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財政監督工作總結及打算

來源:文萃谷 2.3W

一、加強財政監督知識培訓,強化財政監督法規意識

縣財政監督工作總結及打算

2017年,我縣財政監督工作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援,加強財政資金監管,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和強化會計人員的培訓、任免列入縣委、縣政府常務會議題。按照縣領導的批示,我局於2017年3月,5月、9月、11月,先後兩次對68個預算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進行了財政、財務會計知識和財政監督知識培訓,請分管財政的縣領導到會講話指導,請縣紀委領導到會講財經紀律,請省財政廳監督檢查局領導到會講財政監督知識,同時組織兩次預算單位財務聯查會審業務培訓。此外,7月份開展的強農惠農專項資金檢查和2017年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回頭看清理及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均召開了全縣性的動員大會,對單位負責人、會計人員和檢查人員進行了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培訓,重點檢查前,還要對檢查人員進行集中檢查培訓,對強化單位財政監督意識,提高監督檢查水平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

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發揮會計監督作用

我局財政監督工作,得到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支援。自2017年1月起,局黨組研究決定由財政監督股負責對全縣68個預算單位的會計報表實行按月催收和審查制度,並對存在的問題通過培訓,現場指導和檢查進行規範,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將會計人員的任免、考核納入財政監管,並開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考核和財務聯查會審活動,要求單位必須配備合格會計人員並保持穩定,及時做賬、及時報送財務報表,通過這些措施,會計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規範,會計監督作用明顯加強。

三、加強內部協調配合、完善財政資金撥付監管制度

我縣由於財政監督機構人員較少,實行財政監督機構和各股室監督相結合的財政大監督的模式進行各項財政監督和檢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嚴格的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和撥付程式制度,並實行重點資金排程、撥付集體審批、印鑑分別保管、不得由一個人辦理資金撥付全過程的內部牽制制度、縣級報賬制的專案,實行由相關部門聯籤並報分管縣領導審批的制度。在已有的《羅江縣災後重建專案資金管理規範》、《羅江縣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羅江縣財政

綜合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等17項財政資金管理制度的基礎上,3月份,又草擬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通知》、以縣委辦、縣政府辦的名義下發縣級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重點強調加強非稅收入和政府投資專案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格履行專案招投標程式、全面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嚴肅紀律、規範操作、加強審計監管。此外,財政監督股還要定期對各股室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會計核算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的制度,對外檢查,由相關股室牽頭,有關股室配合進行,確保監督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四、認真開展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省、市財政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縣委、縣政府對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要求,2017年我局重點開展了以下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一)部門聯動,開展災後恢復重建、擴大內需專項資金檢查。2017年是災後恢復重建收宮之年,為確保災後重建資金嚴格按規定使用,防止截留、挪用,縣委、縣政府組成聯合檢查組,用1個月時間對全縣所有災後重建專案進行了監督檢查,我局財監、預算、農業、投資等股室積極參與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專案實施單位整改落實。

(二)開展強農惠農專項資金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2017年6月至9月,按照省、市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縣由財政、審計等部門牽頭,成立領導小組和檢查組,對全縣涉農專項資金以來的使用、管理、撥付及賬務處理情況開展了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對自查發現縣水務局、病險水庫整治省專款226.6萬元未使用問題,責令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按批覆意見整改;對自查發現縣教育局少量未及時發放或因故無法發放的貧困寄宿生補助資金,責令及時發放或收繳財政,對不符合要求申報的國家助學金292.135萬元,已退回縣財政;對自查發現縣扶貧辦因17個扶貧村扶貧專案未啟動導致225萬元資金滯留問題,政府已協調有關部門督促啟動專案;對自查發現縣農業局專案賬務處理不規範,御營、金山、白馬關三個鎮有20戶農戶農作物良種補貼和糧食綜合直補0.2萬元未兌付問題,已督促整改落實。對重點檢查發現4戶農戶的農村貧困戶、特困戶建房補助資金1.2萬元未發放到農戶問題,以及縣郵政局代發07、退耕還來補助資金4560.5元未發放到農戶手裡的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發放到農戶。

(三)開展家電下鄉、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專項檢查。按照省財政廳通知精神,我局組成檢查組,於2017年4月和7月,分別開展了家電下鄉和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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