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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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冬季來臨,由於雨、霧、雪天氣的頻頻出現,導致路面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存在積水和結冰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總務處、政教處、醫務室及照管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發佈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相關部門,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防辦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上學、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校冬季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駕駛員和照管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跟車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特別要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一旦發生大雪天氣及路面結冰狀況,校車不能正常運行,學校會通知學生家長接送學生,直至雪停和路面冰雪消除。

三、處理事故的原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繫,妥善處理。

四、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照管教師第一時間報警。

2、領導小組及時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

3、處置乘車人員。由校醫及各位班主任負責。

(1)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縣級或以上醫院救治。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跟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及時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輛運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接送的學生在回家、返校乘車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嚴純星(校長)

副組長:蔡貴強(蘆苞教育局督導員)吳義春(安全主任)、

王平(後勤主任)

楊代柏(教學主任)

成員:聯絡員

李冬娥(一、一班主任)謝英(一、二班主任)

李娟(二、一班主任)李秀麗(二、二班主任)

雷煥煥(三、一班主任)吳嶽進(三、二班主任)

鄧豔君(三、三班主任)劉銀山(四、一班主任)

彭家富(四、二班主任)餘炬華(四、三班主任)

樑夢欣(五、一班主任)王培(五、二班主任)

楊玉威(六、一班主任)梁偉聰(六、二班主任)

羅紅(七、一班主任)劉德乾(七、二班主任)

洪輝華(八、一班主任)向麗萍(八、二班主任)

牛賀(九、一班主任)

疏散員

冼豔萍、鄧春玉、楊正發、趙菲菲、張聯、江雪華

李娟娟、趙子雄、吳金璽、李英颯、王勇瀾、張克軍

楊樹林、張業政

三、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接送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並負責本預案的`制訂、發佈和實施。政教處、總務處是參與處理安全事故的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四、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繫,妥善處理。

五、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六、應急處理預案措施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教育局。

(2)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車管、車隊等部門到位。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120)或就近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王春怡(園長)

副組長:程文玲(副園長)

組員:姜雄(校車司機)

鄭徵韻、江曉清、陳孔雲、範彩萍、黃美清、遊昕珠、陳彩欽、曾秀珍、陳林、李雁欽、楊麗影、鮑蘭貞、吳桂花、陳芳(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司機或跟車教師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司機或跟車教師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荷園幼兒園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建立一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處置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維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法規範、統一領導、部門分工、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處理原則。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本預案規定由學校校車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負責組織指導學校校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校車安全事故是指學校的校車在本管轄區內發生對師生生命財產構成危害損失的校車交通安全事故,即由校車接送的學生在上下學乘車途中所發生的意外安全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發性,對學生和司乘人員人身安全、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歹徒劫車、學生鬥毆、學生突發疾病等。

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輕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是指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 1 -損失機動車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並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並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領導機構

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是負責處置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職責是: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按規定發佈預警信息;組織應急處置、調查和處理;按規定及時報送有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協調、指導、宣傳和監督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校分管安全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學校各級部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醫療救護組、信息報送組、物資保障組、調查評估組等若干工作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安全辦。

綜合協調組組長由學校安全辦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安全- 2 -辦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彙總相關信息,及時向領導和上級部門彙報校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各專業應急機構、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以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對涉及的相關部門及時進行通報、聯絡和協調等。

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學校總務處負責人擔任,成員為校醫、總務處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聯繫協調專業救護機構人員開展事故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醫救等。

信息報送組組長政教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級部主任和班主任。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校車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材料;按規定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報送信息等。

物資保障組組長由總務處負責人擔任,成員為總務處工作人員。主要職責是根據專業應急機構或現場指揮部要求,組織生產、配送、調撥、監管、徵用、協調各類應急物資等。

調查評估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為學校中層領導幹部。主要職責是根據校車事故的性質及工作需要,事發時及時跟進調查事件誘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提出獎懲、評估損失和援助範圍等方面的意見。

