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4篇

來源:文萃谷 2.88W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着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4篇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

活動目標:

讓幼兒學會尊重,關愛殘疾人,培養幼兒的愛心。

引導幼兒學習殘疾人自強不息,熱愛生活的精神。

活動準備:

1、舞蹈錄像《千手觀音》

2、幼兒用書。

活動過程:

一、瞭解殘疾人

1、觀看舞蹈錄像,幫助幼兒瞭解殘疾人。

2、提問:殘疾人和正常人一樣嗎?

二、關愛殘疾人

1、設問,你們見到過殘疾人嗎?他們行動方便嗎?幼兒個別回答。

2、想一想:殘疾人在生活中會遇到什麼困難?我們應該怎麼辦?

3、講述故事《香香的路》。

4、小組討論:我們怎樣關愛殘疾人。

三、值得尊敬的殘疾人

1、幼兒觀看幼兒用書。

2、教師講述殘疾人自強不息的故事,引導幼兒向殘疾人學習。

活動延伸:

教師帶領幼兒去《特殊教育學校》看到殘疾小夥伴。

活動評價:

本活動雖然時間很短,但幼兒收穫不小,幼兒在觀看錄像的時候進行觀察、分析、充分發揮了他們的主動探索精神,幼兒的探索精神並不因為活動的結束而結束,這種活動方式促使他們關注身邊的食物,探究身邊的事物。做個生活中的有心人。通過活動幼兒對殘疾人的生活有所瞭解,激發了孩子的同情心。培養了孩子關愛社會、尊重殘疾人的品德。達到了本次活動的教學目的。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2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資源整合,增強績效的原則。結合當前精準扶貧大政方針,將殘疾人創業扶持資金與其他扶貧資金加以整合,增強資金使用效能,發揮其最大值。

(二)堅持扶貧幫困,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扶持創業貧困殘疾人,規範操作程序,嚴格篩選對象,接受社會監督。

二、計劃任務

本年度任務計劃以省殘聯分解任務計劃為準(見附件1),市殘聯不再另行分解。

三、扶持對象

具有常德市户籍、在法定就業年齡內(男16-59歲,女16-54歲)、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正在創業的城鄉殘疾人,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可向户口所在地殘聯申請項目扶持:

(一)創業項目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在相關部門辦理了合法手續;

(二)產品具有市場前景、生產具有一定規模;

(三)生產經營具有實際困難需要扶持。

四、補貼範圍與標準

(一)場租補貼。殘疾人租賃場地、攤位自主創業,以實際租金為限額,憑租金支出有效證明(合同、收據)給予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補貼。

(二)設備補貼。殘疾人自主創業購置生產、經營必需的設施設備、工具、儀器等,憑購買發票等有效證明給予最高不超過8000元的補貼。

(三)種苗及農資補貼。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並具有一定規模,憑支出有效證明,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補貼。

以上補貼可以疊加,但每户最多不超過20000元,由縣級殘聯通過銀行直接發放。有關重要憑證應複製作為扶持檔案資料保存。

五、資金籌措

省財政對省直管縣按10000元/項目、其他區縣市6000元/項目安排補助資金。除省級配套資金外,各區縣市殘聯要及時主動與本地財政部門溝通協商,通過財政預算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項目資金。

六、項目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區縣市應根據省下達的基本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對象條件、籌資方案、資金用途、扶持標準、績效標準、驗收辦法、項目宣傳等。

(二)確定扶持對象。區縣市殘聯要做好殘疾人(含本地户籍在外地創業的殘疾人)創業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對有扶持需求的,建立殘疾人創業扶持信息檔案,對殘疾人進行創業能力評估,對評估適合創業的殘疾人,殘聯實地核查其場地、自有資金、生產經營、困難程度以及項目前景等情況,視輕重緩急擬定扶持對象,採取一定方式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等條件下,經濟條件困難、重度殘疾人和初始創業的優先扶持。對公示後無異議的扶持對象,填寫《年殘疾人創業扶持人員花名冊》(附件2)、《年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登記審批表》(附件3)。

(三)開展創業扶持。創業扶持措施包括組織創業提升培訓、提供專家指導服務、提供資金扶持,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區縣市殘聯開展創業孵化。各區縣市殘聯一般應當組織不少於50%的扶持對象參加創業培訓與幫扶,並按照《創業培訓與幫扶工作流程》(附件4)組織開展項目診斷、專家服務和項目評估。

(四)統計總結。區縣市殘聯要認真填寫《年殘疾人創業扶持效果回訪登記表》(附件5)、《年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執行報告》(附件6),於當年11月底前報市殘聯。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組織。區縣市殘聯要加強項目管理,認真組織實施。市殘聯除指導督促項目實施外,年終對項目開展情況將進行驗收評估。

(二)加強服務指導。區縣市殘聯應當安排專人擔當殘疾人創業聯絡員,按季跟蹤項目實施成效,組織好專家服務,幫助爭取有關部門資源,解決殘疾人創業過程中資金、場地、技術、市場、行政許可、税費減免、優惠政策方面的具體問題。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公司、門店、種養殖場的顯著位置要懸掛“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附件7)。

(三)提高資金績效。區縣市殘聯要對照《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驗收標準》(附件8),認真開展績效評估,建立健全“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常態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同時,對項目資金要專賬管理,做到賬目清楚、專款專用,接受審計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審計、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除要求追回已撥資金外,屬於財政違法行為的,由財政部門依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規範檔案管理。區縣市級殘聯要規範建立項目檔案,檔案資料包括:項目方案、配套資金批文、公示、登記審批表、回訪登記表、人員花名冊、支出憑證、照片、項目執行報告、項目宣傳資料、有關圖片視頻、項目總結等。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3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xx年遠景目標綱要》、《貴州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貴州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xx年版)》等政策文件的相關要求,確保“十四五”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劃”,為不少於6萬人次符合

條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託養服務補助和支持服務。

—推動、指導縣級殘疾人託養服務中心建設運營,已建設完成的縣級殘疾人託養中心“十四五”期間投入運營不少於70家。

—推動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殘疾人託養照護服務示範點不少於100個。

—制定基層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補貼制度。

—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與照護服務、養老服務等相關工作的銜接機制。

二、工作內容

(一)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劃”

1、服務對象。“陽光家園計劃”所指的服務對象,是依據《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GB/T37516-20xx)規定,處於就業年齡段(年滿16週歲至法定退休年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

2、服務內容。“陽光家園計劃”所指的殘疾人託養服務,是依據《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GB/T37516-20xx),為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護理、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為主,輔之以運動功能訓練、職業康復與勞動技能訓練等服務。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據服務對象個人狀況及機構的專業能力等情況,在以上服務內容中選擇提供最有針對性的服務項目。

3、服務形式。各地可以通過寄宿、日間照料或居家等多種形式開展項目,以居家託養為主。寄宿制託養服務,指採用24小時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託養的服務;日間照料託養服務,指採用在社區就近、就便日託的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託養的服務;居家服務,指通過一定的組織或機構,以上門的方式為分散居住在家庭中、不適宜或不願意到機構中、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託養的服務。

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整合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在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適合承接服務機構的地區可以探索規範開展鄰里互助等其他社會化服務方式。

4、補助範圍和方式。“陽光家園計劃”項目下撥到各地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可撥付至各級各類、能夠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的寄宿制機構、日間照料機構和居家服務機構等用於補助服務對象接受殘疾人託養服務的相關支出,不得用於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不得以向服務對象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支出。地方殘疾人託養服務資金的補助範圍和方式由各地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確定。

5、補助標準。“陽光家園計劃”項目下撥到各地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標準補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接受各種形式的託養服務。

各地可以整合中央及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慈善資金等多種資金渠道,按照本地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佈局、服務能力、市場情況等研究確定本地殘疾人託養服務實際補助標準。

(二)大力提高殘疾人託養服務能力

6、推動、指導縣級殘疾人託養中心建設運營。政府投資的殘疾人託養服務設施,可以以公建公營、公建民營、合作運營、聯合運營等方式運行。鼓勵地方將政府投資建設的殘疾人託養設施無償或低價提供給開展公益性、普惠性殘疾人託養服務的機構或組織使用。發揮縣級殘疾人託養服務中心開展集中照護、生活處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職業康復、勞動技能培訓、輔助性就業服務等示範、指導作用。

