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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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7篇)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我鎮地處姚南山區,山高坡陡,地表易受颱風暴雨的侵害,因而防禦地質災害工作是事關我鎮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進一步防治地質災害的發生,根據相關地質情況,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大嵐鎮防禦地質災害預案。

一、防禦地質災害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作為防禦地質災害的首要任務,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末然,充分發動羣眾,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技術措施上做好防禦地質災害準備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把災情損失減到最低限度。

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村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上級防禦地質災害部門的指揮調度。

防禦地質災害工作要講究團結協作,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對在抗災搶險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二、全鎮防禦地質災害形勢和準備工作

(一)防禦地質災害形勢

由於是山區,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襲,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匯流快。個別山體地質較差,土壤揉和力較差,可能發生泥石流或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防禦地質災害準備工作

根據我鎮的實際,防禦地質災害主要以防山體滑坡為主,按區域的不同,把全鎮分為3個組,14個小組,以聯村幹部會同各村幹部具體落實各村的防禦地質災害工作,落實搶險和安全轉移等工作,接受鎮防禦地質災害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鎮要求各村落實防禦地質災害管理員,做到到崗到位,對有隱患的地質點,分別進行全面檢查,落實防禦地質災害工作預案。

1、查明強颱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出現的危險地段。

2、查明各村村莊在台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預先落實好轉移到安全地點的計劃。

3、對老弱病殘的農户,根據他們的居住狀況,預先作出安排。

4、對易出現滑坡的地段,預先安排人員轉移。

(三)防禦地質災害重點

本鎮已發現重點地質災害點是新嵐村甘竹。

三、組織、領導、職責

1、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各村安全責任人及職責

(1)、安全責任人:各村村主任為本村第一責任人。

(2)、安全責任人職責:落實本村的防禦地質災害專職管理人員,督促管理人員加強對危險地段的巡查,準確、及時掌握本村基本情況,及時上報本村的地質變動情況,做好本村防禦地質災害物資的落實,人員的到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並組織以民兵、黨團員為骨幹的防禦地質災害隊伍,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

(3)、報警員職責: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點情況,準確、迅速彙報險情。

(4)、應急隊伍指揮員職責:服從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及時組織應急隊伍到崗到位,準確及時組織隊伍搶險,協助各村組織羣眾轉移。

(5)、應急隊伍職責:根據指令,應急隊伍迅速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長的指揮下,全力投入抗禦地質災害搶險鬥爭:

①儘快組織羣眾轉移;

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力量,搶險工程,儘可能避免災情擴大;

③隨時向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④協助處理善後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系統

1、鎮防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在上級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鎮的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加強值班,及時瞭解掌握情況,督促各村、各部門做好抗禦地質災害的各項工作,及時向上級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彙報本鎮的情況。

2、鎮應急小分隊

五、報警聯絡方法

報警聯絡由各行政村及時向鎮防禦地質指揮部彙報,做到即現即報,報警員由各村主任擔任,聯絡方法採用電話聯繫。

六、質情

1、發佈颱風、暴雨消息階段: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消息,在台風到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積極防範,有備無患。

(1)、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做好颱風信息的收聽、記錄工作。

(2)、加強檢查,要求各村對轄區內的地質危險地段作全面巡查

(3)、時刻與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保持密切的聯繫,掌握颱風的動向。

2、發佈颱風警報階段,市氣象台己發佈颱風警報,颱風正向我市逼近。

鎮政府領導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立即到崗到位值班,根據實際,部署抗禦地質危害的各項工作。同時,下村檢查各村的防禦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

3、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市氣象台己發佈颱風緊急警報,在台風到來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

(1)、郵電所、變電所落實搶險人員,一旦發生供應中斷,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當出現電力、電信、交通中斷嚴重狀態時,以村為單位,採取果斷措施,動員各村幹部、黨員擔當本單位的防颱、防質工作,儘量減少事故發生,做好安全轉移等工作。

七、撤離路線、及責任人

由於是山區鄉鎮,多數村莊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幾個村莊遇大洪水時需撤離,一旦發生地質險情,立即組織人員往安全地帶撤離,由各村組織人員實施,負責人為村主任和村民小組長。

八、撤離順序

接到撤離的命令後,由村應急小分隊維護撤離秩序,先安排婦女、老人、幼兒先行,青壯年後撤,做到快而穩,年紀較大行動不便的,由青壯年協助往撤離。

九、撤離要求

若接到撤離命令,以避免人員傷亡為原則,按統一指揮,首先照顧老人、小孩先行,由應急小分隊和部分壯年村民共同維護撤離隊伍秩序,不得搶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災後恢復工作

