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產品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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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產品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產品協議書3篇

產品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決定在甲方處進行清除灰指甲處理,甲方承諾無效退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同協議:

一, 甲方只對乙方在甲方店面處理的灰指甲承諾無效退款,對於乙方在其它店鋪處理的灰指甲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 甲方對於乙方未在甲方店鋪進行灰指甲處理的手指是否出現灰指甲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三,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乙方在甲方店鋪處理的灰指甲以按指印後方列入無效退款承諾範圍內,否則視為無效;指印以右手食指為準,特殊情況者按照雙方約定處理,並明確填寫入本協議書的補充條款中;

左手:大拇指; 食指; 中指; 無名指; 小拇指;

右手:大拇指; 食指; 中指; 無名指; 小拇指;

左腳:大拇趾; 食趾; 中趾; 無名趾; 小拇趾;

右腳:大拇趾; 食趾; 中趾; 無名趾; 小拇趾;

共處理灰指甲(趾甲)__________個,收取灰指甲專項處理費用人民幣____仟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00)元整。

四,有效與否的判定方法:甲方採用的處理灰指甲系封包法,既將殺滅真菌的成分用膠布封包在病甲上,保留6天后去除掉封包物並進行相關處理,以徹底殺滅真菌為有效,沒有能夠徹底殺滅真菌為無效;由於病甲被清除,新甲的再生需要一個過程(普通人手指甲為2個月左右;腳趾甲為3個月左右),因此,確定是否有效須新指甲(趾甲)完全長出來時確定;

五, 如果雙方對是否有效出現分歧,可請與甲乙雙方均無任何利害關係的權威專家判定;

六,對於因甲方的操作不當等原因而導致的一次性處理沒有達到滿意目的的情況,乙方應同意再給甲方一次處理機會(此種情況下第二次或者第二次以上處理灰指甲的費用歸甲方承擔,若乙方還需要接受其它服務,如足浴、按摩等,費用歸乙方承擔);若依然無效,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是選擇再次處理,或者是選擇當即退款;若乙方拒絕繼續在甲方店鋪接受灰指甲處理,則甲方應無條件退款;

七, 若乙方同時處理多個灰指甲,則清除成功的灰指甲不予以退款,只退還清除失敗的灰指甲處理款項;

八,如果由於乙方的原因(如私自去掉封包處理物、提前開啟封包物、由於劇烈運動等原因導致封包物脫落等等)而導致清除灰指甲失敗,則甲方不承擔無效退款責任;若乙方還想繼續在甲方店鋪處理此灰指甲,則須重新交費並重新簽訂新協議書;

九,如果乙方進行灰指甲封包後出現劇烈疼痛等意外,必須開啟的,則須到甲方店鋪進行清除封包物處理(在特殊情況下無法到甲方處進行清理的,則須經甲方同意後自行清除),當上述現象消失後,再進行重新封包處理,此種情況下產生的灰指甲專項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無效退款協議書中所規定的無效退款金額,特指灰指甲處理專項費用,並不包括其它類別的消費專案,如果乙方尚同時在甲方店鋪進行足浴、足療按摩等消費,或者購買有其它產品,不在本協議書規定的無效退款內容中;

十一,若由於甲乙雙方對上述協議書及具體情況的認識不同,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糾紛,必須通過法院處理的,則選擇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進行仲裁;

十二,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協議:

協議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產品協議書 篇2

編號:產總代第號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由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地區獨家銷售全權代表。雙方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締結和履行產品銷售合同及其他涉及產品銷售的相關事宜。

第一條 乙方許可權

乙方負責甲方所生產的””系列產品在 地區的營銷管理,許可權包括:

(一)指定分經銷人、建立營銷網路

(二)進行廣告宣傳和其他促銷活動;

(三)參加本地區各展覽會和交易會;

(四)乙方在地區內銷售產品有權代表甲方簽署銷售合同,並協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銷售合同;

(五)乙方負責地區的市場調查、客戶意見反饋等市場資訊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報告;

(六)乙方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向消費者提供因質量問題而帶來的更換事宜,處理產品質量引起的糾紛;

