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電子路考要點及扣分細節

來源:文萃谷 1.39W

下面小編分享科目三電子路考要點及扣分細節,歡迎參考!

科目三電子路考要點及扣分細節

  車輛經過減速帶時應怎麼做?

新規實施後,路考除了增加第二次理論考試外,還從13個項目增加到16項。增加的項目包括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並調整了考試里程。新增三個項目,是為了考試學員的觀察能力,加減擋位操作是科目二中“百米加減擋”的提升。

下面,我們就來看看科目三電子路考要點。

  一、起點

1、考前準備:

A、考生必須繞車一週,從前面上車並觀察前後交通安全情況。(10分)

B、考生上車後關好車門(否則不合格),繫好安全帶(否則不合格),調整好座椅(否則扣5分),調整好後視鏡(否則扣5分)。

C、車輛進入起點線,分為兩種情況:

1、若車已停在起點位置上,則請示或聽從管理人員“按指紋”的.指令後方可按指紋。(指紋機在車上駕駛員座位右前方)

2、若車離起點線還有距離,須將車開至起點(車輪直接壓在路面“起點”兩個大字上面)後停車,請示或聽從管理人員“按指紋”的指令後方可按指紋。

D、進入考試程序:

按完指紋表示已進入考試程序,待語音器發出“指紋驗證成功,請聽到發車指令後再起步”。

2、起步步驟:

語音提示“請立即起步,按語音提示完成考試”,特別注意:聽此提示後考生應鎮定,不要緊張,動作慢些沒關係,一定要有序做好以下步驟:

A、撥左轉向燈(否則扣20分),在撥轉向燈操作時,嚴禁轉動方向盤,(否則將視為燈光使用不足三秒的評判)(扣10分)。

B、按響喇叭(否則扣10分)。

C、踩下離合器踏板,掛入一檔。

D、放鬆手制動到底(否則扣10分)。

E、慢抬離合器踏板,同時輕踩加速踏板,使車輛平穩起步(不平穩闖動10分,熄火10分,重新起動發動機時必須退回空檔再起動發動機10分)。

  二、車輛起步後通過公交車站

1、車輛起步後可掛二檔行駛(換檔時方向盤操作不平穩為不合格)。

2、車輛駛入公交車站時,行駛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否則不合格)。

  三、變更車道

1、車輛通過公交車站後,行駛速度應控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上(否則語音器不提示下一個項目變更車道的考試)

2、聽到語音提示“請變更車道”後,方能撥轉向燈(轉向燈須保持三秒,此時不能轉動方向盤,否則不合格),隨即必須在設有感應釘的200米車道線距離內完成變更車道(若有過早迴轉向燈,超200米距離變道均為不合格)。

  四、燈控路口右轉彎

1、車輛通過變更車道後,進入前方的一個燈控路口,語音提示“前方路考右轉”考生應撥右轉向燈。

2、車輛變道路線為左變右,使車輛順利駛入右轉彎車道。

3、轉彎過程中,如轉向燈自動關閉,須重新打開至轉彎過程完畢。

  五、靠邊停車

1、 當考生聽到語音提示“請靠邊停車”。考生應即撥右轉彎燈,行駛3秒後向右轉動方向盤,黃色線區域禁止停車,看準車頭的前右側與邊線的距離在30公分以內, 車輛靠右側(前輪)直線慢行調整,(嚴禁壓路邊線,否則不合格)確認車輛右前輪壓在邊線30公分的感應釘上停車(停車後掛空擋,拉手制動),等待繼續考試語音提示。(按起步步驟操作)

2、靠邊停車感應區總長設置為80米,地面標線為白色實線,(如前方有考試車輛停在靠邊感應區範圍內,無法進入靠邊停車,可停車等待前車離開後完成靠邊停車)。

  六、調頭

重新起步後,語音提示“前方請調頭”考生應撥左轉向燈、鬆開加速踏板、輕踩腳制動踏板、控制好速度、觀察左後視鏡、後方是否有超車車輛、方可調頭。注意:調頭缺口禁止停車。

  七、通過學校區域

1、調頭後,車輛通過學校路段,考生應鬆開加速踏板減速。

2、車輛行駛速度應在20公里/小時以下。

  八、通過人行道線

語音提示“前方人行橫道有行人通過”,考生須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停車線前。車輛停穩後掛入空擋,。等候語音提示“行人已通過”,重新起步。

 九、燈控路口左轉彎

起步後,車輛行駛距離路口約70米左右時,語音提示“前方路口左轉彎”,考生應撥左轉向燈,在直線車道上行駛的車輛須在三秒鐘後變入左轉車道,並且按信號指示行駛。(如在直行車道左轉的車輛為不合格)

  十、直線行駛

1、語音提示“前方進入直線行駛路段,請將車速保持在35公里左右”。

2、考生應踩下加速踏板,時速控制在30公里/小時通過直線行駛時雙手應輕握方向盤,兩眼平視前方,避免方向盤不必要的晃動,保持車輛直線行駛。(否則被判方向不穩不合格)!

  十一、減速帶

當車輛通過直線行駛路段後,考生看到前方路面黃色減速帶時,應鬆開加速踏板,輕踩腳制動踏板,行駛速度應該在30公里以下。

  十二、調頭回終點

1、語音提示“前方請調頭並將車輛開回終點”考生撥左轉向燈,輕踩腳制動踏板,控制好車速。

2、調頭回終點(如起點停有考試車輛,需將考試車輛停靠在黃格線外,車輛停穩後,掛空檔,拉起手制動,鬆離合器,鬆腳制動)

3、黃格線內停車為不合格。

  十三、電子路考特點

1、在每個考試項目之前都有語音提示,該考試項目(教練員在訓練時,須多發考試項目口令,並且檢查學員訓練是否存在考試扣分的不足之處)

2、側重於車輛起步.靠邊停車。直線行駛,變更車道,調頭,通過燈控路口,人行橫道,轉向燈及喇叭的使用規範。

3、在18點後考試的考生,電腦自動設置“夜間”駕駛考試,考試要求:車輛須開前照燈,通過路口,人行橫道時,必須連續切換遠近光燈。

  十四、重點扣分項目

  1、綜合

準備: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不合格)

起步: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10)

換檔:選擇檔位不當,造成車輛低檔高轉速行駛或者車輛抖動。(-10)

行進: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指揮信號行駛。(不合格)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不合格)

其它: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轉向燈。(-20)

  2、實際道路

起步:不鬆駐車制動器起步。(-10)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10)

直線行駛: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不合格)

不瞭解車輛行駛速度。(-10)

變更車道:變更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

靠邊停車: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20)

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20)

夜間行駛: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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