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來源:文萃谷 2.63W

高塘嶺法律援助工作以規範化建設貫穿始終,以法律援助宣傳為切入點,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為目標,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為支撐點,積極發揮法律援助工作職能作用,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於民,為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鄉鎮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一、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完成情況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於2015年初, 共有2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是法律援助專職律師,並且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下設法律援助工作站21個,法律援助工作聯繫點241個,法律援助聯繫員1264名,形成旗、鄉、村(組)三級法律援助工作組織網絡;中心辦公設施及裝備齊全,有獨立的辦公室和接待室,並配有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可供使用的複印機等現代化辦公設施,有與業務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條例》、《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常用法律和業務書籍及相關資料;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規範,做到了專款專用,無擠佔、挪用現象;法律援助案卷立卷、歸檔工作,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檔案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以卷為單位,按照年度

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裝的原則對已結案案卷及時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報表準確、及時。

二、採取的方法、措施

為了使我旗的法律援助工作達到自治區規範化建設標準,翁旗法援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

法律援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緊密相關,法律援助在實現民主法制、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規範化建設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法律援助服務能力的基礎條件。我們充分認識法律援助作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認識到了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長期性,立足現狀,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破題,以積極有為的工作面貌不斷開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積極、主動地向單位領導所在地黨委、政府彙報,使他們認識到法律援助與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密切關係,取得他們的支持。為確保我旗法律援助中心規範化建設工作順利實施,旗裏成立專門的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各位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職能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將定期地對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各項工作進行檢查,為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健全組織,協調發展

法律援助是各級政府的一項民心工程,為了搞好這項民心工程,進一步滿足基層羣眾的法律援助需求,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斷拓寬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在鄉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延伸到嘎查村,在全旗229個嘎查村和12個社區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繫點,共有建檔在冊嘎查村和社區法律援助聯繫員1264名。從而在全旗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縱向到底的三級法律援助工作組織網絡。為保障網絡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在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廣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中,翁旗法律援助中心結合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明確了工作站的站長、法律援助人員、聯絡員的職責;二是明確了監督管理措施,定期由司法局組織人員,深入到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瞭解工作開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遵守情況,傾聽各鄉鎮領導及羣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見及需求信息,並具體指導工作人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的設立,不僅使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拓寬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能,保護了廣大困難農民、貧弱羣體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與尊嚴,而且與人民調解“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網絡有效結合,共同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不可或缺防線,使旗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得到了完善。

(三)加強宣傳,提高法律援助知識公眾知曉率

我們運用多層面,多渠道,縱橫交叉的方式方法,切實加大法律援助的對外宣傳力度。一是利用會議宣傳領導層面。通過年初旗委、政府召開的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會議,旗政府分管領導做講話、旗司法局主要負責人對工作進行具體的安排部署,提高全旗各級領導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視程度,促進法律援助工作的規範健康開展;二是利用新聞媒體宣傳社會羣眾層面。我們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的大眾傳媒作用,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在《翁牛特旗消息》上發佈《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在《紅山晚報翁牛特旗版》上登載宣傳文章;在翁牛特旗電視台上播放專題節目,在各蘇木鄉鎮電視差轉枱上發佈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三是利用宣傳陣地搞好日常宣傳,我們在全旗各蘇木鄉鎮場的主要街道、集市等人員集中的地方,在各主要公路沿線均書寫醒目的法律援助宣傳標語,建置永固性宣傳牌等;四是利用宣傳月搞好集中宣傳,我們利用3月份綜治宣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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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律師義務諮詢接待日,“5.19”助殘紀念日,“8.6”公證宣傳日,“9.1”《法律援助條例》實施紀念日,“12.4”

全國法制宣傳日等各種宣傳日進行法律援助知識宣傳。通過以上多種形式的宣傳,達到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曉率,營造了濃厚法律援助工作的濃厚氛圍。

(四)建章立制,加強工作管理

我們借“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主題實踐活動的東風,從抓管理、抓規範入手,我們堅持以制度規範行為,以行為體現作風。在主題實踐活動之初,翁旗法律援助中心就重視制度建設,在法律援助規章制度上實現了“四個注重”:一是注重了內部管理。先後建立了學習制度、職業道德規範、案件討論制度、獎懲制度、辦案補貼制度、統計報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員從依法行政、規範管理到廉潔自律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記制度、首問責任制度、文明用語制度、窗口值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等,並免費發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聯絡卡活動,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進一步落實。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對法律援助的申請與受理、法院指定辯護與受理、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查與決定、指派與承辦、結案與監督等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使法律援助人員實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四是注重了質量管理。完善了包括庭審旁聽制度、意見反饋制度、案件驗收制度、立卷歸檔細則、投訴處理制度等在內

的質量監督管理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有可靠的保障。同時,為使上述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對涉及羣眾利益的`事項,特別是羣眾應知的法律援助聯繫方式、申請須知、工作流程、服務承諾、執業紀律、違諾違紀舉報方式等,實行統一內容,向全社會公開。

(五)加強監督,提升服務質量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下大力氣狠抓法律援助案件服務質量,要求所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樹立“質量是生命線”的強烈意識,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以質量為切入點,實行辦案質量跟蹤,努力做到了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指派、統一管理,着重抓了案前審查、案中督查、案後檢查三個環節,充分發揮法律援助案件徵詢意見函、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反饋表、法律援助律師監督卡、法律援助案件回訪登記表等表格作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時,向法院發送《案件徵詢意見函》、向受援人發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反饋表》和《法律援助律師監督卡》,由承辦法官和受援人填寫後反饋到法律援助中心,隨時掌握援助律師的服務情況及辦案質量,並向社會公佈法律援助機構辦公地址和舉報投訴電話,方便社會監督。切實維護了受援人的利益,達到規範援助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行為,提高辦案質量的目的。並且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實現

