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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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1篇)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荊江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荊江水環境監測中心)(以下簡稱荊江局、荊江中心)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工作的組織和管理,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應急能力,切實履行職責和規範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程序,保證我局應急調查監測及處置快捷有序,及時準確地為上級提供決策支持信息,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減輕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快速準確、及時有效的原則做好我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調查監測及處置工作。

1.3 編制依據

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⑷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xx]33號);

⑸ 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⑹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⑺ 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報告暫行辦法》;

⑻ 水利部《突發公共水事件水文應急測報預案(試行)》;

⑼ 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水文工作的通知》(水文[20xx]379

號);

(10)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1.4 適用範圍

荊江局(荊江中心)直接管轄的長江干流或支流河段(湖泊、水庫)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適用本預案:

⑴ 發生或可能發生大範圍水污染的;

⑵ 集中供水水源地發生水污染,影響或可能影響安全供水的;

⑶ 發生水污染事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影響社會安定的;

⑷ 因各類事故引發的影響重大的水污染事件。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2.1領導小組

荊江局應急監測領導小組是突發性水污染事件調查監測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決策、組織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工作,水環境監測分析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局屬相關部門緊密配合。

2.2領導小組職責

⑴ 在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與指導我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工作;

⑵ 研究決定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

⑶ 負責建立全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網絡,審定、批准我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預案》;

⑷ 及時向長江水利委員會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水污染事件信息、應急調查監測結果、事態進展、發展趨勢分析、事件處理建議及事件影響分析;

⑸ 負責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批准。

2.3 水環境監測分析室職責

⑴ 負責組織編制荊江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預案》;

⑵ 負責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及分析,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和提出建議;

⑶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相關部門配合下具體實施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調查監測工作;

⑷ 承擔有關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工作會商的安排、聯絡、文件的編制;

⑸ 負責編制我局應急監測能力需求,參與編制有關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建議書;

⑹ 接受上級安排參加跨區域應急監測工作。

2.4 局辦公室職責

負責局內各部門之間的協調。

2.5 行政辦公室職責

負責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能力建設,提供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經費保障。

2.6 綜合事業中心職責

負責提供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後勤保障。

2.7黨羣辦公室職責

負責提供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人力資源保障。

2.8 技術管理室職責

負責水文、測繪要素監測的管理與協調。

2.9 各分局職責

負責本局轄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上報。

3 應急調查監測工作程序

3.1 水文局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調查監測流程

3.2 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

⑴ 充分發揮局屬各水文站分佈線長面廣的優勢,收集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局屬各水文站要將收集和報告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作為一項基本工作,加強觀察本單位管轄河段、工作現場或駐守地附近的河段水質變化情況,發現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及水體出現異常現象(包括水質變色發臭、死魚、大量泡沫、大面積油污等等),應及時報告。我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報告所轄河道和地域內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⑵ 利用其他各種有效途徑,如關注新聞媒體有關報道、加強與流域內有關部門的聯繫和有關信息的溝通等方式,廣泛收集突發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⑶ 來自上級的批示。

3.3 應急預案啟動

由領導小組批准啟動應急調查監測程序。下達應急調查監測命令後,應在1小時內通知需要參與部門並做好出發準備。

出發前準備包括:人員的確定及分工,交通方式及交通工具的確定,初步應急調查監測方案的制定,現場應急調查監測儀器設備、試劑、採樣設備和樣品容器、監測質量保證以及防護器材、通訊照明器材、照(攝)像機等準備工作。

3.4 現場調查、監測及採樣

⑴ 應急調查監測人員到達事件發生現場後,應立即開展調查,儘可能全面準確地收集事件發生原因、時間、地點、污染物種類、數量、影響範圍及可能影響區域等有關信息,並做好記錄;

⑵ 根據所收集的信息和應急調查監測相關技術要求,對初步應急調查監測方案進行確認和必要調整,確定監測方式、點位、項目、頻次等,必要時報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⑶ 當污染物種類不明或現場難以調查清楚時,應通過技術分析儘快確定,必要時進行專家諮詢;

