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激勵方案[精選15篇]

來源:文萃谷 2.04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着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激勵方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員工激勵方案[精選15篇]

員工激勵方案1

一、實施目的

1、體現企業人性化管理,提高員工的滿意度 2、挽留員工、維繫員工,降低員工流失率 3、激勵員工、提高員工工時利用率

二、適用範圍

1、適用於**話務中心全體員工

2、未轉正員工、待崗員工、當月累計請假10天以上的員工不參與 三、積分的分類:

總分值35分,具體劃分範圍如下: 積分範圍 考勤積分績效積分星級積分獎勵積分(5分) (10分) (10分) (10分) 注:以月為統計週期,以季度為兑換週期,不清零。 四、積分的組成

積分的計算公式=考勤積分+績效積分+星級積分+獎勵積分 1、考勤積分:(滿分5分)

·當月無缺勤,可獲得此項積分分值的滿分; ·每月缺勤在二天以內,可獲得此項1分; ·每月缺勤在二天以上(含二天),此項不得分; ·如當月有出現曠工現象則此項不得分; ·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此項不得分。

2、績效積分:(滿分10分) 工作工時利用任務完成率無客户投訴 考核項 紀律 率>60% >200% 分值 1 5 3 1 注: (1)工時利用率達標不得分,大於50%得2分,大於60%得5分 (2)任務完成率達標不得分,大於150%得1分,大於200%得3分 3、星級積分:(滿分10分)

根據員工星級考核成績給予一定的積分獎勵,原則上按星級標準制定,四星10分,三星8分,二星6分,一星4分,以此類推,準星此項不得分。

4、獎勵積分:(滿分10分)

(1)為企業發展做出貢獻者,提出新的管理思路並被採納的;舉報和制止影響中心利益的現象等。其分值按其所做出的貢獻高低決定; (2)積極主動參與中心的各項活動;

(3)圓滿地完成日常工作,且在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者給予一定的

獎勵積分,如:績效考核成績優異,或被評為當月優秀員工、進步員工等等。

(4)季度內全勤的'員工可獲獎勵積分。(以季度為統計週期)

(5)星級較前一次有所上升,每上升一顆星加2分,另連續維持三星以上星級,給予加2分獎勵

(6)由中心上報公司同意的各項獎勵

(7)為中心宣傳提供內容併入選者可獲獎勵積分

(8)義務為中心服務者,可獲獎勵積分(打掃衞生,佈置會場等) 具體分值設定詳見下表: 獎勵情況 最高獎勵分值 為中心提出建議性意見並被採納,包括舉報違規現象(視具體情10分 況而定) 為中心班務提出建設性意見並被採納 2分 積極主動地參與中心的各項活動 1分 參與中心各項活動的獲獎人員前三名而定,第一名積10分,第二名積6分,第三名積3分。 考核前三名 星級較前一次有所上升,每上升一顆星加2分,另連續維持三星以上星級,給予加2分獎勵 獲公司內部評選的各項獎勵 所製作的中心宣傳欄內容入選者,1至2個內容者,給予3分獎勵;3至5個內容者,給予5分獎勵;整版獨立完成者,給予8分獎勵(僅限提交當月) 義務為中心服務者,可獲獎勵積分 季度內全勤,無遲到、早退、曠工現象 注: 1、中心提出的建設性意見需以書面的形式完成,所提出的問題不可與以往的意見重複。 2、參與活動獲獎人員在獲得該項獎勵分值的基礎上就不再享有參與分值。

3、公司內部評選的各項獎勵:如半年度優秀員工等。 五、考核實施辦法:

1、考勤積分:由現場管理根據當月員工的出勤情況,核算當月的考勤積分。

2、績效積分:在當月績效考核數據公佈之後,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員進行統計。

3、星級積分:根據現有星級成績,由項目負責人統計,如遇星級調整或保持原星級應按調整成績及時變更,並進行批註説明。 4、獎勵積分:根據當月開展的活動情況,由項目負責人統計 六、積分兑換