7、推動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站(點)。鼓勵各地街道、鄉鎮衞生、養老機構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社區(村)依託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閒置資源等,就近就便為殘疾人提供託養照護服務。

8、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發揮好“陽光家園計劃”的示範、引導作用,通過政府購買項目的方式,積極培育、引導社會力量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不斷提高殘疾人託養服務能力和質量。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引導、培育和規範社會力量為殘疾人提供託養服務的政策。倡導志願助殘託養服務,鼓勵、引導志願服務團體和志願者為符合條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開展生活照料、康復服務、醫療護理等服務。

9、大力支持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開展輔助性就業服務。各級各類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要加強與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有機結合,將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打造成殘疾人輔助性就業的重要載體,組織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就近就便參加生產勞動、進行職業康復、實現社會融合。

(三)推進殘疾人託養服務基本制度建設

10、健全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結合實際,制定基層殘疾人託養寄宿制機構服務、日間照料服務和居家服務基本規範,推動殘疾人託養服務科學規範發展。

11、建立健全殘疾人託養服務政策體系。堅持政府主導,將殘疾人託養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優先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出台支持發展殘疾人託養服務的具體政策措施。

12、探索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補貼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工作,探索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運行補貼政策,逐步健全機構服務、社區日間照料服務和居家服務補貼制度。

三、工作要求

13、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並從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高度加以謀劃,將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納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民生保障規劃,加大財政保障、統籌整合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做好服務銜接、創新服務方式,不斷提高服務覆蓋面,切實解決服務對象的急難愁盼。

14、嚴格項目管理。各地要按照本地區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的實際情況,合理、公開、公正的確定服務對象,按照競爭擇優原則確定服務承接機構,具備條件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及時下發年度任務和資金分配方案,及時做好全國殘疾人託養服務管理系統數據錄入工作。各地要嚴格執行本地財務管理規定,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結合項目實施特點,不斷創新結算方式,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

15、規範服務標準。各地在“十四五”期間要在殘疾人託養服務的規範性、專業性提升上下功夫,在國家標準的總體引領下,及時總結本地殘疾人託養服務各種服務形式的特點和經驗,研究制定各種服務形式的服務內容、標準、質量監督等相關規定,有條件的地方推動出台本地殘疾人託養服務地方標準,提高服務的規範化和專業化水平。

16、開展績效評估。各地應按照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工作,通過中期評估、定期抽查和進度通報等方式,及時發現和解決項目推進中出現的問題,年度結束後開展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採用專業第三方評估的方式開展項目績效管理。

17、做好宣傳推廣。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融媒體手段,廣泛宣傳殘疾人託養服務—“陽光家園計劃”的理念、定位、宗旨、實施成效等,通過開展機構參觀,產品展示義賣等公益活動,充分展示殘疾人託養服務給殘疾人及家庭帶來的改變和“託養一人,幸福一家、影響一片”的社會影響。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4

為貫徹落實《20xx年xx省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實施方案》,結合衡陽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20xx年,省殘聯分配我市扶持城鄉殘疾人創業計劃指標165名(具體分配指標附後)。

二、扶持對象條件

具有本地區户籍、在法定就業年齡內(男16-59歲,女16-54歲)、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已經創業和正在創業的殘疾人,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其創業項目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在相關行政部門辦理了合法手續;

——產品具有市場前景、生產具有一定規模;

——生產經營具有實際困難需要扶持。

已經享受過各級殘聯扶持的殘疾人培訓、就業、扶貧基地和盲人按摩機構原則上不納入本項目扶持範圍。

三、經費來源

20xx年,殘疾人創業扶持經費按分級共擔方式籌集。省殘聯按人均1萬元對殘疾人創業進行扶持;各縣(市、區)要積極通過財政預算安排項目配套資金,配套資金標準由各縣(市、區)自行確定;市殘聯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專項資金,對城區的創業對象進行適當扶持。

四、扶持措施

各地應將本級項目資金與上級項目資金整合,結合實際,根據項目規模、用工人數、安置殘疾人員工人數、場地面積、開辦投入等因素制定具體的資金扶持標準。補貼資金用於場地租金、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維修、農資種苗購置等方面。

五、項目實施

(一)制定方案

市殘聯制定《20xx年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實施方案》,將省殘聯分配全市扶持城鄉殘疾人創業計劃指標下達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根據承擔的任務,結合實際制定項目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對象條件、籌資方案、資金用途、扶持標準、績效標準、驗收辦法、項目宣傳等。各縣市區殘聯的項目實施辦法要在9月12日前用紅頭文件將3份紙質版蓋章連同電子版報送市殘聯教就科,由市殘聯教就科統一報省殘聯備案。

(二)摸底篩查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根據本方案指向的扶持對象和條件,做好殘疾人(含本地户籍在外地創業的殘疾人)創業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對有扶持需求的,建立殘疾人創業扶持信息檔案,對殘疾人進行創業能力評估,對評估適合創業的殘疾人,殘聯實地核查其場地、自有資金、生產經營、主要困難以及項目前景等情況,視輕重緩急擬定扶持對象,採取一定方式公示,接受監督。公示後確定正式扶持對象,統一填寫《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登記表》(附件2)。

(三)實施扶持

按照項目方案扶持措施及要求組織開展扶持。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填寫《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資金髮放花名冊》(附件3),並要求扶持對象在花名冊上簽字。

(四)檢查驗收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根據市殘聯制定的《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檢查驗收標準》(附件4)進行自查,市殘聯進行驗收,接受省殘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的隨機抽查與年度檢查,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對違規行為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五)統計總結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認真填寫《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彙總表》(附件5)、《衡陽市殘疾人創業扶持項目年度執行報告》(附件6),撰寫項目總結,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殘聯教就科。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項目組織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加強項目管理。市殘聯負責本市項目的組織實施,安排城區配套資金,指導督促縣市區實施項目,對項目進行驗收。縣級殘聯具體組織項目實施。

(二)加強培訓幫扶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組織不少於1/4的扶持對象參加市殘聯舉辦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創業培訓按照人社部門的規範,在定點創業培訓機構由人社部門備案的創業指導老師進行培訓。培訓資金由市殘聯統籌解決。

(三)加強項目宣傳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廣泛宣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扶持殘疾人創業的作用;宣傳殘疾人創業成功的典型,樹立殘疾人羣體自強不息的形象;宣傳各級殘聯扶持殘疾人創業的工作作風,打造殘聯機關務實為民的機關形象;宣傳社會各界關心支持殘疾人羣體就業的事蹟,宣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社會效益,倡導扶殘助殘的新風尚。殘疾人創辦的企業、公司、門店、種養殖場的顯著位置要懸掛“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資助”標識(附件7)。

(四)加強延伸幫扶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安排人員或者委託第三方跟蹤項目服務,幫助解決創業過程中資金、場地、技術、市場、行政許可、税費減免、優惠政策方面的具體問題。

(五)加強資金管理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嚴格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對項目資金要專賬管理,單獨設立賬目,做到賬目清楚、專款專用,接受審計部門或中介機構的審計、檢查。

(六)規範檔案管理

實施項目的縣級殘聯要規範建立項目檔案,檔案資料包括:項目方案、配套資金批文、公示、登記表、花名冊、項目執行報告、項目宣傳資料、有關圖片視頻、項目總結等。並將項目檔案裝訂成冊報一式兩份於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殘聯教就科。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5

為支持和引導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發展,加強對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實施殘疾人託養服務項目,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統籌使用省級殘疾人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央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完善殘疾人託養服務補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建立殘疾人託養服務與照護服務、養老服務等相關工作的銜接機制,多形式為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等提供託養服務。

二、託養服務類型、補助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託養服務類型

殘疾人託養服務主要包括寄宿制託養服務、日間照料託養服務和居家託養服務。寄宿制託養服務,指由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採用24小時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託養的服務;日間照料託養服務,指由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採用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居)就近、就便日託的照料模式,為殘疾人提供託養的服務;居家託養指主要靠家庭照護,並需要給予一定支持的殘疾人託養服務。