⑷ 現場調查監測人員根據應急調查監測方案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進行現場準備,並儘快開展現場取樣監測和污染動態的監控監測,並做好記錄;

⑸ 需要監測的主要污染物項目,如果無法在現場進行監測,現場人員應採集樣品,按照有關技術要求和質量保證要求進行標識、妥善保存、做好記錄,並快速送實驗室分析。實驗室分析人員接到樣品後,應按質量保證要求製備附樣,妥善保存至污染事件處理結束,同時,迅速開展分析,儘快提交測試分析結果;

⑹ 對於我局不具備分析能力的主要污染項目,應積極尋找具有該項目分析能力的合格單位送檢。如一時難以找到合適送檢單位,應儘快報告領導小組或請求上級聯繫協商解決;

⑺ 水環境監測分析室應將現場調查監測結果和實驗室分析結果彙總形成應急調查監測初步報告,並及時報送領導小組;

⑻ 現場調查監測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做好自身防護,同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確保安全。

3.5 跟蹤監測

⑴ 應急調查監測期間,監測頻次視污染程度、影響範圍而定,通常不應低於每日1次,必要時應實行連續監測,並根據污染傳播情況實行跟蹤監測;

⑵ 對滯留在水體中短期內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繼續進行跟蹤監測(監測頻次視實際情況確定),直至污染影響基本消除、水體基本恢復環境原狀。

3.6 應急監測報告

⑴ 對重大水污染事件應編制應急調查監測報告,應急調查監測報告採用文字型報告,必要時可附圖表説明,一般為一事一報;

⑵ 應急調查監測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時間、地點、過程等)、事件發生原因、主要污染物、進入水體數量、事件發生水域水文特性及可能傳播情況、污染動態、應急監測情況(監測布點及位置、監測項目、監測頻次、監測結果)、污染影響範圍、造成損失、已採取的措施和效果、處置建議等。為保證報告的及時性,不要求每份報告中都包括全部內容;

⑶ 水環境監測分析室負責編制應急調查報告,報送局領導小組;

⑷領導小組審查批准應急調查監測報告;

⑸ 應急調查監測報告經審核批准後,上報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和上級有關部門。

3.7 新聞報道

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新聞報道應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22號)和《關於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20xx年2月27日印發),未經上級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外部媒體提供重大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有關材料。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安全衞生管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生活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衞生應急處置工作,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廣大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報告:羅玉權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不在校園內蔓延。

三、預防措施

1、組建機構,統一領導。

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防治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3、依法管理、加強監督。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規範師生飲用水供應工作,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身體要符合衞生要求,飲用水存放環境整潔,並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飲水機要定期消毒,。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4、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5、強化教育,防患於未然。

加強師生的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課、班會、講座、板報、廣播等,開展飲水衞生安全及水源性的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學生了解飲水衞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和預防方法,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事故,按要求立即向學校安全負責人報告,並於2小時內向上級和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2、學校教師將在第一時間送中毒學生到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家長。

3、組織有關人員對學生飲用水封樣,並送檢疫部門檢測。

4、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學校保健教師做好專項登記工作,包括:飲水污染情況、班級、人數;因飲水而得病的學生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衞生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6、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飲水突發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玩忽職守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證校園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的原則高效處置,及時處置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校園內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1.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xx成員:xx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xx成員:徐xx

3.善後處理小組:

組長:xx成員:xx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xx成員:xx

四、應急處置

1、水管員每日巡視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視檢查水質時發現有異常現象時(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應立即報告後勤集團辦公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要立即到現場查看。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後勤集團總經理,啟動應急方案。

2.集團總經理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經請示上級同意,依法立即、如實向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往現場並封鎖現場,切斷污染水源,等待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同時集團辦公室立即通知校區各單位,停止使用飲用水並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

4.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到達現場後,積極配合迅速展開現場調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瞭解污染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切實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嚴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進行實施,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7.立即組織做好校區各單位思想穩定工作,保持校區良好秩序。

8.組織召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會議,召集有關人員佈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後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辦負責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後工作。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污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職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安全穩定的生產形勢,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案適用於油脂分公司發生的各類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指揮中心,設在調度室,應急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應急指揮中心主任:xx

