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13篇

來源:文萃谷 4.68K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歡迎閲讀與收藏。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13篇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1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位於建設路與新華道交叉口附近,南臨唐山酒店,位於唐山市中心。中級人民法院門朝南,大門左側有四層樓,是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分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門右側有五層,一層、二層、三層主要是機關室和一些日常辦公機構,四層、五層是刑事法院和行政法院。我實習的刑二庭在五樓。五樓右側為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是人民法院向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訴案件和中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窗口。中級人民法院除刑事審判庭、立案大廳外,還設有執行庭。刑二庭主要審理盜竊、強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財產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我在第二刑事法院實習的主要工作是幫助法官整理和裝訂文件,處理日常工作,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

二、實習過程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唐山中級人民法院的規章制度,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員,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和外表,認真撰寫實習日誌,及時總結實習經驗和經驗。

在實習期間,我的主要工作是裝訂文件。刑事案件的檔案與民事案件案。然而,與民事案件不同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中有更多的減刑假釋案件。

在實習期間,我聽取了案件的審理,這與上學期的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的審理往往注重平等當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審理注重對整體利益。

在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並鞏固了與刑事案件審判程序相關的知識。通過與法官的溝通,我瞭解了更多書中沒有的專業技能和實際工作。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評價,在理解上有了很大的收穫,但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缺點。

三、實習的主要情況和經驗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由法院負責人統一安排,在第二刑法院的各個辦公室分配我們。在第二刑法院實習一個多月後,我學到了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更好地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整理裝訂案件。雖然不是年底,但每天處理的案件越來越多,一項艱鉅的任務——歸卷,就擺在了整個刑事工作人員面前。我們的主要任務是對案卷進行排序、封皮,然後裝訂成冊。通過整理案件檔案,我瞭解了各種文件的分類歸檔,對從立案到審結的簡單程序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雖然這項工作沒有技術含量,但它非常重要。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案件與整個案件密切相關。通過閲讀文件,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瞭解案件,並對案件做出良好的定位。與民事案件一樣,刑事案件的卷宗分為正卷和副卷。第一卷需要從前到後安排: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訴傳遞信、一審判決(裁定)、上訴、押金、法庭記錄、二審判決(裁定)、委託判決書、送達回證。副捲包括:合議庭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筆錄、判決書。如果有辯護材料,還應將律師的信、授權委託書和辯護材料排入正卷,然後編寫頁面、目錄、準備表並裝訂。但與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對犯罪分子的減刑案件較多。減刑案件包括減刑建議書、審批表、檢察院評審表、支隊減刑建議書、原判決書、執行通知書、服刑獎勵、合議庭記錄、減刑批准表、審判報告、刑事裁定、減刑通知書、送達證書等。

案卷是整個案件的真實寫照。通過整理和翻閲案卷,我可以從案件立案到審結執行,分析整個案件。

聽案件的審理。實習期間,聽案件也能給我一個很好的教訓。我們第二刑事法院審理了一起由檢察院抗訴引起的間接故意殺人案。

案件事實:被告王駕駛一輛重達25噸的無照卡車,在轉彎時撞倒了自己的行人馬。王主觀假設馬是否死亡,沒有確認馬是否死亡,所以他倒車,最終導致馬死亡。在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就王的倒車行為進行了辯論。檢察院認為王的行為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辯護律師堅持王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通過審理此案,我進一步區分了(間接)故意殺人罪和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行為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輕信的心理態度,這種心理狀態是基於一定的主客觀條件,如我的能力、經驗、當時的環境等客觀條件,客觀上,通常會表現出一些積極避免死亡結果的行為;故意殺人的行為人(間接)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放任的心理態度,既沒有根據某些條件避免結果發生的意圖,也沒有避免結果發生的行為果是否發生,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願,所以讓死亡結果發生。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王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因為他的行為符合(間接)故意殺人罪的要素。主觀上,王放任了馬的死亡結果。其倒車行為在實踐中不符合普通人的思維。

