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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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彙編15篇)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發揮社區服務功能,推進城市應急管理特別是防災減災工作,實現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防災減災技能,減少各種社會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和危害,根據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現就加強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國家綜合減災規劃》,對照《全國“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標準》,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更加完善。着力形成社區幹部分片包乾、工作責任具體到人的組織體系,制定完善從內容、方式、力量、時間、責任到檢查考核相配套的制度規範。

——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保障更加有力。明確社區主要負責人為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落實不少於3個人的專兼職骨幹,轄區每個社會單位配備1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形成“社區牽頭、專班主抓、單位共管、居民參與”的宣傳教育工作網。

——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氛圍更加濃厚。每個社區至少彙編一本常見災害事故及處置的便民手冊,轄區各單位、居民小區、主要街區、休閒廣場等設置宣傳標語、專欄和櫥窗,社區辦公地點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制度上牆、簿冊規範。

——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實效更加突出。社區專題宣傳教育活動每年不少於4次,轄區社會單位覆蓋率達到100%,轄區居民覆蓋率達到90%以上,力爭各類災害事故起數和經濟損失“零增長”。

三、工作內容

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國家有關防災減災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常見自然災害如旱災、火災、洪澇、地震、雷擊、地質滑坡的特點和規律;常見自然災害的處置技巧和方法;災害事故的處置經驗。

四、工作方法

(一)突出重點對象開展宣傳教育

以轄區機關幹部、企業職工、學校師生和小區居民為重點,組織宣教力量開展經常性的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的“四進活動”,有針對性地推進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不斷擴大社會覆蓋面,增加社會影響力,增強宣傳教育實效。

(二)突出重點區域開展宣傳教育

以轄區商場、車站、碼頭、廣場、繁華街區和物業小區等為重點,築牢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的.主陣地,完善輔助設施,推動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方式開展宣傳教育

一是在每年的國家減災日、安全生產月、重大節慶期間,開展社區防災減災集中宣傳教育活動,面對面地向廣大市民宣傳防災減災常識,傳授應對常見災害事故的技能和本領。

二是以社區民警、治安協勤、企業保安和志願者為骨幹,舉辦各種形式的社區防災減災培訓班,打造一支處置突發災害事故的應急隊伍,培養一批義務宣傳教育力量,不斷強化社區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三是依託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介加強宣傳教育,在重點區域開設專欄、櫥窗、懸掛標語,多渠道、多方式地拓展宣傳陣地。

(四)突出重點內容開展宣傳教育

一是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專題講座。邀請自然災害應急專家、科枝人員進行防災減災應急專題講座。

二是組織開展學校主題教育活動。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特點,通過主題班會、應急演練、專家講座、觀看展覽和專題片等方式,講授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深入推進防災減災知識、自救互救知識進學校、進課堂。

三是組織開展春夏季疾病預防宣傳教育活動。加大春夏季疾病預防宣傳力度,特別是要做好當前蔓延全球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的宣傳,通過在醫院、學校、鐵路等人員密集場所張貼預防甲型流感等傳染病宣傳材料,向公眾發放預防甲型流感及春夏季傳染病一般性知識宣傳材料,提高羣眾預防疾病的能力。

四是組織開展救災應急演練,針對監測預警、搶險救援、轉移安置、應急救助,醫療防疫等重點環節,廣泛開展桌面推演,實踐演習、技能練兵等演練活動。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災減災日”宣傳週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縣是全省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近年來,隨着全球氣候變化加劇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災害形勢愈加嚴峻。開展防災減災教育活動,對於提高社會各界風險防範意識,加強綜合減災能力建設,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保障人員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二)切實加強防災減災日宣傳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結合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深入查找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和防災減災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方案,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防災減災工作深入開展。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2

為了進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的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或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村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的穩定發展,並根據村實際及災害形式變化,特制訂本預案。

村基本情況:

張李鄉韓店村位於壽縣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臨淠河,與六安霍邱縣隔河相望。該村土地以灣區為主,水資源豐富,灌溉條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積温高,土壤肥沃,具有發展苗木花卉、光伏發電等特色生態產業的得天獨厚優勢。全村現總户數1845户,總人數6570人。轄37個村民組,現有中共黨員99名。

重點隱患地段:五號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點防禦的區域為七好國小路口,周崗大橋往韓店村駛入下大壩處。

我村現有村“兩委”幹部9名,村班子戰鬥力強。積極性高,增強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幹部分工明確,開展工作紮實有序。本村村務、黨務、財務定期公開。特殊事情隨時公開,接受羣眾監督,收到羣眾一致好評。

村設有避難場所一處(韓店村文化廣場),總面積2000平方米,可容納人數1500餘人。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羣眾和財產受災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雷擊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築倒塌、淹沒、羣眾傷害、道路阻塞等應急救助反應。

一、組織領導

1、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救災工作。

組長:趙義樂

副組長:聶鬆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利芹

成員:鳳委劉良雪龍汝梅時光霞鄧海濤時召燕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自然災害及預防減災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3、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村工作人員以及相關從業人員的防災、抗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羣眾防災、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工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的應急儲備,強化管理,要始終保持良好的備戰狀態。

5、破壞性自然災害發生後,採取一切必須的手段,組織各方面的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災後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領導小組下設宣傳協調組、預警預報組、隱患排查組、後勤保障組、轉移安置組、衞生醫療組、信息報告。

①應急指揮組:

負責事故的報警、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受災情況,組織、協調村災害羣測羣防和突發性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災害災情報告,在災害發生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負責向村村民公佈本預案。地點設置在魏崗村辦公室。

②預警預報組:

負責災害信息預警預報。

③隱患排查組:

負責村災害隱患排查統計工作。

④生活救助組:

檢查撤離路線、安置地點、報警設施、搶險工具、物資落實情況,對搶險急用車輛等交通工具進一步落實。加強與各行動小組的聯繫,迅速將搶險物資及車輛調運到指定地點。地點設置在魏崗村辦公室。

⑤轉移安置組:

負責災情發生時,受災羣眾的.轉移安置工作。

⑥醫療救護組:負責開展先期醫療救治工作,並向上級醫療機構報告或申請救治支援。地點設置在壽春鎮中心衞生院。

⑦信息報告組:

負責防災減災工作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羣眾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加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嚴格制定、評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機制。彙總和收集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並及時上報。

3、宣傳、培訓、演練。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管理人員和廣大人民羣眾的預防能力和意識。採取多種樣式,如紡織防災減災圖表、書籍等,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羣眾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組織不少於2-3次演練,使所有人員熟悉預案,知曉避災安置路線、場所及保障須知等。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改。

4、領導小組要檢查、督促各單位和工作小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員準備:明確村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落實村災害信息員,成立村志願應急救助隊伍、搶險救援隊伍。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開展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轉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實加固好易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亂拉亂接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災害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學習活動。

7、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消防責任制度。

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及信息發佈方式

村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指示及災害具體情況,由村主任宣佈啟動預案,並通過手機、信息、通告、電話等多種形式通知村民,緊急情況下以警報聲預警。村各救災小分隊各施其責,迅速開展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主動和相關部門聯繫。

2、嚴格執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上報,並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主管部門或上級部門,確保通信暢通。

3、及時上報災情,寫清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措施和災區的需求),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飲水困難人口;倒塌房屋、損壞房屋。

4、災情報告程序。農户-村民組長-網格員-村委會四方互動、轉移安置、災情總的情況向上級報告。

5、要求。

(1)災情初報。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災情,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1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災害災情穩定之前,村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

(3)災情核報。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上級部門報告。

5、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我村實際,安置場所按可容納人員數量儲藏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教育受災羣眾本人攜帶一些乾糧、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災害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保障物資送到避災安置場所。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應急器材落實,以最快的、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人民羣眾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如收到時間、手段的限制,應採取一些使用起來方便快捷,傳播起來範圍較廣、容易識別的信號,如敲鑼、擴音喇叭報警等,落實專人專責負責發信號。

2、災害發生後,村處於臨災第一線,應快速做出判斷,及時組織涉險羣眾轉移。相關責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動,組織所有在場的災害信息員、村志願者、搶險救援隊伍等力量參加救援和疏導。

3、要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場所的所有人員,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而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人員情緒,並引導人員轉移到相應安全區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員按照防災減災“明白卡”所明確的具體幫扶對象,協助脆弱人員轉移安置。

4、緊急撤離時,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貪戀財物、迅速離開現場,聽從組長指揮,互相照顧,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5、發出應急信號後,應打開所有撤離出入口,立即確保應急通道暢通。

6、在接到報警時,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並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發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8、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災後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1、調查瞭解災情,填報《因災倒房花名冊》及其它;如有因災死亡、傷病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

2、災情穩定後,對因災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設施的毀壞,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勘察,制定災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方案,並積極向上級爭取扶持資金,幫助恢復重建。

3、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後,公示需救助的人員名單及金額等,發放後再進行一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3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學校的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災害等。

第二條各類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教育系統實際,及對學校教學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I級—Ⅳ級。分級標準是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第三條災害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範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每一個隱患,都要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做好監控和應急準備工作;對重大隱患和一些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立即研究採取治本措施,力求從根本上解決,必要時,要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於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3)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或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教育系統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對可能引發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同時於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發展的趨勢進行預測分析,並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四條災害預警措施

