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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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園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園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公園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迅速、有效地開展救災應急工作,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公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救災應急工作實行公園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各司其責的原則。

第三條 救災應急工作應堅持依靠羣眾、生產自救、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國家給予必要救濟和扶持的方針。

第四條 本預案適用於公園發生的冰雹、暴洪、滑坡、泥石流、雪凝等突發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

第二章預案啟動的條件方式

第五條 災情按受災程度劃分為特大災、大災、一般災、輕災四級

(一)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後果之一的為特大災:

1、倒塌房屋3000間以上,損壞房屋5000間以上;

2、死亡人數30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億以上。

(二)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後果之一的為大災:

1、倒塌房屋1000間,損壞房屋3000間以上;

2、死亡人數10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以上。

(三)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後果之一的為一般災:

1、倒塌房屋100間,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

2、死亡人數10人以下;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四)未達到一般災劃分標準的均為輕災。

第六條 自然災害發生後,各分場(組)要迅速調查核實災情,及時向公園管理處報告災情。發生特大災和大災後,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後果,採取的措施,災區生產、生活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

第七條 公園管理處接到災情報告後,根據災情迅速採取應急反應行動,並對災情進行全面核查,核定災害損失和等級。

第三章應急反應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公園管理處和分場成立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在發生自然災害時,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即為抗災救災指揮部,領導、組織和協調救災應急工作。公園管理處救災應急領導小組,由書記任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武裝部、辦公室、計財股、營林生產股、林政股、綜合股等為成員。

第九條 公園救災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召開緊急會議,聽取有關部門關於災情的彙報,安排部署抗災救災工作,組織應急反應行動,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指揮搶險救災。

(二)迅速向縣委、縣政府上報告災害情況及救災工作情況。

(三)緊急調運救災物資。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救災捐贈物資接收工作。

第十條 公園救災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辦公室,醫療衞生組(設在公園衞生站),宣傳報道組(設在辦公室),治安保衞組(設在林政股)。公園救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綜合協調辦事機構。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其主要職責:

(一)迅速瞭解、彙總、核查災情,評估災情損失,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二)傳達救災工作指令,瞭解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檢查受災分場(組)和相關部門落實救災措施。

(三)組織籌集調運救災資金、物資。

(四)及時開展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五)承擔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各分場負責分場救災應急工作,制定分場救災應急預案,設立相應的應急機構。

第四章救災的準備

第十二條 公園及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災情,及時上報。

第十三條 公園武裝部積極協調縣武裝部,動員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並在救災車輛及搶險災器材方面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災害發生後,根據公園救災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及時進行搶險救災及生產自救。

第十四 條公園管理處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預算安排一定數量救災應急資金,相關部門要儲備必要的救災專用物資和器材,保障搶險救災的需要。

第十五條 救災應急補助資金和物資的籌備,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國家補助為輔,分級負責的原則,通過政府補助,自救,社會捐贈等多種渠道解決。

第十六條 救災應急補助資金使用範圍是:解決災民吃、穿、住、醫療及緊急搶救轉移安置等方面的生活困難;修復水毀水利基礎工程;解決人畜飲水困難;修復水毀交通、電力、通訊等基礎設施;開展農業生產和災區生產自救;機關及其他事業單位正常秩序。

第十七條 救災應急補助物資包括災區所需賬蓬、衣被、麪粉、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搶險救災、重建家園所需木材、鋼材、水泥、磚瓦、汽油、柴油、煤油、鐵絲、鐵釘、玻璃、橡膠、塑料、油氈等物資;醫療衞生所需藥品和器械;恢復生產所需種子,化肥、農膜等農用生產資料。

第十八條 救災應急資金和物資必須堅持專款專物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不得截留、滯撥或挪作他用。

第五章應急反應和行動

第十九條 一般災和輕災發生後

(一)接到分場災情報告後,公園迅速啟動應急反應預案,擬定救災應急工作方案並分組實施。24小時內將災情上報縣委、政府和有關部門。

第二十條 大災發生後,公園在第一時間將災情報告縣委、政府有關部門,並立即啟動抗災救災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抗災救災,瞭解彙總上報災情特別是人員傷亡、生命線工程破壞情況;動員和組織災區羣眾積極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後事宜;救濟災民和安置無家可歸者;安排專項救災應急經費。

