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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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1.1、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文化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迅速採取正確和有效的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2、方針、原則

社會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理,應遵循居安思危、科學前瞻、以人為本、高效實用的指導方針;堅持整體考慮、統一指揮,逐級負責、政府主導;按照“誰主辦、誰牽頭”、“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規範有序、資源統籌、信息共享、反應迅速的工作機制。

1.3、編制依據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為指導,貫徹“以人為本”方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文化活動及在諸城市境內舉行的各級各類羣眾性文化活動中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等工作。

本預案所指文化活動,是指經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規模較大的羣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活動、展覽活動和文化娛樂活動。

本預案所指文化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擁擠踩踏等事故災難;爆炸、恐怖襲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在諸城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市文廣新局成立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指揮本級和監督檢查系統內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運行及應急響應行動,下達解決應急處置任務。

成立諸城市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市文廣新局局長王聚培擔任組長,趙炳禮、王汝修、高玉勛、馬愛美、張青賓、孫志強擔任副組長,王洪強、宋桂娟、張維新、張健、喬雲峯、韓鵬、張秀麗、任增濤為成員。

2.1、運行管理機構

成立文化活動運行管理機構,即活動組織委員會。

組委會具體負責當次活動應急工作預案的制定、預防預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綜合分析,信息的上傳下達和發佈,調查、評估突發事件原因,彙總應急工作情況,整合有利資源,

協調工作進程,授權現場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2.2、現場指揮機構

在組委會的授權下,公共文化場所所在地人民政府和舉辦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承辦大型文化活動的場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文化活動突發事件預防預警信息的採集和傳送;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快速處置和控制突發的公共事件;及時向組委會和領導決策機構報告情況,並根據事件態勢,提出解決方案和需要協調調用的資源等

2.3、救援和保障機構

以公共文化場所所在地鎮人民政府和文化活動承辦地鎮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為主體成立救援和保障機構,包括財政、公安、消防、交通、衞生、通訊、電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參加的部門。

救援和保障部門根據應急工作任務要求,針對文化活動中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調配可用資源,提供應急保障,落實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組委會和現場指揮機構的工作,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3.1、預防預警

3.1.1、審批登記

舉辦文化活動,必須根據《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治安管理辦法》及行政許可等有關規定,實行審批登記。

3.1.2、安全保衞、公共文化場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安全責任制度。

強化日常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大型文化活動組委會下設安全保衞部,安全保衞部在組委會授權下具體履行安全保衞職責,負責在舉辦文化活動之前制定和部署安全保衞方案、應急預案,落實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措施,並報當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組委會負責人為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

3.1.3、信息員

公共文化場所負責人為本場所信息員,參與面較廣的文化活動應根據自身特點在治安、保衞、消防、交通、氣象、公共衞生、場地設施安全等方面分別確定專職信息工作人員,信息員負責相應領域內預警信息的採集和彙報。

3.1.4、信息採集

大型文化活動具有參與人數多、社會影響大、人流密集等特點,組織大型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要具有信息採集的能力和條件,建立並完善預警信息工作網絡和信息採集工作制度。

3.1.5、信息報送

預警信息按應急工作組織程序逐級彙報,報送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真實,保障應急工作信息在應急體系和指揮機構中正常運轉,對重要的突發事件情況信息要隨時報告,市文廣新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報後要及時報告市政府。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行動方案

市文廣新局相關科室認真履行應急工作職責,按照本預案工作原則和要求,督促文化活動參與人員和文化活動場所單位落實安全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3.2.2、行動重點

防範大規模觀眾騷亂、防範人員踩踏傷亡、防範爆炸、防範火災、防範建築物倒塌是文化活動預防與應急工作的重點。

3.2.3、場所設施

公共文化場所和大型文化活動的場地、建築、通道、設施、環境必須符合國家公安、消防、衞生有關安全要求,保障人員緊急疏散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應急需要。