(二)補助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託養殘疾人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在就業年齡段內(年滿16週歲至法定退休年齡)、未就業,有託養服務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2.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GB/T37516-20xx)規定。

(2)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6個月以上。託養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不少於5人(同時開展寄宿制、日間照料託養服務的綜合型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寄宿制、日間照料託養的殘疾人應分別不少於5人),與託養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託養服務協議。

(3)具備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訓練服務3項主要服務功能。

(4)管理服務人員與託養殘疾人比例不低於1∶15,專職管理服務人員至少配備1名。

(5)為保障託養殘疾人的權益和安全,寄宿制託養機構應至少在室內主要活動場所、主要通道安裝監控攝像設備並持續保留近1年內的監控錄像備查。

3.居家託養應符合下列條件

有專業服務機構、具備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推進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殘疾人提供居家託養服務資助。地處偏遠、交通不便或是缺乏適合承接服務機構的地區應積極探索規範開展包括殘疾人家長互助在內的鄰里互助等社會化服務方式資助,省級將在各地試點的基礎上適時研究推出指導方案。暫不具備政府購買殘疾人居家託養服務條件或提供社會化服務的地區,對納入當地農村低保的一級重度精神、智力、肢體殘疾人且需進行居家託養的,可以直接發放補助的方式進行過渡,同時要求家庭成員(法定監護人或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以下統稱監護人)能夠為居家託養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支持。

三、補助標準和資金保障

(一)補助標準

符合補助對象基本條件的殘疾人,按以下標準分類補貼:

1.機構託養補助。對當地鄉村振興部門確定的監測户、脱貧户(原建檔立卡户)、低保户、低保邊緣家庭中的殘疾人,實際在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託養的,按照寄宿制託養不低於8000元/人·年、日間照料託養不低於4000元/人·年的標準,對機構給予殘疾人託養服務補貼。對其他殘疾人,按照不低於20xx元/人·年的標準,對機構給予殘疾人託養服務補貼。

2.居家託養補助。對當地鄉村振興部門確定的監測户、脱貧户(原建檔立卡户)、低保户、低保邊緣家庭中居家託養的一級重度精神、智力、肢體殘疾人按照不低於20xx元/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他殘疾人,各地根據政府購買服務和提供鄰里互助等社會化服務的內容自行制定補助標準。

(二)資金保障

省級每年將根據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情況安排一定規模的資金用於補助地方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各地財政在統籌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要強化資金保障機制,將殘疾人託養服務預計所需補貼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通過社會募集等多種渠道籌措殘疾人託養服務所需資金。各地可根據本地區物價水平、服務內容、殘疾人社會保障和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綜合確定各類託養服務補助標準,做好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擴大託養服務受益人羣。

四、申請審批程序

(一)機構託養補助申請審批

1.申請。滿足規定基本條件的寄宿制、日間照料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向所在地市、縣(區)殘聯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1)《殘疾人託養服務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一式2份。

(2)機構註冊登記或批准成立的證件複印件1份。

(3)託養符合相應受助條件殘疾人花名冊(附件2)、符合相應受助條件殘疾人填寫的《機構託養補助申請表》(附件3)、《殘疾人證》複印件、機構與申請補助殘疾人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託養服務協議書複印件各1份。

2.審核。市、縣(區)殘聯業務經辦部門在收到託養服務機構申請材料後應進行認真審核,並在10個工作日內,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員對託養服務機構進行實地核查,形成核查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託養服務機構,應及時書面告知退件並説明理由。對符合條件的託養服務機構,應對機構託養的殘疾人是否符合受助條件通過殘聯、民政、鄉村振興部門間大數據進行比對審核,並根據規定審定補貼項目、核算補助資金金額,簽署審核意見,報同級殘聯審批。

3.審批。市、縣(區)殘聯進一步確認審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託養殘疾人是否符合受助條件,核定補助資金。對符合要求的,通過“殘疾人在線”網站等適當媒介向社會公示託養機構名稱地址、託養受助殘疾人數量、補助金額等內容,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殘疾人託養服務補助資金申請表》中籤署審批意見,彙總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二)居家託養補助申請審批

1.本人或監護人自願申請。符合居家託養補助條件的殘疾人,由本人或監護人向户籍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補助申請,提交《殘疾人證》複印件1份,並填寫《居家託養補助申請審批表》(附件4)一式2份。申請人填報的個人信息、家庭狀況等應保證真實,監護人應簽字承諾對居家託養殘疾人善盡生活照料等義務。

2.村(居)民委員會初審。村(居)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監護人資格等進行初審,在《居家託養補助申請審批表》上籤署意見。

3.鄉鎮(街道)殘聯審核。鄉鎮(街道)殘聯對申請人、監護人資格以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在審核合格的《居家託養補助申請審批表》中籤署審核意見,將審核合格的《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和相關申請材料報縣(市、區)殘聯。

4.縣(市、區)殘聯審批。縣(市、區)殘聯對申請人(監護人)資格等情況,運用殘聯、民政部門間大數據進行比對審核。符合條件的,通過“殘疾人在線”網站等適當媒介向社會公示補助對象姓名、户籍所在鄉鎮(街道)及村(居)、補助類型、補助金額等基本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居家託養資助申請審批表》中籤署審批意見。彙總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五、項目實施管理

(一)項目資金下達、撥付。設區市殘聯會同本級財政及時將省下達的年度項目補助資金、績效考核指標分解下達到所轄縣(市、區)。市、縣(區)殘聯按規定確定扶持對象、財政部門落實資金保障,於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審批;8月31日前通過各地殘聯委託的金融機構將機構託養補助資金撥付到經批准的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賬户、將居家託養補助資金撥付給經批准的申請資金補助的居家託養補助對象賬户或提供居家託養服務的組織機構賬户。

(二)機構託養補助資金管理。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對託養的補助對象有收費的,應將託養服務補助資金優先用於抵扣資助對象所交款項;對託養的補助對象未收費的或抵扣補助對象的所交款項剩餘的託養服務補助資金,可用於補助機構對受助對象接受託養服務的相關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補助受助對象基本生活、職業康復訓練、技能培訓和機構殘疾人輔助性就業項目開發、購買社會服務、培訓管理服務人員等支出。還可統籌用於機構開展託養所需的設施設備、無障礙和安全環境完善等支出。託養服務補助資金使用情況應告知受助對象。

(三)以提供服務方式資助的居家託養補助資金管理。採取政府購買居家託養服務的,補助資金由縣(市、區)殘聯統一管理用於購買服務支出,相關工作經費由當地配套解決。以政府購買服務或提供鄰里互助等社會化服務的,由縣(市、區)殘聯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方案實施,根據資助對象個人狀況、服務組織或機構的專業能力等情況,在託養服務內容中選擇提供最有針對性的具體服務項目,對項目資金使用、發放和監管明確具體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託養服務項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動將殘疾人託養服務納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民生保障規劃,統籌整合資源、強化資金保障、加強部門協作、做好服務銜接、創新服務方式,不斷提高服務覆蓋面,切實滿足服務對象的託養需求。

(二)嚴格項目管理。市、縣(區)殘聯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及相關要求,規範進行項目審批、資金髮放。一個資助對象在一個年度只能享受寄宿制託養、日間照料託養、居家託養其中一類託養服務補助,嚴禁重複享受。託養補助對象不得享受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相關補貼。資助對象實行實名制管理,審批確定補助對象的相關情況應及時錄入省殘聯“海西助殘”管理系統。要建立項目工作檔案,對補助對象申請審批表、項目公示、項目資金申請、補助資金髮放憑證、檢查指導情況等各類項目材料應及時歸檔。

(三)落實監督監管。項目實施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補助對象應嚴格按規定進行公示,主動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項目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各級殘聯要加強項目監管,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縣(市、區)對補助對象在寄宿制、日間照料託養服務機構中託養情況每年至少進行兩次核查,對存在1年資助週期內資助對象實際在機構託養不滿10個月情形的,應重新核算補助人數、資金,追回相應多撥付補助資金;充分發揮殘疾人聯絡員作用,及時瞭解掌握對居家託養補助對象託養服務落實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走訪。核查、走訪的情況應留檔備查。設區市殘聯每年至少對所轄縣(市、區)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一次專項調研,對落實不力的,應督促整改。

