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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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幹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範、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範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幹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幹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幹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幹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於1小時)摺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摺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週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幹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於在任期內並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並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後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彙總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後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幹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彙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公示後,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説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週歲,女教師滿50週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鈎,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並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週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並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並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後,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並被上級人事部門批准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後,從第五週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大學聯考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餘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佈,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准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後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於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於測算、便於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幹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後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後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台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並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牆、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繫、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台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採用平時考核、期末彙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後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户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於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幹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後,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准,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並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規範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後,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幹部與全體幹部職工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幹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幹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幹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幹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採取簡便宜行,易於操作,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並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彙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彙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並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幹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彙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彙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准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並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於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着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採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牴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於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後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採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緻,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願承擔公開課、示範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願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後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並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於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後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併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幹、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並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範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鬆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樑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並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羣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鈎,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閲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8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幹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週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週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幹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後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並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並經上級或學校批准的掛職、脱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准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後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餘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幹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餘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九年級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後不設獎。九年級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後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於九年級級會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餘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准之後,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9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衞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鈎、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鈎”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xx年xx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兑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0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衞、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幹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幹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備註: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1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於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於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師德失範,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並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國小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週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週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後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係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幹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幹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後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佔40%,2月至—6月佔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准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遊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佈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餘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後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週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幹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係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係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徵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後,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衞、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會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會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2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項目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項目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級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國小高級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項目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項目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文件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税。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xx國小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3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佔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幹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餘額後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彙總、年度兑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並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准後,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後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後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衞、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週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週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佔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佔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八年級物理、九年級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中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會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後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説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採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於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後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後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於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4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説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牀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審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准,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脱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脱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脱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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