3.2.4、協調運行

根據文化活動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性質及特點,文廣新局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對各項應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保障應急組織人員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資到位。

4.1、分級響應

4.1.1、等級分類

I級:出現大規模密集人員踩踏傷亡,或爆炸、火災、

文化活動場所倒塌,或襲擊、綁架人質等特別重大事件,組委會須立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並立即向承辦地鎮人民政府報告,市文廣新局及相關責任單位應迅速核實情況,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

Ⅱ級:出現事件、人員傷亡等較大事件,組委會迅速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並立即向承辦地鎮人民政府報告。

Ⅲ級:出現人員受傷、被困或其他突發事件,組委會及時啟動應急工作預案,並及時向承辦地鎮人民政府彙報,在當地政府統一組織領導下,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2、響應程序

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程序,按逐級負責、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各級響應要做到組織嚴密、快速反應、措施果斷、穩妥處置。

在應急響應的同時,要注意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產生的關聯事件,並爭取提前對涉及領域和有關部門發出預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災害事件的出現。

4.2、通訊

4.2.1、器材配備

文化活動應配備良好的通訊器材設備。

4.2.2、相關資料

公共文化場所和室內文化場所應具備場地簡介、平面佈置圖示、重要基礎設施分佈簡圖及外部救援單位聯繫電話;

人員疏散和逃生路線、安全導向標誌;消防設施配置圖;相鄰環境、周邊交通道路圖示等。

4.2.3、通訊方式的公佈

應急工作通訊簿應配發給每個組織機構和指揮層次,其中安全保衞負責人的通訊方式要印在活動的方案、工作安排上。

4.4、指揮和控制

4.4.1、統一指揮

突發文化活動事件的應急指揮與控制工作要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認真執行報告、請示制度和預案確定的決策程序,各級組織機構內部成員單位工作任務要明確,每一級要有確定的負責人。現場指揮工作要扁平化,減少環節,指令準確無誤,組織行動迅速,各方配合協調,應急處置急而不亂、快而有序。

4.4.2、現場指揮

突發文化活動事件應急工作的現場指揮以屬地為主,公共文化場所所在地和活動舉辦地鎮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4.4.3、應急負責人

公共文化場所負責人和舉辦較大型文化活動的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應急負責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和舉辦地鎮人民政府報告,經所在地和舉辦地鎮人民政府負責

應急工作的部門授權後,儘快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4.5、醫療衞生

在舉辦規模大、週期長、參加人數多的文化活動前,有關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衞生主管部門聯繫,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制定醫療衞生保障方案,落實衞生醫療具體措施,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能快速、高效、有序地進行醫療救治和衞生應急處理,保障活動期間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6、安全防護

4.6.1、危險目標與危險區

大型文化活動中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反應,準確判斷事件性質,確定危險目標和區域,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迅速設立隔離區,部署和實施應急保障方案,採取果斷安全措施,對在危險區域的人員及重要物資進行緊急施救。

4.6.2、羣眾人身安全

處置文化活動中突發事件,首先要保證羣眾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羣眾要按照預案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要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採取緊急救助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4.6.3、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

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在有火災、觸電、爆炸或毒害性危險的現場環境區域,須有安全保護措施,應急工作人員防護裝備和器材應達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7、應急結束

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應確定事件結束的指標,符合結束指標時,組織活動的當地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宣佈應急工作結束,儘快恢復事發地正常的社會治安秩序,提供並公開發布相關信息。

5.1、基礎保障

市文廣新局和文化活動組委會應與財政、通信、電力、供水等保障部門協調確定應急工作基礎保障方案,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備的資金和物質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資金須列入大型文化活動經費預算。

5.2、救援保障

市文廣新局和大型文化活動組委會應與財政、公安、交通、消防、衞生防疫、電力等部門協調確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據不同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確定所需的人員、設備、物品、交通運輸工具,落實應急隊伍、應急物資裝備、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6.1、善後處置