(四)提升服務水平。各地要認真落實《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GB/T37516-20xx),加強殘疾人託養機構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機構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持續推動提升殘疾人託養服務規範化和專業化水平,提高託養服務覆蓋面,促進殘疾人託養工作發展。

七、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關於印發<殘疾人託養服務補助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殘聯教就〔20xx〕99號)同時廢止。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6

為貫徹落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和市殘聯聯合印發的《20xx年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與實用技術培訓實施方案》(衡殘聯〔20xx〕12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20xx年度我區殘疾人職業技能與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增強殘疾人的競爭能力,促進殘疾人就業,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今年全區培訓任務90名。

二、培訓對象

殘疾人培訓實行引導鼓勵、自願參加的原則,培訓對象必須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處於就業年齡段(男16至59歲,女16至54歲)、有勞動意願且具備接受培訓的條件和能力。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職責。區殘聯制定殘疾人培訓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加強監督檢查。培訓方案於20xx年5月31日前報市業務主管部門。

(二)認真部署實施、穩步推進工作。各鄉鎮街道殘聯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殘疾人就業、培訓狀況摸底調查,通過在鄉鎮、社區設置窗口辦理登記等方式,實名制掌握城鎮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就業、失業底數和培訓需求。區殘聯就業服務中心要精心組織實施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計劃落實到位,培訓後就業從業率保證70%以上。

(三)加強考核評估、保證培訓質量。委託技校、定點培訓機構、實訓基地進行的培訓,區殘聯就業服務中心要對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職業技能培訓學員結業要組織進行職業技能鑑定,合格的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對不合格學員進行免費補習直至考核合格。

四、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

(一)職業技能培訓:6月下旬舉辦一期殘疾人專職委員辦公自動化技能培訓班,為期30天,培訓對象為各鄉鎮、街道的專職委員、每個鄉鎮街道另選一名優秀的村(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衡州路街道選村專職委員1名)共20人。培訓內容為辦公自動化、殘疾人工作業務知識。

(二)實用技術培訓:6月底7月初舉辦一期花圃苗木栽培管理實用技術培訓,為期7天,培訓對象為農村殘疾人,由酃湖、東陽渡、茶山坳鎮、和平鄉、衡州路街道組織70名農村殘疾人蔘加培訓,培訓內容為農村花圃苗木栽培管理實用技術。

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貼

對職業技能培訓按2500元/人、實用技術按800元/人安排資金,學員不要負擔任何費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

區殘聯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要把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強化職業培訓工作,為促進殘疾人就業提供有力支撐。

(二)創新模式、注重實效

各類培訓,要根據培訓項目及殘疾人特性,設置相關課程,突出“實際、實用、實效”三大原則,確保培訓質量和培訓後的就業率。

(三)規範管理、嚴格考核

區殘聯就業服務中心要建立詳細的學員培訓檔案(書面檔案和電子檔案),包括培訓實施方案、培訓人員花名冊(見附件二)、學員培訓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三)、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認定證書、培訓評估資料,每期培訓學員集體照片。每期培訓班結業15天內,必須將學員信息資料錄入有關數據庫。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7

《高台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運營管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於20xx年7月1日印發實施。為準確把握《方案》的重要內容,現就《方案》如下:

一、編制目的

高台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是具有社會公益性職能,按照“公建民營、政府監管、政策性康養和社會化康養”相結合的方式,為殘疾人提供醫療、教育、康復、託養等服務的綜合性服務機構,承擔着康復訓練與服務、康復技術人才培養、康復服務指導、康復信息諮詢服務、康復知識宣傳普及和為精神、智力、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醫療、教育、日常生活照料等工作。充分發揮政府作用,整合社會資源,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降低政府對殘疾人康復、託養的成本,切實減輕殘疾人家庭壓力,促進我縣殘疾人事業健康發展。

二、編制依據

為健全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能力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社會化運營模式,有效提升我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經營管理水平,根據《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衞生計生委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民發〔20xx〕31號)和《甘肅省殘疾人託養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運營模式

根據中國殘聯、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基層殘疾人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十三五”實施方案》(殘聯發〔20xx〕53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xx〕85號)文件精神,中心以“政府主導、行業監管、服務外包、市場運作”為導向,通過設施設備政府主建,服務內容政府採購的模式開展工作。即設施設備政府投資建設,康復、護理、託養、物業管理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確定服務主體訂立合同,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護理服務。運營期內在完全滿足政府購買服務同時,可向社會承接有償服務,確保政府資產效益的最大化和社會公益性質。運營方承擔社會公共服務職能,同時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平衡,為殘疾人提供更加優質、完善、安全的服務。縣殘聯按政策規定足額落實託養中心牀位補貼和護理補貼,其它產生的費用由受委託方承擔。社會入住人員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資產管理使用

在經營管理期間,中心資產歸縣殘聯所有,所屬資產以租賃方式提供給受託方有償使用。形成的租賃費由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納入收入補充政府投入部分。受委託方享有對中心資產的使用權並做好基礎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不得將中心的資產擅自轉移或挪作他用,不得作借貸抵押,不得以縣殘聯的名義向外借款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在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債權、債務均由受委託方承擔,委託方不承擔債務、債權清償責任。

(三)服務機構的確定

1.服務機構需具備的條件。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②具有一定的養老服務或醫療、健康服務業從業經歷和經驗;③擁有專業的管理和服務團隊;④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2.確定服務機構程序。①公開招標。通過在高台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佈招標公告,有資質的服務機構參加公開招標,縣殘聯全程監督指導。②公示。對中標的機構在媒體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服務機構。

3.簽訂服務協議。縣殘聯與中標的服務機構簽訂《委託經營協議書》和《誠信服務承諾書》。《委託經營協議書》對服務機構雙方的合作方式、合作內容、雙方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協議期限及終止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誠信服務承諾書》由服務機構對規範服務作出相應承諾。

(四)運行管理

為保障和規範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的正常運行,發揮其康復託養服務等社會公益性職能,縣殘聯、縣衞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縣醫院、委託經營機構要發揮職能作用,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康復託養中心的運行管理。

1.縣殘聯要在做好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及附屬設施配套建設的同時,協助經營者辦理有關市場準入手續,積極爭取上級配套資金支持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拓展業務。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幫助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建設和發展,開展志願者助殘幫扶活動。

2.縣衞生健康局要充分利用現有醫療資源對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進行康復醫療技術指導、培訓及康復治療。積極與省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和託養中心對接合作,在協作中逐步提高該中心殘疾人託養照料能力,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優化服務環境,滿足全縣殘疾人康復服務需求。

3.縣醫院要積極支持該中心的運營,要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和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對入住殘疾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指導,並在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設立醫生輪值值班室。對已建成的水、電、暖等後勤保障設施,允許康復託養中心充分有償利用。

4.經營機構負責組建專業管理和服務團隊,辦理康復託養機構資質,投入開辦資金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前,對殘疾人服務需求、身心狀況與服務相關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估,並根據殘疾類型、殘疾等級和評估結果制定適合的服務方案,實施分級分類服務並適時調整服務方案。按照入住殘疾人身體條件,成立輔助性或庇護性就業機構,對有就業意願的殘疾人,組織開展適宜的生產勞動項目,獲得勞動收入。在經營活動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承擔殘聯組織委託的殘疾人康復救助和重度殘疾人託養等康復託養相關服務項目。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環境衞生、安全保衞等規章制度,根據實際需求設定崗位職責,合理配備專業的管理服務人員,全力把高台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打造成“康教融合、醫養結合、公建民營”的殘疾人綜合康復託養服務機構。

5.結算管理。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採取與縣醫院合作的方式,為殘疾人提供醫療服務。縣醫院為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定點醫保結算機構,對入住該中心人員接受就醫治療產生的費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先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慢病門診報銷等政策給予報銷和救助,剩餘部分由個人自理;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接受就醫治療產生的費用由個人自理。殘疾人醫保報銷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縣醫保局負責做好監督與管理。經營機構可以根據康復託養服務對象享受社會救助類型和享受服務內容,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審批。

(五)組織實施

1.由縣殘聯牽頭,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民政局等縣殘工委部門配合,全力抓好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委託經營項目的實施,做好項目評審、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等工作。

