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8.99K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防範園內發生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幼安全的惡性的事件,維護幼兒園的穩定,特制定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幼兒園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幼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衞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

3、加強對幼兒園周邊有精神病症狀人的監控。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查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處理;

]、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打“110”報警電話。

2、立即報局辦公室和鎮教育管理辦公室,可先口頭後書面。

3、若出現人員受傷情況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或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鎮級以上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園方要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幼兒園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幼兒,並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職責重於泰山,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保障就餐人羣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羣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單位正常秩序,減小酒店因食品衞生安全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採取的措施

1、相關人員立即向單位領導報告,單位應急小組確認後立即向食藥監局和衞生部門報告。報告資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事故人數、症狀、可能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物等。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立即撥打12O急救電話或與附近醫院聯繫,及時將中毒者送醫院進行治療。

3、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4、如實反映狀況。單位負責人及與本次食品安全事故有關人員要如實反映本次食品安全事故狀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温度、時問等狀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對可疑食品安全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衞生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帶給可靠的依據。

6、相關部門現場調查結束後要對食品安全事故場所進行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對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四、防範措施

1、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教育。

(1)嚴把食品原料進貨關,落實台賬登記制度。

(2)餐具消毒關。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衞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2、廣泛開展食品衞生知識宣傳。

定期或不定期向職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講座,充分利用交接班、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食品衞生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食品衞生知識水平。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成員:全體教職工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種類

1、建築物安全事故。

2、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3、火災安全事故。

4、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四、校內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值日行政負責制。

2、學校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持現場秩序,做好善後工作。

4、對緩報、暪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五、事故處理

(一)、建築物安全事故

1、迅速指揮學生疏散至安全地方,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2、及時搶救傷者並報告119、110、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設置危險警示牌,加設隔離護欄。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者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課,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的隔離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報110、120和衞生防疫部門並請求援助。

3、通知患者家長、親屬並送定點傳染病醫院治療。

4、學校對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一)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全面負責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工作。

(二)明確分工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現場維穩組、善後處理組,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全體教師和職工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園長為直接指揮者;如園長外出,副園長為直接指揮者。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危房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及人為傷害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報告制度:發生突發安全事故後,園長、教師或現場目擊者必須立刻向上級領導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幼兒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教育主管部門。

2、利用校園廣播系統或其它方式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指揮幼兒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幼兒帶道遠離火源的.安全地帶。

3、嚴禁組織幼兒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幼兒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主管部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設和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發現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組織師生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書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2、若發生安全事故,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主管部門。

3、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要加強門衞管理,嚴格門衞進出制度,對來校的陌生人員要進行盤問,及時學校領導取得聯繫,不得隨意放行。

2、學校外來未經允許而欲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不得放行,應及時將其驅逐出校,同時向其發出警告,並向學校報告或報110請求援助。

3、學校內發生不法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將其驅逐出校,向其發出警告,並向學校報告或報110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並將有信息及時報教育主管部門。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要加強食堂食品衞生和飲食,飲水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學校食堂的所有工作,及時向食品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報告,及時報警110,120等部門請求援助。

3、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配合食品衞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常見傳染病狀的幼兒,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孩子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配合有關部門利用學校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報縣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並做好病人病情的跟蹤瞭解工作(搞好疫情登記)。

(九)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通過彙報程序彙報。

(十)環境污染事故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繫。並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人為傷害事故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傷害學生等惡性事故,當場迅速控制肇事者並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十二)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提高本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條和《射線裝置分類辦法》規定,結合我院使用射線裝置為Ⅲ類裝置,發生事故時,定性為一般輻射事故,即: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預案適應範圍

凡本院發生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輻射事故適用本應急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五、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汪素梅

副組長:袁軍

成員:放射科工作人員

應急值班電話:0394-8992036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4)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環保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審定;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3、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小組工作,收集有關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間的協調,管理全院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工作,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後勤保障工作。

成員:負責事發現場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對輻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六、預防事故措施

1、健全輻射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機器旁懸掛或放置操作規程卡片;

2、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機器操作規程和輻射防護應急培訓,持證上崗;

3、定期檢查維修機器,使用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4、加裝應急開關或電源總開關。

七、應急處理措施

嚴格遵守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一但發現控制枱上的監視器不能停止、按鈕不能復位或其它情況,造成射線裝置一直出射線時:

1、立即按下應急開關或切斷主控電源,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

2、醫院啟動應急預案;