了“四個目標”:一是案件數量實現了年突破50件的目標。二是案件結構實現了向重點對象傾斜的目標。主要突出了農民工、婦女兒童和殘疾人這三大服務重點。三是案件質量實現了滿意度100%的目標。為了達到這個目標,我中心首先把好了接待關、普遍做到了接待諮詢熱情、解答符合法律和登記要素齊全,並公示和使用了文明用語;其次是把好了受理關、做到了法院指定辯護受理率100%、符合條件的申請案件受理率達100%;其三把好審查關,做到了審查所需材料更齊全、審查流程更規範;其四是把好了跟蹤問卷關,向受援人發放徵求意見表,5%以上的案件指派了人員旁聽。四是案件整理實現了立卷歸檔細則的目標。

(六)專款專用,運用規範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項民心工程。法律援助,不僅不能向對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還必須向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師和其他社會組織人員支付必要的辦案補貼。因此,我們嚴格執行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法律援助條例]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內政字[2004]358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司法廳轉發財政部、司法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辦案專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相關規定,加強對法

律援助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法律援助經費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法律援助經費實行獨立建帳,做到專款專用,辦案補貼按規定標準及時發放到辦案人員手中。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因經費短缺,硬件建設與規範化建設標準有一定的距離。

2、法律援助案件定額補貼標準低,影響法律服務人員的積極性。

3、法律援助範圍較窄,門檻較高,符合條件的案件較少,有些關係到“民生”的案件得不到援助。

總之,翁旗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快速,在發展中求規範,以規範來進一步促發展,使我旗法律援助工作事業健康、蓬勃發展,真正達到為民解難,為政府分憂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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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塘嶺法律援助工作以規範化建設貫穿始終,以法律援助宣傳為切入點,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為目標,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法律援助工作為支撐點,積極發揮法律援助工作職能作用,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於民,為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鄉鎮法律援助工作彙報 第2張

一、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完成情況

翁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於2015年初, 共有2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是法律援助專職律師,並且能熟練運用計算機。翁牛特旗法律援助中心下設法律援助工作站21個,法律援助工作聯繫點241個,法律援助聯繫員1264名,形成旗、鄉、村(組)三級法律援助工作組織網絡;中心辦公設施及裝備齊全,有獨立的辦公室和接待室,並配有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可供使用的複印機等現代化辦公設施,有與業務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援助條例》、《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常用法律和業務書籍及相關資料;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規範,做到了專款專用,無擠佔、挪用現象;法律援助案卷立卷、歸檔工作,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檔案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以卷為單位,按照年度

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裝的原則對已結案案卷及時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報表準確、及時。

二、採取的方法、措施

為了使我旗的法律援助工作達到自治區規範化建設標準,翁旗法援中心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

法律援助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緊密相關,法律援助在實現民主法制、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獨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規範化建設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法律援助服務能力的基礎條件。我們充分認識法律援助作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認識到了規範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長期性,立足現狀,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破題,以積極有為的工作面貌不斷開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積極、主動地向單位領導所在地黨委、政府彙報,使他們認識到法律援助與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密切關係,取得他們的支持。為確保我旗法律援助中心規範化建設工作順利實施,旗裏成立專門的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各位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職能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將定期地對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各項工作進行檢查,為法律援助規範化建設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健全組織,協調發展

法律援助是各級政府的一項民心工程,為了搞好這項民心工程,進一步滿足基層羣眾的法律援助需求,翁旗法律援助中心不斷拓寬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在鄉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延伸到嘎查村,在全旗229個嘎查村和12個社區普遍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繫點,共有建檔在冊嘎查村和社區法律援助聯繫員1264名。從而在全旗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縱向到底的三級法律援助工作組織網絡。為保障網絡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在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廣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中,翁旗法律援助中心結合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一是明確了工作站的站長、法律援助人員、聯絡員的職責;二是明確了監督管理措施,定期由司法局組織人員,深入到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瞭解工作開展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遵守情況,傾聽各鄉鎮領導及羣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意見及需求信息,並具體指導工作人員開展法律援助工作。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點的設立,不僅使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拓寬了法律援助渠道,充分發揮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能,保護了廣大困難農民、貧弱羣體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與尊嚴,而且與人民調解“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網絡有效結合,共同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不可或缺防線,使旗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得到了完善。

(三)加強宣傳,提高法律援助知識公眾知曉率

我們運用多層面,多渠道,縱橫交叉的方式方法,切實加大法律援助的對外宣傳力度。一是利用會議宣傳領導層面。通過年初旗委、政府召開的全旗法律援助工作會議,旗政府分管領導做講話、旗司法局主要負責人對工作進行具體的安排部署,提高全旗各級領導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視程度,促進法律援助工作的規範健康開展;二是利用新聞媒體宣傳社會羣眾層面。我們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的大眾傳媒作用,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在《翁牛特旗消息》上發佈《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在《紅山晚報翁牛特旗版》上登載宣傳文章;在翁牛特旗電視台上播放專題節目,在各蘇木鄉鎮電視差轉枱上發佈翁牛特旗法律援助公告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三是利用宣傳陣地搞好日常宣傳,我們在全旗各蘇木鄉鎮場的主要街道、集市等人員集中的地方,在各主要公路沿線均書寫醒目的法律援助宣傳標語,建置永固性宣傳牌等;四是利用宣傳月搞好集中宣傳,我們利用3月份綜治宣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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