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6.23K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家庭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中層領導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教學樓空調取暖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取暖設備。

3、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定期進行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好班級空調安全檢查,確認空調關閉後才能離開教室。

5、值班人員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7、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安全事故。

8、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温暖過冬。

9、要通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家庭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0、當空調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熱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羣眾冬季正常用熱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哈爾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規劃區內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應對的原則。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應急搶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從總體上由市政府供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具體根據故障大小分級分類由各部門組成的供熱故障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以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多部門聯動,共同做好供熱應急搶險工作。

2、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突發性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堅持以區為主,市區政府分別準備一定數額的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搶險資金,各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修訂完善區級突發性供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突發性故障大小實行供熱企業、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市級供熱應急指揮體系等分級響應。

3、快速處置、就近救援的原則。明確各類突發性供熱故障的響應程序、響應部門和響應時間,確保突發性供熱事件的快速處置。對供熱企業自身力量無法保證快速搶險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則,抽調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實施救援。

4、規範標準、資源共享的原則。完善供熱應急搶險體系建設,規範市級供熱應急隊伍建設標準、搶險設備配備標準,對供熱應急隊伍指揮系統、人員配備、設備配備、備品備件登記備案。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搶險需要,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可就近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設備和應急物資。

(五)事件等級

按照突發供熱應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波及範圍、影響大小、持續時間等情況,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Ⅳ級)4個級別。

(一)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

1、突發性供熱故障,造成停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上,預計搶修時間超過36小時,可能產生或已經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36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36小時,波及供熱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熱源無法運行,對全市供熱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搶修時間預計超過或超過12小時,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影響居民生活用熱的;

2、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12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12小時的;

3、供熱企業因燃煤不能及時到場影響供熱生產運行的';

4、供熱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供熱小區發生棄供、棄管的。

(三)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搶險時間不超過8小時或供熱故障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不超過12小時的;

2、突發性供熱故障地點在一、二類街路,搶修作業面對交通流量產生影響的;

3、因水、電供應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時間超過8小時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時間超過8小時的;

4、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運行超過8小時的;

5、因供熱問題引發居民圍堵街路的;

6、供熱面積10萬平米以下供熱小區發現棄供、棄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發事件(Ⅳ級):

1、供熱故障波及面積5萬平方米以下,搶修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

2、供熱系統失水嚴重,供熱熱源無法正常運行不超過8小時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及時、快速、高效地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成立城市供熱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主管供熱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祕書長、市應急辦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祕書長

市住房局局長

成 員: 市信訪局局長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市財政局局長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長

市國資委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市消防支隊隊長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哈爾濱市市電業局局長

哈爾濱市供排水集團董事長

哈爾濱市物業供熱集團總經理

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各區區長

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局(供熱辦),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根據突發性供熱事件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下達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遇非供熱設備、管網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協調支援事項。

(二)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綜合協調組

組 長:由市住房局局長兼任

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

市供熱辦綜合處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成 員:由市政府新聞辦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傳部部長、市供熱辦綜合處處長組成

主要任務:突發事件(故)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指揮工作,按照分級聯絡方式,迅速溝通、協調相關領導和參戰部門到位。按程序及時傳報信息,跟蹤掌握事件發展和處置情況,與有關領導和部門保持聯繫,綜合情況;起草重大突發事件新聞通稿和應急處置報告:組織各單位趕赴現場,統一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進行新聞發佈;撰寫突發時間大事記。

2、應急處置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副局長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局鍋檢所所長、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支隊、市電業局、市供排水集團、市安監局、各區供熱辦主任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維護事故現場秩序及周邊地區交通秩序疏導。迅速對突發事件性質、危害或損失程度做出研判,對突發事件提出適用預案,明確到現場指揮的市領導、處置組織、需調動的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質等。會同市公安、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當地政府迅速掌握現場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處置救援方案,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迅速恢復供熱。為市領導提供應急處置參與意見,協助市領導協調有關地區、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保障組

組 長:市財政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國資委副主任

市物業供熱集團副總經理

相關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供熱辦規劃處處長、市物業供熱集團供熱管理處處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會同當地政府並協調相關部門,負責救援物質、設備、資金及人力、物力的調集、供應。負責應急搶險現場的應急保障。

4、專家指導組

組 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副組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成 員:由市供熱辦科技處處長、市技術監督局相關處長、供熱企業技術專家、設備廠家技術專家等專家組成

主要任務:根據現場救援工作的需要,協調有關方面專家到現場,為實施科學有效應對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5、善後工作組

組 長:市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副組長:市供熱辦副主任

市安監局副局長

各區主管區長

成 員:由市技術監督局、安監局、住房局和當地政府、事件(故)責任或發生單位有關領導和人員組成

主要任務:負責事故原因和責任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協調做好受災居民財產理賠、安撫和其他善後處理;做好事件(故)調查及總結評估,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區政府要成立應急指揮協調機構,實行市、區兩級供熱應急聯動機制。