3、控制現場,積極主動調查事故原因;

4、及時報告當地環保部門和衞生部門,並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5、協助環保、衞生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協助衞生專業人員對受照射人員進行受照劑量估算,並進行身體檢查和醫學觀察;

7、及時向公眾發佈消息,消除公眾疑慮;

八、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輻射事故的科室,必須立即向醫院值班時報告。醫院值班室應立即嚮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區環保局和區衞生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九、善後處理

1、保存好受照人員的體檢資料,做好醫學跟蹤觀察;

2、請專業維修人員檢查維修,確認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3、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十、預案管理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二年修訂一次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一、中心校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區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司衍福

副組長:肖淑敏李承俊

成員:張維斌翟所水王業華翟所文王開忠翟乃舜

突發安全事故報告聯繫電話:5080034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學校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含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中心校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衞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區政府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l、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l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中心校。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體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偎險。

2、事故發生後,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中心校,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

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中心校。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衞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lO、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中心校、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中心校、衞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尹夢蛟

副組長:汪濤

成員:全體教職工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衞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衞生管理員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學校供管水人員衞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衞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衞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污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衞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衞生防護、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污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設備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污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1、目的

為加強項目部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增強項目部管轄突發化學危險品事故的應急處理水平和能力,減少因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家世界項目部。

3、依據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

3.1於20xx年2月18日發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2於20xx年11月23日發佈實施的《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4、應急工作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4.1組織領導:會議中心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即為本預案應急領導小組,各級組織的主要行政負責人為組長。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工程部、技術部、物資部、商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項目部化學危險品應急事故處理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並督促項目在事故發生時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4.2職責分工:技術部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每年對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必要的訓練演習;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經理辦公室負責事故發生時信息傳遞和通訊聯繫的保持,提供必要的應急交通工具;職工醫院負責事故發生時受傷職工的救治和醫療;項目部負責事故預案的緊急啟動,並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在事故現場及時有效的落實。

5、應急計劃和準備

5.1技術部根據項目部工作的實際情況,將實際工作中設計機率最大的化學危險品的種類界定為以下三種: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

5.2技術部根據《環境因素、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控制程序》判定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性質和後果,並以書面形式及時將此信息傳遞給項目部。

5.3項目部應在辦公區域的顯著位置懸掛《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圖中要明顯標註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地點,應急用消防等器材的存放位置,以備方便獲取使用,清晰標註事故發生時人員疏散路線。

5.4項目部要指派專人(需要時應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負責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化學品領料制度》。

5.5當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項目部應組織應急人員採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沙等正確的消滅器材和方法,及時對火點進行撲救,同時做好傷員的救治工作。

5.6當有毒和腐蝕性化學品發生泄漏時,項目部應急人員要及時採取正確急救措施進行處置,並做好現場無關人員的疏散。

5.7事故發生時,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將事故情況,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報告公司及工程部,值班電話:022-xxx。同時根據事故發生的程度及人員受傷情況,xx醫院(電話:xxx),撥打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5.8事故得到遏制後,技術部和工程部要及時對事故的原因進行詳細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並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提出改進意見。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本文導讀:為了提高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時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的能力,通過“沒事也磨槍”來時刻保持“戰鬥力”,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雲和縣於12月13日舉辦藥品安全事故(Ⅳ級)應急預案演練。

99健康網訊 據浙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為了提高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時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的能力,通過“沒事也磨槍”來時刻保持“戰鬥力”,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雲和縣於12月13日舉辦藥品安全事故(Ⅳ級)應急預案演練,麗水市局副局長邱文峯和雲和縣副縣長金雪芬出席了本次演練,參加演練的還有縣衞生局、縣經商局、縣公安局等多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本次演練的模擬背景是:雲和縣人民醫院有多名患者在輸注某製藥廠生產的同一批次環丙沙星注射液的過程中,突然出現了發燒、嘔吐、抽搐,情況危急,其中有2名發生了昏迷和休克,初步診斷為輸液反應,排除醫療方面原因,懷疑是藥品質量問題。雲和縣藥監局在接到醫院報告後,立即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和上級監管部門,第一時間對藥品的購進渠道、進貨量、使用量、庫存量等情況進行調查,對所有可疑藥品進行暫控處理。根據現場情況的初步調查,縣政府隨即召開了緊急會議,按照《雲和縣重大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藥品安全事故IV級應急響應,成立了行政監管組、事故調查組、醫療救治組和信息發佈組,立即趕赴現場,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後,通過對該批次藥品抽樣,送市藥檢所檢驗,確定了該批藥品屬於劣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相關單位作出處理。

