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

來源:文萃谷 1.18W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監測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範文(通用6篇)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學校行政一班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突發污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四)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抗污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報 警:110、120

總 指 揮:xx

副 總 指揮:xx

通 訊 組:xx

安全保衞組:xx

人員疏散組:xx

後 勤 組:xx

運 輸 組:xx

救 援 組:xx

醫 療 組:xx

依據污染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總指揮統一指揮,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學校人員支援重災學校,可調用物資,學校必須給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職責

(1)普及環境污染源的基本知識和避險知識。

(2)開展污染救災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師生救災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佈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防預警機制

學校周邊環境突發污染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處理本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周邊環境突發重大污染事件的具體工作。校長室負責搶救資金的籌集,救助裝備的準備工作,總務處負責做好處理污染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教務處、德育處協助衞生室負責傷員的救護和防疫的技術準備工作。

各處室具體職責如下: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環境突發污染及污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污染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災害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升廣大師生防災救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響應

(一)正常抗災救災工作

在每年春季開學初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污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通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環境污染的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污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災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突發污染、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佈進入臨災預報期,佈置防污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處於臨災應急狀態,做好準備工作。學校要採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污染事件的情況和實情,提出救援請示,並隨時彙報救援工作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抗污應急狀態後,抗災救災領導小組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並依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污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對象,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準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設備,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並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內存在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次生災害爆發區認真監護,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應急終止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範圍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環境污染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事故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污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災後滋生其他災害、二次污染。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污染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執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七、附則

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後,學校抗污救災領導機構,要依法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後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企業環境保護誠信管理,充分發揮公眾和社會監督作用,引導企業實施污染控制和環保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企業環境保護誠信管理是指企業通過公開承諾的形式,向全社會承諾信守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全面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從而達到約束和規範自身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全縣所有涉水、聲、氣及固廢的生產經營單位。

第四條環境保護誠信企業管理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誠信管理的信息採集、處理、評價、公開、反饋和監督過程堅持制度化和規範化。企業環境保護誠信認定週期為1年,按照各生產經營單位的環境行為誠信狀況,認定結果分“好”、“一般”和“差”(環保黑名單)三個等級,依次以綠牌、黃牌和黑牌標示。

第五條各企業必須對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承諾,並主動接受環境保護誠信管理與監督。

第二章認定指標體系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誠信認定指標體系包括企業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企業污染控制情況、公眾監督管理情況三項,共11個指標,具體如下:

(一)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

1.依法取得環保部門行政許可;

2.不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排放污染物情況,依法繳納排污費。

3.沒有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引發的除外);

4.無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為。

5.無因環境違法行為被環保部門作出行政處罰。

(二)企業污染控制情況

6.水、氣、聲、固廢等各類污染物均穩定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

7.滿足總量控制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環境管理體制,通過ISO14001認證或者通過清潔生產審核;

9.危化企業制訂應急預案,並組織落實。

(三)公眾監督情況

10.沒有被查實的環境污染信訪投訴案件。

11.沒有因環境違法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

第七條誠信企業認定基本程序

(一)企業自評。企業對照《企業環境誠信管理等級認定標準》進行自我認定,及時整改環境中存在的問題,認定後填寫《縣企業環境誠信管理自評申請表》報環保局(《縣企業環境誠信管理自評申請表》可在縣環保局網站上下載。

(二)部門審查。環保局會同發經委、安監局等部門根據企業自評情況,通過聽取企業介紹、查閲台帳、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審查,認定等級。

(三)公佈。環保局根據考核情況,將企業環境誠信管理等級認定結果予以公佈。

第三章“黑名單”制度

第八條建立“黑名單”制度,對認定為環境保護誠信等級為差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環保局對“黑名單”企業進行重點監管,企業必須限期進行治理,並不得申報各類政府性獎勵。

第九條企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列入“黑名單”:

(一)水、氣、聲、固廢等各種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全年環保部門監督監測各類污染物超標頻率高於30%或單項污染因子平均監測值超標倍數高於50%),對環境造成較為嚴重影響;

(二)不能滿足總量控制和環境管理要求(未達到總量控制和環境管理規範的條款項累計2項及以上);

(三)有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羣眾投訴或環境污染糾紛較為頻繁,或者發生過B級以上環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業未制訂、落實應急預案,且有一定的環境安全隱患。

