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各類職業資格清理規範

來源:文萃谷 2.58W

作為自治區職業資格改革組牽頭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從本月開始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各類職業資格清理規範工作。我區明確:凡是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決定設置的職業資格,予以保留並向社會公佈;其他任何地區和部門違反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均予以取消,其職業資格的相關考試、鑑定活動應立即停止;予以保留的'各類職業資格的考試、鑑定等有關收費規定,必須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收費政策。

2015內蒙古各類職業資格清理規範

此次清理規範工作的範圍為: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自治區內各類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要求,各地區和各部門要按照管轄範圍和職責權限,全面清查本行政區域和本系統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情況,包括資格設置、資格類別、實施機構、資格相關培訓資格證書印製發放和資格考試、鑑定收費等工作情況;對於各類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面向社會設置或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鑑定、發證和收費等活動,由其業務主管單位負責清理規範;對於企業面向社會設置或組織實施的職業資格及相關考試、鑑定、發證和收費等活動,由所在地區負責清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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