本次演練採用了虛擬與現實相結合、視頻播放與現場指揮相結合、實際場景與畫外解説相結合的方法,演練共分事故報告、指揮協調、現場處理、響應終結四個環節,在演練當中,各部門各司其職、反應迅速,使歷時一個多小時的演練順利完成。

最後,邱文峯副局長和金雪芬副縣長對本次演練進行了點評,認為演練準備充分,組織有序,行動迅速,處置得當,達到了預期效果,同時也都提出了意見和希望:要進一步強化食品藥品安全責任意識,抓緊完善藥品安全應急反應機制,認真總結,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並重,切實提高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一、鍋爐採用自然循環,回水由供暖系統中的循環水泵送往鍋爐,並由回水總管分一支通往省煤器。經省煤器的回水加熱後進入鍋爐熱水出口後的混水器內,熱水混合後送至熱網。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蘭州分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副經理及儲安科、綜合辦、業務科、服務中心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組成。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副經理)

成員: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7個小組組成。

3、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負責組織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宣佈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消防滅火組(楊軍、趙鑫泰、趙常態):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張倩、朱慶剛、宋哲、嚴國林、葉體強、龔衞國、顧旭有):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徐大文、葉玉生、王蔚林):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韓生輝):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李世德):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衞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宋寶斌):負責聯繫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王宏偉、米慶軍):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繫、協調。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啟動該套應急程序。

四、應急程序

(一)報警

1、當蘭州分公司北灘油庫鍋爐發生爆炸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找就近的電話,撥打北灘油庫報警電話7325671,以及油庫報警電話7365119,向消防值班人員説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2、通過電話嚮應急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彙報事故情況。

3、事故如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報警人員向行政值班人員報警,由行政值班人員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報告事故情況。

應急聯繫電話一覽表(略)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聯繫電話:(略)

(二)接報

1、消防值班人員、行政值班人員、總指揮、副總指揮為接報人員。

2、接報人員應問清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繫電話;問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做好電話記錄。

(三)組建救援隊伍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起本組的工作人員及搶險裝備,然後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瞭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四)設立臨時指揮部及急救醫療點

1、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後,選擇有利地形設立現場指揮部及醫療急救站。

2、各救援隊伍儘可能靠近現場指揮部,隨時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繫。

3、指揮部、各救援組、醫療組均應設置醒目的標誌,懸掛旗幟,方便救援人員和傷員識別。

(五)搶險救援

進入現場的各支救援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救援工作。

1、現場指揮部:儘快開通通訊網絡;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着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着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着火點分割,分片進行撲救。

(六)現場警戒

1、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七)現場醫療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蘭化醫院、蘭煉醫院聯繫,説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觸電急救、油氣中毒急救、燒傷急救、外傷處理見附件。

(八)疏散撤離

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污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各類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都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針,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冷靜有序、團結協作,遵循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責任制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施工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分級分部門負責制,由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職責,做到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佈啟動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的規定,組織、協調、指揮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指揮各部門有條不紊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在救災過程中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採取適當的處理措施;

5)、在負責區域內為事故現場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防火用具並提供場地,搶險救災結束後要負責督促事故單位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小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對於超出自身處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時請示。

7)、對於在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工作中成績卓著的部門和個人,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給予其適當的表彰和獎勵。對不履行救援職責的,延誤隱瞞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安全事故責任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流程

1)、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同時啟動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現場搶險,防止事故的擴大。物資部、機電隊等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告上級。

3)、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裏搶救受傷人員,這是搶險救援的重中之重。保衞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當有重傷人員出現時救援小組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利用現有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呼叫醫療援助。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事故報告: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當事人必須用將所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事故相關監管部門:

①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②事故類型(火災、倒塌、觸電、爆炸、泄漏、機械傷害等);

③傷亡情況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評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險材料性質、數量;

⑤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範圍,現場人員和附近人口分佈;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

⑦採取的應急搶救措施;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的事宜;

⑨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絡方式。

6)、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處理緊急情況的安全預案及措施

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温。

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温等天氣將對施工進度產生較大的影響。針對這一特殊情況,我單位將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加強高度統一的管理,根據氣象變化調整作業環境;在出現大風、連陰雨、暴雨、持續高温等天氣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方法及措施,使施工順利進行,保證工期目標、質量目標的全面實現。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施工現場常見的安全事故