第十條“黑名單”確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採集和告知。通過事故調查、日常檢查、部門移送、羣眾舉報等途徑,採集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名稱、案由、違法違規行為等信息,並告知當事人,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二)審查確定和公佈。對擬列入“黑名單”的企業,由縣環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條的內容進行審查確定,並通過相關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佈。

(三)信息更新。列入環境誠信管理“黑名單”的企業,治理完成後,由企業提出申請,縣環保局牽頭對其進行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或事故隱患整改到位的,經討論審定,解除“黑名單”,並通過相關媒體予以公佈。

第四章獎懲措施

第十一條縣環保局於次年1月份將認定結果在縣環保局網站和公眾媒體上公開並通報給縣發經委、財政局、國土局、住建局、供電局、工商局、質監局、人行、安監局、總工會、科技局、文明辦、公安局(消防大隊)、銀監辦等相關部門。企業誠信等級發生變更或“黑名單”解除時,縣環保局亦將情況告知上述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相關部門根據企業等級情況應當採取以下獎懲措施:

(一)縣環保局

1.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其新、擴、改建項目申請不予行政許可。

2.被認定為綠牌的企業,優先給予環保項目補助資金。

(二)縣發經委

1.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一律不得參與當年評優、評先活動,取消當年縣級所有補助和獎勵等優惠政策。

2.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在有序用電管理時實行限額使用,黑牌企業按同類企業計劃用電額度核減40%。

3.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已獲得“綠色企業”稱號的企業實行撤銷處理。

(三)縣財政局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取消其參與政府採購招標的資格。

(四)縣供電局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在電力供應緊張期間,制定有序用電方案時,根據統籌兼顧的原則,對該等級企業實行用電壓縮。

(五)縣工商局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暫不受理中國馳名商標、省知名商號和省、市著名商標申報;不得申報參評當年誠信民營企業、誠信個體工商户、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等活動;暫緩審核企業年檢和變更登記手續辦理;涉及違法行為的,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六)縣質監局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暫不受理各級名牌產品、各級政府質量獎、標準化良好行為(A級)企業申報。

(七)縣人民銀行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銀行停止新增貸款發放。

(八)縣總工會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不得參評勞動關係和諧企業,企業負責人不得參評勞模等先進稱號。

(九)縣科技局

被認為黑牌的企業,取消當年科技項目評優評先申報資格;取消當年縣級所有補助和獎勵等優惠政策。

(十)縣文明辦

被認定為黑牌的企業取消文明單位的申報資格。

(十一)縣安監局

加大對黑牌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1、為提高全鎮環境保護應急響應能力,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污染事故時,能準確地掌握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策及時採取必要和恰當的相應行動。

2、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和《射洪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相應;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

(四) 應急任務

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的應急任務是;

1、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負責一般環境保護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3、協助縣局做好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環境保護的處理工作。

4、負責協調一般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工作。

5、接收本鎮環境保護責任單位有關信息的報告,協調開展環境保護應急監測和應急行動。

6、監督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

7、及時向鎮政府和縣環保部門報告鎮內發生的環境保護。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一) 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

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由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應急預測組組成。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單位各司其責,各負其責,平時做好環境保護應急準備,環境污染事故發生時快速而恰當地進行響應。

(二)鎮環境保護應急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人員組成

組 長:蘭明哲 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樑 勛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龔 偉 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成 員:楊守仁 鎮財政所長

尹保權 鎮黨政辦主任、文化站站長

謝德雄 鎮派出所所長

胥麗莉 鎮治理辦主任

杜 李 鎮綜治辦、信訪辦副主任

蒲得長 鎮農業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胥麗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職責

(1)審批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2)決定鎮環境保護應急的啟動和終止。

(3)指揮和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部門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行動。

(4)組織對環境保護責任單位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置措施的監督和管理。

(5)審定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環境保護報告。

(6)負責發佈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鎮環境保護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

2、負責鎮環境保護應急準備日常工作,監督監察鎮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3、接受縣環保和鎮黨委、鎮政府下達的環境保護應急指示和指令,受理來自鎮內環境保護的報告,並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4、具體指揮和綜合協調鎮各環境保護應急,響應單位的啟動和行動配合。