10分 5分 8分 10分 8分 1分 5分 1、積分兑換休息

(1)分值要求:每30分可兑換一天的休息 (2)兑換時間:可隨時要求兑換 (3)注意事項:

①申請後,再依據班務情況進行安排

②如有連休需求的員工,在原有扣減積分的基礎上,還需扣除5分/每一個連休 2、積分兑換培訓

(1)分值要求:300分以上 (2)兑換時間:每年年底 (3)注意事項:

①培訓內容、地點由公司預先提供,以供員工進行選擇

②參訓名額由公司確定,採用“先兑換先登記”的方式確認最終培訓名單。

3、積分兑換禮品

(1)起兑分值:60分

(2)兑換時間:每半年一次 (3)注意事項:

①按分值劃分成各檔,員工兑換時需優先選擇本檔次所屬禮品 ②禮品兑換後,不予更改、退回。 4、年底競投

(1)如員工不參與每半年一次的積分兑換活動,可將積分累計至年底統一兑換,公司還會另設定一個高額獎品,員工需使用積分來競標。 (2)注意事項:

根據實際的獎品價值設立參與競標的最低積分數,如競標一個隨身DVD,價值為600元,參與競標者的積分需在150分以上。 七、相關情況説明

(1)積分可作為作為競聘的參考條件,參考值是按該員工本年度所獲得積分總值而不是當前剩餘積分作為參考,年度總積分達到200分的員工,不論入司工作年限多久,均可報名競聘。 (2)積分是以月為單位,以自然月進行計算 (3)積分分值不可轉贈、轉讓或售賣;

(4)積分分值只可兑換成中心提供的相應獎品,不可兑換成現金; (5)被公司勒令辭退及主動離職的員工不參與積分獎品的兑換; (6)如遇星級調整,則以當月調整後的星級積分為準;

(7)為保證競價的公平性,在對員工的個人積分使用情況公開以前,員工個人及積分統計工作人員需對員工所持有的積分保密,不可查詢自身以外其他員工的積分分值;

(8)如在禮品競價活動中,發現員工有舞弊行為,中心有權取消該次競價,並撤消舞弊員工的終身積分資格;

(9)競價活動與禮品兑換活動同時進行,所有禮品限量兑換,先來先得,贈完為止。同種禮品每位員工只能兑換一次,因獎品數量有限,中心會對部分獎品進行調整;

員工積分查詢方法

一、 員工積分查詢時間:每月15-20日(如遇節假/雙休日時間延順)

二、 積分查詢方式:統一到***處進行登記,之後會以短信方式或口

頭進行回覆。

三、 積分查詢範圍:月積分、季度積分、年度積分(只限查詢本人積分)

四、 積分複議:如對本人積分有異議,可向積分管理員要求複議,複議時間:每月22日前提出上月積分複議要求。

員工激勵方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充分調動公司全體員工的工作用心性、創造性,發揮每一位員工的智慧和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績效、高目標的優秀團隊,建設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的優秀人力資源隊伍,提高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加強員工與公司領導之間的溝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激勵措施

第三條、每日進行一次5到10分鐘的廣播操

公司將推行每日下午上班前進行一次5到10分鐘的廣播操,全員能夠跟着音樂節拍進行,前期會在各部門挑選一些人員共同學習,以後作為領操人員,我們期望以此方式活躍一下工作氛圍。

第四條、“月度優秀員工獎”和“月度進步員工獎”

1、月度優秀員工獎:各部門每個月根據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情況、工作態度、出勤率、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等推薦/評選1至多名月度表現優異的員工,作為部門月度優秀員工

2、月度進步員工獎:各部門每個月可推薦/評選幾名本月度進步很快的員工作為部門月度進步員工,主要從工作業績、工作技能、工作態度等各方面的進步綜合思考人力資源部將帶給“月度優秀員工”和“月度進步員工”的範例表格給各部門,各部門請在每個月的5號前,提交候選名單表格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集中在每月的8日對上月各部門的“優秀員工和進步員工”進行表彰,我們將給每人贈送一個小的禮品並照相,然後在公告欄進行張貼表彰。

