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協議書 (15篇)

來源:文萃谷 2.08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權分配協議書 ,歡迎大家分享。

股權分配協議書 (15篇)

股權分配協議書 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統稱“各方”)本著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為在網際網路技術開發方面實現資金與技術優勢的互補與合作,經各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擬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設立各方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定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公司住所設在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本公司承擔責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本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第三條 註冊資本

1.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丁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本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並認可,上述各方的出資由甲方代為實際出資,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 元人民幣出資存入本公司賬戶,剩餘 元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年內向公司足額繳納。

第五條 股權代持條款

乙方自願委託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願意接受乙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丙方自願委託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願意接受丙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丁方自願委託甲方作為自己對 公司 %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甲方願意接受丁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在代持股權期間,甲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甲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有權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

上述各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條件具備時全部轉交給委託方。

第六條 代持股權的回購約定

鑑於公司的所有執行資金均由甲方承擔,乙、丙、丁各方為公司的技術團隊成員。

上述各委託方承諾:如果在公司服務的時間達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強制以1元人民幣回購相對方全部的股權。

上述各委託方在本協議生效後的1-2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1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託方在本協議生效後2-3年內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強制以每股2萬元=1%的股份價格,回購相對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託方如本協議生效後3年之後退出,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相對方全部股份的權利。

第七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甲方 為代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公司的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2.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由 乙 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3.公司設監事一名,由 (辦公室主任)擔任。不設監事會。

4.公司設總經理壹名,副總經理壹名,均由執行董事聘任。

第九條 股東的權利、義務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3.稽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各方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過程中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股東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3. 公司拿到天使輪融資時,甲方可適當拿回此前墊付的公司經營費用。具體金額以財務核算為準。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

1.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4.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

5.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6.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協商的比例分配利潤。

7. 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8.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十二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經協商一致提前終止經營的,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各方按約定進行分配。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宣告和保證

協議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五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保密

1.各方同意,各方受僱於公司期間獨立或協助或參與完成的與公司業務有關聯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體,及前述智慧財產權的申請權或登記權等)、專有資訊或其他具有智慧財產權性質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權均歸屬於公司;本合同終止後,公司申請的智慧財產權根據法律規定屬於職務發明創造的,其所有權也歸屬於公司所有,各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專有資訊的定義及範圍

“專有資訊”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任何技術資訊和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a) 技術資訊:是指公司在研發、生產和製造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技術訣竅、計算機軟體等,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專利權申請資料、專門技術、技術改良、設計和技巧、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源程式、原始碼和目的碼、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等;

(b)經營資訊:是指與各方在研發、生產、製造、銷售及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式、經驗決策,包括但不限於: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路、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員工薪資結構、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內容等;

(c)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資訊。各方理解,“專有資訊”可以任何形式出現,如口頭、書面、圖解、電子等方式,或通過觀察圖樣、裝置、產品或部件所獲得,其上可能標註“機密”二字也可能無此註明。但只要是屬於上述資訊,則均為專有資訊。

3.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專有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二十年。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當面送交、郵件、快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以首頁各方基本資訊為準。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日內向其他各方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並按指模):

乙方(簽字並按指模):

丙方(簽字並按指模):

丁方(簽字並按指模):

年 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 培訓學校初期資本為人民幣伍萬元整,後期資本投入按各人所佔股份比例分擔。

二、合作與投資

2.1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 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乙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丙方:_______________ 投資 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2.2.2 三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指定賬戶,由甲方分別向乙方、丙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誰核算,於哪天分配)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 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前期必須要把一年的財務預算做出來。並且保證在自然情況下的財務預算的變動範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2個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實行股份決策制,股份持平時以票數決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 3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願、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專案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專案概況

1.1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資訊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專案概況

專案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於______________,發展願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2.2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比例。

2.4公司註冊資本金到位後,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願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追加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5.1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於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餘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餘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5.2公司重大事項

對於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佔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後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範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並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盈虧分配

