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事故現場處置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2.05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火災事故事故現場處置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火災事故事故現場處置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衞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衞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

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衞生院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佈。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

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羣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羣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繫,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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