1、災害過後,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搶救,對遇難的人員妥善處理,迅速安置災民生活。

2、在上級幫助支持下,突擊搶修本鎮範圍內損壞的交通、電力、通信、供水等設施,為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條件。同時,組織廣大羣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後,進行廣泛的宣傳,做到家喻户曉,特別是預案中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告之他們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分派的各項工作。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根據國土資源部4號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結合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及省地質災害調查隊調查,預測地質災害的發展趨勢,提出預防和防治措施,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我鎮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和依據,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災害損失。

一、基本情況

(一)

孕災環境

紅白段橫跨多個大地構造單元,北西、南東兩側發育,北川——映秀大斷裂和江油——灌縣大斷裂,中間則密集平行分佈眾多次發生斷層,又被後期平移斷層切割,形成網絡分佈格局,巖層破碎,節理裂隙發育,受長期地質營力的作用,特別是“5.12”地震後,巖體穩定的力學結構受到破壞。

該地區屬中山溝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溝谷多呈“V”字型,水系發育,呈樹枝狀,水位隨季節變化,汛期受暴雨影響陡漲陡落。

該區域植被覆蓋率70%左右,局部受人類工程活動影響,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

(二)誘發因素

人類工程活動和降雨量,降雨強度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險對象

區內工礦企業、居民點眾多,交通線路原水系分佈,旅遊景點初具規模。地質災害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已制約國民經濟建設的發展。

根據以上因素,結合地質災害調查成果,預測如下:

地質災害發生的次數、規模及危害均將有所增加,紅白是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1、松林村四組——木瓜坪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該地區地形陡峻,地質構造作用強烈,礦山開採工程活動頻繁,暴雨集中且強度大,洪水沖刷侵蝕作用強烈,特別是“5.12”地震後,該區域極易誘發和產生地質災害,應特別注意廣青路沿線、趙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幹河口滑坡、馬槽灘泥石流、將軍巖崩塌、水磨溝地面塌陷等不穩定地質災害。該地區地質災害具有類型多、規模大、穩定性差、治理難等特點,嚴重危害礦業生產、農林生產、交通建設和職工居民安全。

2、紅白鎮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該區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佈,受區域地質構造影響巖體破碎,()完整性、穩定性較差。殘坡積鬆散堆積物覆蓋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漲陡落,易引發滑坡。應密切注意椅子框潛在崩塌,石崗坪潛在滑坡及金河磷礦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縫有大規模滑坡發生的先兆,應加以注意。

3、峽馬口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紅鐘公路新修段危險性斜坡羣,紅金公路新修段危險性斜坡羣,樺頭尖——紅星煤礦一帶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區地質災害的發生是明顯的季節性,降雨量和降雨強度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控因素,地質災害的發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別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區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對該區的影響,可能誘發該地區規模較大的地質災害。

二、預防措施

(一)加強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規和要求。

(二)制定地質災害防禦預案,落實預防措施,分户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羣測羣防、羣專結合”的監測體系。

防禦地質災害是一項社會公益性工作,“羣測羣防、羣專結合”是防禦地質災害的根本方針。大力宣傳和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科普知識,使廣大幹部羣眾掌握基本的地質災害識別、監測、預報知識和避讓措施,強化防災、減災和救災意識。增強全社會防禦地質災害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在災情發生時應及時出動,確保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及時監測方法得當,組織避險措施得力,險情信息反饋迅速。

(四)完善制度,協調配合,增強應急反應能力。

紅白鎮已成立地質災害防禦領導機構,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加強與防洪、氣象、地震、救災等相關部門的聯繫,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為制定當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確依據。確保鎮、村、組三級之間信息暢通,聯繫密切。

組織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地區重點地質災害和危險區進行巡迴檢查,瞭解其發展趨勢,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預防措施,努力變被動救災為主動防災、減災。

根據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安排以下幾條汛期巡迴檢查路線:

1、紅白——西部驚奇歡樂谷;

2、紅白——峽馬口——鐘鼎寺;

3、紅白——觀通橋——金蓮池。

重點預防區域:

(一)趙家坪地面塌陷

1、採空區回填,採區預留保安礦柱,防止塌陷繼續下陷和誘發新的地質災害。

2、坑道閉坑道應嚴格按規範驗收,特別是對採空區的處理,閉坑報告的提交應嚴格按程序,並要求真實客觀反映井下情況。

3、禁止非法進入礦井挖掘殘餘礦柱。

4、搬遷採空區上部及塌陷影響區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應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形成區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兩岸的鬆散殘坡積物淤積河道,切斷泥石流的物質來源。