(三)責任分工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職守、信息彙總、上下溝通、綜合協調、預案支持、參謀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協調供熱企業組織搶修;在供熱企業搶修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調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幫助供熱企業搶險救援;確需啟動政府臨時接管程序時,會同相關部門協調具有《供熱許可證》的供熱企業臨時接管供熱。

各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現場指揮,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長預備費中安排供熱應急資金,用於應對供熱突發事件;負責調動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轄區供熱企業等相關部門落實應急搶險措施,進行應急處置;負責應急搶險區域內熱用户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供熱應急資金,用於解決政府承擔的供熱應急搶險費用;解決棄供、棄管供熱小區或需臨時接管供熱小區的供熱搶修費用;解決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熱突發性事故的應急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要求,為供熱應急燃煤儲備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市信訪辦:做好上訪羣眾的接訪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眾安撫工作。

市新聞辦:負責協調媒體統一進行新聞發佈,及時、準確、有序地報道供熱應急事件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市公安局:維護搶修現場秩序,協調解決搶修現場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處各種影響供熱搶險、搶修行為。

市建委:負責追查開發建設過程中,供熱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開發、建築企業責任,責令開發、建築企業完善供熱配套工程,達到工程質量標準;對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供熱的進行依法查處。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供熱中的承壓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對安全管理、安裝、維修、司爐工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開展培訓。

市國資委:對國有單位實行主輔分離、轉制、改制、兼併等過程中擅自將供熱設施移交,致使發生棄管供熱現象或無法保證供熱的,由市國資委按相關規定處理。

市工信委:負責供熱燃煤短缺時,協調供熱燃煤儲備和鐵路運輸相關事宜。

市安監局:負責供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消防支隊:負責因市政停水或供熱系統失水量過大,供熱熱源無法供熱故障時,調動消防車輛支援運水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12319電話信息渠道掌握供熱突發性事件的情況信息,並及時向市信訪辦通報。

哈爾濱電業局:負責做好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解決供熱搶險現場臨時用電,負責停電導致供熱熱源停熱和熱力站停止運行停電故障的快速搶修工作。

市物業供熱集團:負責所轄供熱企業的應急搶險工作,為市政府供熱應急搶險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資儲備工作。

市供排水集團:負責處理市政停水影響供熱運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搶修工作。

建立供熱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制度,各單位分別指定1名人員具體負責應急聯絡工作及其職責範圍內支援項目的協調工作。

(四)供熱企業職責

供熱企業是供熱應急搶險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儲備物資和工器具,及時組織供熱事故搶險,儘快恢復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超出企業的可控範圍時,應及時請求上級主管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隊伍準備。依託大型供熱企業,按照分區配備的原則,建立8支市級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各應急搶險隊伍要保證應急隊伍各技術工種人員配備齊全,配備熟練的電工、電焊工、檢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種車輛操作人員、安全員等工種人員。供熱期間,應急搶險隊伍實行24小時備勤。各應急隊伍應具有值班室、24小時備勤人員休息室、大型工程設備存放場地、搶險工器具庫房、搶險車輛庫房、備品備件儲存庫房。

(二)應急設備及物資準備。各市級應急搶險隊伍應配備工程搶險車、大型設備運輸車、發電車等應急車輛;挖掘設備、吊卸設備等大型搶險設備;探測設備、發電設備、切割設備、焊接設備、耐熱排污設備、照明設備、排風設備、圍擋器械等搶險工器具。儲備各種型號的保温管、補償器、閥門、電機、管道泵等應急搶險備品備件,並實現專場存貯、專人管理、登記備案、及時補充。

(三)應急專家組準備。市供熱主管部門組織市技術監督局、供熱企業技術專家、鍋爐及設備廠商技術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應急專家組,對突發性供熱故障搶險方案進行評估或提供搶險方案支持。

(四)應急燃煤準備。由市財政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委託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為市政府儲備10萬噸供熱應急燃煤。

(五)應急預演預練。各應急搶險隊伍應定期組織預演預練,每年不少於2次,提高應急人員搶險能力,確保應急工作反應迅速、措施得當、技術熟練。

四、預警發佈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市供熱應急總指揮同意,報市應急委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重大供熱突發事件(Ⅱ級) 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較大供熱突發事件(Ⅲ級)預警,由區級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經區供熱應急總指揮批准,由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向社會發布。

五、應急響應程序

(一)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供熱企業發現突發性供熱故障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立即先行組織搶修並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屬一般性供熱故障的,由供熱企業自行組織搶修並採取在小區單元張貼告示等方式及時通知用户,並在1小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報告故障發生時間、故障原因、涉及面積、影響用户户數、預計搶修時間等信息。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將相關故障信息向區政府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台報備。

