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 自查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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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決防範和杜絕“小金庫”,本人代表 (單位名稱)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小金庫 自查承諾書

一、按照學校《關於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院辦字[2015]13號)要求,認真組織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自查面達到100%。

二、保證所提交的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相關報表資料是真實、完整的。

三、對自查出的問題一定主動整改糾正,同時及時如實上報,並保證通過清理後,本單位無“小金庫”。

四、嚴肅財經紀律,建立良好財經秩序,做到:

1、遵守賬戶管理規定,按規定用途使用賬戶,不違規開設銀行賬戶。

2、將所有資金納入財務部門法定賬目核算。

3、按照上級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財務公開制度。

4、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規範政策,不違反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給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以上承諾,保證做到。如有違規違紀問題,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單位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情況承諾書(兩則)

集團公司“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單位按照《山西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晉紀發[2015]21號)的要求,對本單位“小金庫”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現鄭重承諾:我單位自2015年以來,不存在“小金庫”現象,如發現我單位存在“小金庫”,願接受對我單位的經濟處罰,願接受對本人的黨紀政紀處理。

承諾單位(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小金庫自查承諾書

市治理“小金庫 ”工作領導小組:

我單位按《關於在全市開展“小金庫 ”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xx-xx號)檔案精神,上報了相關自查表,現鄭重承諾如下:

我單位上報的《“小金庫 ”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單位銀行帳戶情況表》、《財政票據管理情況表》是真實的、全面的、準確的,無隱瞞不報現象。如有虛假,願對照有關財經法規和黨紀政紀接受處罰。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xx年xx月 xx 日

“小金庫”治理自查自糾情況承諾書

集團公司“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單位按照《山西省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辦法》(晉紀發[2015]21號)的要求,對本單位“小金庫”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通過自查發現,我單位共私設“小金庫” 個,涉及資金 萬元。現鄭重承諾:我單位自2015年以來“小金庫”問題僅限於所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反映內容,如發現我單位存在填報報表以外的其他“小金庫”問題,願接受對我單位的.經濟處罰,願接受對本人的黨紀政紀處理。

承諾單位(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2015年小金庫自查自糾報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15〕7號)和省委辦公廳《關於轉發〈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我單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自查自糾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此次專項治理範圍是國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中以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重點。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

(二)專項治理內容。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範圍。重點是2015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15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庫”主要表現形式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髮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二、單位自查自糾的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檔案下發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單位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計劃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介作用,支援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

(二)自查自糾(截至2015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自覺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下屬單位於6月25日前將自查自糾總結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報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自糾的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單位成立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小金庫”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治理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小金庫”治理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做好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多角度地宣傳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對加強資訊溝通,促進工作深入開展。

(三)落實舉報制度。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路舉報作用。認真做好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自查自糾的結果

(一)按照有關檔案的要求,通過深入自查自糾,我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佔、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二)自單位成立以來,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定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三)單位監管使用的票據由財務室統一管理,各類票據均由財務室統一到財政部門購領和銷燬,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定票據登記薄;設立專(兼)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四)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通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單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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