第二十一條 特大災發生後

迅速將災情報告縣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實施緊急情況下的救災應急預案;組織災民轉移、安置;傳達貫徹省市區政府對抗災救災工作的指示;安排專項救災應急經費、物資,妥善安置災民生活。

第二十二條 公園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具體實施救災應急工作。

(一)災情的蒐集、評估與報告

災情發生後,公園管理處、分場救災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對災情進行全面核查、收集和彙總,並對災害經濟損失進行評估,將災情及評估結果及時上報縣委、政府和有關部門。

(二)人員搜索和救援

根據救災應急需要,迅速調集救援民兵趕赴災區,幫助搶救被壓埋人員,轉移安置被圍困羣眾、排除險情。

(三)災民轉移安置的組織實施

按照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的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發佈轉移安置通知,宣傳動員災區羣眾及時轉移,發放和調配救災款物,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四)救災應急資金

根據災情,及時制定緊急救助方案,並做好應急款的發放工作。財務股做好救災應急款的撥付工作。

(五)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聯繫雲山鄉衞生部門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組建災區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轉動和醫治傷病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安全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六)物資供應

緊急調運救災所需食品和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災區糧食供給。

(七)各部門、分場對開展的救災工作要如實積極配合。

(八)接收援助

做好社會各界提供的救援資金、物資的接收工作。各部門協助做好涉外救災捐贈接收工作。

(九)次生災害的預防

公園各部門、分場對災區易發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作好預防工作。

公園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為切實應對暴雨,大風,冰雹等自然災害的發生,根據景區工作職責範圍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李昌偉

副組長:楊明星 蔡文寧 劉海洋 萬 晴

成 員:沈小靜 劉 偉 張玉孔 司端勝 張曉華 陳寶珠 韓友丹 張宜坦

田 磊 劉蘇杭 蔡成鎖 張曉東 王繼東

二、成立自然災害應急分隊

1、公園內應急分隊:主要負責公園內湖水內澇排水,公園及觀光帶,漢城廣場苗木的損毀及清理扶正工作。

隊 長:楊明星 副隊長:劉海洋 司端勝

成 員:張曉華 陳寶珠 韓友丹 張宜坦 張曉東 王繼東

2、城區綠地應急分隊:主要負責公園負責的南環路,漢城路,湯沐路,濱河一期公園,漢邦路,蕭何路,張良路城區綠地的苗木損毀清理,道路交通受阻的清理及倒伏苗木的扶正等工作。

隊長:蔡文寧 副隊長、;劉 偉

成員:蔡可虎 謝 華 高 波 李祥振 楊 峯 田 磊 劉蘇杭 武 新

蔡成鎖 蔡可建 丁 輝 孟慶濤 於風清 馮相民 邱 偉 賀中勤

賀中浩

3、後勤保障分隊:負責災害發生時開展工作所需物質的事前採購及油料儲備,機械設備的採購保養,車輛的保養等,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

隊 長:萬 晴 副隊長:張玉孔

成 員:李 琳 孟金鳳

4、通信聯絡分隊:主要負責災害發生時通知下達,召集各應急分隊的人員到達指定位置,上報災情等工作。

隊 長:沈小靜 副隊長:姜 薔

成 員:甄慧娟 楊呈紅

三、應急措施

1、災害發生時,通信聯絡組及各分隊負責人應及時按照上級指令召集本分隊組成成員到公園辦公室集合,領取工具及救災物資。

2、各分隊應根據災情情況分組後到達指定地點開展救災工作。

3、各應急分隊到達救災地點開展工作前,分隊負責人應首先查看救災現場的電力設施損毀情況,並及時上報或聯繫供電部門,嚴防觸電的發生,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開展施救工作。

4、後勤保障分隊應於6月25日前完成採購、維修、保養工作。採購手鋸、繩,鐵杴、木槓、潛水泵、汽油機、水袋、電纜線、儲備用油等物質,將車輛全面保養並確保車輛油料充足,在災害發生時第一時間到達單位物質儲備倉庫,及時分發設備物質。

四、通信保障

景區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各應急分隊全體成員,從6月24日起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關閉通訊工具,違者按景區相關規定予以嚴懲。