2.由縣殘聯負責實施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委託經營工作,編制委託經營項目實施方案,負責項目準備、採購、監管和移交等工作。

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由項目實施機構依法依規開展縣殘疾人康復託養中心委託經營項目的採購,按採購合同實施採購項目。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8

20xx年,市人民政府將“興辦四所智力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為800名智力殘疾人提供託養服務”納入為民辦實事的內容。為辦理落實此件實事,現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殘聯、省殘聯關於開展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指導性意見和市人民政府為殘疾人辦實事的要求,在全市興辦四所智力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採取家庭照料、機構託養等形式,為智力殘疾人提供特殊服務,幫助其解決困難和問題,逐步改善生活狀況,提高生活質量,使其更好地融入和諧社會建設之中,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

二、服務對象範圍

持有本市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且年齡在16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的智力殘疾人;對不適宜入學就讀的適齡智力殘疾少年,年齡可放寬到12歲(申報程序附後)。

三、服務形式和服務內容

(一)服務形式

1.家庭照料。對貧困單親家庭和一户多殘家庭,且患有不適宜集體生活疾病的智力殘疾人,可由家庭或鄰里提供家庭照料服務。

2.機構託養。對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無傳染病並能參加各類培訓活動的智力殘疾人,由託養服務機構提供託養服務。

(1)日間照料服務。採取監護人早送晚接的方式,由託養服務機構提供日間照料服務。

(2)寄宿型服務。採取由託養服務機構為服務對象提供24小時監護、生活照料和技能訓練等服務。

(二)服務內容

1.實行家庭照料服務的智力殘疾人,可在殘聯指導下,進行康復訓練、文體活動和勞動等活動。

2.機構託養服務

(1)以日間照料和寄宿服務兩種方式,為智力殘疾人提供監護、生活照料等服務。

(2)開展有針對性的功能康復、心理康復、教育康復及生活自理能力等康復訓練。

(3)選擇適合產品,為智力殘疾人提供庇護性勞動,增強其生活信心和人格意識。

(4)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提高智力殘疾人智力水平及培養特藝人才。

(5)開展智力殘疾人就業能力、家長(監護人)監護知識、志願者有關常識的培訓。

四、建立託養服務機構

原則上,各區應按照“公辦公助、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社會贊助、適當收費”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建立一所智力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

(一)有條件的區可採取政府劃撥或購買的方式,利用閒置設施資源,改建為公辦託養服務機構。

(二)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採取民辦公助的方式,興辦託養服務機構,開展多形式的託養服務。

(三)託養服務機構為公益性事業單位或非盈利性經濟組織,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合法登記。

五、補助標準

(一)服務對象定額補貼

1.對實行家庭照料的對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2.對開展日間照料託養服務的機構,根據其收託對象中的低保人數,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補貼。

3.對開展寄宿型託養服務的機構,根據其收託對象中的低保人數,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二)機構建設和開辦費補助

凡達到建設標準的託養服務機構,根據其性質、規模、運行等情況,經驗收合格後,分別對基礎建設和開辦費用給予一次性補助。

六、資金保障

(一)託養服務有關建設和運行資金,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由財政預算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服務對象繳納費用組成。福彩公益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使用,要按照國務院《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使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專款專用。

(二)服務對象定額補貼由市、區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4:6的比例負擔。

(三)公辦託養服務機構運行基本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四)市級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的一次性開辦補助費,只能用於殘疾人康復、培訓、教育、工療、體療、娛療、生活補貼及設備購置等項目,不得用於機構的基本建設。

(五)各區財政和殘聯要加強對公辦託養機構各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其資金的規範、有效使用。

七、工作步驟

(一)20xx年8月底前,各區按照20xx年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確立的目標任務(託養800名)要求,完成託養服務對象需求調查。

(二)20xx年9月底前,各區完成家庭託養服務對象的核查確定工作。

(三)20xx年10月底前,各區完成日間照料服務機構建設,確定日間照料服務對象。

(四)20xx年11月底前,各區完成寄宿型服務機構建設,確定進入寄宿型機構的服務對象。

(五)20xx年12月底前,由市殘聯會同市財政局對各區託養服務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八、有關工作要求

(一)市、區殘聯為開展智力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託養服務有關工作。

(二)市、區財政部門負責智力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所需資金的預算、撥付和管理監督。

(三)各區寄宿型託養服務機構初具規模後,由區政府提出要求驗收的報告,市殘聯會同市財政局組織驗收;日間照料機構運行後,由區殘聯提出要求驗收的報告,市殘聯組織驗收。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9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確保社區內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能夠掌握一技之長實現就業目的,不斷推進社區殘疾人工作,經社區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殘疾人就業培訓是開發殘疾人職業潛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隨着市場經濟體系,特別是勞動力市場的建立與完善,就業技能培訓對殘疾人就業顯得至關重要。殘疾人只有接受不同形式的就業技能培訓,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積極的工作態度,掌握一定的實務知識和技能,具有對工作的適應性,才能進入勞動力市場參與競爭,獲得相應的工作機會。做好殘疾人職業培訓是改善殘疾人就業和生活狀況的重要手段,是真正實現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理想的重要舉措,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培訓對象

轄區內有就業能力,有就業培訓意願的適齡殘疾人。

三、內容形式

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堅持培訓與就業、培訓與扶貧、培訓與科技普及相結合的原則,從方便學員、多元選擇出發,採取多種合作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最大限度地享用社會資源開展培訓。通過組織轄區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願的殘疾人蔘加花卉栽培、家電維修、電氣焊等就業技能培訓工作,並通過大量實踐好的活動,培養殘疾人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使殘疾人能夠熟練掌握就業技能和就業知識,轉變其就業觀念,增強其就業信心,提高其積極參與就業的競爭力,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最終實現殘疾人成功就業的目標。

(一)培訓內容

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內容包括:就業常識、創業培訓、引導性培訓等就業知識培訓,花卉栽培、家電維修、美容美髮、計算機應用、電氣焊等就業技能培訓。

(二)培訓形式

1、邀請專業人士,組織殘疾人開展就業理念、就業常識、創業培訓、引導性培訓、《殘疾人就業保障條例》、《勞動法》等就業知識培訓和相關法律法規講座。

2、針對殘疾人無法或不易從事重體力勞動的特點,結合每個殘疾人的實際情況,社區將花卉栽培技術人員、掌握家電維修專業人員、電氣焊技工請到社區,組織殘疾人集中開展專項專業理論知識講座。

3、在殘疾人掌握相關專項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社區組織殘疾人到確定的培訓基地開展實地培訓。通過專業人員對殘疾人手把手、一對一的培訓,使殘疾人能熟悉掌握技能。

4、殘疾人在掌握相關技能後,如有繼續深入學習的意願,社區將積極聯繫相關單位,推薦其參加市上或省上組織的專業技能培訓班進行培訓。

四、時間安排

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要堅持自主自願的原則,充分考慮殘疾人的身體、知識和家庭等狀況,做到“四化”,即:參加培訓的人員廣泛化,培訓的技能知識實用化,組織開展的培訓科學化,聯繫的就業崗位滿意化。

第一階段:準備動員階段(20xx年1月1日―3月30日)成立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工作職責。積極協調聯繫轄區具備培訓條件的單位,確定培訓基地和培訓老師。廣泛徵求殘疾人意見,認真調查,做好殘疾人培訓意向、家庭狀況、身體狀況等基礎資料登記工作。組織召開由轄區單位、非公經濟、廣大居民、社會各界人士、殘疾人及殘疾人家屬代表參加的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動員大會,全力營造全民參與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培訓階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按照制定的培訓計劃,分步驟組織開展各種培訓。

第三階段:促進就業階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廣泛蒐集篩選用工信息,積極與非公經濟負責人聯繫,因人選崗,因崗選人,開展企業與殘疾人雙向選擇的就業活動。落實有關政策,積極引導殘疾人自主創業,全力促進殘疾人就業工作。

第四階段:跟蹤回訪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25日)要抱着為殘疾人負責,為用工單位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已就業殘疾人的跟蹤回訪工作。並總結培訓經驗和促進就業經驗,查找不足,不斷推進殘疾人全面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保障