2、清理河道中已經淤粉的鬆散堆積物,保證水流暢通,避免洪水直接沖刷坡積物。

3、重要建築設施前方應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衝擊。

4、關停區域內不合法小礦井。

5、未作治理工程時,應以避讓為主,建議搬遷泥石流影響區居民,並禁止在該區域修建長久性建築物。

6、應急路線應由中間向兩側撤離,隨時保證道路的暢通無阻。

7、汛期應有雨情、水位、泥位專職值守,定期觀測,形成數據體系。並定期上報。

(三)樺頭尖泥石流

1、完善羣防羣測體系,長期應有專人觀測雨情及泥位變化。

2、治理分水嶺附近的滑坡,可採用坡改梯,坡面種草,坡腳穩攔,以防止大量鬆散物淤積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應採用排導的方式,同時巖坡植樹種草,減少水土流失。

4、徑流區分段設立擋牆,逐級降低泥石流的衝擊。

(四)紅白鎮松林村四組至木瓜坪村

由於“5.12”特大地震後,該區域形成了一個地質災害帶,雖然該村村民已全部搬遷到紅白鎮集鎮區域臨時安置,但也嚴重影響了行人和車輛的安全。

綜合上述,應採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強領導,增強防危意識;

我鎮非常重視該項工作,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鎮有關部門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防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協調處理防危工作。

(二)根據各村災害點情況,全面落實了預防方案和措施,落實了防禦責任人,值班報警制度,重點地質災害長期監測,監測人員要做好記錄,建立了鎮、村、組三級地質災害防禦體系。把災害減輕到最低,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組織機構:

為了更好地落實汛期防災預案、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災情速報、應急調查等各項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鎮政府決定建立紅白鎮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隊。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應急分隊成員:

紅白鎮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系統由紅白鎮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村、礦山企業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和搶險隊組成。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x縣2008年地質災害防禦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所有突發地質災害,尤其是場鎮、各中國小校、重要工程設施、主要交通幹線、居民集中地等重點區域和部位,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3.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XX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一)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二)縣XX調整充實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搶險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縣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範圍內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各部門緊急救援;協調武警、消防中隊參與地方搶險救災;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縣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縣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縣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縣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縣指揮部的日常事務以及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整理歸檔;指導各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各鄉鎮XX參照縣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三、預防預警

(一)已有地質災害危險點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公路建設形成的高陡邊坡、不穩定斜坡以及易發生石塊崩塌的路段,責成建設或項目法人單位及時治理,確保安全。

風景區管理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國家旅遊局《關於加強旅遊區(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對風景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工程治理。

相關鄉鎮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治理。

(二)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監測

縣國土資源局和相關鄉鎮XX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監測,發現險情要及時向縣XX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性組織避災疏散。

(三)發放防災明白卡

為提高羣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XX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縣國土資源局和氣象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縣XX,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後,當地XX要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各單位和當地羣眾要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國土資源局接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速報縣XX和市國土資源局。縣國土資源局接到出現中型、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小時內速報縣XX和市國土資源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險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 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鄉鎮xx縣XX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鄉鎮XX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對是否轉移羣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羣眾避災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工作,在縣XX的領導下,由本縣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縣公安、武警、國土、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救災等有關部門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採取應急措施,加強監測,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二)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出現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鄉鎮XX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對是否轉移羣眾和採取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羣眾避災疏散。

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工作,在縣XX的領導下,由轄區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本地國土、建設、水務、民政、救災等有關部門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採取應急措施,加強監測,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三)應急響應結束

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批准,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部門職責

(一)緊急搶險救災。縣公安局負責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幫助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及時消除隱患。 縣規劃和建設局、水務局、安監局、縣供電有限公司、天然氣公司、消防等部門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氣、供電等設施免遭損毀;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設施,保障正常運行。縣旅遊局負責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做好旅遊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做好旅遊景點遊客的疏散工作。縣教育局負責指導、督促和幫助災區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上學問題。

(二)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縣水務局、防洪辦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縣氣象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如發生的地質災害可能造成次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水、氣、渣),縣環保局負責配合進行水、氣、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環境污染危害。

(三)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縣衞生局負責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並根據需要對災區衞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縣畜牧局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的監測,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縣藥監局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經濟和商務局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訊。縣公安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打擊惡意擴大傳播地質災害險情的違法活動;迅速疏導交通,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縣交通局負責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障交通幹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縣電信分公司、縣移動分公司、縣電力公司負責儘快恢復受破壞的通信和電力設施,保證應急指揮信息通信電力暢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縣民政局、救災辦負責協助災區做好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羣眾的生產、生活;加強對救災款和救災物質的分配、發放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六)信息報送和處理。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範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並報告縣指揮部;縣廣電局根據縣指揮部的要求,發佈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