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警制度。

(1)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預警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學校依託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進行綜合性評估和趨勢分析,預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可能性的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及其級別;或根據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級別執行。

(2)發佈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可以預警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學校應當以適宜的方式發佈或調整預警信息,並進行應急準備,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同時向可能波及的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通報。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通訊、手機短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內的特殊人羣和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採取預警措施。發佈預警信息後,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發佈與師生員工有關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衞,維護學校和社會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學校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第五條應急處置措施

(一)信息報告

(1)獲悉可能發生和已發生涉及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信息的學校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與師生員工,應當立即向所在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必要時也可以越級上報。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學校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學校要立即上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立即上報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誤報。必要時,同時通報相關地區和部門。教育廳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及時彙總上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時將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或指示及時傳達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或所屬單位,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二)先期處置

涉及學校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盡力採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專業部門或機構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三)組織協調

(1)學校負責本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事發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相關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超出學校處置能力的,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特點和處置工作的需要,應及時依法報請相應的專業部門派出專門指揮人員、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並立即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四)處置措施

學校在屬地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本單位的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衞生專業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衞生救助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必要時報請公安等有關部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3)協調有關部門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學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5)啟用本校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6)做好受災師生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飲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臨時住所,確保受災師生員工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7)組織教職工和學生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相應服務;

(8)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9)協助消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10)協助有關部門對本校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11)協助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12)學校計財處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13)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協助民政部門接受和安排國內、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14)協助新聞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向公眾發佈災情等有關信息。

(15)在國家有關部門統一領導下,按有關規定做好對口單位外國專家和外國救災人員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應急結束

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停止執行應急處置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六)信息發佈

(1)組織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學校,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分權限及時、準確、客觀發佈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發佈簡要情況,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相關部門和學校的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並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發佈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

(2)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間涉及或波及的範圍和影響的程度等情況,通過中央或事發地主要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網站和相關校園網等發佈,具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信息發佈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佈會、授權發佈、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事態發展及其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第六條事後恢復措施

(一)善後處置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所屬學校遭受的損失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中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資金、物資等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據善後處置的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改進措施。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按隸屬關係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報告。對於涉及教育系統的特別重大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三)恢復重建

(1)學校應當儘快制定恢復重建規劃並積極開展相關工作,需要當地黨委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支持的,應當按照隸屬關係向當地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請求。

(2)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受危害或波及地區教育系統或學校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或協助提供資金、物資支持、技術指導和人力支援。必要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可報請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或人員儘快恢復當地教育系統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3)需要國家援助的,由教育部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配合事發地省級黨委政府按有關規定報國務院審批實施。

第七條保障措施

(一)宣傳培訓

學校結合本地、本校特點、通過培訓、課堂教學、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專欄、黑板報、宣傳手冊、專題講座、安全展覽、文藝演出等生動活潑的形式途徑,開展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廣泛宣傳應急救助和處置的知識與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增強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提高妥善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水平。

(二)應急演練

學校結合當地可以預見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類別以及各自的特點和條件,因地制宜,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和師生員工,對相應應急預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演練,提高逃生避險和應急反應能力。演練中發現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時,應及時修訂。

(三)隊伍建設

有條件的學校應組建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衞、醫療衞生、後勤保障、心理救助、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統應急救援意外傷亡人員撫卹、治療、康復、就業、安置等保障制度,為預備隊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應急預備隊要建立健全與當地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聯動合作機制,適時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應急合成、協同應急的能力;要加強教育系統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成年學生志願者等做好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形成羣防羣治隊伍體系。

(四)財力保障

學校應當把應急經費保障列入年度預算,並逐年增加日常應急演練、宣傳、培訓經費。教育系統相關財務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教育系統應對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五)物資保障

有條件的學校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教材、教學儀器設備和應急處置及救援設施、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六)公共設施

教育設施規劃要適應學校預防、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需要,學校建築物設防標準應高於當地一般建築物。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該校及周邊社區綜合避難需要;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等保障工作體系,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通信安全暢通。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發生時正確、及時使用。

第八條獎懲

(一)表彰獎勵

對高度重視應急工作,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體系建設,積極開展應急科研,在預防和處置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監測、預警、發現、報告、指揮、處置、救援等環節的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傷亡的人員依法給予撫卹。

(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事件重要情況或在應急預防、預警、處置、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4

為做好我鎮防災減災工作,切實保障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區減災委員會要求,依據“救災先救人”原則,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區減災委員會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提高災害防治能力,構築生命安全防線”的主題,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推行“政府主導、村社運作、公眾參與”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準備,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對我鎮防災減災公共管理功能進行進一步強化。

二、適用範圍

凡在我鎮轄區範圍內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則

1.依法管理,及時反應。對災害的預警、報告、處置實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對災害處置不當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災害和可能發生的災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2.應急優先,整合資源。全鎮上下要服從和服務於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圍繞應急工作展開搶險、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集中財力辦大事。

3.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做好廣大人民羣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演練、演習,加強檢查和監督,並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防護等應急處置工作的手段,統籌協調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加強資源整體合力,不斷提高應對能力。

四、組織機構與職責及應急聯動機制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鎮政府設立鎮防災減災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鎮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鎮應急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和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各站所負責人、學校負責人、衞生院負責人、各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為成員。具體職責是:統一決定全鎮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重大問題;實施本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相關災害事件應急預案;法律規定的其他的職責。

鎮應急領導小組設立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日常組織、協調、聯絡工作。

2.鎮直各部門站所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負責農業生物災害應急工作,做好災區農業生產自救的指導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水庫大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日常觀測和儲備防汛抗旱物資。

計生辦:負責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衞生防疫、食品和飲用水衞生監督、受傷羣眾及搶險救援人員的醫療救治和醫療衞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工作;參與火災、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應急工作。

林業站:負責森林火災、林業生物災害應急工作。

民政所:負責災情統計上報,災民安置,物資的準備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有關應急工作。

3.村委會應急責任

村委會負責做好本村突發災害事件應急工作,及時上報災情信息,組織本村應急救援工作組進行救援、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羣防羣控、羣防羣治。

(二)應急聯動機制

在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災害應急處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關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監測與報告

1.行政監測。鎮村兩級及有關人員要對各種災害信息進行認真監測、收集、傳遞、分析、處理、存儲和報告,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羣眾上報。任何公民、組織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電話、微信等)向各村委會、鎮政府、有關部門報送突發災害信息。

3.信息處置。有關人員接到突發災害信息後,應當經初步核實後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專項應急工作分管領導和負責人,並進行分析評估。

4.逐級上報。有關人員收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後應當進行核實與風險分級,並在1小時內分別逐級向上一級政府及相關部門。

六、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級別確定

突發災害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具體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分級啟動預案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應當詳細調查災害情況,進行分析研判,決定是否啟動預案,確定需要啟動預案的,立即啟動。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鎮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鎮的應急工作負責;

②對本鎮的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③必要時,直接指揮搶險救援現場;

④完成縣應急領導小組安排工作;

⑤負責本鎮突發災害信息的統一發布。

村級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村突發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②對本村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動員社會力量、人民羣眾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③指揮應急救援現場;

④完成縣、鎮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4.情況通報

突發災害發生後,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人員應當在接到信息後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並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

(二)指揮與協調

突發災害發生後,鎮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鎮應急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各村、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鎮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調度。

(三)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後,鎮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行動結束並向上級彙報相關信息,同時繼續做好後期處理工作。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突發災害結束後,鎮村有關部門要迅速採取措施,救濟求助災民,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鎮有關部門和村委會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社會公佈。

3.鎮民政等部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安撫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有保障。

4.衞生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

5.鎮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資源評估後,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進行恢復重建。

6.做好突發災害現場的清理工作。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7.做好突發災害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信、供電、供水、排水設施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組織力量修復。道路、橋樑、水庫大壩等被損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復。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與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關應急部門、人員要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諮詢提供數據等基礎性資料。

2.通信保障

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應急救援隊伍務必保證通訊暢通,24小時開機。

(二)物資保障

各專項應急小組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並建立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應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專業化隊伍為主、羣眾性隊伍為輔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各村設立以村組幹部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負責本村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同時聽從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全鎮設立以鎮直幹部、各村組幹部為主的鎮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由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

(四)搶險車輛保障

徵集全鎮鈎機、剷車、大馬力等搶險救援車輛,建立數據庫,為及時搶險提供保障。

(五)醫療衞生保障

鎮計生辦要聯繫各村衞生單位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負責災後救治;明確醫療救治和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佈、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衞生工作的醫療衞生人員名單,人員不夠時可向區級衞生部門申請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災害發生後,派出所民警、鎮政府、村委會、要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

(七)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自然災害需安置災民的,採取非受災户對口接收、投親靠友等辦法,逐户發動搬遷。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安置為主、鎮政府支持為輔的原則。

九、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把宣傳突發災害預防、應對的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把常見、多見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的知識技能,以及與羣眾個人生活、行為習慣有密切聯繫的突發災害的宣傳作為重點,加強公益宣傳。廣泛宣傳報警電話和應急求助電話,做到家喻户曉。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業務指導。

(二)培訓

1.認真學習應急總體預案和與分管工作有關的專項應急預案。通過學習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指揮能力。

