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

來源:文萃谷 2.91W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精選5篇)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

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事故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設備(以下簡稱承壓設備)事故處理預案如下: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台鍋爐、台壓力容器、只氣瓶、類壓力管道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壓設備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鍋爐缺水、超壓、汽水共騰、鍋爐熄火、爐膛爆炸、受熱面管爆破、燃氣鍋爐的回火脱火、燃油燃氣鍋爐火災、壓力容器超温、超壓、泄漏、異常變形、異常振動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一)、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指揮鍋爐使用部門對承壓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及時向上級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落實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二)、組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承壓設備使用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搶險救援措施;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副組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三、預防與應急措施

(一)、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承壓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二)、定期對承壓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承壓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後,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報警:

1、承壓設備發生事故,第一反應即拔打“119”火災電話報警,並向質監局、安監局彙報。報警人員要講清承壓設備事故的單位、路名、事故發生部門、事故發生情況,講清本人姓名、電話號碼等。

2、報警完畢後,即向總經理和部門領導報告。

3、總經理接到報告後,即時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二)、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繫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繫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繫電話:地址:

(三)、成立臨時承壓設備事故指揮部:

由總經理和有關人員選擇合適部位成立指揮部,總經理為指揮長。

(四)、通報:

根據“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工具,向本單位人員發送通報。

通報內容

1、事故發生情況;

2、人員情緒的穩定;

3、疏散人員和救護。

(五)、疏散和救護:

1、切斷受影響電源,做好消防和防毒準備,防止泄漏的易燃易暴介質爆炸;;

2、制定安全區,確定人員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確,引導和護送被困人員向安全區疏散,並做穩定情緒工作;

4、現場救護,由本單位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六)、事故現場處理:

1、如起火:須組織滅火器材,開展滅火,由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為滅火指揮,並清塗爐內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塗爐內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發生第二次爆炸。

3、如泄漏:封閉泄漏現場、將泄漏設備與周圍相連繫統斷開;堵塞泄漏部位,將設備內介質倒入備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場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起火為迎接消防人員及到達現場要創造有利條件。

2、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由領導小組立即向消防指揮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並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調遣。

3、保護事故現場,禁上無關人員進入,並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五、事後處理

1、積極配合質監局、安監局等部門進行事後處理。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3、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質監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六、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重大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我單位各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救援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各有關部門應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結識員工學習、熟悉掌握本《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

一、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有效預防、及時救援。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下稱特種設備)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三、建立組織

為加強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工作的領導,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四、成立隊伍,明確分工

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專業分隊。分別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分隊;起重機械、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應急救援分隊。

1、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備事故救援分隊。

2、起重機械、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設備事故救援分隊。

五、發生事故立即報告

1、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還應報告公安(110)、消防(119)、醫院(120)和當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緊急救助。

2、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六、現場組織採取措施

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接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生嚴重以上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技術人員查明設備情況,調集車輛、通訊工具、搶險器材,擬定處置對策。

2、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專業分隊按照指揮部的安排,應迅速趕到事故發生地點,擬定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同時還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協助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傷員搶救工作。

(2)採取妥善的措施,保護好發生事故設備的文件檔案、技術資料、操作記錄和數據等有關資料。

(3)加強現場警戒保衞,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進入現場人員應履行有關登記手續,防止故意破壞現場。

(4)為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改變現場狀況時,必須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災時做好路線、方位、位置的選擇,儘量保持好現場原始狀態。

(6)不得隨意改變事故現場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動或取走現場的任何物品,不得改變現場設備、管子、管件、閥門、控制或保護裝置、儀器儀表的位置狀態,以及顯示數字或指針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積極協調公安、消防、醫院等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人民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市政府並組織好單位停產和人員物資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工作。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3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院設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檢驗管理部。各設區市分別設立各自的應急技術處置小組。(見附1、2、3、4)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院長助理。

成員:院相關職能部門、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各設區市相關人員。

2、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副院長

副主任:院長助理、檢驗管理部負責人

成員:檢驗管理部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小組

(二)職責:

1、組長:負責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督促院職能部門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人員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事故調查、鑑定報告的審批。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當組長出差在外時,代行組長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到現場參與事故處置,組織應急技術處理小組確定技術處置措施。

3、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協調和組織全院對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置工作。檢查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落實情況。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現場協助副組長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制訂技術措施。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成立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4),組長由院指定的人員擔任,成員3~5名,由具有檢驗師資質或相應技術專長的技術人員組成。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成員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技術支持,為事故處置提出技術處理措施。建立當地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單位組成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錄(具體名單見附件5)。

5、院辦公室、各設區所、站綜合室:負責接警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院內部處置資源的'調配,提供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物資、裝備、車輛等, 協助並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有關善後處理工作。按統一口徑,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二、接報警與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本院所有人員:本院所有人員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或疑似事故)後,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和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下,可同時報告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本院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壓制事故報告。

2、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逐級上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通訊聯絡方式見附件6)。

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對於由於情況緊急,事故詳情未及時瞭解的,各有關部門應在上報的同時,通過各種途徑證實、瞭解,並根據事故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補充續報。