完成判決書。判決書的製作似乎是一項相對簡單的工作,但要做好並不容易。一般來説,每次開庭後,經過合議庭合議和審判委員會討論,審判長都會在電腦上寫判決初稿。在接下來的工作中,你需要先打印一份寫好的初稿來校對。除了注意判決書中是否有錯誤的單詞和格式問題外,最重要的是注意刑期的計算。刑期對犯罪分子來説非常重要,罪犯被拘留的時間有關。判決規定的'期限長於或者短於實際判決的,不利於保護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對司法權威構成威脅。

校對完成後,進入正式打印階段。打印的份數取決於實際情況,但至少有五份備份。

在實習期間,我還了解了二審案卷的郵寄情況。首先,填寫送達回證。送達回證的份數取決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數量。其次,填寫移送函。移送函包含更多的內容,需要小心,否則會發錯卷,導致大錯誤。整個郵包中的所有物品,包括原卷宗、二審判決書(裁定書),都是從整個郵包中總結出來的。最後,將送達回證、移送函、移送函記載的一切封存在郵包中,交給機要室。最後,機要室發郵件。

在實習過程中,我意識到理論知識與實踐脱節。現在我們的法律專業教育往往重視理論而不是實踐,導致大學生面對社會不知所措,理論知識不能真正應用於實際案例。就整理裝訂案件而言,這在課堂上是絕對學不到的。比如接待當事人,沒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技巧是做不到的。因此,我認為學校的教育應該得到改進,加強法律事務的運作,如開展更多的模擬法庭,豐富課堂案例,讓學生積極參與案例討論,形成自己的理解,以便更好地將理論與實踐聯繫起來。如果條件允許,你也可以聯繫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要求定期與學生交流信息,甚至聽一些案件,增加實踐的機會。

四、自我評價

經過兩週的畢業實習,我進一步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提前體驗了自己還沒有涉足的領域,學會了書本教不會做事的能力。通過這次實習,我發現了自己在日常學習中的不足,這讓我明白,我應該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學習,不斷鞏固專業知識。我不能認為我能很好地掌握課本上的專業知識。直到實際操作和應用,我才知道知識不應該粗心大意。平時的不確定性很可能導致實際案件審理過程中的大錯誤,給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因此,要不斷鞏固和加強對專業知識的學習,擴大知識面。

總的來説,實習是成功的。通過實習,我不僅鍛鍊了自己,還發現了自己的缺點;我不僅瞭解學習專業知識的重要性,而且瞭解實際應用的關鍵。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2

對20xx一年的實習,從業務學習、執業態度、人際交往和執業規劃等四個方面做如下總結:

1、業務學習一年來,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業務,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

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稜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存的空間。實習一年,自認為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穫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於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説是僅僅為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2、執業態度一年來,跟隨所裏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

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休閒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為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為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3、人際交往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

自己在人際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實習期,這方面並未得到多大改善,緊張、無序、混亂、拘謹的場面依然如故,這應該是缺乏自信的表現。對此,在以後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儘可能多學習,充實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4、執業規劃一年來,自己所從事的非訴業務更多一些。

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但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鍊,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全面的發展。

在專業化方面,自己一年實習期從事的業務基本屬於民商事領域,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3

這都是他們自己做的,偶然也好、故意也罷。這些都警示我們,尤其是作為一名學法學的學生,不要一時衝動誤入歧途,要好好珍惜來之不易的學習和生活。

在實習的過程中,讓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審的過程中,看到了陪審員的審理經過以及他們和法官和議的過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審的現實。在簡易程序審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權力,看到了獨任制的不足。在執行的過程中,看到了司法實踐對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區別對待。在定罪量刑過程中,看到了認罪與賠償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圓滑的、厲害的會少一些麻煩呢?這罪與非罪、罰的多與少的界限究竟該如何定義呢?

