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保密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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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曾經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離職後保密協議範本

第一條 商業祕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經營資訊等各項檔案。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乙方已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資訊。

第二條 保密義務人

1、乙方為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

2、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佳努力,在離職期間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第三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

3、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資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

5、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在勞動合同關係終止之後,乙方均承認甲方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並且乙方應當克盡保守上述商業祕

密的義務。

第四條 保密義務的終止

1、甲方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2、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 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 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③ 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上海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職後保密協議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離職後,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單位的任何裝置、檔案、技術資料、電子資訊等保密檔案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單位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方案、培訓資料、機構檔案、單位運作方法、單位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洩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祕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客戶資料、技術方案、技術文件、相關人員、機構名單和聯絡方式、發展規劃、財務資料、程式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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