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福利分房證明格式範本模板

來源:文萃谷 1.06W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無福利分房證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無福利分房證明資料,歡迎閱讀

無福利分房證明格式範本模板

  無福利分房證明

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首先要到原工作單位出具證明,證明其本人在本單位工作期間未享受過購買單位房改房、解困房以及參加單位集資建房、住房補貼等優惠政策,然後拿單位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全部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到高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房地產管理科辦理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證明的相關手續。

所諮詢的問題核心在於拆遷安置住房與住房福利待遇發生衝突如何解決。根據《馬鞍山市徵用土地補償安置辦法》以及馬鞍山國土資源局、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執行《馬鞍山市徵用土地補償安置辦法》幾個具體問題的答覆函之相關規定:夫妻一方是當地祖居人員,後轉為非農戶口,婚後一直居住在當地,配偶沒有享受城鎮住房福利待遇(分房、住房補貼)或拆遷住房安置的,則夫妻雙方及子女享受拆遷貨幣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則全家不享受拆遷貨幣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住房補貼的,則配偶本人不享受拆遷貨幣化安置住房,但子女可以享受。通過解讀上述規定,可以得知拆遷安置住房與住房福利待遇不能兩者兼得,這符合公平的立法精神。現在回到你關於拆遷安置住房的問題。

單位在沒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前提下扣發你的工資的做法是錯誤的。你可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在單位扣發你工資的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此外,你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辭職。不過這要區分兩種情形:一是法定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在這種情形下,勞動者無需承擔違約責任。二是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遞交書面辭職申請,就可以在三十日期滿後與用人單位正式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單位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責任,勞動者需承擔相應責任。當然,對違約責任存在爭議,你也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形式解決。

  個人享受福利分房證明

茲有 同志,於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沒有享受過福利分房,特此證明。

經辦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無福利分房證明

證 明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該同志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單位工作期間未享受過福利分房。

特此證明。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未享受福利分房證明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準,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物件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準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準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準,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準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準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階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階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國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係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階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