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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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學校無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們開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證。為確保學生宿舍各類突發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生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維護學校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生生命、財產的火災、水災、疾病以及人為的破壞等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人員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學生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校長室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火災處理的緊急預案

1、加強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請消防教官講有關消防自救知識,提高學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學生宿舍內,為防止學生私自接用電器,引發不安全事故發生,生活老師隨時檢查電源插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進行檢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關係,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訓有關人員,提高宿管老師的防火滅火能力。

4、宿舍內和晚自習教室內禁止焚燒一切物品,與火有關的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宿舍和晚自習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體師生提高防範意識,凡在第一時間內發現火情者,必須立即報告生活老師、值班領導,並根據情況,積極採取措施滅火。一旦火情嚴重或判斷火情有蔓延趨勢時,立即撥打“119”火警。打開所有的安全通道,並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三、學生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1、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嚴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應及時彙報,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

3、住宿生在校期間,不允許學生出校門,確需出校門的,必須持有班主任或相關年級、德育處的證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檢查宿舍樓安全防範設備,加固宿舍樓護欄,修理門窗,檢修水電,普及安全常識,防患於未然,儘量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5、對住宿生實行嚴格的宿舍管理。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許非住宿生進入宿舍,不允許住校生私自出校門,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須履行書面請假制度,並明確投宿地址與電話,便於老師及時聯繫。

6、學生在宿舍區內發生意外事故,發現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宿管處,通知學校領導或年級組長、班主任,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積極與家長進行聯繫。

7、住校學生在校期間(白天或晚上)若突發疾病出現意外,宿舍管理人員或相關知情人員,必須首先報知校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並爭取在第一時間內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8、住宿生不許把貴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生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找。

  四、防食品中毒預案

1、學校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學生衞生工作條例》、《學校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採購、存儲、加工和供應、銷售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和監督。

2、定期組織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身體健康檢查,進行食品衞生、營養知識、食品加工知識的培訓,使他們瞭解《食品衞生法》等法規的基本精神及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嚴格落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行培訓後上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證和未參加食品衞生知識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學校食堂工作。

3、安排專人管理校內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對食堂進行檢查;定期召開食堂承包人會議(作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平均每學期聯繫衞生防疫部門檢查1—2次;經常徵求師生對食堂飲食衞生和食品質量的意見,督促食堂不斷改善食品加工條件,提高食品質量,確保食品衞生安全。

4、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範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學校食堂就餐條件,減少師生外出就餐次數,防患於未然。

5、若遇學生出現食物中毒現象,首先由校醫進行初步診斷,再由班主任聯繫家長,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同時,宿管處、政教處、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並報主管局和派出所備案。

  五、住校學生急性生病處理預案

1、生活老師隨時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蒼白、噁心嘔吐、肚疼等),應仔細詢問,查明原因,並建議學生到醫院接受治療。學生到醫院應有生活老師陪同。

2、若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師應立即與值班領導、德育處聯繫,同時將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值班領導立即將情況報告給分管副校長、校長,同時通知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食堂協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學校護送者,應立即撥打120(至少三次)。發生費用由學校先行墊付。

3、在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的同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行政人員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六、防盜安全預案

1、嚴格來客登記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進入宿舍樓。

2、上課期間,學生宿舍樓上鎖,任何人不得隨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證每天24小時有人員值班;為值班室人員配備手電、電話等設備,值班人員要晝夜在宿舍樓內巡視發現問題馬上報告,安排保衞人員,晝夜在校內流動值班。

4、全體師生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員及時查問。一旦在宿舍樓內外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領導、值班人員通報,並將其帶至值班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發事件,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及時處理,控制事態擴大,儘量減少損失。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一般性火險

一、宿舍內發現起火,學生一方面組織滅火,一方面立即派人報告值班教師

二、班教師立即趕往火險地點,利用滅火器火消防栓進行撲滅。

三、另一值班教師組織學生有序的'撤離宿舍到安全地帶。

四、各宿舍長負責組織本宿舍成員按順序離開宿舍。

五、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秩序,以免發生

人為擠壓造成人員傷亡。

六、全體住生心理要鎮定,不要發生恐慌。

七、值班教師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八、值班教師負責按宿舍清點人數。向有關領導彙報安全撤離人數。