2.把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等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的內容。平時也要請專業人員開相應知識的講座。救援人員要多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救援隊伍戰鬥力。

(三)演習

加強演習,提高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搶險救援能力和各應急職能部門的整體協作、配合能力。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做到有針對性,重點演習現場救援、人員疏散轉移、受災羣眾安置、安全警戒區設立等搶險救援要求,檢驗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動員能力。通過綜合演習,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防患於未然,在突發事件來臨時,能快速、及時、妥善疏散學校教學區域師生,切實有效降低學校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緊急疏散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全體教師

二、緊急疏散的決定

緊急疏散是在火災、地震、極端天氣等突發事件來臨時,為了避險,迅速將人員由危險場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動。實施緊急疏散難度較大,其行動自身也極具危險性,特別是對國小生而言。因此,不到緊要關頭不可實施,而必須實施時則應當機立斷。緊急疏散的決定由校長做出。

三、緊急疏散的信號及發佈

緊急疏散的信號有廣播和哨聲兩種:在廣播系統可以使用時,採用廣播信號;在電源或廣播系統損壞或不便使用時,可採取哨音信號。哨音信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信號的.發佈由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長實施,也可隨機指定人員實施。緊急疏散信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四、疏散通道劃分

(一)上課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1.上課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教室所在位置劃分。各班級聽到信號後立即組織學生從規定通道出來在規定安全集結區域集合。

2.疏散路線:各教室→走道→中心馬路→操場。

各路口疏散協調員由各教室授課老師擔任;

(二)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學生個體所在位置劃分。發生突發事件後即在運動場按班級做操位置集合。

五、疏散組織工作

1.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教學區域,組織疏散工作。校長負責教學樓學生的疏散安頓工作。體育教師負責操場學生的安頓工作。

2.上課教師:正在上課的教師聽到緊急疏散信號後,應立即停止教學活動,給學生講清疏散通道及集結地點,打開教室前後門,組織學生分兩路縱隊有序迅速離開教室。同時要及時趕到樓梯口和樓梯轉彎處,組織疏散學生。要求學生雙手護頭,下樓梯時不彎腰撿東西或繫鞋帶。遇到學生摔倒,教師要迅速將學生扶起來。在學生全部撤離後,隨同並組織上課班級的學生撤往安全集結區域(操場)。

3.班主任:緊急疏散信號發佈時,班主任在教室,應立即組織疏散本班學生;不在教室的班主任,聽到信號後,應立即前往自己所在班級與任課教師共同組織學生疏散轉移;在其他班級上課的班主任,首先應擔負起任課教師的職責任務,待該班班主任到達、情況交待清楚、在確無特殊情況需要共同處理時,可以前往自己所在班級。

4.其他教職工:遇突發事件需緊急疏散時,不當班的教師迅速趕到所在班級位置,協助有秩序疏散學生,指揮學生不亂跑、不猛拐、不推撞、不打鬧、不大聲喧譁,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除此之外的教職員工,一律到操場協助有需要的班級安頓學生。

六、安全集結區域

學生撤出應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或部位,儘量靠遠離建築物一側的道路,迅速向規定區域集結。我校安全集結區域為靠旗杆的操場。

到達安全集結區域後,各班應迅速集中整隊,清查本班人數和損傷情況,及時報告校長或值日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關照學生,發現疏散時有受傷師生予以救護。

  2021年3月1日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6

為做好我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及職責

抗洪搶險,防險地質災害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鎮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和9個組,指揮部機構設置及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工作職責:指揮、組織全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主任:林碧淵(兼)

成員:陳燕茹、賴永鎮、方桂花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救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晝夜值班,隨時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晴、水情、險情、災情的發生和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檢查各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鎮總指揮部彙報險情、災情。

(二)各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1.山圍塘水庫組

組長:劉文革

副組長:劉甲軍

成員:歐陽婷婷、各村山圍塘水庫負責人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山圍塘水庫的巡視檢查,在強降雨過程中,實行全天候值班,及時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水情,如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羣眾撤離,組織有關人員搶險

2.地質災害組

組長:肖上永

成員:黃錦釵、地災點所在村地質災害協管員

工作職責:負責觀察各自監控的滑坡點,一旦發現險情,應準確及時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組織當地羣眾及早撤離。

3.重點户防禦洪災,地質災害組

責任領導:各片正副片長(全鎮分為東田片片長陳貴泉,副片長黃榮寶、蔡小建、陳明曦;山西片片長劉文革,副片長林碧淵、李少峯、吳志飛;桃園片片長陳哲羣,副片長陳金柱、李樸生;藍溪片片長肖上永,副片長黃靜瀾、吳冬芸、王大榜)。

責任人:各駐村工作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

工作職責:負責填寫告知書,發至各重點户(詳見告知書樣本),對轄區內的危房、傍山而建房、易受浸房屋進行24小時巡邏值班,一旦發現險情,應及時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組織羣眾撤離。

4.抗洪搶險組

指揮:洪世傑、吳火連

東田片責任人:陳貴泉、黃榮寶、蔡小建、陳明曦

東田村責任人:陳貴泉

成員:洪木法、陳雪清、村委會幹部

西坑村責任人:黃榮寶

成員:江富美、村委會幹部

南坑村責任人:蔡小建

成員:陳忠前、村委會幹部

雪峯村責任人:陳明曦

成員:顏雲峯、村委會幹部

山西片責任人:劉文革、林碧淵、李少峯、吳志飛

山西村責任人:李少峯

成員:範國恩、村委會幹部

湯井村責任人:劉文革

成員:林志勇、村委會幹部

彭溪村責任人:吳志飛

成員:尤華明、村委會幹部

岐山村責任人:林碧淵

成員:李昭陽、村委會幹部

桃園片責任人:陳哲羣、陳金柱、李樸生

桃園村責任人:陳哲羣

成員:樑春泉、村委會幹部

美洋村責任人:陳哲羣

成員:劉甲軍、村委會幹部

湖山村責任人:陳金柱

成員:陳競賽、村委會幹部

格頭村責任人:李樸生

成員:傅志超、村委會幹部

藍溪片責任人:肖上永、黃靜瀾、吳冬芸、王大榜

蘭溪村責任人:黃靜瀾

成員:葉志強、村委會幹部

豐山村責任人:肖上永

成員:陳強毅、村委會幹部

介鳳村責任人:吳冬芸

成員:林少煌、村委會幹部

鳳巢村責任人:王大榜

成員:範清義、村委會幹部

工作職責:發現險情時,及時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及時將險情通知羣眾,組織幹部羣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羣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受災羣眾及物資,把損失降到最低。

5.救災安置組

組長:李樸生

副組長:方桂花

成員:巫敏敏、黃嘉華、陳聖東

工作職責:負責接收安置災民,並登記造冊。

6.治安保障組

組長:洪曉鋒

副組長:陳寶福、黃金城

成員:派出所全體幹警、執法隊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抗洪搶險的治安保衞,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的暢通無阻。

7.衞生救護組

組長:林再福

成員:鎮衞生院全體醫護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在全鎮設立若干個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加強前方醫療救護與後方醫院急救中心的聯繫,供應所需醫療藥物器械,確保災民有病能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衞生防疫,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羣眾搞好環境衞生。

8.電力搶修組

組長:謝輝煌

成員:供電所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保障轄區內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鎮指揮部辦公室用電,對易發生觸電傷及人員地區及時停電,災後保障恢復供電。

9.生活保障組

組長:林碧淵

成員:王銀城、方桂花、黃嘉華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住和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二、防洪、防地質災害實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方案

防洪、防地質災害工作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1.汛期(每年4月1 5日一10月1 5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電信部門應予密切配合,確保指揮部辦公室電話暢通。

2.指揮部成員及各組應按分工職責,密切注意和主動了解各種情況,及時做好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應及時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當預計洪水上漲至警戒線、暴雨易引發山體滑坡情況下,全體人員進入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緊急狀態,指揮部及各組按責職分工,組織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切工作要服從救災搶險。

(1)以救災搶險為中心,全民動員投入救災搶險工作。

(2)鎮村、派出所立即行動,做好抗洪搶險、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隊伍按時到達。

(3)指揮部辦公室要準備車輛,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維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災安置組必須遵循“保障供給,手續清楚的原則”,領取或調用抗洪物資應根據需要向鎮指揮部彙報,領導審批,方可進行物資調撥。

(5)根據汛情險情由指揮部隨時調動應急人員。

(6)防洪搶險的紡織袋等物品。由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儲備、根據指揮部的通知,進行調撥,搶險用的鋤頭、鐵鏟、畚箕、扁擔等工具由各村委會負責。

(二)安全轉移方案

當出現萬分危急和洪水可能出險且水位進一步上漲時,指揮部發出危險區域安全撤退的緊急指令。人員疏散主要往就近的高山地轉移或投靠安全地區的親朋好友疏散。做好低窪地段人員和重要物資的安全轉移。旁山居住户遇強降雨天氣,應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特別是已建立台帳的重點户防禦洪災、地質災害各責任領導、責任人應第一時間組織撤離,並按預定的安置辦法進行有條不紊地安置,儘可能地減少損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7