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社區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體工作由同志負責二同志配合。

(二)培訓經費保障

為使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能順利進行,社區從20xx年開始,將從日常辦公經費中按一定比例專門列支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經費。另外,還要通過積極協調市、區殘聯以及有關部門單位、轄區內熱衷殘疾人事業的非公經濟、個體工商户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給予資金幫助。

(三)培訓場地保障

按照社區資源共享的原則,充分利用社區、轄區單位、技術學校、花卉公司、非公經濟和市區殘聯、工會、社保、民政等部門單位的培訓場所,積極開展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

(四)就業促進保障

為使接受培訓後熟悉掌握就業技能的殘疾人能夠及時找到合適的工作崗位,最終實現就業目的,社區將採取“請進來,送出去”的原則,邀請市區內有用工需求的企業領導及非公經濟負責人,實地考察已掌握就業技能殘疾人的現實情況與表現,充分徵求殘疾人就業意向,採用雙向選擇的方式,推動殘疾人就業。同時,倡導自主創業,給殘疾人提供有利條件,落實好相關政策,促進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0

為貫徹《20xx年湘潭市殘疾人職業技能與實用技術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切實做好市本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殘疾人就業水平,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完成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200人,培訓後殘疾人就業率達到85%以上,殘疾人滿意率90%以上。

二、實施時間

20xx年6月-11月。

三、工作步驟

(一)5月:確定培訓項目和班次人數,制定培訓競標方案。

(二)6月:完成培訓競標工作,對培訓機構的考察。公示20xx年市本級培訓公告。

(三)7月-9月:培訓實施,並進行績效跟蹤監控。

(四)10月-11月:培訓項目資料申報,數據錄入,效果回訪。驗收合格後撥付培訓資金。

四、經費標準

職業技能培訓:20xx元/人。

創業培訓:2500元/人。

職業康復培訓:20xx元/人。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培訓對象條件。培訓對象必須具有湘潭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處於就業年齡段(男16至59歲,女16至54歲)、有勞動意願且具備接受培訓的條件和能力。同一名殘疾人在三年內免費培訓次數不超過兩次,兩次培訓不在同一個培訓年度內。

(二)嚴格開班形式。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集中培訓班採取小班制,每班不得多於30人,以一個工種或一項技能為一期培訓內容,不得混合開班。

(三)嚴格培訓績效要求。就業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月,培訓結束95%以上的學員要達到技能等級要求並領到相關部門核發的技能等級證書,就業率不低於85%。其中職業康復訓練對象針對的是智力、精神殘疾人。創業培訓由本中心會同市殘疾人企業家協會確定培訓人員,嚴格依照國際勞工組織的有關要求設置培訓課程進行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

(四)嚴格信息檔案管理和數據庫錄入。按照市殘聯《20xx年殘疾人職業技能與實用技術培訓實施方案》要求,要求各培訓中標單位必須建立詳細的學員培訓檔案(書面檔案和電子檔案),包括培訓實施方案、學員培訓情況登記表、培訓人員花名冊、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以上4類資料在開班前報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認定證書、每期培訓學員集體及培訓學習相關照片;自查評估報告。並實名制錄入湖南省殘疾人培訓管理系統)。

(五)實行跟蹤服務,做好穩崗服務。對培訓後的殘疾人,要及時提供就業服務,做好殘疾人的就業安置工作。

(六)要求各培訓中標單位在10-15個工作日內將開班資料報湘潭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審批確定後開班。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1

一、背景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xx〕7號)、《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託養服務的意見》>》(殘聯發〔20xx〕12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同步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xx〕1號)、《福泉市深化養老服務機構集中供(託)養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福府辦發〔20xx〕74號)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依託民政、殘聯現有的各類託養照護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託養照護服務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智力、精神和肢體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職業康復和勞動技能訓練、運動功能訓練等方面的社會服務,幫助殘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價值創造能力,改善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條件,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託養照護對象

具有本市户籍,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有託養服務需求建檔立卡户、低保户、邊緣户、監測户家庭中的智力、精神殘疾人、肢體重度殘疾人及盲人。

四、託養照護方式

(一)機構託養

1.對象條件。一是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對象是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身體健康,精神狀況穩定,沒有傷害他人的暴力傾向,無任何傳染性疾病;對於精神病患者,必須經專業醫療機構精神科醫生評估,認定適宜託養者方可提供相關託養服務,不適宜託養的送福泉安寧精神病院進行治療。二是寄宿制託養機構:對象是肢體重度殘疾長期癱瘓在牀、智力殘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居家生活需要他人照護的其他重度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長期需要他人照顧或護理的智力、精神(輕度)、肢體重度殘疾人及盲人;由於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對殘疾人開展照顧或護理有困難的。

2.申請程序。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福泉市殘疾人社區託養照護服務申請表》或《福泉市重度殘疾人寄宿制託養服務資助申請表》,並提交户口簿、殘疾人證、近期健康證明等相關資料。經所在社區村(居)初審及鄉鎮(街道)殘聯複審後,報市殘聯審批,託養機構評估後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後的次月起可進入户籍所在社區託養照護中心接受託養照護服務。

(二)居家託養

1.對象條件:服務對象分散在家居住,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通過定期安排或點單方式為符合居家託養條件的對象開展上門服務。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可提供衞生清掃、就醫、送餐(餐費自付)、理髮、健康檢查、代辦服務等“超市化”服務模式(具體服務內容由殘聯部門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2.申請程序: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福泉市殘疾人社區託養照護服務申請表》(附件2),並提交户口簿、殘疾證、低收入證明等相關資料,經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初審及鄉鎮(街道)殘聯複審後,報市殘聯審批。符合條件的,在批准後的次月起可進入户籍所在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接受居家託養上門服務。

五、託養對象分類認定

參照《福泉市深化養老服務機構集中供(託)養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福府辦發〔20xx〕74號)執行):

1.兜底供養對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法定義務能力的殘疾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殘疾人(參照執行)。

2.無償供養對象:無(喪失)勞動能力且無人監護照料護理,或法定義務人無能力提供監護照料護理,導致生活質量無法得到保障的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户家庭成員中重度殘疾人、智障人員。

3.低償供養對象:法定義務人有能力、經評估不能提供監護照料護理的建檔立卡貧困户、低保户家庭成員中重度殘疾人、智障人員。

六、託養照護經費保障

(一)機構託養經費補助:照護服務中心開展日間照料、寄宿制服務運行經費,資金來源於服務對象獲得的相關補助,參照《福泉市深化養老服務機構集中供(託)養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福府辦發〔20xx〕74號)文件執行,運行經費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整。入住託養機構是農村户口殘疾人,可以將户口遷移到託養機構所在地的居委會管理,按程序納入居民低保。

(二)居家託養服務補助:對申請居家託養點單式上門服務重度殘疾人,託養資助標準由市殘聯根據服務內容確定,並根據居家託養對象實際享受的服務情況按月進行計算,由市殘聯根據協議約定按年度向承接託養照護服務機構結算當年的託養服務費用。

七、機構託養費用支付

依照《黔南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要求,入住的特殊貧困人員和有償託養對象生活費及護理費標準參照當年特困人員標準執行,即基本生活標準為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1.5倍;護理費標準的確定,根據入院的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的等級,參照當年度兜底供養對象護理費標準支付。

1.兜底供養對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費和護理費,由民政部門按國家救助標準劃入養老服務機構統一管理使用。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養經費統籌解決。

2.無償供養對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費和護理費,每人每月用獲得的低保金、養老保險金、撫卹金、殘疾人護理補貼、高齡補貼等補助資金扣抵後,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統籌解決。在集中供(託)養期間住院產生的醫療、護理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入住對象或其家屬自行承擔。

3.低償供養對象: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費和護理費,用獲得的低保金、養老保險金、撫卹金、殘疾人護理補貼、高齡補貼等補助金扣抵後,剩餘費用由其家庭或義務贍養人(監護人)支付30%,剩餘70%由市政府統籌解決。醫療保險按照政策自行繳納,在集中供(託)養期間住院產生的醫療費、護理費,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入住對象或其家屬自行承擔。