5、負責與有關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

6、起草向鎮政府和縣環保局提交的事故報告。

7、組織開展對環境保護單位採取的應急行動和事故處理措施的跟蹤、監督。必要時,經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

8、批准後,採取干預行動。

9、組織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信息。

三、環境保護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重大環境事故(II級)、較大環境事故(III級)和一般環境事故(IV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故(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羣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故,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故:

(1)發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羣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三)較大環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故:

(1)發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鎮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應急行動

(一)準備

鎮環境保護日常準備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鎮應急值班機構即為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值班機構,負責接收環境保護的報告,並及時通知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時,環境保護應急工作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二)啟動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應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污染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由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組織實施,重大環境保護、較大環境突發事故由省環保局和市環保局全面負責。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由市環保局和縣環保局全面負責。

(三)聯絡與信息交換

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按照相關實施程序負責與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鎮政府、縣環保局、其它部門和單位及環境保護單位的聯絡與信息交換工作。環境保護單位應按照事故報告制度向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事故報告。 應急期間聯絡原則是:

1、各崗位任務明確、盡職盡責,聯絡渠道明確、固定,即時暢通。

2、聯絡用語規範,嚴格執行記錄制度,

3、對外渠道和口徑統一。

(四)指揮和協調

環境保護應急響應時,在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負責指揮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中各部門的應急行動,綜合協調鎮環境保護應急組織體系與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的接口和行動,主要內容有: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理論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羣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鎮政府、縣環保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監測

鎮環保部門配合縣環保局負責協調組織環境保護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範圍、種類、強度,提供防護措施,為環境保護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國家環保總局和省、市環保局提供環境污染地方應急監測技術支援。

(六)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污染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根據事故特點開展相關工作,

1.根據污染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本級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羣眾安全疏散撤離。

3.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五、應急終止和恢復

(一)應急終止條件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既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應急終止後,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還應執行下列行動:

1.評價所有的應急工作日記、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出現。

3.評價應急期間所採取的一切行動。

4.根據實踐經驗,及時對應急預案及相關實施程序進行修訂。

5.對造成環境污染的事故,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要組織有計劃的配合好縣環保局環境污染監測,管理必要的區域去污計劃和因事故及去污產生的污染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計劃並監督實施,

6.責任追究。根據調查結果,提出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的具體意見;追究刑事責任,提交公安檢察機關處理。

(三)總結報告

應急終止後,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在二週內向鎮政府和縣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提交總結報告。

六、 應急保障

根據環境保護應急準備與響應的需求,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鎮財政部門審批後執行,確保日常應急準備與應急響應期間的資金需求。

七、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批准,鎮環境保護應急辦公室組織修訂工作並報鎮環境保護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實施程序由鎮環境保護應公室負責修訂併發布實施。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4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質量和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電或機械設備故障等突發性情況時,為能使商品混凝土正常供應、商砼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拌和站應急預案。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方案 。

人員組成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站長

副組長:總調度

組 員:商砼站所有管理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調度室,由調度室當日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應急方案工作指揮。

一、正常生產時突然下暴雨時,啟動暴雨應急預案

①當班調度就暴雨情況及時與工地現場溝通協商做好現場的處理工作,並巡視料倉和料斗的彩鋼瓦是否完好,各處是否有漏水飄雨情況;

②當班質檢注意觀察每盤商品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況,在排隊等候接灰的商品混凝土罐車到出料口後接灰前再次放水,並檢查運料車輛的料斗及時裝好防雨布;

③試驗員應及時複測粗、細骨料的含水量,並根據含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配合比;

④攪拌司機注意在監控器上觀察地料倉是否有漏雨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 鄭州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3#樓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⑤安全員及時檢查拌和站的防雷設備是否完好;

⑥站長及時巡視整個拌合站並檢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負其責,堅守工作崗位;

⑦總調度就站內外情況與工地現場負責人及時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二、連續陰雨天,啟動陰雨天應急預案

①站長巡視整個拌合站,各崗位人員各負其責,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商砼站正常生產運轉;

②地磅房收料員保證進料和運料車輛在進場之前對車輛進行清洗,以防帶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實驗員隨時抽檢粗、細骨料的含水量,並及時調整好配合比,確保砼的拌和質量。