五、應急工作紀律

應急工作全體成員應以園林事業為重,在災害發生時顧全大局,發揚園林作風,在第一時間到達救災現場,迎難而上不退縮,齊心協力把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公園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應對景區因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提高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景區各類人員的安全和自然生態環境,根據法律法規及市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雨花台風景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管理局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景區內突發自然災害的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管理局成立處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作為全局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常設領導機構,統一指揮全局突發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風景園林處、宣傳教育處、保衞處、計劃財務處、烈士紀念館、場館管理處和陵園派出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2辦事機構

管理局處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自然災害辦公室設在風景園林處,主任由風景園林處處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負責擬定景區應急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保障措施、執行指揮部有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命令指示、處理景區內自然災害情況的信息,組織協調應急行動,記錄應急過程、評價應急行動和起草應急工作總結。建立自然災害預警系統和應急資料庫,掌握自然災害動態,制定預防自然災害方案,統一組織和指揮自然災害救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自然災害事故,做好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2.3工作機構

管理局成立處置自然災害應急突擊隊,隊長由風景園林處處長擔任,副隊長由園林養護管理所所長擔任。突擊隊下設五個分隊。

第一分隊:由風景園林處12人組成。分隊長由風景園林處副處長擔任,副隊長由園林養護管理所所長擔任。

第二分隊由保衞處12人組成。分隊長由保衞處副處長擔任,副隊長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擔任。

第三分隊:由管理局機關12人組成。分隊長由經營管理處處長擔任,副隊長由監察室主任擔任。

第四分隊:由烈士紀念館、場館管理處12人組成。分隊長由烈士紀念館館長助理擔任,副隊長由場館管理處處長助理擔任。

第五分隊:宣傳報導醫療救護組,由局工會主席擔任隊長。

景區發生自然災害時,指揮部根據所發生的`情況需要,調動突擊隊參與搶險救援行動。

3運行機制

3.1預警監測

信息中心負責視頻監控系統值班,對全景區24小時實施自然災害管理監控,及時發現和報告景區所發生的災情;園林養護所、執法隊員、安保人員負責白天景區因氣象狀況而造成自然災害及日常巡查管理情況,並通過管理局配置的手持無線對講機、內部通訊、手機及時向自然災害應急辦公室報告景區情況,同時嚴格控制和管理危險地段遊客的進入,加強對重點時段和危險區域的監督檢查;夜間警衞大隊負責夜間景區自然災害情況的巡查管理,及時發現、處置、報告景區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事故。

3.2災情報告

風景區因天氣而造成的自然災害,第一報告人:管理局自然災害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管理局自然災害值班室由自然災害辦公室報告局指揮部領導,白天設在風景園林處;夜間設在管理局值班室。由自然災害辦公室視情啟動管理局總體應急預案。

一般災情:因大風、持續大雪、暴雨,部分區域樹木傾倒,造成景區內行人、車輛行車困難,未有人員受傷事故,各種設備、設施正常未出現異常現象。

較大災情:因大雪、大風、暴雨、造成主幹道及部分區域樹木傾倒,主幹道二處行車受堵,出現人員受輕傷事故;大風情況下,在雨花閣頂可能會造成人員被吹落的情況;雷電在紀念碑、雨花閣等區域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山體發生20平方米塌方,但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雨花湖水塘滿溢,壩體出現險情;因災害天氣,而造成建築物物體傷及人員的情況;因氣象原因,造成部分設備、設施受損。

重大災情:因氣象原因而造成山體大於20平方米以上塌方,湖壩出現倒塌,持續暴雨、暴雪、大風造成景區主幹道樹木傾倒三處以上,道路嚴重受堵;因氣象原因,造成景區樹木傾倒,各項設備設施受損,且出現人員受重傷及死亡事故。

3.3應急響應

局自然災害指揮部根據災情發展態勢,按分級響應的原則,統一組織和指揮搶險救援行動。

一般災情:第一分隊(風景園林處分隊)及時採取清障措施,排除產生的隱患,保障景區道路的暢通,避免枯樹枝落下傷人;所在區域的行政執法隊員配合做好現場車輛、人員的疏導。

較大災情:啟動管理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向全局發出自然災情情況通報,調動搶險救援突擊隊力量,辦公室總務科調用救助車,醫療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根據不同險情,運送搶險物資趕赴現場,全力進行搶險救助。