3、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時間超過8小時的,升級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突發性供熱故障超過一般性供熱突發事件的,供熱企業須在1小時內同時向當地街道辦事處、區供熱辦和市供熱辦供熱投訴受理平台、市長熱線12345、城管熱線12319報告相關信息,區供熱辦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將相關信息向區政府及主管副區長報告,確保應急搶險工作信息暢通。

(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所在區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組織街道辦事處到達事件現場,組織供熱企業全力搶修,並研判事件等級,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羣眾安撫、維穩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區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向區供熱應急部門相關單位報送相關信息,通知相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搶險作業面影響交通流量的,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電供應中斷的,與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溝通,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5、供熱系統失水影響供熱鍋爐運行的,組織供熱企業採取購水的方式確保供熱運行;企業購水無法仍無法滿足補水需求的,協調園林部門等社會資源力量提供運水支援。

6、發生圍堵街路的,由區政府協調區公安分局做好勸解和交通疏導工作;

7、供熱企業自身搶險力量不足,區應急辦應就近調用區級應急搶險隊伍實施就近救援。搶險物資短缺的,調用應急搶險物資;

8、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具備資質和相應能力的供熱企業應急接管。

(三)重大供熱突發事件響應: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故障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分別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信息。市供熱辦應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瞭解情況,控制局面;區供熱辦組織街辦事處、社區在1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羣眾安撫、維穩工作。

2、市供熱辦根據現場情況,需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的,立即報請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並根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令,向有關單位報送相關信息,通知有關單位人員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3、組織專家組,對供熱企業採取的搶險措施予以評估,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搶險措施建議。

4、事態嚴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熱應急搶險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視搶險情況隨時調用應急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有可能產生衍生或次生災害的,事件發生所在區政府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5、水、電中斷導致供熱熱源、熱力站停熱的,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所屬供水、供電成員單位協調供水、供電部門儘快恢復供水、供電。

6、供熱燃煤不能及時到場的,調用市供熱應急儲備燃煤,確保燃煤供應。

7、發生供熱棄供、棄管的,組織國有供熱企業實施應急接管。

(四)特別重大突發供熱事件:

1、市供熱辦接到供熱企業報告後,應在20分鐘內向主管副市長、市政府政務值班室、市委政務值班室報告相關信息,啟動市級供熱應急預案。通知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1小時內到達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區政府組織區供熱辦、街道辦事處、社區1小時內到達現場,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羣眾安撫、維穩工作。並做好居民暫時轉移安置預案,必要時啟動暫時轉移安置預案。

3、2小時內組織專家組到達現場,根據供熱故障原因,研究並向現場指揮部提出供熱故障搶險方案。

4、調動市級供熱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隨時調用應急搶險物資。

5、因水、電供熱中斷導致供熱熱源停熱或因停電導致熱力站停止運行的,市供水、供電部門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水、電搶險工作。

6、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熱無法運行的,報請市應急辦啟動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調用應急搶險資金和搶險物資全力組織搶險,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善後處置及調查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供熱應急處置單位要按照事件級別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影響、補償、資金支付等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事件原因、經驗、教訓進行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上報市、區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辦。

六、應急保障

(一)確保供熱應急資金。市、區年度財政預算中應當安排預備資金,用於應對供熱應急突發事件,確保供熱應急事件的快速及時處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熱;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搶修資金應當由供熱企業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應由政府承擔的部分,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財政承擔,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支出由區財政承擔。

(二)實行供熱應急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建立供熱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通訊聯絡網,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種供熱突發事件應在20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部門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實行供熱棄管事故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單位或產權單位擅自委託供熱經營單位或供熱企業移交供熱發生棄供棄管的,供熱單位主管部門或主管企業、產權單位未按職責及時解決供熱問題造成重大影響或解決不當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處理;開發企業及下屬公司發生惡意棄管的,開發企業未按職責及時處置或處置不當的,由市建委在開發企業信用評價時一票否決,造成嚴重後果的,按規定程序上報取消其開發資質。

(四)實行供熱事故應急處置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供熱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法對直接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做好冬季各項民生保障工作,特別要保障好羣眾温暖過冬”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任務、夯實責任、強化合作、同力保供,統籌做好20xx—20xx年採暖期集中供熱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

確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二)主要任務。

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上下積極聯動、部門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統籌今冬明春集中供熱保障工作,規範供用熱行為和市場秩序,解決好各類供熱問題。

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民生用熱保障屬地責任,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確保民生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責任分工

(一)牽頭市級部門。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就提前或推遲供熱時間綜合研判,並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督促、指導各區縣集中供熱主管部門和各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有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核;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大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水電氣暖企業。