第四條、月度員工生日祝福、生日賀卡的發放和生日蛋糕的購買公司將一如既往給每個月過生日的員工訂製大的蛋糕,並派發由董事長簽名的生日祝福賀卡,公司的廣播系統安裝好後,部門員工之間能夠相互送出祝福。

第五條、每月一次的部門員工代表和公司高層之間的'座談會與員工之間的有效溝通,傾聽員工的心聲,公司將在每個月最後一個星期的星期五的下午,召集各部門的員工代表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董事長進行一次座談溝通,談談工作,談談公司現狀,談談公司未來的發展,談談大家各自的想法等

第六條、從工作環境中體會到樂趣和成就感。

每月人力資源部徵求各部門員工意見,以“創新”主題,組織一次文化沙龍,員工之間相互交流,各抒己見,探討想法,大家能夠提前準備好需要討論的課件。

我們期望透過此種方式,讓我們的員工發揮自我的主動性、發揮自我的聰明才智,增強同事之間的情感溝通,在學習中得到快樂。

第七條、定期不定期的團隊小活動

日常小範圍的團隊活動,將能夠使我們在工作之餘,身心得到短暫的放鬆,也能夠感受到公司這個大家庭的温暖。

1、每個月各小組在項目上取得很大進展或完成了工作項目或被評比為月先進團隊,部門負責人能申請必須的部門經費,組織部門員工聚餐,共敍情感

2、每2個月,公司高層和中層領導小聚一次或共同進行學習、拓展活動等,以加強溝通,相互勉力,共同為公司未來的發展獻計獻策。

3、每3個月,全體員工利用週末時光,組織一次深圳範圍內的小型户外活動或比賽。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的組織員工培訓

公司以年輕人居多,大多渴望成長,公司將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導,其它部門大力配合,不定期的對員工進行素質、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訓,實行內部導師制,以優秀的管理人員為主,作為員工工作與生活的引導人。每月不少於一次的員工培訓。第九條、工齡激勵

此項激勵將在後續公佈的“薪酬體系”方案中也會提到,暫設為服務每滿一年的員工,每個月工資中將給予100元的工齡補貼工齡補貼,每滿一年,每月補100元,從20xx年1月1日起往後推算(備註:以上

第九條、在公司修改後的'“薪酬體系”方案正式實施後,開始執行)

第十條、企業文化的激勵

企業文化一般包括4個層面即物質層、行為層、制度層、核心層。→在物質層(表象的),我們將盡快完成公司員工工作牌、工作牌吊繩、工作服、名片、車輛等VI設計工作,並付諸實施

→在行為層,在公司內部倡導領導、管理者表率作用,以身作則,在工作態度、工作方式、工作理念上,積極進取,不斷改善,不斷創新,用心影響我們每一個團隊成員,成為大家學習的榜樣→在制度層,公司在制度制定上,將在遵循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更多的將堅持“以人為本”的策略,在員工和企業之間系起一個相互信賴相互制約的良好關係紐帶

→在核心層,公司高層領導在員工大會上和年終總結上,要着重説明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宏偉願景,並説明清晰的執行計劃,鼓勵全體員工,為了目標的實現,共同努力

十一條、創新激勵

我們這種企業是需要不斷創新的,所以我們鼓勵創新,鼓勵員工多多思考,不論是在影視創作、方案策劃設計,還是技術研發、工藝流程等方面,只要你是創新的並且經過驗證能帶來工作績效提高的,各部門負責人請用心上報到人力資源部,我們將對員工進行通報表揚,號召全員學習,並給予必須的物質鼓勵。也許我們並不缺乏創新的精神和創新的案例,但卻少了一雙善於發現的眼睛,所以我們要行動起來,關注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

十二條、績效激勵

公司隨後將導入績效考核機制,具體的激勵方案,各員工屆時請參閲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薪酬體系方案”

第三章:附則

本制度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核後於20xx年12月1日正式執行(不包括第九條),此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辦公室!