為做好我街道防災減災工作,有效應對各類災害,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規範各類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災害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做好廣大人民羣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搞好演練、演習,加強檢查和監督,並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防護等應急處置工作的手段,統籌協調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加強資源整體合力,不斷提高應對能力。

2.應急優先,整合資源。全街道上下要服從和服務於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圍繞應急工作展開搶險、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避免重複建設,集中財力辦大事。

3.依法管理,及時反應。對災害的預警、報告、處置實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對災害處置不當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災害和可能發生的災害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及應急聯動機制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機構與職責

設立街道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街道各類災害應急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街道辦事處主任和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各辦負責人、各社區書記為成員。具體職責是:統一決定全街道各類災害應急工作重大問題;實施本應急預案;具體實施相關災害事件應急預案;法律規定的其他的職責。

2.街道各辦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應急站:負責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服務中心:負責防汛抗旱、大壩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日常觀測和儲備防汛抗旱物資。

就業衞健辦:負責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衞生防疫、食品和飲用水衞生監督、受傷羣眾及搶險救援人員的醫療救治和醫療衞生保障工作。

文明辦: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工作;參與火災、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其他應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辦:負責災情統計上報,災民安置,物資的準備工作。

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有關應急工作。

4.社區居委會應急責任

社區居委會應當協助政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羣防羣控、羣防羣治。

(二)應急聯動機制

在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災害應急處置的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明確各自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預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

1.行政監測。街道社區兩級及有關人員要對各種災害信息進行認真監測、收集、傳遞、分析、處理、存儲和報告,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

2.羣眾上報。任何公民、組織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電話、傳真、互聯網等)向各社區居委會、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有關專業技術機構報送突發災害信息。

3.逐級上報。有關人員收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後應當進行核實與風險分級,並在1小時內分別逐級向上一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預警

1.接警。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街道應急管理站。有關人員接到突發災害信息後,應當經初步核實後及時報告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公民和組織也可以直接向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突發災害信息。

2.處警。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處警中心。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中心接到報告後,及時通報專項應急工作分管領導和負責人,並進行分析評估。重大情況,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向街道黨工委書記報告。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級別確定

突發災害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具體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的權限:IV級響應由事故發生地所在縣人民政府確定,III級響應由市人民政府確定,II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確定,I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或報請國務院確定。

2.分級啟動預案

各級應急辦、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應當詳細調查災害情況,提請同級應急領導小組或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預案,預案啟動和級別確定後,確定突發災害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

3.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街道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街道的應急工作負責;

②對本街道的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③必要時,直接指揮搶險救援現場;

④完成區應急領導小組安排工作;

⑤負責本街道突發災害信息的統一發布。

社區級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①對本社區突發災害應急處置工作負責;

②對本社區應急保障資源進行調度,組織動員社會力量、人民羣眾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③指揮應急救援現場;

④完成區、街道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4.情況通報

突發災害發生後,街道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應當在接到信息後1小時內逐級向上級報告,並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

5.特別情況的處理

①突發災害跨本行政區域的,由街道辦事處與有關聯的區鄉(街道聯合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突發災害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預案,應急工作在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二)指揮與協調

突發災害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街道應急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各部門、單位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

(三)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後,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行動結束並向上級彙報相關信息,同時繼續做好後期處理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突發災害結束後,各級有關部門要迅速採取措施,救濟求助災民,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2.有關部門和社區居委會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社會公佈。

3.民政等部門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安撫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基本生活有保障。

4.衞健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

5.街道和有關職能部門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資源評估後,制定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進行恢復重建。

6.做好突發災害現場的清理工作。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7.做好突發災害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信、供電、供水、排水設施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組織力量修復。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與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關應急部門、人員要準確、及時、全面地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諮詢提供數據等基礎性資料。

2.通信保障

突發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任何時候不得關機。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專項應急小組應當儲備與應急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並建立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應當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並實施定期更新和監督檢查。

(三)應急隊伍保障

1.進一步優化、強化以防汛救護、防火等專業隊伍為主體、羣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

2.配備常規性應急隊伍,達到基本滿足應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類專業應急隊伍的裝備水平,並開展專業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快速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確保隊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

3.積極組織、引導和利用社會資源,建立各類社會化、羣眾性搶險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廣大羣眾參與搶險救援的積極性,組織引導民兵成立民兵應急連,作為搶險救援的重要後備力量。確定一批有相關領域搶險救援能力的單位作為搶險救援後備隊伍,並掌握其裝備、人員構成等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1.加強應急交通保障建設。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數據庫,確定保障車輛提供單位、數據、功能、駕駛員名冊等。

2.交通管制。突發災害發生後,及時對突發災害現場和通往現場的重要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五)醫療衞生保障

街道衞健辦要聯繫各社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負責後續救治;明確醫療救治和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佈、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工作的醫療人員名單,人員不夠時可向區級衞健部門申請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災害發生後,屬地公安幹警、街道、社區居委會要立即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加強對重點工地、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

2.街道、社區居委會要發動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羣治。

(七)物資保障

1.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培育和發展經濟動員能力,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器材和生活用品供應。

2.建立基本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基本應急物資和糧食等有充足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補充和更新。

(八)社會動員保障

1.按照突發災害是否需羣眾參與及參與的程度,相應確定動員的對象和範圍。對需羣眾廣泛參與或只有羣眾參與才能確保應對有效實施的,應深入發動羣眾,充分重視和利用好民力。是否進行動員及動員對象、範圍,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

2.社會動員由街道和社區委居委會具體實施。

(九)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自然災害需安置災民的,採取非受災户對口接收、投親靠友等辦法,逐年發動搬遷。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安置為主,街道支持為輔的原則。

(十)技術儲備與保障

重視和發揮專家作用。充分聽取專家的諮詢意見,以便科學決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強執法,預防事故發生。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規範行政許可行為,重點加強安全生產的執法,以及影響河道行洪的'執法。

2.查處瀆職行為。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徇私舞弊以及應急處置中不服從統一調度的,堅決依法嚴懲。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加強緊急處置工作中的執法。嚴厲打擊在突發災害中製造事端、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嚴厲打擊製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民心的行為,為緊急處置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眾宣傳教育

把宣傳突發災害預防、應對的知識和技能作為應急工作的重要內容,把常見、多見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應急的知識技能,以及與羣眾個人生活、行為習慣有密切聯繫的突發災害的宣傳作為重點,加強公益宣傳。廣泛宣傳報警電話和應急求助電話,做到家喻户曉。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提供業務指導。

(二)培訓

1.認真學習應急總體預案和與分管工作有關的專項應急預案。通過學習預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指揮能力。

2.把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等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的內容。平時也要請專業人員開相應知識的講座。救援人員要多學習專業知識,提高救援隊伍戰鬥力。

(三)演習

加強演習,提高搶險隊伍的搶險能力和各應急職能部門的整體協作、配合能力,演習後對演習效果要進行評估並作好總結。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能力演習,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做到有針對性。重點演習現場救援、人員疏散、安全警戒區的設立及本突發事件特徵所決定的特殊搶險要求,並不斷更新演習內容。演習後要對技術方案和隊伍的搶險能力進行評估。定期進行各項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處置轄區內發生的各類氣象災害,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羣眾生產生活及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保障我鎮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充分利用各種措施切實提高氣象災害防禦標準和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防範應對工作。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鎮人民政府負責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村(社區)在鎮黨委和政府領導下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範圍內颱風、暴雨(雪)、寒潮、大風、低温、高温、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冰凍、大霧、霾等各類災害性天氣防範和應急處置。

三、氣象災害分級

根據氣象災害的影響範圍、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分為以下四級:特別重大災害(Ⅰ級);重大災害(Ⅱ級);較大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I級為最高級別。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各專項應急預案另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x鎮氣象災害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鎮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管理機構、各村(社區)氣象災害防禦機構、企事業單位等組成。

(一)應急指揮機構

x鎮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是我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如下: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全鎮應對氣象災害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審定鎮氣象災害總體應急預案;在處置氣象災害的工作中協調與上級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根據縣氣象部門氣象災害預警、上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或我鎮區域出現重大氣象災害後報告上級部門,請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當氣象災害超出本鎮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縣政府支援;領導各村(社區)及相關單位開展對各級氣象災害的相關應對工作。

(二)日常管理機構

鎮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防汛辦),防汛辦成員由黨政辦、社會事務辦、綜治辦、計教衞辦、經發辦、村鎮建設辦相關負責人組成,應急值守時絕對服從防汛辦當班負責人指揮。主要職責:具體協調應急值守;承擔信息彙總和督促落實鎮指揮部決定的事項;組織編制、修訂鎮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審核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負責緊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設置、日常管理及維護工作;按指揮部要求及時發佈預案啟動、解除時間及預案等級等;應急宣傳、演練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氣象災害的防禦與應急工作;負責氣象災害應急信息收集、分析、評估和上報縣防指等工作。

(三)各村(社區)

各村(社區)負責制訂本村(社區)氣象災害應急分預案;組織指揮各方力量先期處置氣象災害;落實鎮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及時收集上報信息;對超出社區(村)處置能力的氣象災害,及時提請鎮防指予以支持。

(四)企事業單位

各單位負責制訂本單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組織指揮本單位力量先期處置氣象災害;落實鎮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及時收集上報信息;對超出處置能力的氣象災害,及時提請鎮防指予以支持。