3、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所、站綜合室接到事故報警後,必須迅速做好電話記錄,電話記錄內容應包括:報警人姓名、聯繫電話,同時記錄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傷亡及損失情況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由各設區市特檢站綜合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報部門負責人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4、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對事故等級進行初步判定,聯繫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並同時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處置。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事故的處理進行跟蹤與檢查。對重特大事故,立即將事故發生和處理情況上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協調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二)基本響應程序

1、趕赴現場的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與事故單位或業主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取得聯繫,協助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事故技術處理;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未到現場時,應當瞭解事故發生情況,認真查看現場,並將上述信息反饋給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

2、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根據信息反饋和現場實際情況,對嚴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發生事故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和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三)現場工作的主要內容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在事故現場實施事故現場緊急處置。應本着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損失、嚴防事故(污染)擴散的原則。協助事故發生單位開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根據設備和事故特點,對事故是否可能進一步擴大作出初步判斷。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後,應當儘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範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確定事故相關的特種設備,調閲相關設備資料、信息;檢驗檢測報告,並根據需要,提供設備使用介質的相關技術資料。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提出防範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處置的技術方案,並採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並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案後,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匯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查明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後果,確定合理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對於重特大事故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定。對一般性事故和嚴重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特種設備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8、9、10、11、12、13、14、)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重特大事故,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協調下,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為確定事故等級、協調、指揮處置事故提供技術保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用做好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同時,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設區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組的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確定技術處置措施,協助開展事故處置。

5、對於罐體泄漏等可能導致嚴重次生災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員撤離的建議。對發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質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泄漏的,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採取措施,處置泄漏。組織消防人員滅火和對發生泄漏的氣、液體進行消毒或稀釋,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壓力容器及其周邊受影響的壓力容器,進行噴淋降温。

6、建議採取相關技術措施,如設備應急堵漏等。

7、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特點,提出介質排放、泄壓等技術措施;對可倒換的,將事故設備及波及的其它隱患設備內部介質倒換至安全可靠設備之中,對於可移動的設備(如聯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氣瓶),在經有關專業人員判定可以移動後,組織具有安全防護知識和配備防護裝備的人員,將設備移至可處理場所進行處置。

8、根據介質毒性,提出預防和處置中毒的建議;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向現場人員(包括處置人員)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護知識。

9、提出需要動用社會力量(人員、裝備、車輛等)的建議;

10、對搶險中的專業技術操作提供技術指導(包括對搶險工具的選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組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處置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應當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五)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

針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和特點,動用相應的社會力量,實行對口處置的方針。藉助於企業的專業操作人員(搶險隊伍)、專業搶險設備和搶險技術,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危害、提高處置效率,減少處置風險。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名單見附件5。

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社會救助聯動的企業,應擁有相應事故處置設備、物資,特別是快速帶壓堵漏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事故處置技能和實踐操作經驗,聯動企業應有專項演練。

三、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措施

1、電梯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

2、起重機械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8);

3、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9);

4、大型遊樂設施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0);

5、客運索道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1);

6、液氯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2)

7、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3)

8、液氨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4)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我單位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當熟悉已經建立的特種設備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嚴格、切實地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苑素雲任組長,張同坤、張得鑫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楊木峯、徐小軍、司瓊、徐長喜。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本單位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張同坤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張得鑫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條組員的職責: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第三章 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本單位的叉車等特種設備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佈,編制書面記錄和繪製的詳細分佈圖,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七)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本單位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於專用工具櫃內,由專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四條本單位如有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做到:

(一)組長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在向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的同時,向區內其它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第十五條本單位如發生重大事故後,現場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最高負責人應儘快引導有關部門事故處理人員迅速進入現場。第十六條本單位叉車註冊在異地發生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當馬上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同時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十七條本單位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二) 事故發生地點;

(三) 事故發生時間;

(四) 事故設備名稱;

(五) 事故類別;

(六) 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後,本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九條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並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

第二十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一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事故專項應急預案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發區分局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

第三條 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區域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鍋爐爆炸事故;

(二)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電梯困人故障或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五)大型遊樂設施人身傷亡事故;

(六)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固定執行。

第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關檢驗機構,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在管委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各級成員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開展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衡水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

成員 :

第八條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接受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和指導,配合中心組織調動本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

(二)組織檢查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機構的應急準備工作。

(三)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

(四)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根據變化的情況,及時提出組織機構和人員組成調整的意見,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補充。

第三章 預防和防範措施

第九條 電梯、大型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制訂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條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重特大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一條 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託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

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所保養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電梯數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三)根據本單位的業務狀況、所保養電梯的技術特點制定本單位的搶險方案。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建立應急搶險救援機構並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四章 應對處理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市質監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責任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六條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所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事故單位負責。

第十七條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根據不同類型特種設備的性能、特點,和有可能發生的事故,不斷研究、探討,補充和完善專業應急措施,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

第十九條 分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指揮長,同時向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由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條 根據指揮長的指令,立即組建現場救援組,明確現場組長、副組長及成員單位,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援工作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事故現場救援組到達後,根據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救援工作,聽取事故發生單位的彙報,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制定搶險方案,並按分工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專家組成員接到命令後,應立即趕赴現場,併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第二十三條 對於事故還在擴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別是毒氣泄漏事故應立即報告省市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