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特崗教師招聘報名時間4月17-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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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件精神,江西省省2017年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到農村國中、國小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江西特崗教師招聘報名時間4月17-21日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17年,我省計劃招聘特崗教師6500人。具體招聘崗位請登錄“江西教育網”、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閲《江西省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招聘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已申報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申報條件、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2.教師資格證書(同一學科高層次可以報考低層次)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3.年齡不超過30歲(1987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4.報考國中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國小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專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身體條件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要求;

6、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國小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教師報考,必須在原單位服務滿五年(即2012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且由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作為資格複審的依據之一。服務不滿5年或處於試用期的教師報考,須在報考前與所在學校解除聘用關係;

7、2017年服務期滿三年、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的特崗教師可以報考。正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筆試

(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要仔細查看《江西省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附件1),登錄“江西教育管理公共門户”(),從“省級業務系統”進入“江西省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如實註冊個人信息,誠信報名,並上傳考生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正面標準電子照片進行網上註冊,填寫報考崗位代碼,確認無誤後提交報名信息。

報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的考生,不得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上重複報名參加全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重複報名者將不能打印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准考證。

(二)網上資格初審。各設崗縣(市、區)於4月17日9:00-4月21日18:00,從系統後台對報考本縣(市、區)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期間,考生可登錄查看自己是否通過初審,初審通過後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三)網上打印准考證。通過資格初審且未報名參加全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的考生於5月2日9:00至5月6日17:00登錄“江西省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下載並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上的要求參加筆試。

(四)筆試

1.時間及地點。筆試與全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同步進行,時間為5月7日(上午9:00-11:00綜合知識,下午14:00-16:00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地點在設崗縣(市、區)所在的設區市。

2.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考試依據《江西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大綱》(2016年修訂版)(見附件2)。單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各佔50%,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3.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考生憑身份證和准考證進入考場,並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放、回收。

4.違紀處理規定。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考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招一年的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試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在教師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依據相關文件進行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以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聘用審批後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通報其所在單位。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公佈成績。筆試成績及入闈人員名單將於6月6日前後在“江西教育網”上公佈。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招聘人數在5人及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6至10人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5;11至20人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21人及以上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1.5。

(六)面試調劑。6月7日前後發佈調劑公告,對未達面試比例的崗位公開在網上調劑,凡未入闈面試的特崗考生,如符合調劑崗位的報考條件,均可自願在報名系統中報名參加調劑。

  四、資格複審及面試

(一)資格複審。入闈人員須按各設崗縣(市、區)招聘部門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持規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和複印件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審查合格准予參加面試。當年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於時間關係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複審時還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因資格複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範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具體事宜由各設崗縣(市、區)通知入闈考生。

(二)面試。經資格複審合格,由各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組織面試,主要考察入闈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採取試講、説課等方式進行,原則上要求在入闈人員確定後20天內完成。

(三)確定擬聘人員。面試之後,根據筆試和麪試總成績(筆試和麪試成績各佔50%)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並選擇具體任教崗位;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確定擬聘人員並選擇具體任教崗位。

  五、補報

經面試確定擬聘人員後,如仍有崗位空缺,公開在網上接受補報,補報對象為參加了全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符合特崗崗位要求的人員。經資格複審合格,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員。

  六、持證聘用上崗

擬聘人員經體檢、公示無異議後,經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各設崗縣教育部門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崗前培訓後,於2017年秋季開學前持教師資格證上崗。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由當地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

  七、考試收費

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不收費。

八、特崗教師待遇、保障

(一)特崗教師實行合同管理,由設崗縣(市、區)教育部門與教師簽訂3年聘任協議,納入所在學校在職在編教師統一管理範圍,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工資、津貼、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等各項政策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結束後,對考核合格,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特崗教師,經審核,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負擔範圍。

(三)特崗教師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且不實行試用期。

(四)設崗縣(市、區)統一為特崗教師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各項社會保險。

(五)設崗縣(市、區)為特崗教師提供週轉宿舍及其它必要的生活條件。

(六)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崗教師,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農村教育碩士。

(七)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本縣生源畢業生,回原籍所在縣農村學校任教,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九、其它

(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委託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二)資格審查及具體崗位條件問題,請直接撥打崗位表後的聯繫電話諮詢(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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