2.市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峯供氣保障工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每日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優先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天然氣鍋爐用氣;按照市政府發佈的集中供熱啟動工作安排,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做好供熱保障工作;制定採暖期高峯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減輕天然氣公司和集中供熱企業經營壓力;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

3.市住建局:指導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履行供熱相關法規及供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允許居民查閲物業服務公司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的供用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啟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教育、引導物業服務公司規範供熱,不得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違法行為;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計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處理有關小區物業內部供熱問題投訴。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4.市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集中供熱獎補資金保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5.市生態環境局:落實集中供熱企業燃煤鍋爐煤改潔補貼資金;協調冬季集中供熱企業煤炭及灰渣準運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應、灰渣及時清運;及時受理集中供熱企業鍋爐點火報備事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6.市公安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為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7.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負責供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範、處置及安全管理培訓等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指導集中供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8.市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做好集中供熱特種設備監察及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為(包括為供熱服務的水電費);依法組織開展熱能表計量檢定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數據局,西安城投集團,集中供熱企業。

9.市大數據局(12345市民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對投訴集中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部門交辦;對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部門交辦;對投訴偷熱行為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亂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部門交辦;對於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0.市氣象局:負責全市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發佈和傳播氣象信息,特別是極端天氣;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11.西安城投集團:負責督促協調西安市熱力總公司、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落實供用熱工作的主體管理責任,積極協調天然氣氣源及氣源分配等重大事項,並督促做好安全生產,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獎懲聯動機制,從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羣眾評價等方面對集中供熱企業相關人員予以獎勵或懲戒。

配合單位: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

(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建立集中供熱保障協調機制,研判轄區集中供熱形勢,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對集中供熱工作專門安排部署,每週對轄區集中供熱廠站、用户進行走訪調研。落實民生用熱保障的“屬地”管理責任,與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常態化無縫對接,及時溝通、協調、處理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供問題。督促轄區天然氣公司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制定“天然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公司及時簽訂供用氣合同,嚴格按照“壓非保民”原則落實鍋爐分級保供預案和用户調峯方案。組織轄區集中供熱小區物業服務公司召開供熱工作宣傳動員會議,安排部署相關工作。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為,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加強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力量,每週檢查集中供熱廠站和天然氣設施安全運行情況,督促指導集中供熱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及時做好信息公開並妥善處理羣眾投訴,避免發生重大事件。及時嚴肅查處損毀集中供熱管網設施的行為。

(三)水電氣暖企業。

1.國網西安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

2.西安市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和簽訂“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採暖期間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統籌燃煤鍋爐、天然氣鍋爐、熱電聯產餘熱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儲備煤炭,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台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重大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户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

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市城管局牽頭負責,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網信辦、市氣象局、西安城投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西安市自來水公司、各天然氣公司、各集中供熱企業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協調煤炭儲運,根據氣象狀況適時啟動集中供熱,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

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户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集中供熱企業要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對轄區內供熱輿情及時研判,採取有力措施,將影響降到最低。不斷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對集中供熱問題進行炒作。

(三)強化信息報送。

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市城管局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每日向市發改委報送日用氣量、日供氣缺口,市發改委彙總後報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偷熱問題查處情況。市住建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投訴物業問題處理情況及物業服務公司信息公開情況。市市場監管局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供用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西安城投集團每週向市城管局報送下屬集中供熱企業總體保供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

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市城管局將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根據《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全市迎峯度冬電煤保障供應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156號)要求,為統籌做好20xx年全縣冬季熱源廠供暖保障工作,確保全縣集中供暖用煤穩定供應,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民生,確保全縣熱源廠熱力供應;堅持安全穩定,切實保障熱力供應各環節穩定運行和安全可靠;堅持市場機制,鼓勵積極通過市場化方式做好熱力供應保障各項工作。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寧武縣冬季熱力保障供應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主要負責人、各涉及保供任務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能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志效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熱源廠供暖用煤保障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

(一)熱源企業情況。目前全縣共有集中供熱企業3家,分別是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20xx年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供暖面積約250萬平方米,用户17000多户,預計耗煤13萬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供暖面積約155萬平方米,用户15600多户,預計耗煤8萬噸;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供暖面積約3萬平方米,預計耗煤0.3萬噸;總計用煤21.3萬噸。

(二)全力保障熱源企業煤源供應。為全力保障我縣冬季集中供熱取暖基本用煤,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任務分解表與寧武縣焱安熱力有限公司、寧武縣廣廈熱力有限責任公司、寧武縣東寨鎮怡景苑供熱公司三家熱源企業簽訂供煤協議。供煤熱值不低於4000大卡,政府指導供煤價格500元/噸,各煤礦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煤質標準。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在冬季供暖期間,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各煤礦企業和供熱公司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各煤炭企業要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好從業人員特別是一線人員的疫情查驗和健康防護,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有關工作要求,保障從業人員自身安全。

