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西岑溪市特崗教師招聘面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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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西岑溪市特崗教師共計劃招聘特崗教師40名,面試時間為7月15日,面試結束,由工作人員按招聘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出考生名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人選,詳情如下:

2016年廣西岑溪市特崗教師招聘面試方案

 岑溪市2016年公開招聘特崗教師工作方案

根據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區編委辦《關於做好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6〕1 號),為做好我市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原則,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組織領導

成立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高校畢業生中公開招聘特崗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政府及各相關部門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監督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招聘具體工作;監督組由紀委派出監督員組成,負責全程監督工作。

  三、招聘人數、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

共計劃招聘特崗教師40名(具體崗位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條件。

必須是通過區教育廳資格審查並報名應聘岑溪市特崗教師招聘崗位的人員。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報名者必須屬於以下三類人員中的一類。

(1)以高等師範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少量緊缺專業全日制應屆師範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國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 歲以下(1986 年6 月1 日後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屆本科畢業生。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 歲以下(1986 年6 月1 日後出生)的全日制往屆師範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國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3. 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應聘國中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與擬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相同或相近;報考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學科一致。

4.已招聘為特崗教師的,在三年聘期內不再列入招聘範圍。

5.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招聘辦法

(一)招聘方式。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組織相關單位到高校召開現場招聘會進行招聘。

(二)面試方式。

1.採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

2.面試考評組由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及相關部門組建。每組面試考官人數為5人(其中教育局或教科所1人,組織、人社各1人,其餘考官在學校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考官由教育局(或教科所)派員擔任。每一面試小組配備監督員1名(兼核分員、由市紀委派員擔任)、計分員1名。

面試考評組共設5個:

第一考評組:負責政治、語文學科的面試工作。

第二考評組:負責數學、歷史、地理、體育學科的面試工作。

第三考評組:負責物理、化學、信息的面試工作。

第四考評組:負責生物、英語、音樂學科的面試工作。

第五考評組:負責美術學科的面試工作。

3.面試內容及辦法:

面試堅持“幹什麼考什麼”的原則,着重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教學基本功、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係、應變能力及自我認知程度等。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0分鐘。

面試對象必須是通過區教育廳資格審查的、報名應聘岑溪市特崗教師的人員,並且符合有關招聘條件的.人員。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每位考官的評分按每人100分的分值評定(面試考官評分時四捨五入保留一位小數點)。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每位考官的有效評分相加,除以有效評分考官的總人數,所得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點。面試結束後,經計分員、監督員(核分員)、主考官審核並簽名後,宣佈面試成績。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

  5.面試時間:2016年7月15日。

  6.面試地點:廣西玉林師範學院(東校區:教育東路11路公共汽車終點站)。

7. 面試報名:2016年7月14日下午4:00-5:30集中廣西玉林師範學院(東校區博學樓1104室)招聘會現場報名,逾期不到當自動放棄應聘面試資格。報名時必須遞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大學期間學科成績表、所在學校開具屬於師範類專業的證明(應屆師範教育類專科畢業生)等其它相關應聘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所提供驗證的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複印件各一份(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在每張複印件右上角簽上本人姓名)。

  五、確定擬聘人選

面試結束,由工作人員按招聘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出考生名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確定人選,招聘雙方達成意向必須現場簽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其它雙方認可的協議書(均為原件),如各學科崗位出現簽約人數不足設崗數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市學校實際所需現場作出適當調整。

  六、集中培訓與考試、體檢、考核、簽訂聘用合同

集中培訓與考試、體檢、考核、簽訂聘用合同等均按自治區桂教特崗〔2016〕1號《關於做好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

  七、迴避制度

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員凡與面試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應實行迴避。

  八、工作紀律

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監督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九、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中面試等有關資料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存檔。

2.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及參加面試提交的應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有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與複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簽訂聘用合同並上崗任教。市人社局、教育局將按照公辦教師的錄用辦法,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在簽訂聘用合同前由擬聘人員按面試成績高低次序先後按設定崗位自行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面試成績相同,依次以學歷(本科、專科)、畢業院校類別(一本、二本、三本)、師範類、學位、優秀畢業生、政府獎學金、黨員、三好學生(國家級、省級、校級)、學生幹部(國家級、省級、校級優秀學生幹部優先)、大學期間學科成績等因素確定選崗次序。選崗後簽訂聘用合同並安排到選定崗位工作。如有考生放棄選崗資格,或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招聘資格。

4.其他不詳事宜均按自治區桂教特崗〔2016〕1 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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