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調研報告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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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伐沙班的作用機制:

利伐沙班調研報告精選

Xa因子為內源性和外源性凝血途徑的關鍵環節,是共同凝血途徑的第一步。每分子 Xa因子活化能產生大約1000分子凝血酶,因此抑制Xa因子比滅活凝血酶具有更強的抑制纖維蛋白形成的作用。Xa因子抑制劑減少凝血酶生成,但不影響已經生成的凝血酶活性,對生理性止血功能影響小,與凝血酶相比,Xa因子作用比較單一,僅有促進凝血酶和炎症反應的作用,特異性、直接抑制遊離和結合性的Xa因子,阻斷凝血酶生成而抑制血栓形成。

二、藥效學和藥動學特點:

口服吸收迅速,2-4小時達血漿峯濃度(Cmax);血漿濃度-時間曲線呈劑量依賴性;口服10mg絕對生物利用度為80%-100%。15mg和20mg均應與餐同服,幾乎完全吸收。血漿蛋白結合率較高,約92%-95%。主要通過細胞色素P4503A4(CYP3A4)代謝。1/3有活性的原型藥物經腎臟清除,2/3被代謝為無活性的代謝產物,通過糞便和尿液排泄;平均終末消除半衰期為7-11小時。在髖關節置換患者的研究顯示,利伐沙班20mg po qd與10mg po bid血漿峯濃度和谷濃度90%的區間範圍重疊,且利伐沙班可24小時有效抑制凝血酶生成。

三、臨牀適應症:

1、用於擇期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術成年患者,以預防靜脈血栓形成

2、非瓣膜性房顫卒中

四、禁忌症:

1、對利伐沙班或片劑中任何輔料過敏

2、有活動性出血

3、伴有凝血功能異常和有出血風險的`肝損害,包括肝功能分級標準B和C級肝硬化

4、孕婦及哺乳期

5、Ccr<15ml/min

6、血小板<20×109/L

五、利伐沙班抗凝活性檢測:

利伐沙班抗凝作用可預測好、治療窗寬、多次給藥後無蓄積,與食物和藥物相互作用少,無需常規監測凝血指標,臨牀常用指標PT、APTT、INR等不能反應反應利伐沙班的抗凝作用,但PT明顯延長,可能提示出血風險增加。儘管服用利伐沙班無需常規監測凝血功能,但在特殊情況下,如疑似過量、急診手術、發生嚴重出血事件、需要溶栓或者可疑依從性差,可測定抗Xa因子活性或敏感性試劑測定PT評估利伐沙班的抗凝作用和出血風險。測定時應註明採血時間,服藥2-4小時為峯濃度,下次服藥前為谷濃度。

六、利伐沙班的在特殊情況的使用:

﹙一﹚圍手術期

1、術前:長期使用利伐沙班的患者,如行擇期手術,建議停用利伐沙班24h後手術,如需急診手術,應停用利伐沙班至少12h(最好24h),如不能等待停藥12h後進行,可檢測抗Xa活性,病權衡出血風險和急診手術必要性;低出血風險手術時,如體表膿腫切開或簡單拔牙(不超過3顆),無需停藥。應儘量避免在服藥2-4h間進行有創操作。

2、術後:手術(擇期或急診手術)或有創操作後,如果病情穩定,且止血充分,可在術後8-12h給藥,無需使用其他抗凝藥物橋接

3、軸索麻醉(包括脊柱和硬膜外麻醉):脊柱或硬膜外麻醉時,抗凝可增加硬膜外或硬膜下血腫風險。患者應至少停藥24小時,否則不推薦進行軸索麻醉,應改為全麻。接受有創脊柱穿刺(如腰穿)的患者,利伐沙班給藥需延遲24h

4、硬膜外留置導管:術後使用硬膜外留置導管的患者,如抗凝治療有發生硬膜外或硬膜下血腫的風險,不建議使用利伐沙班。

﹙二﹚特殊患者

1、高齡:高齡(年齡≥75歲)既是血栓栓塞也是出血的重要危險因素。利伐沙在老年人中半衰期為11-13h,較年輕人(5-9h)延長。①腎功能正常或Ccr≥50ml/min老年患者,推薦20mg po qd;②Ccr:30-49ml/min老年患者,建議15mg po qd,並定期監測腎功能,③建議年齡≥75歲且體重≤50kg的患者,建議15mg po qd

2、高出血風險患者:對於HAS-BLED評分≥3的患者,建議劑量為15mg po qd

3、腎功能不全:所用非瓣膜性房顫患者應定期評估腎功能Ccr或腎小球濾過率①輕度腎功能能不全Ccr:50-80ml/min,建議20mg po qd,並每年複查腎功能②中度腎功能不全Ccr:30-49ml/min,建議15mg po qd,並每半年複查一次腎功能③重度腎功能不全Ccr:15-29ml/min,慎用利伐沙班,如需使用,建議15mg po qd,並每3個月複查腎功能④Ccr<15ml/min,不建議使用利伐沙班,對已使用患者,如果腎功能惡化至Ccr<15ml/min,應停藥。

4、肝功能異常:輕度肝功能損害者無需調整劑量,禁用於凝血功能障礙、出血風險高的肝病患者,包括肝硬化患者

5、非瓣膜性房顫合併急性冠脈綜合症(ACS)和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患者:

(一)服用利伐沙班的非瓣膜性房顫患者,發生ACS時,應暫停服用利伐沙班,並給予雙重抗血小板治療,但對於出血風險比較高的患者應先僅給予阿司匹林,在利伐沙班停藥24h後再考慮DAPT治療,①STEMI:不推薦溶栓治療,強烈建議直接PCI術,但若只能溶栓治療,建議利伐沙班停藥24h後再給予其他抗凝藥:如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等②NSTEMI:建議利伐沙班停藥24h後再行冠狀動脈造影術和介入治療

(二)PCI:術中可同時使用抗凝治療,推薦比伐盧定。但術後立即停藥。

七、利伐沙班不良反應處理原則:

(一)其主要不良反應為出血,其他常見不良反應包括噁心、GGT升高和轉氨酶升高。輕微出血包括:鼻出血、牙齦出血、月經量增多等;嚴重出血表現為消化道出血、肉眼血尿;危及生命的出血如顱內出血等。嚴重出血的發生率<1%,根據出血嚴重程度和部位個體化處理:

1、發生輕度或局部出血時:首先應延遲或暫停給藥,行局部壓迫止血。

2、嚴重出血時停用利伐沙班,予以活性炭或洗胃,減少藥物吸收。進行局部壓迫,根據情況是否需要採取手術,給以補液、輸血、血流動力學支持治療等措施,必要時給予止血治療,如凝血酶原複合物濃縮物(PCC)、新鮮冰凍血漿(FFP)、重組凝血因子VⅡa。

3、危及生命的出血:停用利伐沙班,如可能手術止血,同時給予補液、輸血、血流動力學支持等治療,並積極給予PCC、FFP等止血治療

(二)藥物過量處理:由於吸收程度有限,服用利伐沙班50mg會出現上限效應,血漿藥物水平不會隨劑量增大而進一步升高。如果劑量過大,應首先評估患者是否出血。無出血的患者,服藥後短時間內可以使用活性炭或洗胃,減少藥物吸收,監測相關的凝血指標,如發生出血,參考出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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