局流程及操作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證規範食用油脂和新增劑管理使用,杜絕新增非食用物質,不超範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規範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和自律意識,同時自覺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向社會公開承諾,另一份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餐飲行業誠信經營承諾書(改)

為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境,牢固樹立衛生、安全、誠信第一的觀念,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嚴格執行行業規範,本店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方可開展經營。充分認識當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勢,切實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合法安全的食品原料採購渠道,嚴禁偽劣食品進店,嚴把進貨質量關。

三、在經營中誠實守信,菜品定價遵循公平,公開原則,對額外收費專案實現公開並明碼標價,團體筵席預定按照簽訂的協議書履行義務,保證菜品供應質量。

四、提供規範優質服務,樹立以客為尊,服務至誠的理念,制定優質服務規範,踐行服務承諾,反對“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定最低消費”、“消毒餐具要收工本費”等“霸王條款”。

五、建立健全經營檔案,完善原材料購銷臺帳,從源頭上杜絕食品安全隱患。秉承“食品安全從廚房開始”的經營理念,加強衛生管理和控制,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六、嚴格處理廚房、餐桌垃圾,防止非法流入市場,杜絕“泔水油”的產生源頭。

七、主動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妥善處理好消費者的投訴,積極配合參與政府部門有關誠信經營的`活動。

承諾單位(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商鋪餐飲經營承諾書

為了加強對餐飲商戶的管理,保護相鄰單位和居民生活環境,做到既維護居民環境權益,又維護好餐飲商戶依法經營的權利,本商戶願作如下承諾:

一、本商戶 (商鋪戶號)用於經營的餐飲內容為 ,為無油煙操作,不會對相鄰商戶和住宅業主的居住環境造成汙染。本商戶從事餐飲經營期間,不使用明火,不排放油煙;不擅自安裝油煙排放設施。

二、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封閉可能會對相鄰商戶和住宅業主有影響的門窗、排風扇等,在經營場所設定明顯的標識,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8時內高聲喧譁、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三、不在商鋪以外區域進行經營活動。

四、不將殘渣、廢物和餐廚垃圾直接排入小區生活汙水管網,產生的汙水採取隔油、殘渣過濾等處理措施,達到規定的汙水排放標準後排入城市汙水管網。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造成相鄰單位和居民投訴的,按照物業公司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如未按時完成整改,物業公司有權做停水停電處理,因此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將由本商戶自行承擔。

若本商戶使用權發生變更,需在變更後5日內到物業服務中心備案,原商戶有義務告知新商戶該承諾書內容及協助物業服務中心與新商戶簽署承諾書。

商鋪業主:

經營單位(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服務單位誠信經營承諾書

作為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本人深知我們所提供食品的質量安全和衛生,直接關係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本業主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業行業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上崗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三、採購的飲料、酒水等食品及原料、調味品符合相關的衛生要求,不銷售假冒偽劣的食品,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服務設施和消費環境。

四、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

五、實行明碼標價,在菜譜和價目表上明示經營的麵點、菜餚、酒水等有關商品的價格與規格等專案。

六、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作為飲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餐飲經營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願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

以上承諾請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承諾單位業主:

(法定代表人)

衛生許可證號:

營業執照號: 監督單位:(蓋章)

監督人: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保證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增強自律意識,確保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發生,我單位對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認真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提高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認識。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在顯著位置張貼。設定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

二、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不擅自擴大餐飲服務經營範圍,不擅自改變餐飲服務經營類別、餐飲服務經營場所佈局和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用途等。

三、保證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和餐飲服務相關知識培訓證上崗,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嚴禁患有“五病”(痢疾、傷寒、甲肝和戊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面板病)人員擔任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嚴把採購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一次性筷子和餐盒、紙巾、清洗劑、消毒劑等餐飲服務所需相關產品,認真落實進貨臺帳登記、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

嚴格規範食品新增劑採購和使用行為,依法誠信經營,不採購和使用食品新增劑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不採購和使用標識不規範的、來源不明的食品新增劑。嚴格執行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備案制度, 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選單上予以公示,對消費者詢問食品新增劑使用情況如實告知。不濫用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新增劑,“五專”實施率達100%。不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不採購和使用“地溝油”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不採購法律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提供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紙巾、清洗劑、消毒劑。

五、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檢查庫存食品。食品庫房內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潔物。

六、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配備“三防”(防蟲害、防塵、防鼠)設施。

七、落實餐飲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使用合格的餐飲具。

八、規範餐廚廢棄物處置,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廢棄物分類、密閉、無滲漏存放,做到日產日清。建立餐廚廢棄物管理臺賬制度,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

九、保持加工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整潔,努力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服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問題在限期內整改到位,保證不重複發生存在的問題。

十、熟悉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相關知識,確保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以上承諾接受執法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反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業主)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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