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安徽自學考試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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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Xx年10月自學考試將於10月22-23日進行,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20Xx年10月安徽自學考試温馨提示,供參考閲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10月安徽自學考試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Xx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10月22-23日進行,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考生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為: 10月18日9:00—21日17:30,打印准考證網址:。

我省自學考試實行網上評卷。考生須在答題卡上作答。同時,因筆跡信息採集需要,考生須在答題卡指定區域認真謄抄規定內容。

請考生在考前認真閲讀知曉《考生須知》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答題卡填寫注意事項》。省考試院提醒各位考生:1、提前到達考點,以免耽誤考試。2、攜帶2B鉛筆、0.5mm黑色墨跡簽字筆、橡皮擦等考試所需的文具。3、按照要求,使用規定的筆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答題和謄抄筆跡信息。不按規定謄抄筆跡信息的,考試成績無效。

請廣大考生切實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的有關規定,對國家教育考試中的違規違紀行為的界定及處罰作了明確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組織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的器材或幫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等三種情況,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掌握相關內容,避免因不瞭解考試紀律規定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答題卡填寫注意事項》

2.《考生須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Xx年10月17日

  附件1: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答題卡填寫注意事項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均採用答題卡作答形式,考場在考試過程中會提供:試卷、答題卡。考生注意在答題卡指定的橫線上和書寫方框內填寫個人信息。每個書寫方框只能填寫一個阿拉伯數字。並保持答題卡卷面整潔,不得摺疊、破損、污染,不能在非填塗區域亂寫亂畫。

  一、填塗答題卡所需文具

1.2B鉛筆;2.橡皮擦;3.規範的0.5mm黑色簽字筆;4.各科目大綱規定以內的物品。

  二、填塗方法

拿到答題卡後,要認真檢查有無破損或污跡,若有出現上述情況則舉手要求監考員更換,具體填塗方法如下:

1.在答題卡的左上部份課程代碼方格(專用卡已印刷)、准考證號和座號方格、筆跡謄抄信息方格、課程名稱(專用卡已印刷)、簽名、聯繫電話和日期等,考生應用規範的0.5mm黑色簽字筆填寫。課程代碼方格下的信息點(專用卡已塗)、准考證號和座號方格下的信息點使用2B鉛筆正確塗滿塗黑。

2.正式答題前,考生應按照筆跡採集要求,使用0.5mm黑色簽字筆規範準確的謄抄相關內容,如不按要求謄抄,考試成績無效。

3.選擇題答案,考生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將所選答的信息點塗滿塗黑。在填塗多選項題時,要保持同一道題目的幾個塗黑點的黑度基本一致。

  三、注意事項:

  用筆要求:

除題目要求外,非選擇題區域使用0.5mm黑色簽字筆,選擇題區域信息點使用正規的2B鉛筆選塗,不得使用紅筆、鋼筆或圓珠筆和其他標號的鉛筆等作答。

  使用答題卡作答:

1. 所有答題必須在答題卡規定區域上完成,其他地方答題無效。

2. 答題卡填塗要規範,書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晰、字距行距適當。

3. 如有作圖題,考生可先用鉛筆繪出圖形,確認後還要用黑色簽字筆描清楚,以保證掃描效果。

4.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更換答題卡,不得延長考試時間。

5. 答題卡上嚴禁使用塗改液、修正帶。

  答題區域問題

1.答題卡的答題區域(黑色矩形邊框)為每道題的答題範圍,評卷時,電腦按答題區域(黑色矩形邊框)分割,隨機發給評卷老師評閲,答案必須寫在答題區域內,不能超出答題區域(矩形邊框),超出部份所填的答案一律無效。

2.答題不能“飛檐走壁”。常見的錯誤是:匆忙下筆,結果導致寫不下,有的就索性寫到考卷空白處,然後打一個指引號,這樣會導致在考卷空白處所寫的那部分內容無效。

  其他注意事項

1.嚴禁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黑方塊)周圍做任何塗寫標記,這是因為在圖像處理過程中,計算機必須通過掃描軟件根據圖像定位點的定位將考生答題準確無誤地生成特定的圖像文件。

2.保持答題卡面清潔,不要將卡摺疊、弄破,考生們要避免由於緊張而下意識地將答題卡摺疊,因考生答題造成無法評閲的試卷,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附件2:

考生須知

1.考前20分鐘,考生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准考證等證件進入規定的考場。

2.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橡皮擦、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在參加數學教育專業的各門課程及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線性代數等科目考試時,不允許攜帶計算器;其餘有計算要求的課程,考生可以攜帶簡單的沒有程序存儲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

4.考生入場後,要按號入座,將本人身份證、准考證放在課桌座號貼旁,以便核驗。不在規定的座位考試成績無效。

5.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6.開考15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準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

7.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按照筆跡採集要求,如實準確地謄抄相關內容,在指定位置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試卷、答題卡一律作廢,未按規定謄抄筆跡信息,取消成績。

8.考生必須嚴格按要求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或2B鉛筆)書寫(有特殊要求,如作圖除外)。答題卡上禁止使用塗改液和修正帶,不得在規定區域外答題或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 不按要求作答的,其作答無效。

9.考生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應當眾答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10.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抄襲;不準夾帶、替人考或換卷;不準吸煙。

11.考生離開考場必須交卷,不得攜帶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離開考場。離開考場後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考試結束鈴聲響後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並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整理好,待監考人員允許後方可離場。

12.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人員人身安全的考生將移交公安機關追究責任,並通知其所在單位。

13.對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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