四、應急響應

輕微級別的校車事故發生後,由學校上報後,教辦應急指揮中心負責指揮、組織學校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般級別的校車事故發生後,由學校上報後,市校車交- 3 -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校車交通安全應急機構做好配合。

重大級別的校車事故發生後,由學校上報後,市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揮、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學校校車交通安全應急機構做好配合。

特大級別的校車事故發生後,由學校上報後,市相關部門會同上級有關部門指揮、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市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給予配合和支持。學校校車交通安全應急機構做好配合。

五、校車交通安全的監測

(一)領導小組積極配合市交警大隊、交通局、公交公司等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開展全校校車交通安全的檢查;建立健全校車交通安全監測網絡、巡查制度和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掌握校車交通安全信息。

(二)學校建立校車交通事故防範制度體系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車管理檔案和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及時掌握隱患情況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三)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能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和指導校車交通安全重點防範的監測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向教辦通報,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應急響應及後期處置

(一)響應程序

1、先期處置機制

接報後,學校第一責任人及其他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初步判定事故級別等基礎處置工作。事發地教辦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初步判定為一般、重大、特大校車事故的,應立即向鎮街區應急指揮中心、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在30分鐘內書面向領導小組報告詳細情況。

2、應急處置

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根據需要啟動若干工作組,正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需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組織、協助、協調、督促做好處置工作,對初步判定為一般、重大、特大校車事故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擴大應急

因校車事故產生或者衍生其它突發公共事件,目前採取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態的,需由多家專業應急機構、事件主管單位同時參與處置工作的,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4、應急結束

在校車事故處置工作中,經領導小組組鑑定險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學校配合相關部門按相應級別宣佈應急工作結束,經上級部門同意撤消劃定的危險區,並予公告。

(二)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根據工作需要,學校配合上級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開展恢復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現場、法律援助等善後處置工作。

2、社會救助

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積極配合善後處理組根據學校具體情況做好安置場所設置、使用和發放等救濟工作,配合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3、調查和總結

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積極配合上級調查評估組的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單位處理、援助需求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調查評估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獎懲措施

對在校車事故應急搶險救助、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領導小組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校車事故和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脱逃、擅離職守的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對擾亂、妨礙事故處置工作的人員,由主管單位或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行政處- 6 -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則

1、學校成立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機構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師生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救護救能力,確保事故發生後應急救助及時到位。

3、《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負責制訂,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遇有重要情況變化,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改和補充。

4、本預案由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根據九台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校車運載學生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學生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校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福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徐碩文

副組長:孫濤王立武

組員:武立濤逄再豐李志強李香鳳蘇洪柱張雲寶

2、明確各成員職責組長:對本校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校車管理制度等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隨車

管理員: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學生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 、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上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上級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接送學生安全責任狀:為確保學生入校、離校、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1、值班教師按時到崗看護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校的學生,協助車管員保護學生上下車。

2、各班統計好當天到校人數及變動情況。

3、專管員、定點(記清上車人數)接送學生。晚離時,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隊,核實人及路線準確無誤,待車停穩後,把學生送上車,與車管員交接好。

4、接送時,學生全部上車坐穩後,車管員再示意司機起步。

5、途中不準開車門車窗,不準學生將手臂、頭伸出窗外。車管員在車門處就坐。

6、離校時,各班在教室前站隊、清點人數,送到大門口家長的手中。

7、禁止學生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門,外出必須有教師看護;教育學生不與陌生人打交交道,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8、車管員必須增強責任心,規範行事,杜絕一切安全隱患。車管員與專管員每班次做好籤字交接。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鄭政柏

副組長:劉合福、柯紅英

組員:向瑞蘭明水紅王能高陳能香

各班主任

各接車教師

各接車司機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根據高明區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謝美紅

副組長:王寧曾玉玲

組員:李啟榮林海麥長波麥子周(校車司機)陳柳清、羅寶先、範寶珍(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

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區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衞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衞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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