④當班質檢注意觀察每盤商品混凝土出機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檢查每一次罐內混過凝土情況;

⑤攪拌司機注意巡視地料倉是否有漏積水,上料過程中斜皮帶上砂石料的變化,出機砼坍落度的變化情況;

三、正常生產突發停水時,啟動停水應急預案

(1)兩台生產線配有一個可儲水70t的地下儲水箱,以及一個可儲水200t的備用蓄水箱。在生產之前商砼站的儲水箱以及備用蓄水箱都受自動控制系統的控制,水箱為蓄滿狀態;同時在兩水箱被抽水時或額定蓄水量水位有變化時,控制系統開始工作,不間斷蓄水,直至水箱內為蓄滿狀態。

(2)商品混凝土每方用水量為140kg左右,兩條生產線同時運轉,正常生產量約為126m3/h,一小時用水量約為17、6t。施工時如突然發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裏的儲水及備用蓄水箱的儲水約能滿足生產1900 m3商品混凝土,可保證一天正常的生產及搶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時間。

四、正常生產突發停電時,啟動備用電源應急預案

(1)正常生產時如突然停電,相關當班負責人要立即與生產調度或現場值班電工聯繫,值班電工要儘快趕到變配電房查明停電原因(同時機電班要安排發電機司機到位,做好發電前的準備),分清是外部電網停電,還是配電設施發生故障,如是外部停電,則由生產調度安排在15分鐘內啟用備用電源。

(2)站內備用電源為2台裝機功率為200KW的柴油發電機,在停電時為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啟動供電,為保證生產對辦公生活區一般不實行臨時供電。

(3)在啟用備用電源前,電工要先切斷配電總櫃內的隔離總開關,發電機司機要再次檢查發電機組各部是否正常,確認無誤後,按發電機操作規程正常啟動,此時由發電機司機和電工查看各部參數正常後,並具備送電條件時,由電工進行倒閘操作,把電送出去。

(4)為保證備用電源隨時正常可靠運行,設備部制定了相關備用電源管理制度,對發電機組實行嚴格的定機定人管理制度,並要求保管司機每週進行一次走合保養,隨時瞭解發電機工況,如有異常現象及時排除,決不帶病運行;另每天灌注橋樑前保管司機要提前1小時啟動發電機運行15分鐘,確認發電機是否正常。

(5)機電班每月針對發電機組、砼商砼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季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

五、生產關鍵設備突發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應急預案

(1)在拌和站進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關鍵設備主要指為商品混凝土強制式拌合機。其他機械設備有大量的備用儲備,並易於修復。

(2)配置有生產線兩套,進行商品混凝土灌注時啟動一套,其中一套可為備用,當生產過程中出現意外機械故障時啟動備用設備。

(3)平時做好關鍵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設備部每月針對設備的維護修理情況,每月要做好各類配件購置計劃,保證易損件的貯備工作,當設備因故障停機必須及時進行修復。

六、突發火災啟動應急預案

火災事故發生後,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火災發生的規模、危害程度及火災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處置:火災初期,規模不大,此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同時馬上向領導小組報告火災大小、勢態、危害及現場撲救情況和人員物資等基本情況,根據火災情況,

(2)及時撥打火警119電話及與電力部門、醫院取得聯繫,做好情報信息傳遞工作。初始階段要發揮工地現場人員力量,及時進行火災撲救,力爭將火災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

七、商砼站揚塵、外加劑泄露應急預案

1、在商砼站的生產中如發現揚塵相對正常生產中有異常增加。應立即檢查是否有除塵設備損壞或者是封裝部分破損泄露,及時進行處理。如粉塵量大可採用噴霧降塵措施。

2、外加劑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後,應該及時將外加劑進行更換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劑用水稀釋,導流至污水沉澱池。防止外加劑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5

1、適用範圍

本指南規定了甘肅省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的編制程序、內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適用於甘肅省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環保部或省環保廳有行業指南的可參照執行。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等。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指南。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環境敏感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佈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及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性缺水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域、富營養化水域;(三)以居住、醫療衞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為主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

環境保護目標:企事業單位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重大危險源:長期或短期生產、加工、運輸、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功能單元。

環境危險源:在企事業單位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的危險物質以及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等。