九、撤出人員集合地點在籃球場。

  二、嚴重性火險

一、一值班教師負責組織滅火隊及時滅火。

二、另一值教師負責報火警電話:1十九、及報急救電話:120。然後負責組織學生有序的撤出。

三、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的秩序。

四、沒能及時撤離宿舍的宿舍長要穩定人心,組織本宿舍成員自救。高層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員及時救援。

五、值班教師負責在籃球場按宿舍清點安全撤離人數。

六、值班教師及時向領導彙報並告之安全撤離人數。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負責全面工作

行動組:

負責在發生突發事件後及時組織教師進行救護工作

通訊聯繫組:

負責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向消防、衞生防疫、醫院等相關部聯繫救護事

疏散引導組:

負責在發生突發事故時對學生進行疏散引導到安全地方

安全救護組:各班主任

負責協助醫護人員、消防人員、衞生防疫人員等進行工作

  (一)、火災預防及救助措施:

(1)制度

1.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2.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嚴禁私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燒水、做飯。

4.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嚴禁擅自移動、破壞消防設施。

6.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愛護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杜絕消防隱患。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並通過安全通道緊急疏散。及時將學生轉移至安全地段。

9、嚴禁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設備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2)職責

1.宿舍在學生處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2.對學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學生防火安全意識。

3.加強對公寓管理員的消防知識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識、滅火器材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組織消防綜合演練以及緊急情況時的疏散辦法。

4.要求值班人員熟記重要電話號碼,發生火災時,以最快方式通知政教處和綜治科。

5.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應急燈、消防栓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進行維修或更換。

6.隨時檢查各樓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發現違章用電、用火及時制止和糾正,並報告政教處或年級辦給予處理。

7.在滅火過程中一切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事故現場。

(3)火災救助程序和措施

火災發生:立即組織人員參加滅火搶救,同時報告政教處和綜治科;一旦火勢失控,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講明地點、火情,並且迅速組織疏散人員。

  (二)、打架鬥毆、盜竊事件的預防及處理程序

(1)制度

1.本樓住宿人員憑胸卡出入,非本樓人員不得擅自入內,來客須經政教處批准、在值班室登記且有管理員陪同方可進入,夜間不得留宿外人。

2.宿舍樓關門期間,學生一律不得在宿舍滯留,確因有病或其它特殊情況,滯留宿舍時,須持有請假條,逗留宿舍的學生不得在樓內到處走動。

3.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賭博、存放各類管制刀具、兇器。

4.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不要隨身攜帶大量現金。

5.個人的房間鑰匙不得外借,最後一名同學離開後一定要關好門窗並上鎖。

6.嚴禁在學生公寓進行買賣等商業活動。

(2)職責

1.準確掌握本樓住宿人員情況。

2.各樓層公寓管理員要經常對樓內巡視。

3.督促學生遵守公寓管理規定及作息時間,按時開、關樓門,按時熄燈、送電。

4.準確區分本樓人員與外來人員,作好晚歸、封閉期間逗留學生登記,大件物品出入樓登記,外來人員登記。

5.發生打架鬥毆情況時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制止控制事態發展,組織好人員維持現場秩序,同時安排人員通知政教處。

6.對受傷嚴重的要及時送到衞生所救治。

7.發生盜竊事件時,要保護好現場,並向綜治科報案。

  (三)、發生打架鬥毆事件處理程序

事件發生後:

1、及時趕到現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現場圍觀人員並通知政教員

3、協助保衞人員對現場當事人員進行詢問、登記。

  (四)、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學生突發疾病或意外傷害時,輕者安排同宿舍人員陪同到衞生所就診,重者可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

  (五)、設備、設施突發事故

1.值班人員應熟悉本樓水、電、暖的開關總閘位置和使用方法。

2.當發生跑水、漏電等事故時,首先關閉閘門,如有人員受傷的按“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程序處理;立即通知總務處有關人員前來處理。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維護學生宿舍區學習、生活秩序,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消防安全法紀法規的要求,結合各學生宿舍樓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注重事前教育、事前防範,杜絕各種不安全隱患。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三、明晰職責

