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監察大隊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72W

一、工作職能

環保監察大隊承諾書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制定我省排汙收費和環境監察政策;指導、監督、協調全省排汙費徵收管理工作並負責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的火力發電企業二氧化硫排汙費的核定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省環保廳法定許可權內環境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工作;參與全省重大或跨省、跨設區市環境汙染事故、突發事件和糾紛的.調查處理,承辦信訪投訴環境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資訊通報及應急預警,承擔重大環境汙染、生態破壞、重大建設專案環境違法案件與事故調查,參與環境執法檢查工作。

二、服務內容:加強環境執法,建立公平有序發展環境;

三、服務物件: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

四、按照我局的主要工作職能,做出以下承諾:

(一)公平、公開、公正、足額徵收排汙費,以經濟槓桿促進節能減排。

(二)嚴格履行執法職能,嚴厲打擊不法排汙企業,創造公平有序發展環境。

(三)嚴格規範執法工作程式。

(四)進一步細化自由裁量權。

(五)推行政務公開工作。

(六)嚴格執行廉政建設有關規定。遵守環保部《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及省環境監察局《環境監察人員十二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五、本單位負責人:曹永琳

電話:8596281; 手機:18970016766

從政格言:公則生明,廉則生威

六、聯絡員:何坤 電話:8592214

巴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公開服務承諾書

一、主要職能

(一)監督檢查轄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

(二)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現場監察。

(三)負責本縣轄區範圍內的環境監察工作,徵收本縣轄區內所有排汙企(事)業單位的排汙費。

(四)負責本縣環境汙染事故、糾紛處理和信訪工作。

二、服務內容

公平、公開、公正、足額徵收排汙費;強化環境執法工作,創造公平有序發展環境;積極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做好環境應急工作,確保全縣環境安全;積極穩妥處理環境信訪,保障人民環境權益。

三、服務物件

全縣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四、服務承諾

(一)規範執法工作程式,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實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告知制、政務公開制、失職追究制。

(二)切實履行執法職能,積極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不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創造宜居環境。

(三)做好環境應急工作,確保全縣環境安全。

(四)規範環境信訪投訴的接待處理工作,向社會公佈24小時投訴電話,做到有訴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能當場答覆的當場進行答覆,一般事項15日內進行答覆,複雜事項60日內進行答覆。汙染糾紛信訪:確保處理率100%,完結率95%以上。

(五)嚴格遵守環保部“六項禁令”、環境監察人員“六不準”。

辦公室電話:43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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