五、預警傳播及響應指令轉發

(一)接收方式:通過縣氣象局氣象預警電子顯示屏和氣象信息員手機短信平台、工作平台接收氣象災害預警;通過縣政府政務網和縣防指手機短信平台接收應急響應指令。

(二)發佈原則:預警傳播及響應指令發佈遵循“統一口徑、快速傳播”原則,由防汛辦根據縣氣象台預警、縣防指應急響應指令統一發布。

(三)預警信息或響應指令網格化傳播

1、一級傳播:防汛辦在接到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或響應指令後,立即通過鎮手機短信平台將其快速、準確地向鎮防指成員單位、村(社區)及有關科室轉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響應命令(或防禦指導)。

預計氣象災害可能造成比較嚴重的危害時,鎮防汛辦利用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QQ平台、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時發佈信息,並加大播放密度,增加防禦提示等信息。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及時通過有關平台向相關村(社區)及單位發佈。

2、二級傳播:各村(社區)負責及時將預警信息傳播給各物業公司、轄區居民;城管辦負責通知執法中隊、環衞站、應急分隊;經發辦負責通知企事業單位;計教衞辦負責通知轄區學校及有關教育培訓組織、衞生部門;社會事務辦負責人通知轄區養老院及有關社會組織;村鎮建設辦負責通知在建工程工地。

3、三級傳播: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負責將相關信息通知至全部人員。

六、應急準備

1、鎮政府各部門迅速到位:防汛辦接到縣氣象局發佈的氣象災害預警預報後,即進入預警準備工作狀態,並向鎮防指彙報。黨政辦、城管辦、社會事務辦、綜治辦、經發辦、交警中隊、執法中隊、環衞站等辦公室或部門應立即各司其職,提高氣象災害防禦的主動性。

2、各村(社區)、物業公司及企事業單位接到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排查安全隱患,有針對性實施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七、應急處置

(一)響應啟動

收到縣氣象局發佈的颱風、暴雨黃色及以上預警,或縣防指發佈應急響應指令,或轄區內出現重大氣象事件,鎮氣象災害防禦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鎮防辦向部門發佈相應指令,各成員單位在30分鐘之內進崗到位並根據相應等級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二)響應程序

按照x鎮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流程圖執行。

(三)分級響應

1、Ⅳ級響應

當接到縣氣象局發佈颱風、暴雨、暴雪藍色預警信號,寒潮、大風、道路結冰黃色預警信號,霜凍、雷電、冰雹、大霧、霾橙色預警信號,高温、乾旱紅色預警信號,或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Ⅳ級應急響應時,鎮防指立即啟動防災Ⅳ級響應。

鎮防汛辦副主任到崗值班並啟動相應工作預案。

鎮防汛辦工作人員到崗,關注縣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區)、有關科室、有關職能單位及企業發佈災情信息或工作指令。

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到崗,啟動相應預案,做好有關隱患排查、防範工作,將氣象預警信息及鎮防止指令根據需要及時傳遞給各物業公司、全體居民,每8小時上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和相關信息。

鎮監管中心值班人員到位,組織對所轄道路、綠化、河道等重點部位檢查督查,及時上報檢查情況;鎮防災應急分隊到位,檢查物資儲備情況,做好搶險排險準備;鎮環衞站值班人員到位,及時組織當班環衞作業人員清除作業區域阻水物,保障排水暢通,按預案成立預備隊;鎮執法中隊按預案成立預備支援隊。

2.Ⅲ級響應

當接到縣氣象局發佈颱風、暴雨、暴雪黃色預警信號,寒潮、大風、道路結冰橙色預警信號,雷電、冰雹、大霧、霾紅色預警信號,或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應急響應時,鎮防指立即啟動防災Ⅲ級響應。

鎮防汛辦主任到崗指揮,鎮分管領導值班,啟動相應工作預案。

鎮防汛辦工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關注縣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區)、有關科室、有關單位發佈災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啟動相應預案,分管領導到崗帶班,落實24小時值班,每6小時上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按照各自責職做好羣眾危房、建築工地、臨時工棚、大型廣告牌、樹木、地下設施、學校校舍及周邊地帶、蔬菜大棚、低窪積水、地下空間設施等檢查和防範工作,發現積水和內澇情況,所在村(社區)應立即組織力量,採取措施排除積水;密切關注災情,將氣象預警信息及鎮防止指令根據需要及時傳遞給各物業公司、全體居民,按照指令和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搶險排險工作。

鎮監管中心值班人員到位,組織力量加強對所轄道路、綠化、河道和低窪積水部位的巡查檢查,及時上報檢查情況,聯繫市政所有效開展防範和排險工作;鎮防災應急分隊24小時待命,隨災情和指令組織開展排險工作,鎮防汛倉庫做好物資發放和調撥準備;鎮環衞站值班人員到位,在組織當班環衞作業人員清除作業區域阻水物的同時打開窨井加大排水速度,並做好安全保障,預備隊24小時待命;鎮執法中隊加大對廣告等的巡查,並督促整改到位,每4小時上報工作信息。

3.Ⅱ級響應

當接到縣氣象局發佈颱風、暴雨、暴雪橙色預警信號,寒潮、大風、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或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Ⅱ級應急響應時,鎮防指立即啟動防災Ⅱ級響應。

鎮分管領導到崗指揮,鎮主要領導值班,啟動相應工作預案。

鎮防汛辦工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密切關注縣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區)、有關科室、有關單位發佈災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密切關注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與氣象部門、上級防指的溝通,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帶班指揮,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落實24小時值班,每4小時上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將氣象預警信息及鎮防止指令根據需要及時傳遞給各物業公司、全體居民;實地檢查羣眾危房、建築工地、臨時工棚、大型廣告牌、樹木、地下設施、學校校舍及周邊地帶、蔬菜大棚、低窪積水、山體等的加固、處置和防範工作;視情況及時組織轉移危房及臨時工棚內人員,國土分局視情況及時組織轉移山洪影響危險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的`羣眾。經勸導不聽的要組織力量強制轉移,並安排好轉移羣眾的生活;鎮城管辦督促有關社區、村及有關單位定人、定段、定責對安置過渡房、嚴重低窪積水點、地下車庫等重點部位加密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置;每2小時上報工作信息。

鎮監管中心值班人員到位,組織力量加強對所轄道路、綠化、河道和低窪積水部位的巡查檢查,及時上報檢查情況,聯繫市政所有效開展防範和排險工作;鎮應急分隊24小時待命,隨災情和指令組織開展排險工作,鎮防汛倉庫做好物資發放和調撥準備,確保物資使用;鎮環衞站值班人員到位,在組織當班環衞作業人員清除作業區域阻水物的同時打開窨井加大排水速度,並做好安全保障,預備隊24小時待命;各執法中隊做好廣告等的巡查管控,預備支援隊24小時待命。

4.Ⅰ級響應

當接到縣氣象局發佈颱風、暴雨、暴雪紅色預警信號,或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Ⅰ級應急響應時,鎮防指立即啟動防災Ⅰ級響應。

鎮主要領導24小時帶班指揮,啟動相應工作預案,根據需要宣佈全鎮進入防汛應急期;鎮黨委、政府部署防災搶險工作,發動村(社區)、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學校等進入相應的應急狀態,並將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和縣防指。

鎮防汛辦工作人員立即到崗到位,密切關注縣防指指令,向各村(社區)、有關科室、有關單位發佈災情信息或工作指令;密切關注災情的發展變化,做好與氣象部門、上級防指的溝通,並派出由鎮防指成員單位組成的應急小分隊赴一線指導防災搶險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啟動相應預案,主要領導24小時帶班指揮,分管領導一線具體指揮,落實24小時值班,每2小時上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將氣象預警信息及鎮防止指令根據需要及時傳遞給各物業公司、全體居民;進一步實地檢查羣眾危房、建築工地、臨時工棚、大型廣告牌、樹木、地下設施、學校校舍及周邊地帶、蔬菜大棚、低窪積水、山體等防範工作,全力加固、處置有關危情;及時組織轉移過渡房及臨時工棚內人員,國土分局組織轉移山洪影響危險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的羣眾,經勸導不聽的要組織力量強制轉移,並安排好轉移羣眾的生活;鎮城管辦督促有關社區、村及有關單位定人、定段、定責對安置過渡房、嚴重低窪積水點、地下車庫等重點部位加密巡查,嚴密佈防,發現險情,立即組織力量投入搶險加固。鎮各辦公室、人武部、派出所、交警等鎮防指成員單位全力投入現場搶險,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突擊搶險;鎮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做好有關工作,每半小時上報防災搶險工作信息和搶險救災情況。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首問負責制,在接到搶險指令後,應立即組織搶險隊伍趕赴現場,不論險情是否處於管轄區域內,均應第一時間採取措施,並及時反饋處置信息,搶險隊伍在取得鎮防汛辦的同意後方可撤離。

鎮監管中心值班人員到位,24小時加大道路積水點巡查力度,做好前置處理;加大綠化、河道、低窪積水點巡查,及時督促解決,彙總巡查處置情況,每半小時一報;鎮應急分隊24小時待命,全力以赴組織搶險排險,及時上報處置情況,鎮防汛倉庫做好物資發放和調撥工作,確保物資使用;鎮環衞站組織環衞作業人員及時清除作業區域阻水物,打開窨井加大排水速度,保障安全,預備隊24小時待命,按照指令組織開展搶險工作;鎮執法中隊做好廣告等的巡查管控、加固、拆除,預備支援隊24小時待命,按指令組織開展搶險工作。