應急指揮中心電話:xx

2、隊伍組成

(1)事故協調組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2)調查搶險組人數15人,隊長

成員名單:

(3)治安保衞組人數6人,隊長

成員名單:

(4)善後處理組人數7人,隊長

成員名單:

四、機構職責

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實施: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社會監督。

1.領導小組

(1)針對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發佈預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應急方案。

(3)組織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後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4)組織實施應急方案。

(5)指導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工作組

事故協調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應急預案,做好後勤保障及善後處理工作,消除污染影響。

調查搶險組:負責水污染事件現場調查,實施現場檢測,為應急事件全過程處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污染事故;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檢測、化驗、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時間控制現場,實施臨時處理措施。

警戒保衞組:負責污染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

善後處理組:負責污染事故發生後的有關善後工作。

五、應急響應及處置

1.一般。較大水污染事件相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各應急工作組按預案行動。

第二步,接到命令後,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並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範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後,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並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響應程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報警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成立現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迅速調集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監測力量集結。同時調集後援力量做好應急準備。

第二步,接到命令後,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找污染源,並對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響範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信息反饋後,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並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對策,在有技術保證的前提下對污染源進行緊急處置,防止污染進一步加劇。各相關部門按預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穩定後,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迅速調集後援力量展開事故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以上各步驟按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3.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測人員連續跟蹤監測,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下,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簽字同意,發佈應急工作結束公告。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設備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彙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衞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衞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衞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衞生投入,切實改善衞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衞生規範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衞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衞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衞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6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開發區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古雷一水廠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水務公司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預防措施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一水廠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強加水廠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污染事故救援物品。

四、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隱。

五、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自來水公司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7

水污染問題是目前我國重大的資源污染問題,尤其是飲用水的污染,更是直接的影響人們正常的生活。

近幾年來,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飲用水污染事故頻發,從而促使事故安全應急處理的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的相關研究學者的關注。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和城市的飲用水污染預防和治理逐漸發展,但是從總體上,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仍然時常發生,所以進行合理的生活飲用水事故應急預案,從而保證一旦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可以及時的進行應對,因此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需要同水監測管理進行協調,並在不斷的研究和實踐上不斷的完善。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類型和等級

(一)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類型的劃分主要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和水污染的特徵以及污染的環節和場所進行劃分,所以通常情況下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

(1)按污染物的來源劃分,可以劃分為:生活污染型,是指人們的生活污水、醫院污水、地面徑流等污染水源污染飲用水;工業污染型,是指工業的廢水、廢渣等污染物造成的飲用水污染;農業污染型,是指農藥和化肥的過量使用而造成的飲用水污染。

(2)按污染的物質劃分,可以劃分為:物理污染、化學污染以及生物污染這三種類型。通常在我國最為嚴峻的就是化學污染,如包括亞硝酸鹽、氨氮、揮發性酚等化學物質污染水資源。

(3)按污染的環節劃分,可以分為水源污染、管網污染以及二次供水污染。在我國主要的就是水源污染,是指在飲用水供水的源頭出現污染的問題。

(4)按水污染髮生的場所劃分,主要的飲用水污染的場所有學校、工廠、企業、居民樓等,在這之中居民區發生飲用水污染的事故最為頻繁[1]。

(二)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劃分主要根據相關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劃分,並將數據提交到衞生行政部門進行確認。污染事故的等級一共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

(1)零級,主要是指沒有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或者安全的隱患。

(2)一級,是指發生了飲用水的安全隱患,但是隻有供水不符合要求,但是飲用水的水質仍然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的水質的相關規範。並且不會引起人們的健康危機。

(3)二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污染情況,但是水質基本符合相關規範,只有個別的水源指標不符合規定,不會引起人體健康的危害。

(4)三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的規範,水質的感官產生異常現象,並引起人體健康危機。

(5)四級,生活飲用水處於嚴重污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規定,併發生水媒的傳染病現象[2]。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的原因

