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科目二考試內容及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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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內容
1)在規定場地內,按照規定的行駛路線和操作要求完成駕駛機動車的情況。
2)對車輛前、後、左、右空間位置的判斷能力。
3)對機動車基本駕駛技能的.掌握情況。
(2)考試項目及合格標準
科目二考試的基本考試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駕駛。其中有必考項目和隨機選取項目,各種車型的考試項目規定如表1-4 所示。
科目二考試應當先進行樁考。在樁考合格的情況下,進行其他各項考試。其他考試不合格者,補考或者重新預約考試時可以不再進行樁考。
1)樁考的合格標準
樁考只有合格與不台格之分。具體要求見第五章。
2)科目二其他項目的合格標準
滿分為100分,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符合下列規定的,考試合格:
①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成績達到90分的。
②報考其他準駕車型成績達到8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