5、異常情況

鎮防指應隨時跟蹤氣象災害預警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本鎮範圍出現氣象災害應立即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響應並向縣防指報告;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或現有氣象災害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必要時向縣政府報告,請求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四)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發生後,村(社區)、轄區單位在第一時間內向防汛辦如實報告當地情況,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和越級上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影響範圍、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緊急情況下向鎮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報告。鎮防汛辦根據縣防指指令及時彙總上報有關信息。

(五)應急值守

啟動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入應急值守狀態。防汛辦應與縣防指、縣氣象局保持密切溝通,在2小時未接到縣防指指令的情況下,需進行電話確認。

(六)社會動員

重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防汛辦應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等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災區所在的各村(社區)組織基層物業單位、轄區單位、志願者(義工)和社區居民開展自救和互救。

(七)信息發佈

氣象災害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信息由黨政辦按規定發佈,必要時各村(社區)及有關單位發佈氣象災害綜合信息。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記者採訪、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發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災情發展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數、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八)應急終止

災害性天氣結束,根據縣防指指令,防汛辦及時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經減輕,根據縣氣象災害領導小組發佈的終止應急響應指令及時發佈給全鎮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

八、後期處置

(一)調查評估

由鎮防汛辦指導,災害發生地的各村(社區)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社會事務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後,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防汛辦報送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

(二)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氣象災害應急和災後自救能力。各村(社區)主動服務社區企業及住户,聯繫並協助氣象部門為保險理賠等活動提供氣象證明材料,或組織有關專家對氣象災害進行調查鑑定,提供氣象災害調查鑑定報告。協助保險部門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

(三)恢復重建

受災地所在的各村(社區)或企事業單位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儘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供水、供電、給排水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單元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九、工作要求

1、認真落實工作制度。要樹立大局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要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轄區各單位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氣象災害的處置工作。

2、確保通訊時刻暢通。指揮部成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氣象災害發生時,各單位在積極行動的同時,要立即向鎮指揮部報告。

3、嚴格執行報告程序。接到氣象災害報告時,各職能科室和村(社區)要做好記錄,並立即向鎮防汛辦報告有關情況;鎮防汛辦收到信息後,要了解查實事件,統一部署,統一調度,動員組織各方力量參與處置。

4、切實做好善後工作。氣象災害發生後,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生產、經營工作。

5、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對在處置氣象災害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務、成績顯著者或有特殊貢獻者,給予通報表彰和物質獎勵;對玩忽職守,遲報、漏報、瞞報、誤報延誤處置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附則

1、氣象災害發生後,按災害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2、各村(社區)要制定處置氣象災害的應急分預案,指導各單位開展防災工作。

3、本預案由鎮防汛辦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總體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和充實。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9

為做好我鎮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設備,及時通報災情信息,做到早發現,早防範,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三)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範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四)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三、適用範圍

凡在我鎮轄區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是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望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由鎮黨委書記兼任。辦公室常設值班工作電話為:XX。

指揮部機構設置情況如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分類管理防災減災、突發事件。協調各村排查、治理和監控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落實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措施;編制和執行相關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各村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總結評估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擔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接到監測、預測和預警信息,或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後,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組織各村開展或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災害影響程度和範圍,及時向縣委、政府和永寧縣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級別和處置措施等工作建議;根據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的決定,協調組織各村到指定地點集結或趕赴突發事件現場;落實事件處置工作中綜合協調、信息報送和值守應急工作。

五、信息報送與發佈

各村要根據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檢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落實監測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對有關極端天氣、突發事件進行全天候檢測。要經常調查和分析研究本村存在的影響穩定的.重點問題,對可能出現的緊急重大情況和苗頭性問題及時將信息反饋至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望洪鎮防災減災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反饋的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積極部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並及時向永寧縣防災減災指揮部動態報送有關信息。

六、責任與獎勵

對在應對災害、突發事件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時間情況的,一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縣政府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0

1、目標任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統一、規範、高效、科學的救災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共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災民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和諧,促進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制定依據

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x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自然災害救助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原則為依據,與同級其他專項預案相銜接。

1.3適用範圍

在本區域發生的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温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2)政府主導,盡職盡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

(3)依法規範,整合資源,科學應對,提高效能;

(4)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作用。

2、基本情況

本鎮轄x個片區、x個居民區、x個行政村,户籍人口x萬人、常住人口x萬人,面積x平方公里,耕地面積x公頃。

3、自然災害級別劃分

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的影響範圍、危害程度、損失情況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

3.1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3.1.1本區域內發生的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温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員佔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內造成重大影響。

3.1.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重大自然災害。

3.2.1本區域內發生的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温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嚴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縣外市內造成一定影響。

3.2.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3較大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較大自然災害。

3.3.1本區域內發生的'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温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在鎮外縣內造成影響。

3.3.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災害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一般自然災害。

3.4.1本區域內發生的乾旱、洪澇災害,颱風、風雹、低温冷凍、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

(1)受災人口超過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2)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x%左右;

(3)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x%左右;

(4)人員因災受傷,房屋倒損,在鎮內造成影響。

3.4.2對敏感時間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4、組織指揮體系

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本鎮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中心(下簡稱“指揮中心”)”為本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協調開展全鎮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揮中心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由委員副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絡,決定設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構及其人員組成,組織開展災情評估、信息報送和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

5、應急準備

5.1避災安置場所準備

本鎮已經縣政府發文確認的避災安置場所x所,總建築面積x多平方米。每年台汛期之前本鎮將對其開展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確無安全隱患的避災安置場所災時方可啟用。避災安置場所應當有明顯標誌,管理制度上牆,組織健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並有基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預案。

5.2醫療衞生場所準備

轄區內證照齊全的x所(含行政村、居民區和社區衞生室)醫療衞生單位是做好受災羣眾的醫藥衞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災時確保醫務人員和藥品及時到位,並做好災區飲用水的檢查和水源保護工作。

5.3物資準備

每年根據應對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一併整合利用應急民政、水利、教育、衞生等部門在基層的救災物資儲備。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建立救災物資生產廠家(大型超市)名錄,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健全應急採購和供貨機制,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

5.4救災裝備準備

配備救災專用車輛、普通電話、移動電話、數碼攝像和數碼照相器材、基本辦公設備等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建立救災裝備統籌調用制度。

5.5人力準備

5.5.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建設、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5.5.2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健全覆蓋鎮、社區、行政村和居民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

5.5.3本鎮建立的相應應急救援分隊進行應急處置力量不足時,可請求調用以縣級為單位組建的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

5.6宣傳、培訓和演練

5.6.1利用xx省防汛防颱日、國家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和國際民防日等活動,組織開展全域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等常識,增強公民防災減災意識。積極推動減災示範社區建設。

5.6.2每年至少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災害信息員、應急救助人員和社會志願者的業務培訓。

5.6.3每年至少組織1次預案演練,使所有相關人員熟悉預案,對預案不妥之處,及時進行修正,讓預案更切實、科學、可操作,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6、信息管理

6.1預警信息

氣象部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水利部門的汛情、旱情預警信息,地震部門的地震趨勢預測信息,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農業農村(海洋漁業)部門的海洋災害預警信息,應急部門的森林火災和農業部門的生物災害預警信息等數據及時向救災中心辦公室通報。救災中心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情預警預報信息,結合本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向指揮中心和本區域有關部門或單位、社區、行政村、居民區等通報。

6.2災情管理

行政村(片區)和鎮政府應急管理中心按照應急部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規程》,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彙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自然災害災情信息報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時間、結束時間、受災區域、人口受災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損情況、因災直接經濟損失、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等。填報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和核報。

6.2.1

發生自然災害,行政村(片區)應在災害發生後的1小時內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接到災情後半小時內彙總上報到縣政府。

6.2.2在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需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即:災害發生後,每24小時必須上報一次災情,即使災情沒有變化也必須上報,直至災害過程結束。行政村(片區)每天8時之前將最新災情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每天8時30分之前彙總上報到縣政府。災情穩定後,行政村(片區)應在1日內核定災情,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在1日內彙總上報到縣政府。

6.2.3對於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和倒損房屋情況,行政村(社區)要同時填報《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台賬》和《因災倒房住房户台賬》,並會同自然災害快報上報鎮政府,鎮政府彙總上報到縣政府。

6.2.4對於乾旱災害,行政村(片區)應在旱情初露,羣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給鎮政府,鎮政府彙總後上報到縣政府。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行政村(社區)和鎮政府每10日續報一次,直至災情解除後上報核報。

7、預警響應

7.1啟動條件

相關部門發佈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出現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採取應對措施的情況。

7.2啟動程序

指揮中心辦公室根據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決定啟動救災預警響應。

7.3預警響應措施

預警響應啟動後,指揮中心辦公室立即啟動工作機制,組織協調預警響應工作。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及時向指揮中心及其成員單位報告並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以傳真、電話、短信或駐村幹部口傳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區、居民區發出災害預警響應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時值班,根據有關部門發佈的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分析評估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3)啟動涉險人員緊急轉移安置預案,啟用避災安置場所,實施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工作,啟動避災安置場所基本生活保障預案,啟動與交通運輸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5)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瞭解災害風險情況,檢查各項救災準備及應對工作情況。