環境風險:是指突發環境事件對環境(或健康)的危險程度。危險物質:指能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等危險的一種物質或者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環境污染事件: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於不可抗力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和環境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分類:指根據環境污染髮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

分級:指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應急準備: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應急響應: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採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恢復:指在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4、應急預案編制程序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

成立以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預案編制工作組,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別和應急職責,結合企事業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抽調預案編制人員。預案編制人員應來自企事業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包括應急指揮、環境風險評估、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環保、組織管理、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醫療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內部、外部專家。預案編制工作組應進行職責分工,制定預案編制任務和工作計劃。

企事業單位可以委託經省環保廳認定的諮詢機構編制預案。

應對企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環境危險源、企事業單位周邊環境狀況、環境保護目標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説明。

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調查企事業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企事業單位經濟性質、隸屬關係、從業人數。企事業單位的地理位置(經緯度)。

企事業單位環境危險源基本情況調查

企事業單位的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的名稱及日產量,原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貯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險物質名稱及數量等。

調查企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裝置,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業單位平面佈置圖,雨水、清淨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佈置圖、企事業單位消防設施配置圖。

調查企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稱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處理量及處理後廢物產生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設備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

調查企事業單位危險廢物的產生,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名稱、地址、聯繫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危險廢物處理的設計規範和防範環境風險情況。

調查企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等。

企事業單位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的氣候(氣象)特徵,如風向、風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質災害等。

企事業單位所在區域地形地貌及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河流的岸邊)。

企事業單位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圖,圖中包括以下內容:(1)年風向玫瑰圖;

(2)物料運輸(進廠和出廠)依託的公路、鐵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納本企事業單位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淨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廢水排放路徑及排污口位置,企事業單位廠區外固體廢物處置場;

(4)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線、周邊區域的企事業單位分佈、社區重要基礎設施等;

(5)區域內環境保護目標(調查範圍按HJ/T169確定)。企事業單位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淨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稱),廢水輸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類別。企事業單位排污口下游的環境保護目標(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或特殊生態系統、紅樹林、珊瑚礁、魚蝦產卵場、重要濕地和天然漁場等)名稱,保護級別,與企事業單位排污口的距離。

區域內各環境保護目標名稱及與企事業單位邊界的方位和距離,人口集中居住區人口數量、學校的相對位置和學生人數、醫院的相對位置及聯繫方式。

企事業單位相關地表水、地下水、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受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幹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區域環境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企事業單位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繫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服務範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企事業單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況。周邊企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

企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交通幹線流量等。企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説明。

同一流域或區域產生同類污染物的其他企事業單位名錄及排污狀況。

環境風險與應急能力評估

明確企事業單位存在的危險源、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後果和波及範圍。

對企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污染事件風險進行全面、系統、重點的識別。

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危險源,應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環境危險源等的風險影響範圍及程度,作為事件分級的主要依據。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程度,對企事業單位的.應急資源、處置能力以及員工的綜合應急能力進行調查和評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議,並在應急保障中採取適當的強化保障措施。

預案編制

在以上調查分析結果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和影響範圍編制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周邊部門單位的預案相銜接。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需要編寫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企事業單位,預案內容根據《辦法》要求有所側重。企事業單位編制的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一致。

預案的評估、發佈與更新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後,由企事業單位組織評估小組對預案進行評估。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協會、相鄰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周邊社區(鄉、鎮)代表等。預案經評估、修改完善後,由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發佈。

企事業單位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人員和裝置發生重大變動、或在執行和演練中發現重大缺陷時,由本單位及時組織修訂。

預案的實施

預案簽署發佈後,企事業單位應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及設施的建設,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實現預案持續改進。

預案的備案

企事業單位編制的預案應當在簽署實施後報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省級及以上環保部門審批的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企業預案報省環保廳備案,其餘根據市(州)保護局規定的權限備案。

5、預案的主要內容總則編制目的

1明確預案編制的目的,要達到的目標和作用等。

2編制依據

明確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3工作原則

明確應急工作應遵循的原則。

4適用範圍明確預案的適用對象和範圍。

5事件分級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要緊密結合企事業單位的類型、規模、環境危險源、組織機構等實際情況,並註明與國家分級標準之間的對應關係。

