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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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報名條件

2015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條件

1.凡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且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齡、職業、學歷的限制,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報名並參加考試。在外地長期工作或居住的人員(含外省在我省長期工作的人員),也可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2.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備案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可填寫報考本科段資格審批表,申請直接報考本科段。

自學考生專、本科段可同時兼報,但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先獲取專科畢業證書。

考生報考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考核所涉課程的理論考試必須全部合格。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須在理論考試全部合格後才能報考。

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選擇報考專業。對某些行業性較強的專業(如公安管理、郵電管理工程(本)、醫學類專業等)將根據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限制報考對象。

注:

已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PETS)二級以上(含二級)筆試合格或合格證書的考生憑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到招生考試中心辦理可申請免考高教自考公共英語(一)課程

已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PETS)三級以上(含三級)筆試合格或合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免考高教自考公共英語(二)課程.

  二、報名手續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所在地考辦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為:上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前一年的9月上旬;下半年考試的報名時間:當年的3月上旬(部分地區可適當調整報名時間)。部分委託開考專業的報名工作,應於報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考生須持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方能辦理報名手續,部隊考生需持有軍官證、士兵證。

考生報名時需按規定填塗報名卡。

填塗報名卡的要求:

①填塗要工整、準確,否則無效;

②填塗需用2B鉛筆將所選擇項的方格塗滿塗黑,黑度需蓋住框內數字和空白;

③漢字和阿拉伯數字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

④修改時,需用塑料橡皮擦除乾淨;保持光電閲讀卡整潔,不要摺疊破損等。

首次報名的新考生報名時由當地考辦統一組織攝像,或根據當地考辦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張(用於准考證)。

考生報名時需按課程交納報名費和考試費。

新考生報名後即發給准考證,並用至畢業(全省統一換證除外)。准考證由考辦統一打印,手寫的無效。每次考試另發考試通知書,考試時不得缺少。

  三、本科段報考資格

(1)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對口專業的本科段,報考非對口專業的本科段,需加考基礎科段或相同專業專科中的部分課程。

(2)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報考本科段,在辦理報考資格的審批手續時,需填寫“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並交驗專科畢業證書。凡經管、法律、會計等考試計劃調整過的專業的畢業生,在審批時還需出具專科段的成績證明(由市考辦出具)。

(3)各類高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本科段,考生在報名時須填寫“本科報考資格審批表”,並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成績證明。成績證明需將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或成績卡)複印,並在複印件上加蓋學校(或教務處)公章;或者從本人的人事檔案中複印,並加蓋其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4)凡需要加考課程的考生;應在相應專業的專科段報名並參加考試。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諮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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