(6)及時向縣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預警響應工作情況,落實其有關工作要求。

(7)做好啟動救災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7.4預警響應終止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後,指揮中心辦公室決定預警響應終止。

8、應急響應

按照自然災害救助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自然災害發生後,鎮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區)應當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1響應等級及其啟動終止程序

根據危害程度、災情變化等因素,本鎮設定三個自然災害救助響應等級。一般自然災害發生後,啟動Ⅲ級響應,由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決定進入或終止Ⅲ級響應狀態,並向指揮中心報告,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較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啟動Ⅱ級響應,由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決定進入或終止Ⅱ級響應狀態,並向指揮中心總指揮報告,指揮中心總指揮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常務副總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啟動Ⅰ級響應,由指揮中心總指揮決定進入或終止Ⅰ級響應狀態,並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指揮中心總指揮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根據響應等級的需要,切實履行好本單位的職責。

8.2響應措施

響應等級進入後,組織指揮系統當即啟動工作機制,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多項或全部應急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並確保其通信暢通。鎮通信系統、災情發佈系統、自然災害災情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與行政村(片區)24小時暢通,專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災害發生信息後,1小時內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之後及時續報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等有關情況。

(3)緊急轉移安置受災人員。

(4)向縣政府上報災情信息,一併向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有關成員單位傳遞災情信息。

(5)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受災羣眾,開展醫療救治、衞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瞭解救災工作情況,核查災情,掌握災區需求,指導開展救災救助工作,報請縣政府或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協調交通運輸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

(6)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決定災區抗災救災重大事項,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救助支持措施。

(7)根據災情發展和救災工作需求,報請縣政府下撥自然災害救助資金。

(8)組織召開災情評估會,形成評估報告,上報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並通報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

(9)按照救災資金社會化發放規程,做好申請、審核、公示和發放災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對外通報災情,呼籲救災援助,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8.3災情報送方式

行政村(片區)向鎮政府報送災情時,有條件的應以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條件不具備的,可採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電話報告是應做好電話記錄備案。鎮政府向縣政府上報災情時,應當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上報,特殊情況下,可採用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或其他方式上報。

8.4災情報送人員

災害信息員職業制度全面實施前,原則上鎮政府災情報送人員為鎮政府民政助理員,行政村(片區)災情報送人員為行政村“兩委”成員或片區災害信息員。災害信息員職業制度全面實施後,鎮政府和行政村(片區)災情報送人員原則上須取得五級災害信息員職業資格。

8.5其他情況

關於災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行政村、社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9、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9.1過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別重大發生後,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評估災區過渡性生活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災害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決災後過渡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救助)需求情況。

9.1.2鎮政府做好過渡性救助人員的核定、救助申請、公示和資金髮放等工作。

9.1.3督查災區過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後組織人員進行績效評估。

9.2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則,尊重羣眾意願,統一規劃,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户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鎮總體規劃,科學合理佈局,充分考慮災害因素,達到設防標準。

9.2.1組織核定、評估倒損住房情況,建立因災倒損住房台賬。

9.2.2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

9.2.3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倒損住房恢復重建進度。

9.2.4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後,開展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上報縣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後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鎮政府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開始,行政村(片區)應當着手調查、核實、彙總當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區域內災民生活困難需政府救濟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賬》,於9月30日前上報鎮政府。鎮政府核定、彙總數據,於x月x日前上報縣政府。

9.3.2根據《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賬》,結合災情評估情況,申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專項資金,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災羣眾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助資金。

9.3.4在當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間,行政村(片區)應於每月中下旬對本行政區域內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彙總,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賬》,於每月15日前上報鎮政府。鎮政府核定、彙總數據,於每月17日前上報縣政府。

10、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指揮中心辦公室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報批。

10.2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1

為提高自然災害緊急救援能力,規範救災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建立健全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自然災害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災區人民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我街道辦事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基層羣眾自治組織作用。

二、指導方針

災害救助堅持“依靠羣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方針。辦事處制定應急預案,儲備救災資金和物資,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組織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廣大幹部、羣眾,發揮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和預備役部隊、公安幹警和廣大民兵等快速反應力量的突擊作用,共同做好抗災救災工作。

三、適用範圍

凡在我轄區範圍內發生的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等地質災害,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以及其它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四、自然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辦事處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救災工作有關細則和具體實施,協調開展災害應急響應、緊急救援、災民安置、災民生活安排及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

辦事處成立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所,其職責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關於抗災救災工作的指示,並組織實施;

(2)召開會商會議,對災區形勢進行會商和評估,研究提出對策;

(3)配合上級工作組開展工作,與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災區有關部門保持聯繫;

(4)承辦災區緊急救援、災民轉移安置等有關方面的協調事宜;

(5)負責辦事處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五、應急準備

街道辦事處應確保並安排好本級救災業務工作經費。實行救災資金專户儲存、專户管理,保證救災資金快速撥付和及時變現。有關部門根據職責範圍和救災應急實際需要儲備適量的救災物資,並建立緊急情況下救災物資採購和調運制度。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倉庫,適當儲備救災應急物資,包括災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災帳篷、衣被等物資。加強災害信息管理和建立覆蓋街道、社區二級救災通訊網絡的'建設和管理,確保12小時以內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六、災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災害發生後,辦事處必須迅速組織調查核實,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範圍、程度,災害後果(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報告災情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和虛報。

七、應急響

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後,街道辦事處應做出應急響應並採取應急行動。

(1)向區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

(2)召集有關部門,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緊急行動,緊急救援和轉移災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災區開展搶險救災。為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受自然災害影響,街道辦事處應在全面核實災情的基礎上,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制定切實可行的災民生活安排方案。要確保受災羣眾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糧,保障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恢復重建工作應由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户自建為主。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2

一、活動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第xx個防災減災日活動的通知》,切實做好我校防災減災日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提升廣大師生抗災救災能力。

二、活動內容:

地震報警、應急疏散、指揮協調、現場控制、演練講評。

三、活動時間、地點、參演人員

1、演練時間:20xx年5月12日下午xx:00

2、演練地點:

3、參演人員:經管學院、師範學院當日上課全體師生,約400人。

四、組織機構

指揮人:

副指揮長:

成員:

五、演練分工

1、現場指揮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演練現場地震警報信號指示和演練總結評析(主要職責)、疏散到樓下的學生現場秩序維護(戴大華主要職責)。

2、樓道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兩人主要職責:一樓引導疏散)

(兩人主要職責:二樓引導疏散)

(兩人主要職責:三樓引導疏散)

(兩人主要職責:四樓引導疏散)

(兩人主要職責:五樓引導疏散)

主要職責:聽到地震警報信號後,各班上課教師及學生幹部應積極配合上述工作人員引導疏散,有序指揮學生從每層樓的'安全通道有序離開教室,到達繡山B棟教學樓下廣場,避免踩踏和擁堵。

3、安全警戒組

組長:

成員:保衞幹部3名、校衞隊員4名

主要職責:地震演練現場的安全警戒工作,疏散地震通道障礙物,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演練場地;學習結束後清掃演練場地,檢查演練設施。

4、演練宣傳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演練現場橫幅製作、攝像、簡報等宣傳工作。

5、醫療救護組

組長:(校醫院院長)

成員:校醫院工作人員2名、應急車駕駛員1名(待定)、校衞隊員2名、以及學生志願者。

主要職責:準備醫療器械,對傷員進行初步診斷和治療,配合120急救中心搶救重傷人員,並將傷病員情況及時向總指揮長報告。

六、演練前期準備工作

(一)總指揮長召集相關人員部署演練工作:下達演練任務,落實相關部門責任,確定疏散線路,明確應急疏散演練各小組職責。為確保演練順利實施,要求以下部門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1、保衞處做好繡山B棟教學樓的安全檢查工作,製作疏散路線圖;

2、學生處做好演練前學生組織工作;

3、各相關學院做好組織動員工作,要求師生明確疏散逃生線路,瞭解緊急疏散演練流程。

(二)組織相關教職工及學生幹部進行前期培訓。

1、明確演練項目:突發地震後的緊急疏散。

2、指定緊急疏散現場責任人:任課教師及學生幹部。

3、假設突發地震,正在上課的各班學生,聽從上課教師指揮,以最快的速度、不擠不亂撤離到樓下空曠廣場處。疏散引導組成員在各層樓道:告誡學生,“不要慌亂,保持安靜,按順序撤離”,撤離後到樓下廣場集合。

4、熟悉緊急疏散程序:地震警報發出後,上課教師現場下達緊急疏散命令,及時組織學生全體起立,安排學生打開疏散通道、學生幹部根據指示進入指定位置、學生呈疏散撤離狀態。

5、緊急疏散要領:反映迅速、命令清晰、組織有序、全面監控,學生幹部各司其職、主動配合、保護傷者、保證通行,師生員工執行預案、聽從指揮、自我保護、有序撤離。

6、相關部門、應急機構、責任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環境、充分準備、迅速反應、規範操作。

