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碩考研民法學複習的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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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考試科目包括中國法制史、法理學、憲法、刑法、民法等,其中刑法是重點。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法碩考研民法學知識點梳理,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法碩考研民法學複習的知識點

  法碩考研民法等價有償原則

等價有償原則含義:在財產流轉中進行等價交換,取得財產權利應當支付的對價。

1) 等價有償原則針對市場經濟關係中,雙方交換利益的等值性、有償性,即無付出就無所得。

2)如果當事人之間利益關係的不均衡系自主自願的產物則不認為違反了該原則。(如民事主體之間自願無償贈與財產或者依法繼承財產、履行家庭成員間的扶養義務)

  法碩考研民法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含義:

1)將真實情況告知對方,禁止隱瞞或欺騙 誠實信用

2)恪守信用,認真履行民事義務 含義 3)發生損害時雙方當事人都應當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少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誠實信用原則,將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上升為法律要求,要求處於法律上特殊聯絡的民事主體應忠誠、守信,做到謹慎維護對方的利益、滿足對方的正當期待、給對方提供必要的資訊等,以謀求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的和諧。

2、因為現代社會日益成為一個商業社會,維持有效率又安全的.市場環境必須要靠不同主體之間建立充分的信賴。《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將誠實信用原則規定為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在法律上號稱“帝王條款”,具有適用於全部民法領域的效力,對當事人的民事活動起著指導作用,確立了當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行為規則,如果當事人行使權利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即構成權利的濫用。

  法碩考研民法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含義:

1)本著公平觀念進行民事活動,正當行使民事權利和履行民事義務 公平原則

2)兼顧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平利益

3)司法公平合理。法無明文規定時應按公正、合理處理民事糾紛

1、公平原則包含兩層含義: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過程中應維持民事主體之間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則之核心);二是民事主體應依據社會公認的公平觀念從事民事活動,以維持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

2、公平原則是進步和正義的道德觀在法律上的體現,對於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和保證私法自治原則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對於公平原則大多設有明文規定,我國《民法通則》也明確認可公平原則,該法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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