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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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注意事項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於2016年度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內財會〔2016〕90號

各盟市財政局,滿洲里、二連浩特市財政局,內蒙古大興安嶺林管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和《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內財會〔2013〕825號)有關規定,現就全區2016年度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網址

考生報考時,統一在《內蒙古會計人員綜合管理網上服務大廳》(,以下簡稱為網上服務大廳)報名。內蒙古會計網()實時鏈接。

  三、報名及考試時間

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採取先統一組織集中報名,後安排考試的方式進行,全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個考試批次,報名日期、打印准考證日期、考試日期安排如下:

 (一)2016年度上半年001批次:

報名日期:3月10日至31日;

打印准考證日期:4月15至30日;

考試日期:5月5日至6月25日。

  (二)2016年度下半年002批次:

報名日期:7月10日至31日;

打印准考證日期:9月15日至30日;

考試日期:10月8日至11月28日。

各考區的具體考試日期由各盟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全區統一的考試時間段內根據本地區報考的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考生參加考試的具體日期和時間以准考證規定的日期和時間為準。

  四、考試政策要點

(一)考試大綱。2016年度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以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會辦〔2014〕13號)發佈的考試大綱為依據。

(二)考試科目。2016年度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考生必須三科同時報考。

(三)考試試題。使用財政部下發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全國統一題庫。

(四)考試時間。每個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0分鐘,採取3科連考的方式,3個科目考試時間總計為180分鐘,中途不休息、不退場。

(五)合格標準。每科考試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由財政部統一確定。

(六)考試收費。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內發改費函〔2014〕201號)規定執行,每科次50元/人。

(七)報考實行承諾制。報考信息的申報、審核。考生報考時,對申報的信息實行承諾制,即本着誠信的.原則由考生本人親自在報名系統中如實申報,申報的信息必須是真實、準確的信息。由於考生申報的信息不準確或信息錯誤而造成考生不能參加考試、不能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一切後果均由考生本人負完全責任。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報名期間對考生上傳的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才允許報名。一旦審核通過,除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外的其他信息,包括考區、身份證件號碼、姓名、照片、學歷、民族、户口所在地、工作地或常駐地等在本批次內不能再進行修改。

(八)考區考點設置。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財會〔2013〕19號),我區會計從業資格考區考點原則上設在盟市以上城市。

(九)考區的選擇。會計從業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參加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户口所在地、工作地或常住地進行報名,不接受非屬地的考生在我區各考區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需要出具上述相關證明。

(十)報考次數。在本年度的兩個考試批次中,每個考試批次,每位考生限報1次。

(十一)准考證打印。考生打印准考證務必在准考證打印時間段內進行,准考證打印時間段在《內蒙古會計人員綜合管理網上服務大廳》“考試報名”、“查看報名結果”以及“打印准考證”的頁面中有明確顯示。

考生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地點,持本人的身份證、准考證參加考試。

(十二)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日期、考試時間由考務系統根據各考區考場的設置情況自動安排,不能人為調整。考生缺考,不予退費、不安排補考。

(十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領取。考生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後,必須在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的6個月內持報名時申報的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 (高中及以下學歷不要求)、報考時上傳的原版照片、在校學生證明(如果選擇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專科以上學歷在校學生。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以及能證明屬於本考區考生的證明(户口或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在讀學校證明等)到報考所在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接受信息核查,並現場領取證書。在信息核查時發現有不真實信息,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自公佈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考生,其考試成績不能再作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依據,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考務工作要求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是一項涉及面廣、影響大、羣眾關注度高的工作,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考試工作的重要性,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做好考試考務工作,加強考風考紀,嚴格考試紀律,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一)考務信息要求公開、透明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利用報紙、網絡等媒體做好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必須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等相關工作的辦事流程、辦事地點、工作時間、聯繫人、聯繫方式等事宜在盟市會計網【管理機構】等欄目公告,同時必須將這些信息在內蒙古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設置,方便考生了解相關情況,做到考務信息公開、透明。

  (二)組織好考務人員的考前培訓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按照規定配備巡考和監考人員,加強對考務人員的考前培訓,學習並熟練掌握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相關制度,並要求嚴格貫徹執行,確保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確保考試系統正常運行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監督指導各考點系統管理員在考前對考試計算機狀況進行檢查,做好考試系統的安裝與調試,確保考試正常有序進行;要在考前派專人對各考點考試系統、考試設備進行實地檢查,發現問題要求考點及時整改;要制定應急預案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精心組織、合理安排好本地區、本考點的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工作。

  (四)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做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題庫安全保密工作,與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簽訂《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安全責任書》;各考點考試服務器要求專人管理,嚴禁系統管理員以外的人員操作考試服務器;系統管理員應對考試服務器、考試網絡進行設置,嚴禁無關人員登陸、訪問考試服務器;除考生考試計算機、簽到計算機、考試管理計算機以及考試服務器外,其他任何計算機不得連接到考試網內;考試區域應限制使用通訊網絡,必須關閉 WiFi信號。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對接觸考試服務器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簽署保密協議,嚴禁違章操作,防止泄露試題現象的發生;應要求監考、巡視等相關人員採取有力措施防止考生抄題,偷拍試題屏幕等行為;應要求並督促考點系統管理員在每場次考試結束後的2小時內,上傳考生考試信息,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五)嚴肅考風考紀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開展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相關制度規定,嚴肅考場紀律,對考試違紀、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合理安排考試工作,設立考試值班電話和舉報電話並向社會進行公佈,及時向自治區財政廳彙報考試工作情況。

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聯繫電話:0471—4192062

聯繫人:李曉燕。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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