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執行程式
經過長時間的學習後,中級會計職稱備考的考生已近進入了疲憊期,有些人甚至因為學習效果不理想而灰心喪氣。然而偉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與別人共處逆境時,別人失去了信心,他卻下決心實現自己的目標。別耍賴,中級經濟法考點已經準備好了,快來練習吧。
執行程式
1.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其他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2年。
【解釋】此處規定的2年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分期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3.申請執行人超過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時效期間提出異議,人民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不予執行。
4.被執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義務後,又以不知道申請執行時效期間屆滿為由請求執行迴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從中級會計職稱備考中回過神來,猛然發現5月都快要結束了,這樣一來,大家的時間緊迫感也越來越強烈了。很多考生都會跑過來問,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時間少,用聽課來代替看教材行不行。
第一章 總論
1、法律行為(無效合同與可撤銷合同的區分);
2、代理(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表見代理和無權代理);
3、民事訴訟(地域管轄、再審);
4、訴訟時效(適用物件、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股東的`出資(出資形式、未盡出資義務的法律後果、抽逃出資);
2、股東權利(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異議股權的回購請求權);
3、董事會、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董事會國有、監事會所有);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發行與轉讓(股份發行、股份轉讓的限制、股份回購);
6、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7、股票的上市(股票的終止上市);
8、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9、股份轉讓的法律限制(董監高的問題、短線交易、股票);
10、內幕交易(內幕交易的界定、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界定、內幕資訊的界定);
11、合併、分立、增資與減資(各自的決議、通知債權人的時間、減資與抽逃出資的區別)。
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
1、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徵和設立條件(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公民、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能出現哪些字樣);
2、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法律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都要記住);
3、普通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合夥事務執行的形式);
4、合夥企業和合夥人的債務清償(重點關注合夥人的債務清償);
5、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普通債務、特定債務);
6、有限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盯住2人以上50人以下和不得以勞務出資);
7、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1、單位存款、商業貸款業務;
2、保險法律制度(著重關注保險的利益原則、合同的訂立、金額、合同的解除);
3、票據(票據的質押、背書與禁止背書、承兌、追索、抗辯以及偽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訂立(格式條款、訂立程式、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2、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
3、合同的履行(抗辯權、代位權);
4、抵押(抵押合同、抵押權的設立、抵押物、抵押的效力、動產的浮動抵押);
5、質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6、留置(留置權的行使物件、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7、買賣合同(所有權保留條款、普通動產和特殊動產的一物二賣);
8、其他合同。
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1、增值稅的徵稅範圍(一般規定、視同銷售貨物);
2、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的計算抵扣、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的進項稅額轉出);
3、銷項稅額(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商業折扣、以舊換新、以物易物);
4、營改增(應稅範圍、一般計算方法、稅收優惠)。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1、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非居民企業);
2、收入(應稅收入、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3、稅前扣除專案(三項經費、廣宣費、公益性捐贈、借款費用、禁止扣除的專案);
4、稅收優惠政策(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5、企業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八章 相關法律制度
本章考點比較散亂,複習上面有一定的難度。但近幾年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建議在考前把本章內容熟讀兩遍,對知識點有個大概的印象,做客觀題應該是沒有什麼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