(七)應急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負責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職責

縣武警中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規定,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等工作。

八、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後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社)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各鄉鎮XXxx縣級相關部門要儲備用於災民安置、醫療衞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傳遞。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建立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由縣國土資源局和各鄉鎮國土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為了抵禦和防範汛期地質災害的發生,以及把因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點,按照國務院“早準備、早部署、早行動、早落實”指示精神和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人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在建立、健全各項責任制和制度的基礎上,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定領導,定區域,定任務,在汛期前後,對鄉內水利、防洪設施、重點地質監測區域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清除隱患,確保安全渡汛,努力將人畜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點。為此,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全鄉地質災害村。我鄉山地地質災害種類主要體現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河庫塌岸等。

二、重點防範區段

根據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圈定全鄉重點防範區段為:等。

三、防範措施

⑴做好經常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幹部羣眾提高對地質災害的認識,加強自身防範,預測和自救能力。

⑵落實防災責任制,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應急措施。

⑶制定監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以及建立地質災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和搶險指揮部,定領導、定區域、定任務、落實責任

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⑵搶險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五、責任分工

⑴河庫監測總負責人:

責任人:

⑵地質災害監測總負責人:

責任人:

各村民組長為監測員,對各自的村、組的地質災害情況進行監測,重點村、組見附表《眉山市區2016年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責任表》。遇到災情時,由監測員負責通知村、鄉相關負責人並首先組織搶險人員及時對受災人員進行撤離和救助。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5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於鎮村小河裏組,災害類型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為強降雨,威脅小河裏組25户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須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羣防羣測“明白卡”,加強農户個性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職責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狀況進行統計,決定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羣眾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職責,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職責,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裏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國小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衞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狀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湖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省境內,由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依法管理、快速反應。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加強防災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災減災、自救互救快速反應能力。

監測避讓與勘查治理相結合。根據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和發展階段,對已發現地質災害隱患實行有計劃的監測避讓措施與勘察治理措施相結合。

2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2.1組織體系

湖北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為湖北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綜合協調機構。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由省國土資源廳分管地質環境的副廳長擔任。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2.2職責任務

2.2.1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省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原因,審定應急處置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武警湖北省總隊迅速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市(州)、縣(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以下分別簡稱市(州)指揮部、縣(市)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與救災工作;指揮長髮布啟動本應急預案的決定;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與救災等重要工作。

2.2.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貫徹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市(州)、縣(市)指揮部和省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應急處置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省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省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省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3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經濟損失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3.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3.1.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1.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3.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3.2.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3.2.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3.3.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3.3.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3.4.1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3.4.2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7

為有效處置我鄉境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縣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本鄉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個等級,其中小型地質災害為:因地質災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特大型、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省、市、縣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鄉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鄉地質災害搶撿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謝芳菲任組長,曾博、朱喜珊任副組長,聶佳楓、劉軍文、林向軍、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資源所),林向軍兼辦公室主任。

(二)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鄉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配合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鄉黨政辦公室:負責發佈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聯絡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調度全鄉人力、物力及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2.鄉原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會同鄉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的部署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負責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築物或建築工程進行危房檢查,組織指導羣眾安全轉移。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3.鄉原水管站:組織和督促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和村委會通報降雨信息,汛期動態。

4.鄉原民政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鄉政府對災區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鄉林業派出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發生。

6.鄉衞生院: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監測和預報

(一)建立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和羣測羣防網絡,形成覆蓋全鄉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在上級行政職能部門指導下建立與防汛網絡、氣象監測網絡互聯,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和汛情的信息網絡。

(二)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立即摸清情況,並向鄉人民政府報告,還應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

(三)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基層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鄉、村、組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置警示牌,並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國土資源所報告。

(四)鄉人民政府及時將降雨信息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羣眾;各村委會和當地羣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鄉人民政府、基層羣眾自治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四、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當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政府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自然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資源(廳)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積極配合上級組織力量救災,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二)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鄉人民政府將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五、善後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工作發生後,鄉各級組織要做好羣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災區羣眾開展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置善後工作,民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文化廣播站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鄉直各單位、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相應的補償。

(四)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信息,不服從指揮調度,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本預案在本行政區內公佈,同時送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根據需要每年適時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預案演練。

(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

(四)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組織,鄉國土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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