(四)認真執行差異化政策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切實保障好供熱用煤運輸。要結合應急預案,做好極端天氣下的交通疏導工作,保障道路暢通。在發生安全事故、環境空氣質量較差等特殊情況時,要結合實際分類處置,實施差異化管控措施,杜絕“一刀切”的工作方式,全力保障供熱用煤生產和運輸正常秩序。

四、工作協調機制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各企業要切實履行保障供熱用煤供應的責任,層層壓實相關部門和企業的責任,要加強部門間、企業間溝通聯繫,強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監測分析。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運行監測,提高應急保障能力,指導煤炭企業與熱力企業加強協調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供熱用煤儲存低於7天的.熱力企業要報縣政府説明情況;要及時有效處置度冬煤電保障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確保供熱用煤穩定供應。

(三)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迎峯度冬供熱用煤任務的細化和落實,完善監管手段,提升監管能力,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建立健全通報制度,對於工作推進成效明顯的企業給予通報表揚,對於工作推進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的處理供熱過程中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業主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運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故障(事故)類別根據事故的大小及影響範圍,事故可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小,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停運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事故。

2、較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較大,造成損失在20000元以下50000元以下,造成人員輕傷人數少於2人,未造成人員死亡,停運時間不超過48小時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對設備及管網損壞程度嚴重,造成損失在50000元以上,造成人員輕、重傷人數多於5人,造成人員死亡1人及以上,停運時間不超過72小時的事故。

二、應急小組組織架構

1、組長:xxx,聯繫電話:xxxx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應急方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副組長:xxx,聯繫電話:xxxx副組長:xxx,聯繫電話:xxxx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3、小組成員:xxx、xxx、xxx、xxx、xxx等搶修人員職責:根據預案和組長、副組長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搶修工作;負責有關信息的發佈和各種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事故人員的開支、材料、設備等費用的統計、整理、初審,並做好記錄歸檔工作;負責事故有關情況的彙總工作。

三、應急處置程序

1 、事故的類別甄別根據預案事故類別劃分,結合現場發生故障(事故)造成的`初步影響判別事故類別,然後啟動應急預案。

2 、事故應急機制

(1)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事故發生的特殊情況下,各部門要統一服從應急小組協調指揮,確保事故處理的有條不絮。

(2)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各種突發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快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3)事故搶修搶險機制。對於出現的各種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供冷。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4)事故物資保障機制。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以及備用零部件,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3 、事故具體處置措施

(1)巡查人員發現供熱設備出現故障後,立即上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急小組立即組織搶修人員30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或重啟設備主機,並根據預案安排信息聯絡專人及時通知業主相關人員,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單位的關係,及時把現場情況做記錄,搶修完成後,把事故報告上報應急小組。

(2)供熱管道出現事故後,應急搶救人員15分鐘內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確認是否需要關閉閥門,並第一時間上報公司。搶修完成後,把實際情況上報應急小組。

(3)因泄露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時,及時通知公司及業主,並根據需要關閉主閥門,直致管道維修完畢和補水恢復正常。

(4)當發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類型及傷亡損失情況等,不得隱瞞事故實情。啟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組長統一指揮,實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設備保障等快速反應。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絮的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5)各類搶修完畢後,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應根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若認為事故應追求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其他原因導致的事故應認真分析原因,做好對應措施,避免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四、應急結束

搶修結束後,公司應召開相關會議,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由組長或副組長宣佈應急搶球行動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6

今年以來,國內能源供應持續緊張,價格一直高位運行,濰坊市煤炭、氣源價格均創歷史同期最高紀錄,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形勢嚴峻。據國家氣候中心消息,今冬將形成“拉尼娜”現象,預測北方氣温較常年同期偏低,可能出現極端天氣,供熱運行調控難度將進一步加大。在多種不利因素疊加的形勢下,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保暖保供工作部署,濰坊市出台了《濰坊市20xx-20xx年供熱季保暖保供八條措施》,全力保障全市能源穩定供應和羣眾温暖過冬。

一、預撥煤熱價格倒掛補貼

前期國內煤炭價格持續高位,標煤價格一度超過3000元/噸,達到去年同期的3倍以上,目前雖有回落,但也維持在20xx元/噸左右,與往年相比供暖成本大幅增加,煤熱價格嚴重倒掛。按規定,政府應在採暖季結束後對居民採暖價格倒掛部分進行補貼。為緩解供熱企業購煤儲煤資金壓力,濰坊市委、市政府決定,由財政部門為中心城區熱源企業預撥1.05億元煤熱價格補貼,專項用於提前儲煤。其中,向華電濰坊發電有限公司預撥20%,其他熱源企業預撥50%。其他縣市、開發區根據自身實際確定預撥比例進行預撥。