我國的司法實踐尚有許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國司法亟待解決的事情。而法院人員認真的'工作態度,嚴謹的作風,仍然是我們今後工作和學習的榜樣。

在實習的過程中,感到原本威嚴的法官,其實是那麼平易近人,沒有一點架子,細心回答我們提出的問題,認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指導。每當有案子的時候,法官會和我們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證據,針對案情查找法條、案例及相關資料,讓我們針對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這無疑幫助我們將學過的知識加以複習,並最大限度的把知識在實踐中得到了應用,也切實感到了作為一名準法律工作者的神聖與莊嚴。讓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壇,成為我們身邊值得崇敬的師長。

另外,在我們接觸的檢察院人員、律師的身上,也有許多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沒有機會到檢察院實習,也是一大遺憾,所以建議學校能夠對暑期的實習也做一定的組織,也許時間不用很多,但公檢法各個工作部門的良好氣氛一定對我們的學習有益而無害。

在實習的過程中,雖然問了許多幼稚的問題,有的工作可能做得還不是很到位,但瑕不掩瑜,實習的收穫仍將是我們的專業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期三個月的法學專業畢業實習結束了。感謝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接收我們實習,讓我們在那裏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日子。感謝刑庭的法官們、書記員們,是他們耐心的幫助讓我們學到了許多知識,讓我們變得成熟、自信的面對今後的工作和學習。他們認真的工作態度,嚴謹的作風,將是我們今後工作和學習的榜樣。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4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X3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XX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户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築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傑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係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係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築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託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於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並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並未確定。但後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並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係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傑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於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於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籤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築公司,後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於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於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開發公司向尹傑下發瞭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於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築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築公司收取並出發票,後來又由經貿公司換髮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複出售是明知的。而尹傑對開發公司的重複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於案件牽涉關係複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併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於對於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採取了其他觀點,即由於尹傑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係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傑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築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於第三人尹傑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範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築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對於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於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傑購房款345,220.78元,並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築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瞭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5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實習地點:***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瞭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瞭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祕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瞭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瞭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瞭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6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瞭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瞭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祕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瞭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瞭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瞭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三、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人於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並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瞭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羣體特徵: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閲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於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污、受賄、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説明)瞭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腐敗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後,瞭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7

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畢業實習在完成了大部分專業基礎課和骨幹課程的學習後進行。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法學院的精心組織下,在實習單位的大力支持下,XX級法學專業本科生圓滿完成了為期十週的專業實習。為了更好地搞好我院本科生的專業實習,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尋找對策,現將筆者參與指導的海大平正律師事務所實習情況總結如下。

筆者參與指導海大平正律師事務所實習點共有2位同學進行實習,均按教學計劃要求完成實習。

實習單位為實習生安排了具體的指導老師,在實習全過程進行了細緻的指導:給學生安排具體工作,讓學生參與案件討論,指導學生製作各種法律文書,有的還安排學生跟隨老師辦案等。作為法學院實習指導老師,我堅持每週至少去實習點一次,與每位實習生見面,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並根據發現的問題進行個別交流。

實習期間,所有同學都能遵守實習紀律,能夠嚴格要求自己:

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積極完成實習單位領導和指導老師交辦的各項任務;

不參與實習單位的人事矛盾,不參加實習單位的與實習無關的活動,不對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發表意見,不對實習單位的人員品頭論足;

研習法律的精神,利用實習機會,觀察社會,瞭解民情,審視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的運行,收集案例。

參與實習的2位同學認真對待實習,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實習紀律,參與了具體案件的辦理,並做了大量事務性的工作,取得了優秀的實習成績。實習結束後每位學生寫了一份實習總結報告,並對至少一個典型案例進行分析,作為實習成績的重要參考。

布盧母分類學將學習的認知過程分為六個組成部份:知識、理解、適用、分析、歸納、評價。

除知識外,其它五項都屬於技能。如果依照布盧母分類學標準檢視,法科學生的認知只達到知識和某程度的`理解的水平,缺少對法律其它更高層次的瞭解。

從畢業實習來看,實務界往往發現法學生不懂得適用法律,接到任務時,不能從滿腦子的法律知識中找出適當的內容加以適用,這並不是意味着法學生只懂理論,不懂實務,而是學生只懂得背誦理論而不懂得活用理論,説到底,是對理論真正的瞭解的缺失。法律適用是依據法定程序審核證據,並從證據之間內在關係來判斷、認定事實的邏輯判斷推理過程,這種工作涉及到適用者的知識、經驗、閲歷以及思維判斷能力的綜合素質,善於思考、判斷、勤於用腦、用心是提高法律應用水平的良方。

