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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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6篇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鈎。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台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文件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2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範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範圍:

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教研組學習、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並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範,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煙,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説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於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苟,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b、脱產學習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發工資的;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閒談、玩電腦遊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學校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核,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國小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1.3,自習課=1.1,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週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學校班平均人數-1)÷2+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為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後勤人員由考核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紮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能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信息,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善於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學校、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視工作中的信息反饋,個人實踐資料積累不及時,期末無一定價值的總結或報告,期末查無記錄,扣0.5分。

③不積極參加各項教科研活動,每缺1次扣0.1分。

④認真備課,教案能體現現代教學理念,超前備課,教學目標明確,有實現目標的教學過程,有教學反思和強化訓練題及板書設計;有創意不照搬教師用書。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⑤無學生平時成績記錄(建立過程性評價記錄)、成長活動記錄不齊全,經檢查有一項扣0.5分。

⑥對學生要求不嚴,學生作業缺交嚴重,且書面髒亂、潦草,任課教師無改進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導處對每次檢查的教案評出abcd四等級,每次b等級扣0.1分,c等級扣0.2分,d等級扣0.3分。

⑦所任課堂學生紀律差,教師維持無效,以致逐漸形成亂堂,每發現一次扣0.1分。

⑧教導處等的常規檢查送檢不及時,每次扣0.2分,缺檢每次扣0.5分。

⑨教師學期累計聽課少不於15節,每少1節扣0.2分;教研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監考:履行監考職責,監考期間,不離開考場,不隨意走動,監考時寬嚴適度,學生不能出現徇私舞弊,否則扣2分;閲卷:按要求閲卷,保質保量地批閲試卷,不能出現人為抬高得分或壓低得分。否則扣2分。

2、公開課或校考評小組採用推門進課堂方式對教師聽評課,一次或多次聽評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學期結束時對教師的上課情況確定abcd四等級,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1)教學過程

①以新課標為依據,吃透課本內涵。

②課堂內容適當,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適宜。

③講課思路清晰,節奏適當。

④鼓勵獨創的教學風格,鼓勵創新思維的培養。

⑤注重學生思維品質的培養,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勵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鼓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學習和生活的聯繫,加強學科之間的整合。

(2)教學方法:

①強調自主、合作、探究性學習。

②教學方法有利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有利於課堂生動、活潑,有利於學習內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養。

(3)教師基本功:

①衣着得體、教態自然、有親和力。

②語言規範、標準,富於表現力和感染力。

③能處理教學過程中隨機出現的問題。

④板書工整合理,規範科學。

3、未及時完成學校各處室交辦工作一次扣1分。

(五)教育教學業績(30分)。育人成效明顯,學生綜合學業水平提高,教師在教育教學方面實現自我積累。

1、教育教學質量(20分)

(1)學校設立三級教學成績質量指標。

(2)教學成績以期末統考為考核對象,以期會考試為參考。達到一級指標積分20分(a率6分,b率6分,c率6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成果顯著;達到二級指標,積分18分(a率5分,b率6分,c率5分階段,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良好;達到三級指標,積分16分(a率4.5分,b率5分,c率4.5分,全b率2分),視為教學效果一般;教學成績低於三級指標,積分10分(a率3分,b率3分,c率3分,全b率1分),視為教學效果較差。a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92%,三、四為總分的85%,五為總分的82%,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76%;b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75%,三、四、五為總分的65%,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60%;c率:一年級和二年級為總分的60%,三、四、五為總分的50%,六、七、八、九年級為總分的40%。

注:

①、若教辦有統一進行成績分析或教育局對有些年級進行成績分析時,以此數據為準進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礎為基數,根據升降酌情加減分。

(3)任教兩科或兩科以上得分綜合取平均值。

(4)凡未參加學業期末質量檢測的學科,視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完成情況、活動開展等由考評委綜合評定等級。a等:18分;

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10分)

①所教班級班風正,學風濃,學生學習行為習慣好。由考評委定出abcd四個等級,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3分。

②評為優質課、説課、優秀教案、教學案例、評選的獲獎論文、課件及科技作品、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獲教育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模範班主任、等加分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組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及時到位,成績突出者加2分。

④獲校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值周等榮譽稱號的記1分。

⑤有課題實驗並有實驗方案及實驗記錄材料的教師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級區、縣、市、省、國家各為1、2、3、4、5分。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3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4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鈎,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閲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5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幹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範、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範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幹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幹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幹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幹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於1小時)摺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摺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週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幹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於在任期內並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並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00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後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彙總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後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幹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彙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公示後,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説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週歲,女教師滿50週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學校績效獎勵發放方案6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佔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幹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餘額後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彙總、年度兑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並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准後,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後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後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衞、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週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佔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佔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中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會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後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説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採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於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後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後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於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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