⑴學宿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負責全校學生宿舍樓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⑵焦仲負責一樓層的消防安全工作,朱峯負責二樓層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宣傳教育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積極貫徹學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利用黑板報向學生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消防安全規範、消防安全應急措施。

  五、安全管理

⑴準確瞭解掌握本轄區消防器材的置放地點、數量、有效期限,定期檢查。

⑵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知校消防電話:*****

⑶準確瞭解和掌握本樓層樓門的備用鑰匙,定期檢查試用。

  六、日常規範

⑴樓長堅守工作崗位,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每天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

⑵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等違章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⑶禁止在宿舍、樓道內、廁所裏焚燒任何物品。

⑷禁止在宿舍、樓道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⑸禁止在走廊、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堆放雜物。

⑹滅火器材專人保管(樓長、保潔員),嚴禁其他人員移動或挪用。

⑺熟悉樓內電控櫃、電閘箱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⑻樓管組要調動和發揮樓委會成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積極性。

  七、應急預案

火災無情,瞬間會對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損失。一旦有火情發生時,樓長要沉着冷靜、臨危不亂,迅速採取以下措施:

(一)火情:樓長髮現火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打開電子門和安全通道。

(二)自救:當火情較小時,樓長應迅速組織指揮保潔員和同學使用滅火器撲救。滅火時應站在火源的上風處滅火,並注意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使用濕毛巾、濕被子、濕衣服等。

(三)報警:當火情有蔓延趨勢時,樓長應立即報告校內消防電話6222001和有關部門,要講清樓號、地址、起火部位、火勢情況和報警人姓名。中心消防安全應急領導工作組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協調滅火工作。

(四)撤離:當火情快速蔓延,樓長要組織指揮同學,從各安全通道迅速撤離火場。

(五)疏散:

⑴危急時刻,不要顧及財物,逃生第一。

⑵在深夜同學間要相互叫醒,相互幫助。

⑶當樓道煙霧過多時,要用濕毛巾捂口鼻處匍匐前行。

⑷不要盲目跳樓,情況緊急非跳不可時,可用被罩牀單等物製成繩索,固定在物體上滑向樓下。

⑸當樓道門等出口被大火封堵時應退守房間,用電話等通訊工具報警求救。

⑹萬一身上衣物着火切勿驚跑,要就地滾動壓滅身上之火。

  八、警鐘長鳴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使同學們提高警惕,增強安全憂患意識,防患於未燃。

⑴消防安全、人人有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⑵遵紀守法,互相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⑶珍愛生命,關愛他人及國家財產安全。

⑷遭遇突發不可抗拒的事件,要沉着冷靜、臨危不亂、聽從指揮,緊張而有秩序的組織撤離、疏散、搶險、救助。

  校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生宿舍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住宿學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生宿舍事故的原因

學生宿舍的房屋、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地面不防滑;電線電器設備老化和亂拉亂接電線電源插座,違章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未按規定配齊有效滅火器材,通道堆物,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學生追逐、打鬧玩耍;校外人員私自進入寢室、生活老師管理失職或不當以及學生自身疾病等情況是可能引發學生宿舍和住宿期間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辦法

加強對生活老師責任制的落實和師生安全意識的教育。

#8226;對住宿學生進行行為規範和安全教育,做好逃生自救的演練,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8226;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責任到人。

#8226;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視,並做好值班巡視記錄。

#8226;加強對宿舍房屋、設備以及生活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8226;配齊有效滅火器材,保持通道暢通,應急照明燈、緊急疏散指示牌要良好。

#8226;電線拉接、電源插座位置、電器設備使用要規範。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學生宿舍安全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以最快速度及時將受傷學生就近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2、報告。

(1)、學生應及時報告值班教師。

(2)、值班教師應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3)、校方馬上報告教育局。可先口頭後書面。

(4)、根據安全事故的性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火災事故,按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4、重大事故,按學校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5、發生人質事件,按學校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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