1.水源的污染

由於我國的生活飲用水多為地下水,所以通常情況下,水源的污染主要是工業廢水的排放指標不合理從而使江河湖泊的水源受到污染。另一個方面就是農村地區的水源防護較差,特別是眾多的山區會將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投入到水源中,並且農業化學肥料的過度的使用將直接使地下水資源發生污染。

2.自來水管的滲漏

主要是指許多區域自來水管年久失修,並且防護措施的應用和管理不及時,就會使自來水管發生泄露的事故。尤其是一些自來水管的管道在進行鋪設時沒有嚴格按照衞生規範進行施工,將水管進行就近埋設,所以如果水管從廢水管道或者廁所下經過就會發生水污染的事故。

3.自來水管同其它用途的管網相接

自來水管同其他用途的管網進行相接,也會引起飲用水污染事故,是指有些自來水管與一部分的工業管網或者農業灌溉用水相接,這樣一旦發生停水或者管道的水壓降低,就會使這些不符合水質規範非飲用水倒吸進入到自來水管網中,從而造成飲用水污染。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有效開展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主要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其主要的職能有:(1)建立飲用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具體的污染狀況制定預防、控制以及醫療救治的應急方案。

(2)建立高效、協調的飲用水應急運行機制,通過和衞生、醫療部門的配合,防止水污染的蔓延。

(3)對飲用水污染防治的效果進行評估,並進一步的完善事故應急的方案。

(4)積極的組織和開展飲用水衞生、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幫助事故受災受眾克服心理的壓力和恐慌[3]。

(二)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1.水資源事故的報告

首先水污染的事故報告系統由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設立,然後部門制定日常的生活飲用水的監測機構、水污染的發生的單位、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負責人等作為水污染事故的責任報告人。其次責任報告人要在2個小時內報告到人民政府。然後經過監測水污染的等級為3級時,啟動水污染事故的應急預案。

2.生活飲用水事故處理方法

通常採用分級處理的方法,並根據級數的增加相應投入更多的應急支持,首先,處於一級和二級的時候,主要有區級的衞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並由疾病預防機構進行協助處理。

再者,處於三級的情況下,要啟動事故的應急預案,由區級的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同時加強各衞生主管部門一集自來水公司、消防部門、環保局等的'介入。其次,處於四級的情況下,除了具備三級應急的要素之外,還需要區級的疾病預防機構進行介入,對水污染的疾病傳播進行控制,並組織區域內部的街道、鄉鎮等下級機構的介入。

3.生活飲用水調查處理流程

首先衞生監督機構接到報告後,要儘快趕赴現場,然後對水質進行調查和檢測核實。然後通過水質的綜合分析對事故進行分級,當達到三級時要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區級的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其次衞生監督員要從供水的責任人獲取事故信息,必要時可以對供水的設施進行檢查,然後根據相關法律對肇事單位進行嚴格的懲處。

1.事故危機解除和善後

當飲用水污染的事故達到零級時,表示事故危機解除,同時需要市級的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對此次事故進行調查和監督、指導。通常情況下區級的人民政府應該作為事故發生的第一責任人,然後下級的衞生機構和各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履行自己的職責。然後依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刑事或者民事處罰。

結語:

生活飲用水發生污染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不僅嚴重影響區域的生活的正常運行,同時還會對當地的居民身體健康帶來巨大的危害,所以就需要區級政府和衞生部門嚴格的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從而保證事故的及時處理和應對。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8

為深入加強我校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校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我校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校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謝明華

副組長袁向陽趙健冷新昌

成員各班班主任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校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科,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校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校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校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校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7、學校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保暖桶或鍋爐貯水

學生飲用學校貯存在保暖桶或鍋爐的開水,是最常見的用水方式,應做到:

①水質符合《生活用水水質衞生規範》(20xx);

②有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鍋爐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③有定期清洗的記錄;

④清洗人員持有效健康體檢證明;

⑤清洗時宜採用流動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2)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3)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有房頂水箱的學校應做到:

①房頂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房頂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五、學校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1、報告程序:

市政府←市衞生局

市教育局市疾病控制中心

2、聯繫電話

謝明華xx

袁向陽xx

趙健xx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9

一、應急處理的負責組成人員

組長:組員:

二、具體職責分工

xx:負責水污染事故的上報及事故處理的全局指揮與人員調配。

xx:負責水源基本情況的材料準備及協調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入户檢查。

xx:負責現場水樣抽檢進行快速檢測,配合有關部門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發現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況的處理辦法

1、及時停水,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統清洗消毒工作。

2、及時向上級各部門通報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現的問題。

四、污染事件防範措施

1、應急負責人員要經常督察供水運行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範和規章制度。

2、發現供水設施設備的問題,儘快查出原因並修復和排除。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科學有序高效地預防和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護水生態環境不受污染,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減少因水體污染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七號)、《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119號)、《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雅府發〔20xx〕19號)等相關規定和程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中所指突發水污染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受污染對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飲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標準,將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2.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羣大批死亡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

(1)因水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羣體影響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

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設在市環境保護局局辦公室,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監測站、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科室人員所組成。在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下,配合相關部門緊急開展環保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雅安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及時測定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的污染;負責調查重大突發水污染應急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一)應急指揮組及其職責

指揮長:王強

副指揮長:陳心愚、王頎、易海燕、凌雲揚

總指揮組負責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污染應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領導水污染應急現場環保工作組工作。

(二)信息組及其職責

組長:王頎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環境監察支隊、環境應急管理信息中心

成員:王科、趙韓軍、伍少澤、陳昊、陳森傑、劉皓月、潘哲、畢選濤等

職責:負責對水污染應急事件信息的收集、彙報、發佈,做好上傳下達和對一線處置工作的監控,督促有關縣(區)人民政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處置措施。

(三)現場監測組及其職責

組長:凌雲揚 副組長:劉子芳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監測站

成員:趙 兵、王松濤、李大軍、榮 勇、劉 輝、王玉雲等監測站人員

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事件的監測工作,根據監測數據科學分析污染變化趨勢;根據現場調查、監測結果,確定污染事故類型、危害、污染範圍並編制監測報告,為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安全防範、救援、環境安全處置技術等方面的決策依據;負責對事故污染實施跟蹤監測,為應急工作的終止提供科學依據;指導和檢查各地區監測部門的應急監測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現場監察組及其職責

組長:王頎 副組長:趙韓軍

主要成員單位:雅安市環境監察支隊

成員:劉闖、朱振華、張 兵、劉茜等支隊人員

職責:開展對突發水污染應急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協助當地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現場處置與技術諮詢組及其職責

組長:陳心愚

主要成員單位:監察支隊、監測站、環評科、總量科、污防科、生態科

成員:監察支隊、監測站、污控、環評、生態、應急中心等科室人員

職責:參與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應急工作,協助應急指揮部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在現場應急救援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建立重大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要求、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佈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市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範執行。市環境監測站是全市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彙總、分析、評價,並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在市環保局網站公示。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市保護局報告,並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依託全市重點污染源監控系統,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徵,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徵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加強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三) 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保部門。

(四) 市環境保護局各部門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綜合分析和評估市內常規監測數據、環境監管信息和安全生產信息,包括對發生在轄區外但有可能對我市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五) 建立信息交流網絡平台。與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置管理系統保持信息及時快速傳遞,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宣傳普及水體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防護知識,實現重大水體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預警行動。雅安市環保局獲得可能發生水體污染事件信息後,應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報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發佈預警信息並採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處置。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受污染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不能直接接觸和不能飲用的水體等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並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佈事態最新情況,公佈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七)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佈突發水污染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四、應急響應

(一)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召開應急指揮部全體人員會議(如遇通訊中斷必須自行到市局機關大院集結),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情況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專業應急組迅速進入應急狀態,集合待命;檢查落實環境應急隊伍、物資的儲備;對局屬各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和部署。

在尚未確定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環境應急監察、監測小組趕赴事發地現場,協助縣(區)環境保護局及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環境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及時相互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採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根據事發地縣(區)政府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及時向市環境保護局、市政府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二)分級響應制。

應急事件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I級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環保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Ⅲ和Ⅳ級響應由市環境保護局和各地區政府組織實施。