二、給予清潔取暖“煤改氣”增量氣價格補貼

今年,濰坊市入選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支持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名單,獲得中央資金支持在全市推廣農村清潔取暖。據統計,今年全市新增農村清潔取暖“氣代煤”用户17.1萬户,其中,中心城區新增6.87萬户。根據全省農村“氣代煤”用户冬季平均每户用氣600立方米測算,中心城區本採暖季將新增用氣4122萬立方米。濰坊市農村“氣代煤”用氣全部屬於今年新增用氣,無法納入上游供氣單位制定的年度供氣計劃。為保障農村“氣代煤”用户温暖過冬,各燃氣企業只能高價採購冬季調峯氣滿足“氣代煤”用户用氣需求。由於今年國內天然氣供應總體形勢緊張,導致今冬調峯氣價格飆升,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份的調峯氣價格已超過8元/m。

中心城區清潔取暖“氣代煤”用户天然氣售價為2.8元/立方米,且不執行階梯氣價,燃氣企業購銷差價很大。為減輕燃氣企業虧損,充分調動燃氣企業採購冬季調峯氣的積極性,保障供氣穩定,市區兩級財政按照2元/立方米標準,對燃氣企業採購的保障清潔取暖“煤改氣”用户氣量進行臨時氣價補貼,預計總補貼金額約8244萬元。補貼後仍然存在的購銷差,由燃氣企業通過日常經營逐步消化。其他縣市、開發區新增農村清潔取暖“氣代煤”用户用氣購銷差,由當地結合實際確定標準進行補貼。

三、增加煤炭儲備

濰坊市所需煤炭主要從河北、山西、內蒙古等省區和省內的泰安市、濟寧市輸入,採用鐵路、公路和少量海上運輸方式,煤炭供應及運輸受外部條件影響較大。

(一)加大煤電熱力企業儲煤。為確保今冬明春供暖用煤,市委、市政府部署多渠道保障供應。發改、城管等部門對全市35家主要熱電企業、熱源企業儲煤量、購煤量進行日調度,督促各企業千方百計拓展煤源,提高煤炭庫存,確保統調熱電企業煤炭庫存可用天數不低於20天,其他熱源企業不低30天。

(二)做好政府應急煤炭儲備。濰坊市財政安排貸款貼息資金130萬元,以政府採購方式繼續立5萬噸冬季供熱政府應急煤炭儲備,保障中心城區冬季供熱應急需求。目前,5家煤炭承儲企業已確定,市級5萬噸政府應急煤炭儲備已落實到位。儲備期間,按現行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由市財政給予補貼。承儲期結束後,按照合同規定的存儲時間、確定金額予以兑付。其他縣市、開發區按照儲備量可用天數不低於3天的標準建立縣級應急儲備。

四、保持居民用熱、用氣價格穩定

面對今年煤炭、氣源價格居高不下的不利局面,濰坊市委、市政府堅持民生為本,決定維持居民用熱用氣價格不上漲,不增加居民負擔。因煤炭和氣源價格上漲造成的成本倒掛,通過政府補貼和企業消化的方式解決。其中,中心城區居民採暖按房產證建築面積計算,一般用户仍為23元/平方米,低保户仍為19元/平方米,差價部分由同級財政承擔解決;居民生活用氣仍執行現行階梯氣價,第一檔氣價2.80元/立方米,第二檔氣價3.36元/立方米,第三檔氣價4.20元/立方米。燃氣壁掛爐用户年用氣量在1000立方米(含)以內的,執行第一檔氣價2.80元/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1200立方米(含)的,執行第二檔氣價3.36元/立方米;1200立方米(不含)以上的用氣量,執行第三檔氣價4.20元/立方米。各縣市、開發區同樣執行現行氣價政策,不得提高居民生活用氣價格。

五、適時調整非居民用熱、用氣價格

結合成本監審情況和煤炭、氣源價格大幅上漲的'實際,綜合考慮價格水平、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對非居民用熱、用氣價格進行適當調整。

(一)非居民用熱價格已經調整到位。中心城區非居民生活採暖用熱實行政府指導價,20xx-20xx年採暖季終端基準銷售價格由74.2元/吉焦調整為81.6元/吉焦;採暖價格按房產證建築面積計的,由28.3元/平方米調整為31.1元/平方米。調整後的非居民供熱銷售價格居全省第8位,處於16個地市中游水平。

