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備考的四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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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試備考的序幕早已拉起,眾多朋友已經投入了緊張的備考當中。大家無不希望找到通往勝利的捷徑。也沒有哪個人不渴望獲得事半功倍的方法。但在眾人的喧囂中,大家卻忽略了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下,司法考試複習須突出的四個點,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啟發和幫助。

2016年司法考試備考的四大方法

  一、通讀教材

三大本是司法考試的主要基礎工具,該套教材不但具有權威性,而且針對性強。通讀教材的目的是瞭解大體框架,而不是對教材做詳盡的記憶。

對於複習順序,對初學者來講,最好遵循循序漸進的規律。如應當先複習實體法,後複習程序法;先複習國內法,再複習國際法。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復習:法理學、憲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司法考試的15門科目是一個法律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體系,按照一定順序通讀一遍,以便有個整體把握。而後就不必再按部就班,可以靈活安排複習順序。如可以按重點科目順序,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順序,還可以按弱項科目為序等等。

閲讀教材時,應有自我命題意識,迎合命題者的設計思路,有時還會不謀而合。同時不要忽視教材中出現的小案例,這可能是很好的命題素材,稍加變化就可能出現在司法考試試卷上。

  二、熟讀重點法條

法條就是司法考試的必修內容。歷年的'考題中,有80%以上是直接出自法條的,所以法條是至關重要的環節。我們不妨把所有法條分為三大類:第一大類是必須熟記的重點法條,數量在15%左右;第二類是次重點法條,數量在20%左右,考查的機率也很大,應充分記憶;其中特別是提高了刑法和三大程序法案的考查比重,真所謂“得民法者得天下,得刑法者稱諸侯”。 其中刑法、刑事訴訟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行政訴訟法、憲法、公司法、擔保法、仲裁法這十大法條佔司法考試分值比重的80%。並且,除憲法以外,其餘九大法條均可能出現在案例分析試卷上,其身價非同一般。第三類是應景法條,考分極少,時間來得及,可稍微瀏覽一下或者就大膽放棄。

  三、加強真題訓練

通過做真題,不但可以體味考試重點、難點、常考點,而且能夠把握命題風格、題型及各部門法在司法考試中的分值比重。這樣一來,應考能力得到加強,複習方向就會更加明確,大大節省時間。難怪獨角獸司考網校老師常説,“做歷年真題就是做來年真題。”

  四、注重歸納

你每讀一遍教材或者法條,把相近、相反、相同的知識點或者制度進行比較,並找出其中容易遺忘的,或者比較容易引起誤解的,把它們圈起來。到最後,該記憶的東西,就會顯得越來越少了,效果反而越來越好!

朋友們,以上內容,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喲!祝大家2016年司法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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