應急預案體系

明確預案與企事業單位內部其他預案(如安全、消防、防化、衞生、地質災害等)和相關聯企事業單位預案之間的關係(附關係圖)。需要編寫綜合預案的企事業單位,應説明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的關係。

基本情況單位概況

明確企事業單位名稱、隸屬關係、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傳真、正常上班人數、往來人數等。

工藝簡介

明確企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原料、燃料、主副產品及中間產品產生量、消耗量、最大貯存量和加工量等(屬於國家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要註明)。

明確物料運輸情況(進廠和出廠),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要明確運輸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並附資質和協議(註明事故責任主體)等資料。

污染物排放

明確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類型、位置、濃度、數量、排放路徑、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設施依託外單位的,要明確治理單位的名稱、地址、處置能力、聯繫方式,並附資質和協議等資料。

環境概況明確與企事業單位緊密相關的周圍環境概況,包括地理位置、廠址特殊狀況(如坡地、江河溝渠、高壓輸電線路、輸油輸氣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線、避難場所、重要基礎設施、廢水受納水域等,並附圖説明。

明確企事業單位所在地氣候(氣象)特徵,如主導風向、風頻、風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質災害等。

環境保護目標

明確企事業單位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名稱、保護級別、規模、人數、聯繫方式、與企事業單位的距離、方位等相關資料(保護目標在衞生防護距離、大氣環境防護距離以內的要註明),並在地理位置圖上標出。

明確企事業單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水環境保護目標名稱、保護級別、與排污口的距離等資料,明確供水單位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繫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等資料,並在地理位置圖上標出。

明確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及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環境質量標準

明確區域執行的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環境風險評估環境危險源識別

明確企事業單位存在的所有環境危險源,並逐一進行分析識別(屬於重大危險源的要註明),預測可能產生的影響範圍和後果。

危險物質識別

明確所有的危險物質,要與環境危險源對應。明確來源、去向、貯存和運輸方式、基本性質、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相關標準等內容。涉及多種成分的物質(如污水、固廢、尾礦等),要對成分進行分析説明。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明確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理處置等情況。依託外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要明確危險廢物運輸和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與本單位的關係、聯繫方式、運輸方式、處置能力、處置場所的位置,並附資質和協議(註明事故責任主體)等資料。

環境應急能力評估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的應急能力評估結論,對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與識別到的環境危險源逐一對應。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風險防範設施及運行狀態、物資、制度、技術、隊伍等。

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組織機構

明確應急組織機構的構成,以結構圖的形式表述組織機構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並明確各部分的負責人、聯繫人、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應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報警、響應、救援、結束、善後處置等各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要體現應急聯動機制要求。

職責

明確組織機構中各組成部分、各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預防與預警預防措施

明確對環境危險源的預防措施,包括危險源的監控和監測、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和記錄(設計隱患排查登記表)、發現問題的整改等內容,要有具體的實施主體。

預警措施明確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類預警信息的獲取途徑(包括報警、監測、信息收集等)。

針對不同級別的事件,分別明確預警信息的發佈程序,進入預警狀態後各部門應該採取的具體措施,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程序等內容(註明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信息的內容)。

應急響應分級響應

明確不同級別事件的啟動條件、啟動部門、啟動程序、啟動後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權限,並附應急響應流程圖。明確哪些狀態下應該報告外部應急/救援力量並請求救援,明確請求救援的部門與方式。

信息報告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信息報告的方式和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明確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信息的方式和時限。附信息報告流程圖。

信息通報

明確不同類型事件發生後的通報範圍和方式等。應急準備

明確應急行動開展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下達啟動預案命令、應急人員集結、應急物資調運、召開應急會議等內容,要有具體的操作步驟。

應急監測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發生事故後的應急監測方案,包括監測機構、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監測方法和標準等內容。

現場處置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發生事故後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要與識別到的環境危險源逐一對應,且職責明確、可操作性強。受傷人員救治

明確事故發生後可能造成傷亡人員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聯繫方式、傷員急救常識等內容。

安全防護

明確應急人員、受災羣眾在事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應採取的具體防護措施。

信息發佈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信息發佈的程序。明確企事業單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應急終止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序。後期處置調查與評估