(二)及時調整非居民用氣價格。下一步,將根據非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適當調整非居民用氣價格,在兼顧用户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疏導價格矛盾,維護供用氣雙方利益。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來,供熱企業實施熱源升級改造、管網汽改水、直供到户等供熱工程,投入資金量大。今年能源價格高位運行,影響到供熱企業正常熱煤儲備。濰坊市金融業監管部門針對煤炭企業、電力熱力生產供應企業融資需求,積極開展各類金融服務業務。

(一)拓寬融資渠道。圍繞重點煤炭企業、電力熱力生產供應企業購煤等合理的融資需求,積極向各銀行機構推介,通過開展首貸培植行動、銀税互動等,在市場化雙向選擇的基礎上,讓企業的存量融資得到接續、合理增量融資得以滿足、高成本融資工具得到替換,解決企業合理化的融資需求。

(二)積極推介創新金融產品。引導金融機構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尤其是加大固廢貸、環保領域特許經營權貸款、環保收益權產品等綠色信貸產品的推廣力度。

(三)發揮好金融輔導員制度的作用。將有意願接受金融輔導的企業,納入金融輔導範圍,幫助企業理順財務管理,提升經營能力,為企業提供金融政策宣導、信用培育、資本市場服務和保險服務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七、科學實施有序用能

為有效應對可能因極端天氣、突發事件等造成的能源供應短缺問題,按照有序用能預案,實施有序用電和天然氣“壓非保民”,切實保障羣眾生活用能不受影響。

(一)科學調控生產用電。濰坊市發改委會同市供電公司對全市有序用電方案進行了進一步優化,重點限制“兩高”項目用電,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電及涉及公眾利益和國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電需求,並綜合運用需求響應、避峯生產、錯時生產、輪流生產等手段,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供熱供氣企業是重要的民生行業,屬於重要保障用户範疇,將會給予優先保障,以維持供熱供氣政策運轉。

(二)適時啟動天然氣壓非保民機制。預計全市今冬天然氣最大日需求量將達到1000萬立方米,濰坊市發改委、濰坊市城管局組織制定了全市20xx-20xx採暖季天然氣“壓非保民”應急預案,並組織各縣市、濱海、峽山開發區及各燃氣企業分別制定了各自應急預案。落實天然氣工業用户調峯清單,分別制定了10%、20%、40%三級壓減計劃,當供氣缺口達到總需求量的相應比例時,各地將通過組織工業調峯用户調產調休、能源替代等方式,壓減非居民用氣,確保居民生活、採暖不受影響。

八、建立煤炭運輸綠色通道

以保障供熱用煤安全順暢為目標,公安交警部門會同市交通運輸、生態環境部門在廣泛徵求相關供熱及運輸企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聯合下發了《關於保障供熱用煤運輸車輛暢通的通知》,制定今冬明春供熱用煤運輸車輛開闢“綠色通道”和發放“綠色通行證”等措施,確保今冬明春供熱用煤不間斷。

(一)堅持特事特辦,確保運輸暢通。自即日起至採暖季結束,在全市範圍內啟用供熱用煤運輸“綠色通道”和發放“綠色通行證”,為供熱用煤運輸車輛提供保通服務。運煤車輛“綠色通道”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會同交通運輸及屬地供熱企業等部門單位商定。“綠色通行證”由各地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屬地供熱企業及公安交警部門商定通行證式樣和發放範圍、對象。在供熱用煤運輸“綠色通道”行駛、持有“綠色通行證”的運煤車輛,公安、交通、環保部門將盡全力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對違法的供熱用煤運輸車輛,堅持做到快檢查、快處理、快放行;對其他輕微違法的供熱用煤運輸車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扣車、不卸載、不處罰。對藉機嚴重超載的煤碳運輸車輛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發生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門要快處置、快放行;對發生交通堵塞的,及時採取警車引導等有效措施,確保運煤車輛不被阻滯。遇有重污染天氣需特殊管控時,按市環委會通知要求實施。

(二)加強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組織各地各級交通運輸、公安交管部門路面執勤人員,加強對危險、結冰路段的排查力度,及時清除路面積雪和結冰,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樑和路段提前設置明顯標誌。在供熱企業、煤場周邊主要運煤道路和複雜、擁堵路段,將增派路政人員和執勤民警,必要時警車引導,確保供熱用煤運輸車輛順利通行。對需要進入市區、縣城城區的送煤車輛,優先辦理入城通行證或暫免查驗入城通行證。

(三)加強督導檢查,規範執勤執法。教育引導路面執勤執法人員要全力保通,不得隨意攔截檢查運煤車輛,同一車輛同一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已被有關執法部門查處的,其他執法部門不再重複處罰。對故意違規查罰供熱用煤運輸車輛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7

冬季採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學習的基本保障條件,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為了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冬季供熱期間出現影響居民正常採暖和重點用户正常用熱的緊急情況,確保居民正常採暖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結合本縣供熱實際情況,制定此預案。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機構