通過實習,同學們瞭解和熟悉司法機關的辦理具體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初步體會到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或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質要求;鞏固了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進一步加深對實體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對各種法學條文的理解;通過參與案件討論,製作各類司法文書等司法實踐活動,提高了自己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綜合素質。通過實習,同學們找到了自身狀況與社會實際需要的差距,找出了自己法學知識的欠缺,找出自己哪方面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為以後學習明確了方向,併為求職和將來正式工作做了知識和能力的準備。兩位同學深刻地認識到,要取得良好的實習效果,帶隊老師、指導老師的引導很重要,但是最關鍵的還在於實習生本人要有勤學、勤問、虛心請教、主動幫忙以及協助的精神,一個勤奮、勤勞、勤快的工作者總是受人歡迎,也更最容易進步、發展。

XXXX屆畢業生的專業實習,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和經驗,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實習開始的時候有的學生實習態度不夠端正,存在遲到早退現象;法學院與實習單位的雙向交流不夠,實習方案和實習要求,全部為法學院單方面制定,對所有的實習單位均一刀切,沒能反映各實習單位的具體情況和要求。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8

今年暑假,我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説是收穫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

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户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瞭解僅限於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海鷗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於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於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於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於《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籤一份《認購書》並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不同於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為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於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於定金交付後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係。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為)還沒有發生。因為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為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相當於買賣合同。其理由是:

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關於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

二、文件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

三、文件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項目批准文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文件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

四、文件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係;

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

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本,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為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為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為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為它為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為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裏先説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並與客户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為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於《認購書》多為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為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瞭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瞭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閲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海鷗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着自己不斷前進,成為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9

這次實習與我所學的專業密切相關,我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這次實習,我主要跟隨所裏的董律師進行學習。記得出父親這方的特點並且有力的迴應起訴讓我糾結了很久。寫律師文書的經歷使我真正的體會到了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在製作一份起訴書之前你必須要了解當事人的請求,以及他們的請求的法律依據,也就説要清楚案由,然後要將當事人的請求案由描述清楚。這種把問題落實到紙面上的功夫是沒有那麼簡單的。

在這次實習中我還學習到了作為一名法律人應該具備耐心與細緻的素質。來諮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紀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於他們識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進行進一步地介紹和講解,一遍遍地重複中,我學會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漸平靜下來,這是調節心理狀態的作用。在“無謂”的重複中,我也在積極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穎和高效的方法説明我們調查的目的和問題。我想,在未來的法律實務中,少不了通過這種耐心地詢問而瞭解案情和為當事人講解法條的情況,所以這種磨練是很值得的。

這次實習還有個很大的收穫是我對法律專業及法律學習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康橋律所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在實習時,董律師有時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於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他不僅辦案子,還有其他事情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擾他。歸根到底是因為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太少了。在這次實習,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學的東西已經夠多的了,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但是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在以後的生活裏,我要加強理論知識的學習!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10

時光如水,生命如梭。為期兩個月的實習生活已經結束了,回顧兩個月來的種種場景,彷彿都發生在昨天,各種場景歷歷在目,各種場景都深深地刻在我的腦海裏,這段兩個月的實習生活將會是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美好回憶。兩個月來,實習指導老師劉律師的細心指導,其他律師的耐心幫助,其他同事的無私關懷都讓我感受到了這個大家族的温暖,讓我對他們充滿了感恩、感謝。這兩個月中,我不只得到了大家的關懷,也學到了許多知識,對律師業務和法律理論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對法律的運用也更加靈活。這段時間的學習,讓我深深的為自己能夠學習法律這門專業而感到驕傲與自豪。