明確事件發生後原因調查、經濟損失評估、處置過程評估、當前與長期環境影響評估等工作的實施主體和步驟。

善後處置

明確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方案。恢復重建

明確開展環保裝置恢復優化與環境恢復、重建等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保險

明確對環境應急人員和可能引發的環境污染辦理的險種。應急保障

明確企事業單位或協議聯動單位現有的應急保障能力,要真實反映現狀,並針對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強的內容。應急保障內容主要包括:隊伍、經費、物資和裝備、通信與信息、制度、技術、交通運輸、治安、醫療衞生、後勤、外部救援等。

監督管理宣傳和培訓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環境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相關方,應明確宣傳、告知等工作。

預案演練

明確應急演練的計劃、方式、範圍、目的、頻次等內容。預案修訂

明確預案變更、修訂的基本要求、時限和方式等內容。預案備案

明確預案備案的方式、審核要求、備案時間、報備部門等內容。責任與獎懲

明確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附則

預案簽署與解釋明確預案簽署人和解釋部門。修訂情況

明確預案的修訂情況(若為第一次制定預案可不寫)。實施日期明確預案的實施時間。

附件

1.環境風險評估、環評批覆或環保竣工驗收批覆文件;

2.經驗總結(企事業單位內部或全國同類型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和處置經驗);

3.總平面佈置、環境危險源分佈、應急設施分佈圖;

4.地理位置圖,環境保護目標分佈圖;

5.危險物質運輸(輸送)路線及環境保護目標分佈圖;

6.所在區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分佈或規劃圖;

7.雨水、清淨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註明排污口),水環境應急設施切換系統圖;

8.本單位及周邊區域人員疏散撤離路線;

9.生產工藝流程圖;

10.應急物資儲備與分佈清單;

11.危險廢物名錄及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12.環境應急監測網絡、應急監測點位分佈圖;

13.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初報表;

14.外部聯繫單位(政府有關部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通訊錄;

15.內部應急人員通訊錄;

16.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登記表;

17.危險化學品安全數據表;

18.應急響應工作流程圖;

19.信息報告流程圖(有聯繫電話);

20.其它。

環境監測應急預案6

為了及時、有效地組織對本石場突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為事故緊急情況提供救援指引,確保礦山採石場能具備快速反應和處理事故的能力,以及抵禦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的危害後果,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九條等條款,以及《礦山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方針與原則

1、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常備不懈。

2、石場應急救援行動,堅持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

3、石場應急救援指揮長統一指揮、高效協調石場境內發生的礦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行動,應急救援隊成員及本石場內的其他有關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統一應急指揮調度。

4、獎勵在石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有功的個人。

5、礦山應急救援預案適時持續改進。

二、應急策劃

1、石場重大危險分析

(1)本石場屬於小型露天礦山,始建於20xx年,屬個體企業,法人代表為牙美穩,現有職工5人,其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特種作業人員2人。石場有破碎機一套、空壓機一台、鑿巖機二台等生產相關設備,目前採用高階段小分層的安全小平台自上而下開採。

(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後果。礦山企業屬於國家法定要求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高危險行業,在生產經營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現不安全因素,甚至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本石場的重大危險因素主要有下列五類:

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重大危險。這一類危險因素有采場負責人員指揮工人在不安全作業條件下作業、工人如果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作業、暴破工和其他工未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等,可能發生事故,造成人員的傷亡,危險可能性會最高。

②開採過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險。這類危險因素,可能會導致發生坍塌、石塊滾滑落或作業人員排險不當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可能性高。

③未嚴格按照批准的開採設計方案開採,造成超高、超角度開採的重大危險。這類危險因素,可能導致會發生高處的石塊滾滑落或作業人員高處墜落造成人員傷亡,危險可能性高。

④山體大面積滑坡、山體開裂等重大危險。這類事故一旦發生,可能會造成重大人員傷和企業財產損失,但因本石場石礦脈巖石穩固性基本良好,所以危險的可能性中等。

⑤石場外人員擅自闖入、機械設備等意外因素。這類危險因素有石場外人員無視石場的警戒警示擅自闖入爆破警戒區或其它作業區、機械設備故障、機械傷害等意外因素,可能會造成意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險的可能性中。