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是我單位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工程移交過程加強施工調查,對存在可能發生危險的部位,請專家、線下單位、監理單位、業主對該部位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預測以及處理,保證施工的安全進行。對於本單位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嚴格按照本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同時加強對本單位職工,尤其是特殊工種的`崗前培訓。

施工現場的緊急停電、火災

針對施工現場的緊急停電、火災等緊急情況,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將在施工基地配置發電機1台,以便在出現緊急停電時,解決施工;加強火災隱患檢查力度,杜絕火災的發生。

各種緊急情況的措施

項目經理部在進場後及時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學習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並將合同中涉及到個人行為的內容進行宣講,以求在有意外發生時施工人員有較高的警覺性,能夠及時的保護現場,同時經理部也將在第一時間,將情況通報監理及業主。

如現場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經理部將指派專職安檢人員封鎖現場,調查事故原因,並對全部施工範圍內的作業有針對性的展開拉網式檢查,制定整改措施。

加強安全教育和檢查,保障人員、物資、機械安全,確保正常施工。

場地火災應急預案

1總則

1.1火災撲救的基本原則是及早行動,措施得當;撲救過程中人身安全至上。

1.2所有人員都要加強防範意識和危機意識,認真學習火災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發現火情後務必保持頭腦冷靜,在第一時間報警並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儘量減少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1.3每到新的施工地點應熟悉環境,瞭解消防設施位置,便於緊急情況下迅速正確地作出反應。

2火災撲救

2.1電氣設備發生火災後應及時切斷電源:

a.個別用電器短路起火,可立即將用電器的開關關掉。

b.涉及整個電路的燃燒,就要拉掉總開關,切斷總電源。

c.如果離總開關太遠來不及拉斷,就應採取果斷措施將遠離燃燒點處的電線用正確方法切斷,切勿用手去揪。正確的方法是站在木凳上用有絕緣柄的尖嘴鉗、剪線鉗等絕緣工具切斷電線。

2.2待火勢脱離電源之後才可用滅火的常規方法滅火。沒有滅火器條件的可以用水滅火。

2.3變壓器、油斷路器等充油設備發生火災後,則可把水噴成霧狀滅火。因水霧面積大,水珠細小,很易吸熱汽化,迅速降低火焰温度。

2.4電氣設備電源未切斷時,不能直接用水滅火,可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滅火機和乾粉滅火機等。使用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對10kV及以下的設備,不小於40cm。絕對不能用常規的酸鹼和泡沫滅

火機。因它們的滅火藥液是導電的,會使手持滅火機的人觸電。同時這種藥液會強烈腐蝕電氣設備,並且事後也不易清理。

3火災現場人員疏散自救

3.1火災無法控制或自動滅火裝置觸發後,要在第一時間迅速撤離現場並及時報警。

3.2火場撤離時,可用毛巾、衣物矇住口鼻,匍匐前進,避免有害煙氣的吸入。

3.3撤離時不可乘坐電梯或扶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要注意朝明亮處或外面空曠地方跑。當火勢不大時,要儘量往樓層下面跑,若通道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到天台、陽台處。

3.4面臨危險時,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身邊的繩索、衣服自制簡易救生繩,並用水打濕,緊拴在窗框、暖氣管、鐵欄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條等保護手心、順繩滑下,緩降逃生。

3.5身上着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苗。

3.6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通風處,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外發送求救信號,引起救援人員的注意。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陝西省學校突發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 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 楊寶明 杜考田

成 員:魏永昌 屈長志 黃建虎 陳永林 劉紅軍 羅海信

郭永華 楊文昌 趙公信 張琴麗 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羣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衞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3)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衞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衞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衞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衞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衞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打開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並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訂防範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防範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爭取在第一時間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投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控制事故發生後的傷害和損失,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火災、地震、食物中毒、傳染病、校舍倒塌、交通事故、大型集會、外出活動、溺水、有毒氣體、觸電、校園暴力等。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一)、設立校長室為應急指揮辦公室,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何卡林

副組長:何富強、王佑萍

成員:趙永平、嚴偉華、範亮、李玉瓊、費益秋、楊介昆、田宗華、李小平、鄧騰佼、楊才金羅明成、趙永明、李勇、牟明海、劉洪英、及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副班主任),各專用教室負責人。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組織學習本預案,明確應急辦法和措施。