公司盈餘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餘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餘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餘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並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專案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8.2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餘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專案的所能給到的支援和貢獻不能低於轉讓方。

8.3股權分割

創業專案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並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股權繼承

8.4.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專案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並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專案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餘股東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餘股東或其餘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後,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公司合併、分立、併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其餘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餘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13.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本協議終止後:

14.3.1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14.3.3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絡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簡訊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19.2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後,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4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 、四方出資設立 有限公司,特於20xx年7月制訂並簽署本章程。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國內零售、批發貿易(涉及專項審批的經營期限以專項審批為準)。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並由全體股東通過並作出決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 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股東名稱:出資額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出資方式 第六條 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5)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6)優先購買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8)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 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比列)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備註:所有股東在籤屬該協議日起一年半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下不得退股,否則所持股份將自動貶值為當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東會管理。)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部分出資。

第十條 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 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長、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長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 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半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董事長、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般東會議也可書面委託他人蔘加股東會議,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書面委託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被委託人全權履行董事長的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而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7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由董事

會選舉產生。董事長任期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猜況,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提名並選舉公司行政總裁(以下簡稱為CEO)人選,根據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並主特。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依次由副董事長和董事長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並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第二十條 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必須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履行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定應由佔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並應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二十一條 公司設行政總裁1 名,副總若干,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行政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長、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長、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長、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監事列席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 公司董事長、董事、經理、財務負資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為三年,由董事會選舉產和罷免,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提名公司經理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多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據書面報告,並應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二十年,從《企業法入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6)宣告破產。

第三十二條 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會。

第三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各方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東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體股東蓋章(簽名):

20xx年月 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5

股權分配協議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 培訓學校初期資本為人民幣伍萬元整,後期資本投入按各人所佔股份比例分擔。

二、合作與投資

2.1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 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

甲方:

投資 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乙方:

投資 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丙方:

投資 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2.2.2 三方應於20xx年7 月 1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指定賬戶,由甲方分別向乙方、丙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誰核算,於哪天分配)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 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前期必須要把一年的財務預算做出來。並且保證在自然情況下的財務預算的變動範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2個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實行股份決策制,股份持平時以票數決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

八、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日期:

股權分配協議書 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資成立某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________%。

1.2、三方均認可是在公司的固定資產和貨幣資產等實有資產處於資產狀況。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三、收益分配

3.1利潤分配比例

3.1.1三方經營某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某某公司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登記

5.1當本協議3.2條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登記。

5.2股權登記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xx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某某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協議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 7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資方(公司),聯絡人: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就投資合作經營決定設立"懷化市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貳仟萬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貳仟萬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貳仟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60%。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證,甲方已經取得了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設、經營懷化______公司節能技術改造專案,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投資由甲方全額投資,佔公司的股權比例60%,佔21%,佔19%

2.2.2三方應於20xx年7月25日前在懷化註冊相應的專案公司(即懷化市______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利潤分配比例

3.1.1三方經營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公司執行費用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資按五年折舊支付給投資方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當三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且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前期三方的股權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四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懷化市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8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開辦一家______,公司的名稱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拖把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的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 。

乙方出資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 %出資的形式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乙方佔有股份___ %;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權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雙方可以提取可分的的利潤,其餘部分留作公司作為公司資本充填。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若甲乙雙方執意退夥,不管以何種方式出資都必須將現有財產進行結算並且以現金的方式結算。

2、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3、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_貳_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乙方(簽字):

蓋章:_____________蓋章: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見證人(簽名):

蓋章:_____________蓋章:

年_月_日___________年_月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9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本著幫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經營能力,增加經濟效益為主要目的,在______市____________投資開設"____________"日用品店一家。現就店面經營管理許可權及股權分配方式等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經營管理許可權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

1、甲方作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導人、投資人和策劃人,自然是該店的合法擁有者和決策者,店面經營模式及投資形式由其決策。

2、乙方作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負責店面的進銷存管理、會員管理、財務管理、店員管理及店內日常事務的管理。