員工激勵方案3

針對公司目前員工工作效率低下,員工心態不穩,士氣低迷等問題。因此試圖制訂相關激勵措施,本方案本着精神激勵為主,適度配合物質激勵的原則。

一、目標激勵

由生產經理及相關領導共同確定各崗位的崗位職責,明確告知員工應從事的工作以及由生產經理與員工一齊結合員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及設備額定產能設定超產獎,對於超出額定產量的員工給予相應獎勵(金錢、禮品、口頭表揚或言語鼓勵)。對與達不到目標的員工應適度安慰並給予幫忙,比方説培訓等,幫忙員工到達工作目標。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屬員工自我激勵,超額完成目標的員工會增加自豪感及收入從而增加工作熱情。

2、完不成目標的員工在被安慰的狀況下會更加努力工作。

二、參與激勵

對於某些不涉及公司原則的問題決定時(如食堂服務、飯菜質量、某些輔助生產工具是否合手省力、某些設備部件是否更換等問題)以及制定生產方面某些規定時,可挑選1~2名員工參與討論,聽取員工意見。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員工感覺自我受公司重視可增強工作用心性。

2、便於瞭解第一線員工的思想。

3、可證明公司制度是在瞭解員工想法以後制定的體現公平及人本思想。

4、實際操作的員工對設備以及操作強度等可改善之處提出的意見相對實際杜絕紙上談兵。

三、評選優秀員工

公司可分季度評選優秀員工,具體評選方法可根據員工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出勤狀況等。從員工中挑選出2~3名錶現良好的員工,頒發優秀員工獎狀及給予必須的物質獎勵。(以3名為列獎勵可為1等獎50元人民幣、2等獎30元人民幣、3等獎20元人民幣,獎勵以加班工資的形式發放)但要注意評選的公平性,否則會起反效果。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榮譽激勵及物質激勵結合的方式可提升員工用心性。

2、為評上優秀員工可在員工中間構成競爭,提升工作用心性。

3、被評上優秀員工的人穩定性會增強。

四、員工生日問候

每位員工生日時,由公司總經理或基地廠長簽發員工生日賀卡,表達對員工的祝福。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員工感覺受公司重視。

2、總經理鼓勵會增強員工工作熱情。

五、工資激勵

對於員工工資可制定工齡工資,在本公司每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可給予25元的工齡工資。每滿兩年的員工給予每月給予50元的工齡工資,依此類推工齡工資200元封頂。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工齡工資便於員工長期在公司工作,以及防止培訓出來的熟練工跳槽。

六、企業文化激勵

透過培訓的形式告知員工工作是為自我的,有潛力的員工公司會為其帶給廣闊的發展空

間以及相對應的薪酬。公司看重的不是學歷、性別等其他因數。任何人只要肯努力在公司都有發展的`機會。把公司的目標和員工的目標相結合。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不一樣於其他沒有企業文化激勵的企業,會是一種比較個性的方式。

七、績效激勵

目前能耗太高,能夠根據目前每噸相應產品電耗、氣耗與額定電耗、氣耗結合設定激勵,在某一個標準下,節約電費、氣費以必須的比例返給員工。(獎勵以加班工資的形式發放)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提高員工用心性及對企業的歸屬感。

2、公司相應利潤到達了提升。

八、負激勵

對於連續兩個月達不到公司最低計件標準的員工,結合其平時工作表現(包括考勤、工作態度等)給予轉崗或辭退處理。(很多員工都在談論其他公司待遇好,但真正好處上沒有幾個工人願意辭職,員工的年齡決定了他們需要的是穩定,加之工資高的公司管理上比我們嚴格得多,他們會不適應。)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

1、反向激勵使員工明白不努力就要被淘汰。

2、對於工作效率很低下的員工是一種激勵。

3、可結合目標激勵一齊執行。

九、表揚激勵

1、當員工出色完成工作時,經理當面表示肯定祝賀。

2、經理還就應公開表彰員工,引起更多員工的關注和讚許。

3、管理者在對員工進行鼓勵時,就應鼓勵其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過程。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讓員工覺得領導對其工作是認可的,提高用心性。

員工激勵方案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依據《公司法》、《xx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管理原則》制定《xx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或本細則)。