思緒回到20xx年2月24日,我站在擁擠的公交車上看着公交車上滿臉睏意的上班族們,看着公交車外擁堵的交通狀況,這才真正的感覺到自己似乎真的成為了一名普普通通的上班族。帶着緊張和不安的心情來到了天曉律師事務所,這裏就是我工作了兩個月的地方。我的緊張與大家的熱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大家的熱情中,我漸漸放下了不安與緊張,開始慢慢的熟悉起這個新的環境,其實我是一個非常不容易融入新環境的人,但是也許是大家的熱情與關懷,讓我非常快的進入了實習工作的狀態。熟悉了環境後我坐到了我自己的辦公桌前,此時此刻我才真正的體會到自己似乎終於長大了,成為一個真正獨立工作的成年人,不再是那個父母老師們眼中無憂無慮的小孩子了。今天開始我也成為眾多上班族中的一員了,同時我也非常希望自己可以做好這個工作,有朝一日能夠真正的擔負起家庭的重任,為辛苦了二十多年的母親減輕生活的重擔,讓自己可以能為母親的依靠。

在實習期間,我有幸趕上了每年一次的《法律進社區》的普法宣傳活動,我們律師事務所和其他幾家律所聯合,免費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因為我的專業知識還不是很過關,所以我也只是幫助居民安排座位等候,或者幫助律師們進行資料傳遞工作。一週的《法律進社區》活動進行的非常順利,許多居民參加到這次活動中來,居民們就自己身邊的各種問題向律師們進行諮詢,律師們也非常認真的進行解答,整個活動井然有序,看到社區居民們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我的內心也充滿喜悦,深深地為我能參與到這個活動中來感到榮幸。活動結束後,在整理活動文件時,我發現有好多對法律知識不瞭解的人身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法律問題,但是好多人都不懂的用法律的武器來捍衞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覺得一個原因是普通人對法律的不瞭解,一個是因為大多數人覺得進律師事務所就一定會花費大量的金錢,所以不會去為自己的權利進行捍衞。我覺得這個情況非常不好,我們應該大力推廣法律援助活動,讓更多的人們能夠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衞自己的權利和利益,不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

在實習過程中,我還有幸在前台接待客户。因為前台的一位同事臨時請假,我被安排到前台協助另外一位同事進行工作。我發現真的是每個崗位都是必不可少的`,前台的工作繁雜瑣碎,在接待客户的同時,還要處理好各個部門的協調工作,這個崗位需要良好的禮節修養和靈活應變各種事情的綜合能力。

在實習的後期,劉律師還帶我出去瞭解一宗關於離婚協議起草的案件。瞭解情況後得知,當事人張女士與李先生因為性格不合而協議離婚,劉律師要根據張女士的要求為其起草一份離婚協議。回到律師事務所後,我用了兩天的時間翻閲了律所的舊案和相關的資料,準備自己起草一份離婚協議,雖然可能有許多地方存在不足,但是我通過自己的努力認真完成的,後來我交給了劉律師希望他能幫我指點一下,他非常詳細地為我做了講解,我感到收穫非常多的知識。

隨着實習工作進入尾聲,我的工作進入總結和交接階段。突然間發現,這兩個月的時間真的一晃而過。這兩個月的學習和我大學四年學到的知識竟然完全不一樣,即將真正的走入工作崗位,這兩個月的過渡真是走進工作崗位之前的必修課。劉律師的細心指導讓我受益匪淺,對我未來的工作和學習都產生了非常大的影響。同事們的熱情幫助也讓我非常感動,這些都是我生命中的寶貴回憶與深刻記憶。

隨着實習的結束,我也從一位初出茅廬的學生,變得更加的自信,具有能夠應對問題的人。從開始的學習卷宗到後來的跟隨知道教師辦案,我慢慢學會了如何運用所學的法律理論去回答當事人的諮詢。當有客户打電話來諮詢一些有關的法律問題時,我不在像從前那樣害怕別人把我問的啞口無言的尷尬場面,就算是在做面對面的法律諮詢的時候,我有時也可以有條不紊的幫當事人分析案情,解決問題。通過《法律進社區》的活動,看到社區居民對法律知識的缺乏,我更加堅定了我從事法律這份工作的心願,我希望為中國法律的普及工作獻出一份微薄的力量,讓更多的人學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實習總結既是一個結束也是另一個新的開始,未來的工作道路一定不會是非常順利的,但我依然會堅持的走下去。