2、出現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爭取第一時間掌握信息,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和預案規定迅速部署搶救工作,力爭將災害和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時儘快向高縣教育局和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尋求幫助。

3、對事故災害可能危及的周圍人員或物資要及時組織疏散。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6、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報告制度

1、實行首問制。出現重大責任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報告人,有責任在控制事態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報告重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何卡林校長,(辦公室電話:5210131手機:13980394236)。

2、出現重大事故學校應急指揮辦公室必須立即報告高縣教育局(值班電話:5416900)和有關部門,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報告由何富強執筆。

3、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全力組織搶救。

四、重大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時,學校應急指揮辦公室要立即撥打119火警,110報警,120急救電話。同時根據不同類型火災,由事故應急總指揮統一部署,採用正確滅火方案,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組織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師生。

2、發生大風暴雨、洪水災難,班主任要將學生迅速集中到二層樓以上教室統一照看,嚴禁學生在室外活動。

3、發生地震災難,如時間允許,迅速將學生疏散到內操場這一空曠地帶,疏散時,全體行政人員要分別到各年級維護秩序,全體教師要立即分別到各自的班級樓層的`樓梯處,兩步一位教師維護秩序。如果時間來不及,上課教師應迅速組織學生躲在桌子下面,待稍平穩後立即撤出教室,到內操場集中。待確定無危險後,迅速組織學生回教室上課或放學回家。

4、發生學生飲食中毒事故時,應馬上撥打鎮衞生院電話,後再拔120急救電話,同時根據中毒的症狀及特點,迅速組織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要保護好事故區域現場,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同時報告高縣教育局。

5、發生傳染性疾病事故,要及時通知高縣疾病防控中心,學校做好自身的防護後要馬上切斷傳染途徑,對傳染源實施隔離、監護或送到定點醫院診治。同時對與傳染源有過密切接觸的人也要實施隔離觀察。在防止傳染性疾病過程中,教師也要注意保護好自己。

6、發生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學校要撥打120急救,110報警電話(或沙河派出所電話:5210034),並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搶險工作。校舍坍塌事故還要及時調集搶險隊伍和施工機械,尋找遇難者和倖存人員。協助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7、在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如發生交通事故,先行脱險的人員應撥打沙河派出所交警電話5210034和120急救電話,隨及對傷員進行施救,並注意保護好事故的現場同時。

8、在組織大型集會和課間操的集合和解散時,值周教師要守護在樓梯口,防止因踴擠而發生踩傷事故。但如果發生這一事故,教師要在全力搶救傷者的同時,馬上有序地疏散學生,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同時撥打120救護電話和中心醫院電話,及時救護。

9、外出活動發生意外,要及時撥打沙河派出所電話(5210034)報警,撥打120請求救護。

10、發生溺水事故,嚴禁學生下水施救。要立即組織會游泳的教師下水救助,救出後要馬上做人工呼吸,搶救後立即送醫院。

11、發生觸電事故,對觸電的人員禁止用手拉,要立即用木條等絕緣體將電線挑開,如情況嚴重,要馬上做人工呼吸救助。同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12、發生有燃氣體爆炸事故和有毒氣體泄露的場所,應急指揮辦公室要立即撥打119火警,110報警,120急救電話救援,同時要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做好傷員救助、現場保護、人員疏散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3、發生校園重大人身傷害事故時,第一到場人要首先控制事態,然後通知應急指揮辦公室及時撥打110報警,撥打120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並妥善保存現場痕跡和證物。

14、實驗課發生重大事故時,學校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如是化學危險品事故還要做好事故區域警戒和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擴大。學校還要通知衞生部門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採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防止危害蔓延。

15、出現危險性遊戲、玩具事故,學校首先要撥打120救護電話,對危險性遊戲馬上制止,並將其危險物品沒收,追查玩具的來源。

五、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負責人:何卡林

搶險組:何富強、嚴偉華、範亮、鄧夏、莫冠華、李勇剛、張超。

搶救傷員組:趙永平、李玉瓊、費益秋、歐澤超、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

疏散小組:王佑萍、張超、各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

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張超、陳沖、譚波、王佑權、王懷德

善後處理組:王佑萍、趙永平、嚴偉華、李玉瓊、費益秋。

後勤保障組:趙永平、嚴偉華。

六、事故調查

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積極配合區教育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將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將進一步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重大安全隱患得到有效監控和及時消除,從而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八、其他事項

1、本方案未盡事宜,在實施的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補充。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2008年3月修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