4.有償託養對象:為解放入住人員家庭勞動力,助力脱貧攻堅,針對自願申請到養老服務機構進行託養的對象,自行到市衞健部門進行6項能力評估,經家屬同意簽署託養協議,可自主繳費入住。入住所需的基本生活費和護理費參照標準執行。入住期間產生的醫療保險以及住院期間的各項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2

為加快推進全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切實鞏固殘疾人脱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整合各方資源和扶持政策解決殘疾人家庭“脱貧不解困”問題。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探索建立“市級統籌、鄉鎮實施、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殘疾人集中、分散託養照護服務模式,依託民政、殘聯現有各類託養照護服務機構,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和其他服務主體,為殘疾對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護理、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社會適應能力輔導、職業康復和勞動技能訓練、運動功能訓練等方面社會服務,幫助殘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和價值創造能力,改善殘疾人生活和發展條件,實現“託養一個人、幸福一家人、解放一羣人”的目標,促進殘疾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服務原則

(一)堅持統籌發展,突出重點。按需分類開展集中託養、日間照料、上門服務,整體推進殘疾人託養照護服務,有序推動寄宿制集中託養照護服務。

(二)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政府性資源的主導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推進託養照護服務社會化。

(三)堅持以人為本,分類託養。從實際出發,促進託養照護服務向個性化、專業化、規範化方向發展,設立不同層次的託養照護機構,滿足不同家庭、不同類別殘疾人託養需求。

(四)堅持因地制宜,因需服務。以需求為導向,充分整合利用各鄉鎮和村(社區)現有設施資源,因地制宜,就地就近解決託養對象照護服務。

三、實施對象

本市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建檔立卡户、低保户、邊緣户、監測户家庭中有託養服務需求的智力、精神殘疾人、肢體重度殘疾人及盲人。根據我市託養照護服務機構的牀位數確定當年入住殘疾人人數,按先申請先入住的原則,住滿為止。

四、實施模式

分為集中託養和居家託養兩類,集中託養又分為日間照料和寄宿制兩類。根據集中託養對象殘疾程度、家庭狀況和託養機構選擇等情況,參照《福泉市深化養老服務機構集中供(託)養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福府辦發〔20xx〕74號)文件執行。

(一)機構託養模式

1.社區日間照料服務

(1)對象條件。具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身體健康,精神狀況穩定,沒有傷害他人的暴力傾向,無任何傳染性疾病;對於精神病患者,必須經專業醫療機構精神科醫生評估,認定適宜託養者方可申請相關託養服務。

(2)申請程序。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福泉市殘疾人社區託養照護服務申請表》(附件2),提交户口簿、殘疾人證、近期健康證明等相關資料。經所在社區村(居)初審及鄉鎮(街道)殘聯複審後,報市殘聯審批。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後的次月起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就近的託養照護服務機構接受日間照護服務。

2.寄宿制託養服務

(1)對象條件。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長期照顧或護理的智力、精神(輕度)、肢體重度殘疾人及盲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對殘疾人開展照顧或護理有困難的。

(2)申請程序。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社區居(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福泉市重度殘疾人寄宿制託養服務資助申請表》(附件2),並提交户口簿、殘疾人證、貧困對象證明等相關資料,經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初審及鄉鎮(街道)殘聯複審後,報市殘聯審批。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後的次月起可進入户籍所在或經常居住地託養照護服務機構接受託養服務。

(3)經費保障。託養照護服務中心開展日間照料和寄宿制服務經費保障問題。資金來源於服務對象獲得的相關補助,參照《福泉市深化養老服務機構集中供(託)養改革發展實施方案》(福府辦發〔20xx〕74號)文件執行,運行經費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整。入住託養機構是農村户口殘疾人,可以將户口遷移到託養機構所在地的居委會,按程序納入城鎮低保。

(二)居家託養模式

1.服務方式及內容。服務對象分散在家居住,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通過定期安排或點單方式為符合居家託養條件的對象開展上門服務。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可提供衞生清掃、就醫、送餐(餐費自付)、理髮、健康檢查、代辦服務等“超市化”服務模式(具體服務內容由殘聯門部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2.對象條件。一是肢體重度殘疾長期癱瘓在牀、智力殘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居家生活需要他人照護的其他重度殘疾人;二是貧困家庭的重度殘疾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因年老、患病、工作等原因對其照顧或護理有困難的殘疾人。

3.申請程序。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向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福泉市殘疾人社區託養照護服務申請表》(附件2),並提交户口簿、殘疾證、低收入證明等相關資料,經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初審及鄉鎮(街道)殘聯複審後,報市殘聯審批。符合條件的,在批准後的次月起可進入户籍所在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接受居家託養上門服務。

4.經費保障。申請居家託養點單式上門服務重度殘疾人,託養資助標準由市殘聯根據服務內容確定,居家託養對象實際享受的服務情況按月進行計算,由市殘聯根據協議約定按年度向承接託養照護服務機構結算當年的託養服務費用。

五、職責分工

市殘聯:負責做好入住對象的摸底調查、審核審批、入住對象篩選、託養照護服務情況統計等工作。牽頭抓好機構託養監督和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督查和績效評估,為政府購買殘疾人託養照護服務提供依據。

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出台《福泉市集中託養照護對象兜底補助辦法》。負責做好入住託養機構服務對象低保金、殘疾人“兩項補貼”、社會捐贈等資金統籌使用工作,採取合理有效措施將低保對象享受的各類補助資金集中統籌到託養機構使用,充分發揮資金最大效益。

市衞生健康局:負責做好託養照護機構的醫療健康服務指導管理工作,明確鄉鎮社區衞生院安排醫生為託養對象提供定期體檢、日常診療等服務,機構託養護理服務和居家託養對象上門服務等。

市醫療保障局:負責制定《福泉市集中託養照護對象醫療救助辦法》,指導和幫助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內設的衞生室做好入住託養對象進行醫保報銷等工作,減輕入住殘疾人託養對象家庭負擔。

市財政局:負責做好社區託養照護服務中心建設經費和殘疾人託養服務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指導託養照護服務機構制定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並將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向社會公開。

市鄉村振興局:負責做好民政部門提供的集中託養中心入住人員和服務人員名冊比對篩選,協助入住的殘疾人做好扶貧幫扶“三户”資金的申請補助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入住託養機構的農村低保户殘疾人做好入住對象轉入托養機構所在地城鎮户口的相關工作。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做好護理人員、廚師等服務型崗位推薦及職業技能培訓。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每個託養機構住室、醫療室、康復室、廚房、餐廳及公共衞生間進行規劃設計指導。

各鄉鎮(街道):明確專人負責協助託養照護機構做好服務對象的協調保障工作,認真做好本鄉鎮(街道)各類託養照護服務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深入開展機構託養服務對象及監護人的思想動員工作,確保符合機構託養照護對象“應住盡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市殘疾人託養照護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殘疾人集中託養照護工作的指導及實施,整合市各部門(單位)優勢資源,抓好部門聯動;各部門(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有舉措、有步驟的推進全市殘疾人集中託養照護工作的開展。

(二)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按部門(單位)職責分工,相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要認真做好託養照護服務對象入住的後期跟蹤管理工作,建立人員信息台賬,實行一人一檔管理制度。完善集中託養照護對象兜底保障制度。建立上門服務的跟蹤、督查工作制度。建立管理服務人員的服務質量考核和監督工作制度。

(三)加強評估,跟蹤問效。由市殘聯、市衞生健康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開展情況定期檢查評估,評估審核合格後,將資金撥付給託養機構。如評估審核不合格,責令託養照護機構限期整改,整改後評估仍不合格的,不給予補助,並有權單方面解除與託養照護機構所簽訂合同。

(四)加強督查,追究責任。結合鞏固脱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工作開展情況,將殘疾人託養照護服務工作列入市級督導考評。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單位)因工作不到位,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市紀委監委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政紀責任。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3

為進一步做好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推進我市殘疾人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28號)精神,結合“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全面提升殘疾人託養服務質量;擴大託養服務供給,逐步形成以寄宿制託養服務為依託、街(鎮)機構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託養服務為補充的託養服務體系;堅持統籌協調,有機銜接各類社會救助、福利制度及失能人員照護保險等惠殘政策。力爭到“十四五”末,全市託養服務供給能力基本滿足殘疾人託養需求,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內的殘疾人(以下簡稱困難殘疾人)託養服務得到有力保障,不斷增強殘疾羣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點任務

