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排查情況彙報

來源:文萃谷 2.26W

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事關一個地區的和諧穩定與發展。近年來,特別是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實施以來,全區各部門和單位積極順應新時期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樹立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思想,健全機制,完善網絡,夯實基礎,創新方式,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有效途徑,排查調處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進一步鞏固了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果,構築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矛盾排查情況彙報

一、總體情況

從2010年11月到2015年6月底,全區共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3件,調解成功108件,調處成功率達90%。其中,排查糾紛329起,預防糾紛145起,疑難複雜案件31件,主動調解48件,申請調解65件,接受委託移送調解10件,婚姻家庭糾紛9件,鄰里糾紛8件,房屋宅基糾紛13件,生產經營糾紛3件,合同糾紛1件,賠償糾紛24件,勞動糾紛2件,山林山地糾紛29件,徵地拆遷糾紛1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3件,醫患事故糾紛3件,其它糾紛12件。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1起,防止羣體性上訪事件15起756人,防止羣體性械鬥11起1344人,防止民轉刑事件7起21人。

二、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盛市、區關於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要求,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注意力向基層集中,力量向基層加強,政策向基層傾斜,工作向基層貼近。區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和完善工作網絡。

針對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出現的新問題和新趨勢,不斷完善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組織協調、司法行政牽頭實施、社會各界整體聯動的“大調解”機制。目前,全區共建鄉鎮人民調解委員96個,村(社區)調委會58個,鄉鎮街道調委會5個,企事業單位和專業、行業調委會17個,全區調委會成員總數達到359人,有大專以上學歷的217人,佔60.4%;其中專職人民調解員有229人,專業行業調解員有83人,同時還安排12名調解能力較突出的調解員長期駐派出所、檢-察-院、法院進行調解。

(三)重視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

堅持從加強基層司法所組織機構、硬件設施、人員素質建設入手,不斷夯實基層基矗按照“機構獨立、編制單列、職能強化、管理規範”的`要求,基本解決了司法所的立户列編問題。對各鄉辦司法所實行統一管理,解決了機構設立、人員編制、職級待遇、辦公經費等實際問題。充實各旗縣區司法助理員隊伍,近年來共核定專項編制120名。今年2月,市委棠委會議專門聽取了司法工作彙報,研究決定增加經費、內設機構和領導職數。基層司法所投入建設力度不斷加大,2004年以來,我市累計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446.4萬元,市區(旗、縣)兩級財政累計投入1300多萬元,建成64個司法所,總面積9600平方米,面積最大的超過200平方米,最小的也達到100平方米以上,建成的司法所全部達到“七個一”標準(一個辦公室、一個檔案室、一個調解庭、一部電腦、一台傳真機、一套完善的辦公設施和一輛辦公用車)。

在加強硬件建設的同時,切實加大了隊伍建設力度。強化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的理念,把服務羣眾、促進民生問題的解決,服務大局、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作為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價值追求。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對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三年來,共培訓司法助理員和各級人民調解員近10萬人次。通過選調、公開招考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素質。全市現有司法所工作人員236人,大專以上學歷213人,佔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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