(七)其他由甲方授權乙方從事經銷的許可權。

第二條 乙方專營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為其在地區的產品銷售。

(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轉讓地區總經銷權。

(三)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相競爭的'廠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三條 乙方的職責

(一)為維護雙方的利益,努力盡責地履行委託事項,審慎地行使經銷許可權。

(二)應把產品儲存完好不得丟失和破損, 因質量問題更換下來的產品如數交予甲方, 銷售每個產品都登記存檔,接受甲方的監督。

(三)儲存與委託業務有關的決議、賬冊、通訊等重要商業檔案,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有效地監督分乙方的工作,協調分乙方之間的衝突,統一地區內的產品銷售條件。

(五)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產品銷售價格,不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或變相提升、降低產品的市場零售價。

(六)應保持系列產品在地區的銷售成績,具體為每月銷售產品件。

(七)必須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產品銷售計劃,明確告之銷售網路。

(八)每批訂購產品前天向甲方報產品型號、數量並預交20%貨款, 乙方驗貨簽收後付餘下的80%貨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區銷售。

(十)在本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都必須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商標等,不向任何方洩露產品的情報,保守商業祕密。

(十一)乙方負責辦理產品銷售地區的產品質量保證保險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章納稅。

第四條 甲方的職責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提供真實的產品宣傳資料,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

(二)必須按照乙方提供的銷售計劃組織生產,保證按期供貨, 產品的效能和技術指標必須達到如下條件:

1、“”系列產品的主要效能及用途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須保證產品的質量,乙方自訂購之日起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免費更換。(質量問題的確認需由甲方、乙方、使用者會同市質檢部門共同辦理。更換辦法是乙方集中統一更換)。

4、甲方在廣告策劃、銷售條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積極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關業務問題提出要求時,甲方應明確予以指示。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

第五條 獎懲

(一)乙方按照銷售合同規定,如期完成了銷售量,甲方獎勵乙方規定銷售量的%;超過規定銷售量,則獎勵多銷出部分的%。獎品為甲方產品。

(二)甲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全部提供產品,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能按銷售合同規定完成銷售數量,缺少部分的營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期限

(一)本經銷協議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銷甲方的產品,需重新簽訂協議。

(二)本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繼續聘請“”系列產品在地區的總代理,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請乙方。

第七條 終止

(一)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期滿前六個月均有權終止本協議,但應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職責或義務時,甲方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內,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期滿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票據、備忘錄、記錄稿件和其他檔案交還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執行中,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乙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甲方的損失計算機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銷售總量-協議有效期內已銷售數量)×(甲方單個產品的價格-成本)

(二)本協議執行中,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乙方的損失計算公式為:

(協議有效期內應供產品總量-已供數量)×(銷售價-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都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協議終止的,乙方在協議終止後的年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產品。

第九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一切條款,按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執行。在本協議生效之後,由於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進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經濟利益發生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維護各方的正常經濟利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就仲裁程式仲裁。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

第本協議的仲裁機構為:仲裁委員會。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甲方允許乙方在接到樣品後有一個月的試用期。

(二)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產品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本著互利互惠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資訊產品維修維護協議。

一.該協議所包括的資訊產品如下:

產品名稱

產品序列號

臺數

金額(人民幣)

備註

二.由乙方為甲方提供資訊產品免送維修服務,相應服務條款如下:

1.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只對本協議所列產品實施上門維修,如需更換零件甲方應承擔零件費用,且甲方不再擁有更換下來的舊零件的所有權。

2.如果乙方認為該產品需要取回修理,則乙方技術人員將直接前往甲方處取機。

3.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對本協議所列產品進行兩次免費清潔。

4.除乙方的節假日外,每週星期___至星期______:___---___:___,是乙方執行該協議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的第二個工作日是本協議的標準響應時間。

5.本協議不涉及有關軟體或網路支援服務,凡涉及軟體或網路支援問題的維修服務,均按照乙方收費服務標準收費。

6.乙方實施上門維修地點為該協議所包括的甲方資訊產品現在(協議簽字日)使用所在地。

7.甲方應對其專有的機密資訊的安全自行負責。

三.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且乙方收到協議全款後,方可生效。協議期限是 本協議生效日起一年整。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擁有對本協議的解釋權。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章: 乙方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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