1.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對應急保障金的啟動使用。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員單位:下屬各科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熱管理辦公室主任擔任,聯繫電話:888xxxx。

2.設立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置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居民冬季採暖期間,即為冬季供熱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居民正常採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

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並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熱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因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於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件:分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個別人衝動鬧事。

2.重要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甚至可能出現停熱或已短時間停熱的情況;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熱企業因被嚴重欠費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熱質量嚴重不達標,出現停熱並達12小時以上並協調無果的;因供熱質量或糾紛,小區用户聚眾鬧事,可能出現或已出現集體上街或上訪行為的事件。

(三)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修復費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台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修復費在20xx-50000元之間,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設備數損壞嚴重,供熱處於癱瘓狀態,修復費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四)其它緊急情況。包括供熱用煤出現短缺的緊急情況。

三、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一)緊急情況處置程序

1.一般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處置後,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並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2.重要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辦公室。

(2)辦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並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主管縣長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置後,辦公室將情況報主管領導,並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4)認真分析事件發生原因,如因欠費問題引起的,則按程序準備材料,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做好緊急救助準備工作。

3.重大事件處置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後,立即通知供熱管理辦公室。

(2)辦公室接到信息後,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主要領導,辦公室主任及主管領導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協調矛盾,控制局面。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熱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3)主要領導經分析認為事件主要因欠費引起,則啟動重大事件應急程序,向財務科申請應急資金;如因供熱站存在嚴重管理問題,則除進行臨時緊急救助外,可考慮對該供熱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

(4)對準備採取臨時代管措施的供熱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代管準備工作。

(二)應急事故處置程序

1.事故報告程序

小事故:3天內報到技術科,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一般事故:1天內報到技術科和分管經理,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大事故:立刻報告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供熱站協助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供熱站填寫《事故調查報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2.事故的應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技術科。

一般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通知技術科和分管經理。

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並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並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

特大事故:責任科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熱,並通知技術科、分管經理、總經理;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縣主管領導。

3.事故處理程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小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工程技術科批覆意見、存檔。

一般事故:由供熱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工程技術科、分管經理批覆意見,技術科存檔。

大事故:由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填寫《事故調查報告》報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

特大事故:由事故發生的供熱站寫出事故經過,技術科分析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分管經理、總經理簽署意見,技術科存檔;並在應急領導小組將事故原因分析、預防措施上報縣主管領導。

(三)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置程序。

1.供熱用煤短缺的緊急處置。各級供熱主管部門定期瞭解供熱單位的儲煤情況,一旦出現用煤緊張的情況,及時通知煤炭公司協調煤炭運輸。

2.停水、電的緊急處置。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四、可啟動的應急機制

(一)部門聯動協調機制。部門聯動協調機制是在供熱特殊情況下,依靠各有關部門的力量對應急事故和事件聯合進行協調的一種方式。供熱期間出現的一般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要應急事故和事件可啟動各單位聯動協調機制;供熱期間出現的重大應急事故和事件啟動縣聯動協調機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機制。信息快速反映機制是在供熱值班信息系統和組織網絡的支持下,對應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時處理的.一種快速的反應。對各種突發事故和事件必須在15分鐘內按信息傳遞程序完成傳遞,各級領導和崗位人員必須做出快速反應。

(三)供熱動態預警機制。供熱動態預警機制是對可能出現的寒冷天氣、不穩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種警示,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保持聯絡暢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熱動態,上情下達;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站及鍋爐房有關控制調度部門保持聯絡暢通,隨時瞭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況和動態。

(四)事故搶修搶險機制。事故搶修搶險機制是對出現的各種供熱應急事故進行快速排查、處理和恢復供暖的一種能力。制訂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搶修搶險預案,建立搶修搶險隊伍,具備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熱質量評測機制。供熱質量評測機制是對供熱質量進行評價的一種重要方式,是對供熱質量糾紛進行評判的重要依據,是供暖單位加強供熱調節,提高供熱質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視,明確並規範測温的頻率、時間、測點、數量、方法以及原始紀錄、統計工作。要按規範要求,組織檢查力量和測温隊伍,對鍋爐房供熱情況和用户採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熱問題及時處理。對用户的供熱質量投訴,要進行實測並記錄在案;對涉及經濟賠償的供熱質量投訴,必須有法律認可的第三方見證和有三方簽字的現場實測記錄。

(六)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應急臨時代管機制是冬季供暖期間,供熱站出現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對供熱站所採取的臨時接管的應急措施。

(七)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是為應急事故搶修搶險任務提供物資準備的重要保證。要根據設備狀況,備齊物品備件;要備齊搶修搶險物資和機械設備,隨時應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