(三)分級響應程序和內容

1.應急預案啟動後,相關的專業應急隊伍、救援裝備、現場監測和處置設施必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集結到位,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專家等有關人員在接到命令後應及時到位。

2.及時向市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嚴格遵守報告時限和程序。

(1)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中共雅安市委辦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委辦〔20xx〕50號)等文件要求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在規定時限內報送信息。

3.在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處置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

4.為避免因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或擴大,各縣(區)環境保護局立即對轄區內涉突發水污染應急事件的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排查,每天堅持向市環境保護局電話報告風險源企業動態, “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

5.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具體情況分析。根據專家的建議,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環境應急工作。

6.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並經市政府同意,請求省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支援。

(四)應急處置

1.處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發水污染應急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中部門職責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議。涉及工業企業和危險品重點監控單位的污染事件,應立即與業主單位聯繫,指導其進行事故處理。

2.現場處置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2)控制污染,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現場人員需要採取強制措施,應報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指揮部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在不能與之取得聯繫的緊急情況下,可先行處理後報告。

(4)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污染無繼續發生可能。

(五)擴大應急

對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的突發污染事故的發展狀況,及時報告上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如事態緊急,應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或請求省政府及省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資源增援。

(六)安全防護

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2.受災羣眾的安全防護。協助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應急辦安排組織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羣眾告知應採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羣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羣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報告及通報

1.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報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單位;負有環境保護監管職能的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雅辦函〔20xx〕11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報告分類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3類。

初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強、可能的危害症狀、人員受害情況、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等初步情況。

續報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主要內容: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以及有關建議意見。

4.事件通報

事發地環境保護局在應急響應的同時,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市縣(區)環境保護局通報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台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市外僑辦按《雅安市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報省政府外事辦。

5.信息發佈

突發水污染應急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市環境保護局報雅安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佈,應徵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於一般性事件,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發佈,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信息發佈,經市政府批准後,根據需要及時發佈。

I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按照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實施。

Ⅱ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省政府或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Ⅲ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市政府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決定。

五、應急終止與後期處置

(一)應急響應終止

當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的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須繼續進行為止。

(二)事件調查與損害評估

由環境保護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在應急調查的基礎上,查明事件詳細原因和性質。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三)善後處理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四)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脱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謊報情況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響應設備設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為突發水污染應急環境應急專業隊伍,應當配備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工具、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品和應急交通工具等設備和設施。所需設備設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突發水污染應急指揮部從環境監察 大隊、監測站及市環境保護局各科室調配使用,及時補充購買所欠缺的應急設備設施。

(二)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突發水污染應急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演練計劃,適時組織不同形式和規模的演練。

(三)將日常突發水污染應急事故應急演練和應急指揮部維護應急工作所需儀器、設備(如衞星電話、監測儀器等)所需經費列入日常財政預算,在裝備、資金和物質上給予充分保障。

七、附則

本預案由雅安市環境保護局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辦公室負責解釋與實施。雅安市環境保護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11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儘量杜絕因各種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各類可能引起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統一領導、分部負責。行政辦負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依法規範、措施果斷。各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完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應急處置體系,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和可能發生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

4、要重視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防範和處置的培訓,組織員工廣泛參與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1、應急指揮組織及職責

重大、特別重大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時,行政辦牽頭成立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協調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行動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機構

設立專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監測機構,該監測機構負責日常定期監測水質情況、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巡查,預防水質污染事件發生,若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則由該監測機構直接向行政辦彙報,並配合行政辦協調處理應急處置工作。

三、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採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護二次供水現場,以便相關部門檢測;

2、二次供水監測機構立即向行政辦、衞生行政部門等報告突發事件情況;

3、行政辦牽頭成立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各部門及時配合衞生醫療部門救治因水質污染受害的病人;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檢測等工作,待水質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後,在衞生行政部門指導下,恢復供水。

四、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後,各部門在行政辦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後期的總結報告由行政辦進行存檔備查,同時將事件總結報告上報衞生行政部門。

2、對於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培訓與預演

1、邀請主管的衞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2、行政辦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並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六、嚴格執行,責任到人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和後果的,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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