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師範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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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範大學是教育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的三所高水平大學之一,是我國建校最早的師範大學之一,前身為1907年由清朝帝師陳寶琛先生創辦的福建優級師範學堂。經過108年的積澱、傳承與創新,學校已發展成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成果豐碩、對外交流活躍的綜合性大學。

2017年福建師範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大綱

學校坐落於福建省省會福州市,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佔地面積3900多畝。學校本部現有本科專業78個,全日制本專科生21000多人,各類研究生 6600多人,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省高校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含培育)3個、省特色重點學科9個、省級重點學科26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4個,還擁有高校、中職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授權點,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經、法、管、農、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

根據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和中國校友會網釋出的2015年大學排行榜,我校綜合實力分別位居全國高校第91名、第93名。特別是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一級學科博士點、一級學科碩士點和碩士專業學位數量,均位居福建省屬高校首位,其中一級學科博士點數量位居全國同類院校第5位、全國高校第40位,整體實力已進入全國同類院校和地方大學的先進行列。

音樂學院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華南女子文理學院。經過70多年的建設,現已發展成為國內實力較強的高師音樂學院。開設我國高師院校最早的音樂學博士點,音樂學學科是省重點學科,現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點、藝術學理論一級學科博士點(合作)、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戲劇與影視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點,4個本科專業[音樂學(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培訓基地)、音樂學(師範類)、舞蹈學(師範類)、音樂表演],國家級音樂教育人才培養創新實驗區、國家級高等學校音樂學特色專業建設點,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福建省音樂學研究生教育創新基地,福建省國家級音樂學重點學科培育建設專案,福建省音樂與舞蹈學重點學科,福建省音樂與舞蹈學特色重點學科等。

音樂學院現有教職員工101人,其中專任教師89人、教授17人、副教授33人。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帶頭人王耀華教授是著名民族音樂學家、福建省政協原副主席、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博士生導師、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帶頭人葉鬆榮教授是現任院長、第六、七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福建省文化名家、福建省高校領軍人才、博士生導師。

依託高水平的學科和師資隊伍,音樂學院教學科研成果豐碩,其部分成果居於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上也有一定聲譽。近10年來,音樂學院教學科研成果顯著,共計獲得100多項國家級、部省級獎項,承擔部省級以上課題專案80多項。其中《福建傳統音樂》、《音樂中的中國人》先後獲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琉球御座樂與中國音樂》、《斷裂與失衡——中西視野下的`西方20世紀“新音樂”創新的侷限性分析》、《中國傳統音樂結構學》、《社會實踐是檢驗我國現代音樂創作成功與否的惟一標準》先後獲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高師音樂教學綜合改革》、《“民族音樂學及其教育”碩士研究生主幹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和《中國傳統音樂理論專業博士、碩士研究生教材建設》先後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中華民族音樂文化的國際傳播與推廣》獲教育部2011年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專案;《中國當代音樂海外傳播研究》獲文化部2015年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重大招標專案;《世界民族音樂》獲國家級精品課程;《中國傳統音樂概論》、《歐洲音樂文化史論稿——中國人視野中的歐洲音樂》、《反思•求索——關於西方20世紀“新音樂”若干問題的思考》、《中國民族音樂》等十項論著分別獲得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屆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民樂三重奏《節日榕城》獲福建省第五屆文藝百花獎一等獎;音樂學博士生李玫博士、郭小利博士學位論文分別被評為2002年、2011年“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音樂學本科畢業生孫礫在 2002年中央電視臺舉辦的第十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獲業餘組美聲唱法金獎。2005年至今,音樂學院在“全國大學生藝術展演”中,先後獲得專業組一等獎6項;2006年音樂學院合唱團參加“第四屆世界合唱節”獲得金獎銀牌;2008年音樂學院合唱團在中國音協主辦的“放歌海西——中國福州首屆海峽兩岸合唱節”中獲得金茉莉獎;2010年音樂學院合唱團在第十四屆CCTV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分別獲得團體賽和合唱單項比賽優秀獎;2014年音樂學院合唱團在中國音協主辦的“同圓中國夢——第七屆海峽兩岸合唱節”中榮獲金茉莉獎第一名。

2012年由教育部組織的全國高校“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評估中,福建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名列全國第四,僅次於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與中國音樂學院。

音樂學院多次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經常與日本、菲律賓、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奧地利、法國等國家的音樂界同行進行學術交流,與日本沖繩藝術大學建立姊妹學校關係。目前,音樂學院全體教職員工正全力以赴,為把音樂學院建設成為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新型音樂學院而奮鬥。

為進一步做好2016年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2016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者;

(二)考生須參加福建省2016年音樂類省級統考,並取得音樂類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

 二、招生計劃

專業:音樂表演

層次:本科

招生計劃:35名(面向福建省招生,只招藝術文科;其中①西洋管絃樂器:圓號2人,長號2人,小號2人,長笛1人,雙簧管1人,單簧管1人,巴鬆2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5人,貝司2人,大號1人;②民族管絃樂器:嗩吶1人,笙1人,笛子1人,琵琶1人,二胡3人,揚琴1人,北管樂器3人;③中西打擊樂器3人)。招生人數根據考生報考及考試合格情況編制,各器樂類別之間的招生計劃不作調整。

學費標準:9360元/年·生

  三、考試考點設定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

考試時間:2016年1月21日

報名考試地點: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

  四、報名辦法

(一)考生須攜帶身份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頒發的藝術類專業准考證和省級統考本科合格證前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70元[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調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覆函》(閩價費〔2015〕267號)確定)]。

  五、專業考試要求

科目 考試內容 科目說明

科目一 視唱 視唱簡譜或五線譜

科目二 模唱 音程模唱、和絃模唱

科目三 曲目二首 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六、合格證發放

在考生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專業合格分的基礎上,根據各器樂專案招生計劃,按不超過1:4發放合格證。

七、錄取規則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情況,全面考察。

音樂表演專業(面向福建省招生,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表演專業考試且獲得合格證的考生。在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線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藝術類本科文考控制線的考生中,根據器樂專案分別排序,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專業考試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將根據考生文化考試中語文、外語二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考生。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八、其它事項

1.考生自備器樂參加考試,考試期間食宿、交通等一切費用自理。

2.上述各器樂專案招生人數系我校2016年擬定招收人數,具體招生人數以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資料為準。

3.以上內容如有變動,福建師範大學招生網()或福建師範大學音樂學院網頁()上及時公佈,請考生注意查閱。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音樂學院諮詢電話:0591-22868060、22868053、22868055(傳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科技路1號福建師範大學旗山校區

郵編:3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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