市文廣新局和文化活動組委會應根據事件特點確定善後工作程序,成立善後工作小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善後工作小組專職處理人員安置與補償、污染物的清理、社會救助物資的管理與監督、應急人員

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等善後工作事項。

6.2、總結報告

市文廣新局和文化活動組委會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後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7.1、預案的制定

本預案主要從總體方面進行了概述。各項公共文化場所、文化活動的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以及每個公共文化活動場所要根據本預案確定的原則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分專項制定具體詳細的應急預案;

7.2、預案的更新

市文廣新局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以保證預案的前瞻性和科學性。舉辦各級各類文化活動的有關部門要注意瞭解突發公共事件的新種類、新變化、新特點以及應急措施的新技術、新方法等,並結合自身活動規律,及時完善預案。

7.3、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諸城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制定並負責解釋,報市政府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應急預案目的

廣德縣文化館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我館在羣眾文化活動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確保在發生緊急事故時採取正確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二、應急工作範圍

廣德縣文化館是負責全區羣眾性文化活動的組織舉辦單位,如各種室內的展覽、培訓、比賽、表演及户外的大型宣傳、羣眾文化活動等。針對活動性質和場所,制定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地震、火災、爆炸及場地設施坍塌等應急預案。

三、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1、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2、小組成員職責

總負責人:負責活動統籌指揮與管理 分組負責人:負責現場安全監控

緊急聯絡人:及時通報現場緊急情況進行緊急處理 組員:攜帶常規應急藥品及物件配合進行現場急救 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保證手機暢通。 四、活動前的預防預警機制

舉辦活動前,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勘察現場,排除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對活動中使用的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防止出現意外情況;對參與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及強調,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

五、館內、外應急事故處理

(一)館內活動:

定期檢查館內設備設施的安全性能,對館內建築特別是可能受風、雨、雷、電、火等災害影響的薄弱環節採取穩妥的防範措施;定期組織人員對館內用水、用電、消防設施等進行檢查;對前來館內參與活動或使用設施的羣眾進行安全教育,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活動場地;確保安全通道的順暢無阻礙,出入口,活動陣地應在監控範圍之內;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採取應急預案。

(二)户外活動:

分組負責人發現緊急事故,第一時間通知總負責人,並請求必要支援,迅速組織力量疏導人羣,採取救助措施,控制現場事態並保護好現場;聯絡人協助急救人員進行現場處理,所有現場人員聽從總負責人指揮,積極配合緊急救助。

六、應急保障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文化場所要配備必要技術力量,確保與應急指揮組信息報送渠道通暢。

2、人員保障

按照應急小組的分工原則,根據突發時間具體情況,在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下,分塊對口開展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3、宣傳、培訓保障

加強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應急預案的普及工作,宣傳在突發事件中預防、避險和自救、互救等常識,確保應急小組通信順暢。

七、善後處理

1、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恢復工作生活正常秩序。

2、對該次事故發生原因、處置經過、責任獎懲等作出綜合調查和總結,參與應急工作的部門應及時進行總結及書面報告。

  文化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認真貫徹執行《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理預案》,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搶險施救水平,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事故的確定和分類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含自然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火災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築質量和房屋坍塌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事故;

(五)礦山安全事故;

(六)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七)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八)其它安全事故。

根據造成人員傷亡或者經濟損失情況,事故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四個等級。本預案所稱生產安全事故,指的是一次造成1人(含1人,下同)以上死亡,或造成1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與現場維護

我鎮轄區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相關信息報告鎮黨政辦(電話)、鎮安辦(電話)以及鎮中心醫院(電話)。

事故單位、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對現場嚴格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鎮黨委班子成員在接到有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報告後,要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鎮有關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安全事故發生後,在迅速做好上報的同時,先按照本預案進行應急處理,在縣政府作出明確指示後,按縣政府的預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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