就事故的性質來説,主要有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和破壞事故三類。上述六類危險因素,都有可能會導致石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嚴重後果。本石場的事故預防和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即針對上述六類危險因素和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性質及其影響範圍、後果嚴重程度、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採取全方位的對策措施。石場所有人員必須對上述六類危險因素及其可能導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認識,常備不懈,警鐘常鳴,努力做到防範事故於未然,做好應急救援的充分準備。

2、應急資源

本石場的應急資源主要有:

①石場應急救援小組6人;

②較完善的通訊設施;

③較好的石場交通路況和較頻繁的石場運石車輛。

石場外的可用應急資源主要有:

①長江鎮人民政府;

②120、東蘭縣醫院、縣婦幼保健等醫院、長江衞生院;

③東蘭武警消防大隊;

④石場附近交通主幹道的過往車輛和人員。

3、應急預案編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依據

本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依據有:《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三、應急準備

石場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其它嚴重後果。因此,本石場應急救援預案,必須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重要人員及聯絡召集方法、醫療救治組織、報告與求助等具體事項,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開展高效有序的應急救援行動,儘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後果。

1、成立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隊的職責:

(1)組織制定和修訂本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並組織培訓和演練。

(2)組織制定石場事故預防措施,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發出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4)迅速搶救傷員和財產,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5)負責石場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機構的運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必要時迅速實施場外應急力量、救援裝備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調度和增援,保證應急救援行動快速、有序、有效地進行。

(6)迅速向上級和有關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和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7)處理好災後事宜,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

(8)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總結事故教訓。

2、石場其他人員的應急救援職責:

(1)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石場負責人。

(2)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石場所有人員必須放下其它一切無關工作,服從石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全力以赴投入到石場應急搶救工作之中。

3、有關規定

(1)石場根據人員的實際變動情況,每年適時調整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成員,確保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落實。

(2)石場每年組織進行事故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以保證石場人員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石場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教育培訓,嚴格遵守石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石場每年組織1-2次應急救援演習活動,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指揮水平和石場應急救援能力,石場人員必須參加演習活動。

(4)石場每月組織一次對本場五類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5)石場每年進行應急救援工作總結,表彰先進,找出問題,吸取教訓,改進提高。

四、應急響應

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石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或其他知情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石場負責人或石場應急救援負責 人。

2、負責人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的重要信息,對事故進行初始評估,判斷事故的性質和規模,確認緊急狀態,立即通知全石場人員,宣佈啟動石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決策,建立現場工作區域,確定重點保護區域和應急行動的優先原則,指揮和協調現場各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地調配和使用應急資源。

(1)石場停止所有生產作業,進入應急備戰狀態,交通工具、應急物資進入備用狀態,參與應急救援行動人員和礦山的通訊工具保持開機、暢通,應急小組成員及全礦所有人員全力投入應急搶救工作。設立現場指揮部,石場應急救援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

(2)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同時電話聯繫醫療機構,儘快把傷員送往就近、可行的醫院救治,並準備好隨時合理地轉送醫院治療。

(3)立既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4)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評估,判斷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搶救石場財產。

4、迅速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當事故危害超出本石場的應急能力時及時求助。

5、當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地區,對周邊地區的公眾可能造成威脅時,應急救援負責人及時決定向可能受影響的公眾發生警報,同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眾發出緊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質、對安全健康的影響、自我保護措施及注意事項等。

6、保持與醫院、上級政府、部門、各應急救援組織和外部救援機構等之間的聯繫,保持通訊暢通。

7、保護好事故現場,必要時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人員疏散、物資運輸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同時,協助發出警報、現場緊急疏散、人員清點、傳達緊急信息、事故調查等。

8、準備好配合醫院救治傷員所需的人、財、物等有關事宜,並準備好隨時合理地轉送醫院治療。及時與傷亡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工作。

9、有關事故的信息、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等情況,由事故救援指揮中心及時向公眾進行準確統一發布,保證發佈信息的統一性,準確發佈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

10、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等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明確應急人員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

五、現場恢復

現場清理、交接、人員清點後,應急救援指揮宣佈警戒解除和人員撤離,規定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安排對受影響區域的連續檢測及事故調查處理與後果評價等事宜。

六、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石場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石場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事故應急救援隊(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制定、修改、更新,報寶塔鄉備案後,由石場發佈執行。石場根據實際適時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持續更新、補充、改進、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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