3、丙方作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負責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衛生管理、後勤管理、現金管理及銷售目標管理。

二、股權分配方式: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本著不以個人謀利為主要目的宗旨,擁有該店的所有權,但甲方只享有該店所有盈利的20%分紅權(該紅利甲方將主要用於該店的發展、營銷、考察、學習等方面支出)。

2、乙方享有該店所有盈利的40%分紅權(簡稱"乾股")。

3、丙方享有該店所有盈利的40%分紅權(簡稱"乾股")。

三、分紅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自該店的盈利收入能收回全部開店本金之日起(開店本金由投資人收回),甲乙丙三方才能享有該店的盈利分紅權,分紅時間為每隔6個自然月分紅一次。

四、基本薪酬約定:_______________乙方和丙方作為店面的主要日常營運管理者和執行者,每月享有1500元的基本月薪,外加200元的全勤獎金。基本月薪將按照乙方和丙方的出勤考核發放。

五、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續簽,則在本協議期滿2個月前商議續簽事宜。

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確認即可生效。如三方在合作過程中針對合作條款有意調整,經三方同意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 10

股權分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資運營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租賃、裝修、運營_________賓館,實支金額依據進入運營狀態財務報表資料確定。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55%,乙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315.2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24%,丙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_________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21%。

1.2、甲乙丙三方依據出資額度實行相對控股。

1.3、三方均認可上述投資分配及出資比例,無異議、無脅迫等有違背公平合同合作意願行為。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三、收益分配

3.1利潤分配比例

3.1.1三方經營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裝修折舊、利息、稅金和其它應支款項等之後予以核算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_________市玉澤園賓館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 11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實際出資__________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檔案。

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託代持股份:

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____%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託代持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檔案、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宣告與承諾

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許可權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檔案,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

六、乙方的宣告與承諾:

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願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託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問題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12

股權分配向來是企業的頭等機密,一般而言,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比較明確,結構比較單一,幾個合夥人按照出資多少分得相應的股權。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必然有進有出,必然在分配上會產生種種利益衝突。因此,合理的股權結構是企業穩定的基石。

一、合夥企業股份安排的祕訣

合夥企業的股份安排一般採取奇數原則。即奇數合夥人結構,比如一個企業擁有三個合夥人,其中兩個處於強勢地位,另一個處於弱勢,但也是很關鍵的平衡地位,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決定權,彼此的制約關係是穩定的基礎。

同時,為了吸引優秀人才,不論是家族企業還是合夥企業,都會拿出部分股份給予部分高階人才,按照通常的規則是,70%~80%由創業者擁有,其餘20%~30%由高階人才擁有,他們享受相應的投票和分紅的權利。

隨著企業的發展,可能會引進更多的資金,更多的人才,更多的合夥人,因此,整體股份結構的平衡就顯得非常重要。對於新興企業而言,股權分配是一項長期的任務。

二、家族企業的股份安排祕訣

家族企業主要採用兩大類股權安排,即分散化股權安排和集中化股權安排。

1.分散化股權安排:讓儘可能多的家族成員持有公司股份,不論其是否在公司工作,所有家族成員都享有平等權利。

股權分散的家族企業有兩種管理方法:外聘專業人員管理和部分家族成員管理。中國大多數家族企業採取第二種方式。他們認為,能幹的家族成員比外聘人員更適合代表自己的利益。

2.股權集中方法:只對在企業工作或在企業任職的家族成員分配股權。這種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權而非管理權,著眼於保證家族權力的世代持續。

這種安排的好處在於,首先,由於所有權和管理者的利益連在一起,決策程式可以加快。第二,由於家族成員只有經過爭取才能成為股東和管理者,企業可以保持創業者當年的企業家精神。

股權分配協議書 1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___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_________%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在此宣告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進一步宣告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_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如XXX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2、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3、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檔案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檔案,以該等法律檔案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權分配協議書 1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___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市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 言

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許可權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式發出書面宣告,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檔案;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檔案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分配協議書 15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

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50%;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

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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