從實習過程中,我不只學習到了許多知識,也認識到了一些問題。當今的高等教育似乎並不是非常完美,學生們的實踐機會相對較少,有許多知識只是一味的記憶,並沒有運用到實踐中來,因此記憶的也不是非常深刻。通過實習我知道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通過實踐,我們才能將我們在學校學習的知識學以致用。因此我希望學校能夠儘可能的多組織一些實習活動,讓我們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

實習生涯是十分重要的,我學到了很多在大學沒有學過的技能,我也知道還有很多知識我仍然沒有掌握。我會將實習期間的經驗和教訓都應用在日後的工作中。往後,無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我都會堅持走下去。我會不斷的提升自己,希望在法律實務的領域內能取得自己的成績。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11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最後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後的六週,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瞭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縣人民法院實習。邢台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後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裏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説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於老師和法官,而在於自己,只有你帶着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覆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後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後,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後陳述,法官宣佈合議庭和議後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衞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麼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裏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後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閲和向書記員諮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瞭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裏,旁聽民事審判後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1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法官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通過兩個多月的實習,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進XX法院後,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很有利的,因為民一庭是整個法院裏案子最多的庭。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並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書籍與雜誌,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負責帶我實習的法官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在民一庭實習的兩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整理卷宗幾十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藴藏着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着“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

XX縣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XX官和羣眾的距離。

3、做庭審的臨時記錄。

在庭裏的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在庭審過程中試着做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所以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

在實習期間,曾幫辦公室的法官草擬了幾份民事裁定書,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一位姓龍的法官到縣城周邊區域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

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在法院裏呆了幾個月,對這裏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XX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需要公告送達的或者涉及財產的稍微複雜的離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___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

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XX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

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XXX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

兩個多月的法院實習使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着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XX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麼這兩個多月來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最後我要説的是:實習的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法學專業畢業實習報告 篇13

我叫xxx。是學校xxx系的一名學生。今年。我實習工作的地點是xxx律師事務所。在xxx律師事務所中。我進行了為期xx個月的實習工作。這次畢業實習讓我感覺到很充實、很專業、很愉快。總的來説。這次實習給我帶來的收穫是十分巨大的。同時也對我以後的發展有了非常重要的影響。

在此我首先要非常感謝學校為我提供了這麼好的實習單位。讓我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鍛鍊。同時也提高了自信。這次在珠海中晟律師事務的實習。本人覺得是十分的充實。同時學習到的東西也是十分的實在和實用的。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 。也學習着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 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裏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於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於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書寫相關的法律文書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後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鍊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麼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總的來説。是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一個什麼樣的作用。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説。瞭解自己的專業。瞭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而這次的實習讓我從新認識一類人——律師。在社會中、生活中、學校中、家庭中對律師這個職業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瞭解。甚至而已説是偏見的理解。這樣錯誤的'瞭解不僅僅是我自己。同時社會、生活中的許許多多的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偏見。如果這次不去中晟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話。估計這個錯誤的認識很可能一直伴隨着我。

除此以外。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於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為一直在書寫着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範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律所裏面人員的耐心教導和幫助。讓我這次的實習過的相當的充實和愉快。並且讓我很好的瞭解律師行業的文化。律師職業的其他具體情況。

本次的實習的不足和改進的地方我覺得有很多。首先。讓我覺得不足和遺憾的地方就是本次的畢業實習過程中。由於我出水痘生病在家修養十天。致使感覺這次的畢業實習有所不完整。其次。書寫法律文書過程中讓我瞭解到自己在表達方面的缺陷、薄弱。寫其他法律文書的過程會考 慮的不全面、不周到。最後還有在整理裝訂案卷的過程中仍缺乏耐性和細緻。這幾個方面我覺得仍是自己將來努力的方向和重點。最後。在這裏再次感謝學校給我提供了一個這麼好的實習單位。感謝我的實習指導老師薛老師。感謝中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特別是劉建豐律師、劉宇揚律師、黎曉軍律師、湯惠萍律師、羅霞等。謝謝他們的耐心教導和實習過程中無微不至的照顧。這次的畢業實習帶給我的影響是巨大的。面對畢業後的就業問題。這也是作為法學人一個新的理想的開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