七、疏散演練注意事項:

(一)防災減災逃生演練技術要領:警報聲響起後,上課教師迅速反應,組織全體學生起立,離門最近的兩名同學要及時將門打開,組織學生有序從前後兩門疏散。疏散過程中要牢記自己的疏散路線及疏散順序(如逃生方向、從座位上起來如何疏散等),樓道中不要擁擠他人,人員眾多時不要蹲下繫鞋帶等,提高警惕、防止踩踏。

(二)疏散時,不出現擁擠,不出現間隔,配合合理,指揮得當,有殘疾學生需安排專人主要職責:疏散。

(三)演練過程保持肅靜,按要求列隊依次快速下樓,注意不能擁擠、不能嬉笑、喧譁。

八、活動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工作證。

2、每組人員必須服從組長安排,若有異議可找組長及工作組協商。

3、工作人員必須提前準備場地。

4、活動結束後全體人員要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

5、活動現場要求全體人員維護好現場秩序。

6、活動前由工作組告知協會全體成員活動必須注意人身安全。

7、疏散下樓的所有學生在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整隊集合,等待指揮人員對活動進行點評,點評結束後有序回到各班教室繼續上課。

8、所有參加本次演練疏散活動的全體工作人員於2:30前準時到場,做好一切演熟悉緊急疏散程序:地震警報發出後,上課教師現場下達緊急疏散命令,及時組織學生全體起立,安排學生打開疏散通道保安練準備工作。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3

為做好我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災先救人”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範機制,從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設備,及時通報災情信息,做到早發現,早防範,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委會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範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三、適用範圍

凡在我鄉轄區發生的氣象災害(水災、冰雹、暴雨、雷電、大雪)、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和因安全事故產生的火災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抗洪搶險、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鄉上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和7個組,指揮部機構設置及各組工作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襄南鄉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襄南鄉政府鄉長)

(襄南鄉人大主席)

成員:(襄南鄉黨委副書記)

(紀檢書記)、(副鄉長)

(副鄉長)、(綜治辦主任)

(武裝部長)、(司法所長)

(民政站長)、(黨委委員)

(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

(國土所所長)、(供電所所長)

(衞生院副院長)、(學區校長)

工作職責:指揮、組織全鄉防災、減災、避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上級三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日夜值班,隨時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

險情、災情的發生和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檢查各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上級三防部門上報險情、災情。

(二)各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1、重點地段防禦洪災、地質災害組

組長:

成員:

2、地質災害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填寫工作責任書和到户避險明白卡,發至各重點户,對轄區內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進行24小時巡邏值班。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組織羣眾撤離。

3、抗洪搶險組

組長:副組長:司程健徐進軍

成員:

工作職責:發現險情時,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快速將險情通知羣眾,組織幹部羣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羣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受災羣眾及物資,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

4、救災安置組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5、治安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抗洪搶險的治安保衞、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的暢通無阻。

6、衞生救護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在全鄉設立若干個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加強前方醫療救護與後方醫院急救中心的聯繫,供應所需醫療藥物器械,確保災民有病能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衞生防疫,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羣眾搞好環境衞生。

7、電力搶修組

組長:

副組長:

工作職責:保障轄區內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鄉指揮部辦公室用電,對易發生觸電傷及人員地區及時停電,災後保障恢復供電。

五、防洪、防地質災害實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方案

防洪、防地質災害工作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指揮部辦公室電話暢通。

2、指揮部成員及各組應按分工職責,密切注意和主動了解各種情況,及時做好抗洪、抗地質災害搶險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應及時向鄉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當預計暴雨易引發山體滑坡情況下,全體人員進入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緊急狀態,指揮部及各組按責職分工,組織防洪、防地質災害搶險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一切工作要服從救災搶險。

(1)以救災搶險為中心,全民動員投入救災搶險工作。

(2)派出所、鄉公路所等部門立即行動,做好抗洪搶險、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確保搶險隊伍按時到達。

(3)指揮部辦公室要準備車輛,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維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災安置組必須遵循“保障供給,手續清楚”的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做好全鎮2020年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全面提高我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職責,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我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村(社區)、相關單位要按照分工職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礎,提高能力。把應對突發事件與日常各項管理工作相結合,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防分析,提高防範意識,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切實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防災減災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總負責、親自抓。鎮政府成立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信訪辦)和工作組,職責如下:

(一)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工作職責:指揮全鎮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

下設辦公室:

主任:

成員:

工作職責

1.定期在村(居)民中開展防災、減災、避災、救災工作宣傳,增強村(居)民的防災意識和減災能力。

2.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減災、救災的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3.及時統計轄區內受災地區災情種類、時間、地點、範圍、傷亡人數、損害程度及重要設施受損情況,困難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況並及時上報指揮部。

4.根據災害預警和災情,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彙總、通報災情;申請救災資金,提出救災資金分配建議負責預防和配合事發地突發事件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和調解,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確保人員配齊、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聯絡暢通、各司其職。

(二)各工作組人員及職責

1.各村防災減災工作組:

組長:村支部書記

成員:村兩委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各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宣傳;負責各村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羣眾進行生產、生活自救保護;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災情。

2.搶險應急工作組

組長:楊雷

成員:應急中隊、武裝部全體成員及民兵分隊工作職責:迅速組織幹部羣眾進行搶險救災,幫助羣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搶救羣眾及物資,把損失降到最低

3.救災安置、生活保障組:

組長:趙曉旭

成員:黨政辦、民政所全體工作人員工作職責:負責災民的食宿及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4.治安保障組:

組長:李洪超

成員:綜治辦全體工作人員、派出所全體幹警工作職責:負責抗災搶險的治安保衞、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

5.衞生救護組

組長:周俊玲

成員:衞生院全體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負責供應所需藥物器械,確保受災羣眾及時得到醫治,組織衞生防疫,對受災區及時消毒和組織羣眾搞好環境衞生。

三、災情信息管理

(一)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飲水困難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間數;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救濟情況包括: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户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數量、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數量、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户數。

(二)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對於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掌握災情,事發後1小時內向指揮部報告初步情況。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日下午5點前向指揮部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鎮政府在災情穩定後2個工作目內核實災情,向上級部門報告。

(三)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鎮政府協調民政、農業、水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專家評估。民政、農業、水管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査、典型調査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評估、核實。

四、紀律要求

1.進入防災緊急狀態後,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經發出,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立即到崗到位,凡發現不到崗到位者追究責任。

2.在抗災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一旦啟動,全體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責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如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按時到達的應嚮應急領導小組説明原因,違者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4.如遇突發事件,應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內向防災減災指揮部報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採取的措施,同時,做好事件發展的續報工作。因瞞報、漏報、遲報而導致處置工作被動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進行核實,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及時向縣相關部門彙報。

防災減災應急預案15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範圍內因地震因素引發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防震減災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防震減災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依法規範、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防震減災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防震減災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防震減災實施分級管理。鎮人民政府指導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

1、成立指揮部

2、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人員與應急隊伍人員一致。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防震減災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防震減災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並及時提供地震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防震減災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3、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防震減災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地震防災減災決策,發佈防震減災預案預報信息,開展地震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民政所:統一審核發佈防震減災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3)綜治辦:協助做好防震減災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4)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防震減災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震減災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防震減災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5)財政分局:負責防禦防震減災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6)旌陽國土中心所:負責提供防震減災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防震減災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7)供電營業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8)衞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地震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9)學校:負責全鎮各類學校防禦防震減災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0)文化站: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防震減災情況,及時向公眾發佈地震、災情信息,做好防禦地震工作的宣傳報道。

4、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防震減災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震減災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防震減災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防震減災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村、單位共同做好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防震減災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組織搶修被防震減災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7)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提供防震減災防禦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或省政府報告。

2、響應啟動

按防震減災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防震減災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防震減災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3、響應機制

重大防震減災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擇,即可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微信羣、手機短信、廣播、電視、報刊、電話、警報器、電子顯示屏、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分級響應

防震減災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防震減災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防震減災應急響應(Ⅳ級)

發生一般防震減災,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防震減災應急響應(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防震減災,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防震減災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5、分部門響應

當防震減災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6、現場處置

防震減災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7、社會動員

防震減災事件發生時,各村可根據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震減災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防震減災事件發生後,各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8 、信息公佈

防震減災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防震減災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9、應急終止

防震減災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地震部門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五、後期處置

1、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後,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防震減災造成的損失及防震減災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防震減災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報送上級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上報。

2 、徵用補償

防震減災應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依法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3 、保險理賠

鼓勵通過保險形式提高防震減災防禦和災後自救能力。保險部門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4 、恢復重建

鎮指揮部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儘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水利、供電、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六、應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做好防震減災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2 、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會同有關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3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防震減災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的資金保障。

4 、物資保障

各村、有關單位,特別是水利、民政、農業、衞生等部門要加強並督促做好防震減災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加強生活、醫藥、防護用品類救災的儲備,加強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

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和社會治安管理,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衞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6 、避災場所保障

民政、水利等有關部門確定本鎮各地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學校及社會公共場所,用於人員轉移安置。

7 、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落實抗災救災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七、監督管理

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防震減災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地震防災減災能力。

(2)各村及有關單位要把防震減災、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2 、獎懲

對在地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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