(一)突出殘疾人託養服務重點羣體。以16-59週歲無業且具有本市户籍並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有託養服務需求的智力殘疾人、病情穩定的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為主,其中困難殘疾人的託養服務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補貼保障。鼓勵有條件的區擴大到有託養需求的其他殘疾人。

(二)抓好殘疾人寄宿制託養服務。寄宿制託養主要服務家庭照護困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採取24小時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提供生活照料及護理、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等。有條件的區可探索開辦公辦寄宿制託養機構,或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優先保障完全喪失自理能力且家庭無照護能力的困難殘疾人。對符合寄宿制託養服務條件並接受服務的困難殘疾人,按每人每月12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三)加強殘疾人日間照料服務。日間照料主要服務家庭白天無法照料或有康復訓練、職業技能訓練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依託“殘疾人之家”等機構開展日託服務,為殘疾人提供日間照料、輔助性就業、心理疏導、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等服務,不斷提高服務對象社會適應能力。各區要加強街(鎮)“殘疾人之家”建設運營和管理,完善社區(村)“殘疾人之家”功能,就近就便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對符合日間照料服務條件並接受服務的困難殘疾人,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四)探索開展殘疾人居家託養服務。居家託養主要服務家庭有照護能力,並需要給予一定支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服務內容根據殘疾人需求,整合機構、社區、家庭等多種服務資源,以定期上門服務為基本形式,為分散居住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助潔、助餐、助浴、助行、助醫等)、康復護理(生活護理、康復保健等)、精神慰藉和其他服務。對領取殘疾人兩項補貼的一、二級困難殘疾人,按《市政府關於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xx〕194號)執行;對符合居家託養服務條件並接受服務的三、四級智力、精神困難殘疾人,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五)擴大殘疾人託養服務供給。加大政府購買助殘服務力度,大力引進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託養服務,提升託養服務質量和水平。健全公建民營體制和機制,鼓勵優質服務機構開展連鎖化運營。調動個人、企業、社會組織助殘服務積極性,發揮志願服務作用,開發志願服務項目。支持具備照護服務條件的養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等服務機構承接寄宿制等各類殘疾人託養服務。各類服務機構開展託養服務,可根據服務形式、內容、時長等合理確定收費標準,開展市場化服務。有效利用社區衞生服務機構、社區康復示範點等資源,提高服務質量。對有託養需求但居住較為分散的,可採取互助式服務模式,在社區(村)設立“殘疾人之家”服務點,提供日常照護服務。推廣“輕殘助重殘”模式,安排輕度殘疾人、殘疾人家屬等提供託養服務。到“十四五”末,平均每個街(鎮)“殘疾人之家”服務20—30名殘疾人。

(六)統籌城鄉殘疾人託養服務建設與管理。將殘疾人託養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十四五”時期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整體規劃、統籌推進。將農村殘疾人託養服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協同推進,優化託養機構設施佈局,整合服務資源,開展社會化管理運營,不斷拓展託養服務能力和輻射範圍。加強對殘疾人託養機構的監督管理,推進規範化、專業化、品質化建設。完善託養機構場所設置、管理制度、應急處置、社會監督等標準要求,根據需要配備管理人員、護理員、工勤服務人員和專兼職技術人員。加強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消防設施、應急物資等配備儲備工作,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七)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制訂人才培訓計劃,定期對託養管理和服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專業能力。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衞生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註冊考核制度,同等享受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待遇,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申報職稱評審。對在我市從事殘疾人託養行業連續滿2年,取得護理員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人員,參照養老行業人才獎補政策,地方財政分別按每人不低於3000元、20xx元、1000元、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在託養工作崗位連續滿5年的本科及以上、大專、中專畢業生,參照我市養老護理員入職獎勵的有關要求和標準,給予一次性入職獎勵。上述政策與養老行業人才補貼和獎勵政策不重複享受。鼓勵在託養機構設立公益性崗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加強殘疾人託養服務、健全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完善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各區應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完善政策體系、擴大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能力,加快健全殘疾人託養服務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同推進。殘聯負責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的統籌協調工作,加強託養資金使用管理,做好公辦託養機構監督工作。發展改革部門加強殘疾人託養服務與基本公共服務的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按職責落實有關支持政策。民政部門負責民辦非營利性殘疾人服務機構的依法登記、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機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做好特困殘疾人、60週歲以上困難殘疾人的寄宿制託養服務,並做好與殘疾人託養服務工作的銜接。協助殘聯做好符合託養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定和數據信息比對。財政部門負責託養服務資金保障、使用監督和績效管理工作。衞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殘疾人康復醫療服務,鼓勵醫療衞生機構對殘疾人託養服務機構給予技術支持,並對有關醫療護理人員開展專業培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公益性崗位設立、管理以及輔助性就業項目政策落實。市場監管、税務等部門根據職責落實殘疾人託養服務支持和税費減免政策等。

(二)統籌經費使用。有效整合各種資金,包括公共財政撥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資金等,統籌使用到殘疾人託養服務中。已享受失能人員照護保險待遇、居家重度殘疾人助殘服務、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救助等政策的人員,不重複享受託養服務補貼。

(三)加大政策支持。對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按規定免徵增值税,為社區殘疾人提供照護服務的服務機構按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和房產税。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閒置費;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非營利性殘疾人託養機構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標準執行。有線電視基本維護費按照當地居民用户終端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網絡免收一次性接入費。對吸納符合條件勞動者的託養機構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不同主體舉辦的託養機構實施同等扶持政策、收費優惠政策和補貼標準。

(四)健全監管機制。完善殘疾人託養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從質量安全、從業人員、運營秩序、經費使用、應急管理等方面,明確主體責任、強化績效考核、定期督促檢查。出台實施細則,明確殘疾人託養服務審批流程、服務標準、考核指標等內容。加強託養服務信息化建設,鼓勵利用大數據平台進行考核管理,完善服務枱賬和記錄台賬。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公佈政府購買託養服務範圍、標準和程序,暢通信訪渠道,公開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強化過程評估,通過入户調查、電話回訪、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客觀評價政府購買託養服務的實際成效,並作為政策支持及經費撥付的重要參考依據。

四、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我市現行殘疾人託養服務的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執行。

(二)具體實施細則由市殘聯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補貼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殘疾人託養中心管理方案14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殘疾人就業,拓展殘疾人就業渠道,推廣殘疾人居家就業,創新殘疾人就業形式,實現培訓與就業有效結合,xx市殘疾人聯合會與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聯合舉辦我市第三期殘疾人網絡創業培訓班,幫助殘疾人實現網上就業。

一、報到、培訓時間:

20xx年11月10日—15日(10日上午11:00之前報到,11日—15日培訓)

二、報到、培訓地點:

xx海景商務酒店(地址:xx市xx區元光南路32號,新華都對面)

三、舉辦單位主辦單位:

xx市殘疾人聯合會、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辦單位:xx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指導中心、xx市就業和培訓管理中心執行單位:xx市暢能職業培訓學校

四、參訓人員:

根據《關於xx市第三期殘疾人網絡創業培訓班(網店培訓)調查摸底工作的通知》(x殘聯[20xx]x號文件)前期工作佈署,各縣(市、區)已調查摸底的學員43人和新報名學員。

五、師資力量:

淘寶大學福建管理中心淘寶大學認證講師。

六、課程安排:

網上開店實用技巧、網店推廣、淘寶客服、客户接待與溝通、交易糾紛的處理、網絡交易安全等。

七、其他方面:

1、學員參訓往返交通費用由所屬縣級殘聯承擔,培訓、食宿費用由市殘聯、暢能職業培訓學校共同承擔。

2、學員報到時必須隨身攜帶殘疾人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1張。

3、請各縣(市、區)殘聯根據前期調查摸底名單,做好學員通知工作,並填報《xx市第三期殘疾人網絡創業培訓班報名彙總表》(附件1,請一定註明是否需要提供食宿),於10月30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xx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同時,做好學員組織工作,確保學員按時報到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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