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和程序

來源:文萃谷 1.69W

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業教師的許可證。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和程序,歡迎閲讀

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和程序

一、條件

1、選擇一個普通話水平測試站(例如:海南師範大學普通話水平測試站,聯繫電話0898-65xx8166)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並通過測試,獲得三級甲等以上合格證書;

2、參加《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自學考試並通過這兩門課程的.自學考試,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和程序。海南師範大學教育與管理系每年上半年一般都舉辦這兩門課程的自學考試考前輔導培訓班;

3、能夠完成本專業的學業,獲得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

4、思想品德、身體健康狀況等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經思想品德鑑定和專門體檢合格)。

二、程序

1、按照海南省教育廳或者畢業後就業(居住)所在地的市縣教育局公告受理社會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的時間(一般是每年的八九月份),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話水平三級甲等以上合格證書、《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自學考試成績合格證等,到海南省教育廳或者所在市縣教育局提出申請。其中申請中專(高中)教師資格(限本科畢業以上者)可向海南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提出,申請國中教師資格(限專科畢業以上者)或者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限中專畢業以上者)向所在市縣教育局提出,教師資格證《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證的條件和程序》。

2、海南省教育廳或市縣教育局受理申請以後,將組織專門機構對申請者進行説課考核(考核方式是用三小時當堂撰寫説課稿,然後進行單獨説課答辯),經考核合格者授予相應教師資格。

注:在海南省外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相同,條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多數省份對普通話水平的合格等級要求較高(二級乙等以上),另外對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的補修與考核的具體方式要求不同,具體可向各省教育主管部門諮詢。

附:海南省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事項(海南教師資格證)

一、主管部門:

海南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具體承辦)。

二、依據: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第188號令)第五章第十三條規定的權限,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申請條件:

根據《教師法》第三章第十條規定: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四、數量:

受理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校(限本校擬聘人員)教師資格申請,不受數量限制。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户籍不在本省須交工作單位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4、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思想品德情況的鑑定;

7、補修教育學、心理學成績證書(限非師範專業人員)。

六、收費:

根據省發改廳瓊計價管函[20xx]1139號文規定:非師範專業人員申報高中、中專教師資格每人收取認定費280元。師範專業人員、高校擬聘人員申請教師資格不收取教師資格認定費。

七、程序:

1、申請者每年9月22日至26日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或工作單位證明到省教育廳報名,11月25日前提交全部材料;

2、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非師範專業申請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即説課考試);

3、每年12月31日前對所有申請人員的申請進行審核認定,並將認定結果通知本人。

八、時限:

按規定,自11月25日受理材料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其申請進行認定。

九、申請書文本(由教育廳提供):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書(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

3、海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