重大災情:啟動管理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調動全局力量全力保障恢復景區道路暢通、救護、安置受傷人員,搶修各種設施。

3.4應急分工

3.4.1自然災害指揮部負責擬定災害救助方案,調動全局救助力量,組織現場指揮,調查災害成因,提出處理建議,擬定事故報告。

3.4.2自然災害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傳達領導搶險救助指令,調動救助力量,氣象災害原因的調查分析,提出改進措施。救助突擊隊隊長負責集合隊伍,領取各種物資器材,奔赴災害現場,服從統一指揮,參與現場搶險救助行動,調查災害成因。

3.4.3風景園林處負責搶險物資的組織、車輛運送,雜物清理。

3.4.4陵園派出所、行政執法隊員保護災害現場,現場車輛疏通、疏散羣眾、維護治安秩序。

3.4.5宣傳教育處、局工會有關負責人搶險救災現場的記錄,接待對外新聞媒體的採訪報道事宜。管理局醫護人員負責現場受傷人員臨時處置、送往醫院醫療救護等工作。

3.4.6各處室、單位要服從統一調動,積極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3.5應急流程

災害所在區域的園林工作人員、行政執法隊員在第一時間內做出反應,向第一報告人報告現場情況,設置隔離線,控制現場,疏導遊客及車輛,並實施搶險救助,其他人員由各搶險突擊隊隊長召集各組人員前往事發地點展開搶險行動。

自然災害指揮部工作流程:

3.5.1接收有關災情報告。

3.5.2瞭解災情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範圍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有關信息。

3.5.3下達搶險救助指令,調動搶險突擊隊伍,緊急運送搶險物資。

3.5.4成立自然災害前線指揮部,劃定警界區域,維護救災現場秩序,在必要的情況下,提請緊急閉園,或部分區域封閉,現場指揮搶險行動。

3.5.5調查災害事故起因、統計上報有關情況。

3.5.6清理災害現場,收集和處理有害污染物,修復損壞建築、植被。

3.5.7處理災害善後,慰問有功和受傷人員。

4保障措施

4.1安全教育

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災救災意識,應視災情如命令,一旦景區發生災情,都必須按規定及時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報局領導,並主動投入搶險救助行動。

4.2設施保障

根據景區不同季節特點,風景園林處定時檢修各種設備、設施,使各種設備、設施處於完好狀態;並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基礎物資,根據景區雷電多發這一特點,在做好避雷設備設施檢修的同時,做好警示標識,避免雷擊傷人事故等。運送物資車輛、搶救傷員的車輛備足油料,一旦接到指令,應立即開赴現場,投入搶險救助行動。

4.3制度保障

管理局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調動、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災行動,參與搶險救災的人員做到講究科學、令行禁止,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次生和衍生事故。

4.4通訊保障

所有各類通訊工具必須開通、完好,保持聯絡暢通,隨時聽從指揮部的指令。突擊隊人員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狀態,手持對講機按使用規定使用。

5雨花台風景區處置自然災害指揮部機構設置

一、管理局處置自然災害指揮部人員名單

總指揮:分管局領導

辦公室主任:風景園林處處長

成員:局辦公室主任

宣傳教育處處長

保衞處處長

計劃財務處處長

烈士紀念館館長

場館管理處處長

陵園派出所負責人

二、管理局處置自然災害搶險突擊隊人員名單

第一分隊:由風景園林處12人組成

隊長:風景園林處副處長

副隊長:養護管理所所長

隊員:風景園林處人員10人

第二分隊:由保衞處12人組成

隊長:保衞處副處長

副隊長: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隊員:保衞處人員10人

第三分隊:由局機關12人組成。

隊長:經營管理處處長

副隊長:監察室主任

隊員:局機關人員10人

第四分隊:由烈士紀念館和場館管理處12人組成。

隊長:烈士紀念館館長助理

副隊長:場館管理處處長助理

隊員:烈士紀念館及場館管理處人員共10人

第五分隊:宣傳報導、醫療救護

隊長:局工會主席

隊員:宣傳教育處及局工會人員共4人

三、車輛保障

1、救助車輛:應急車輛駕駛員

2、搶險救災運送物品車輛:園林養護所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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