本細則是公司董事會及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管理、檢查的依據。

第二條 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

1、為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倡導以業績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創造激勵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吸引、激勵和穩定公司經營管理骨幹。

2、讓公司經營管理骨幹轉化角色,分享公司發展的成果,與原始股東在公司長遠利益上達成一致,有利於公司的長遠持續發展及個人價值的提升。

3、以此為契機逐步理順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第三條 管理機構及組織實施

1、公司股東會負責重大股權事項決策;董事會負責公司股權的管理工作。

2、職責:

2.1 股東會: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在股權方面主要職責為:

(1)審批、決定修改、廢止董事會提交的《股權激勵管理原則》、《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以及《公司淨資產核算辦法》等配套的制度。

(2)審批股權授予方案;批准股權的回購、轉讓方案。

(3)審議批准董事會提報的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2.2 董事會:董事會由股東會決議成立,是公司股權激勵的管理機構(具體職責在章程中約定),在股權管理方面主要職責為:

(1)負責制定、修訂《股權激勵管理原則》、《公司淨資產核算辦法》、《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並報股東會審批。

(2)審核激勵對象授予創業股、虛擬股份、期股、購買實股的資格及條件,並報股東會審批。

(3)批准公司股權激勵業績目標和具體的激勵比例。

(4)負責實股股權、虛擬股份、期權、股權分紅的登記管理。

(5)提出年終分紅方案並提交股東會審議批准。

(6)當公司增資、減資、合併、分立、股權融資、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事項發生時,確定股份調整辦法以及實施具體調整等其它有關股權激勵且應由董事會決定的事項。

(7)負責具體辦理股權的登記、退出、回購、工商變更手續。

(8)組織股權紅利計算及紅利支付手續的辦理。

(9)根據員工激勵基金的獲取及持股情況組織設立並管理員工個人持股賬户。

第二章 激勵對象、股權取得方式及股權結構

第四條 激勵對象

激勵對象的重點範圍限於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突出貢獻和持續影響力的核心營銷及骨幹人才,在簽訂《期股激勵協議書》後,激勵對象必須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第一期激勵對象確定為:公司總經理xx先生。

第二期激勵對象確定為:對公司戰略支持價值高的核心業務骨幹員工,根據本管理辦法和公司崗位設置的具體情況,公司依據員工的崗位價值及工作業績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並提名,報董事會審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勵資格:

1、嚴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2、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此被判定刑事責任的。

3、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有受賄、挪用、貪污盜竊、泄漏公司商業祕密、嚴重損害公司聲譽與利益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為取得公司利益,採取短期行為虛報業績、進行虛假會計記錄的。

第五條 股權取得的方式及股權結構

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對自然人股東xxx先生及xx公司總經理xx先生定向增資擴股。

1、總經理獲得股權的方式:

(1)增資擴股的資金可以由總經理xx先生自行籌集,也可以由原始股東提供借款,雙方簽署借款協議,約定還款期限、利息等事項。

(2)還款期限約定為5年,每年股權分紅應優先用於償還借款,分紅不足部分由個人補齊,如果當年度分紅額度超過約定還款金額,超過部分可以提前歸還借款,借款利息按同期銀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執行。在借款尚未還清前,股權不得轉讓、質押或用於擔保(股東會同意的除外)。

(3)購股資金到位後,一個月內辦理工商變更手續,除本細則與公司章程約定限制條款外,xx先生享有股東應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2、其他激勵對象獲取股權的方式

(1)採取期股的激勵方式。

(2)激勵對象個人出資,按購買股權時協議約定價格、比例購買公司股份,購買後股份鎖定期為三年。在股份的鎖定期內激勵對象所獲得的股份只有分紅權;鎖定期滿且符合本細則要求的條件進行工商登記後,激勵對象享有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益;鎖定期滿後激勵對象可以委託其他股東,協議代持股份。

未來如有第三方資本介入,股權結構及持股比例按照股東會決議執行。

第三章 股份的價格及授予時間

第六條 用於公司激勵的股份價格由董事會制定方案,報股東會審議批准後執行。第一期對總經理xx先生的股權激勵按1元每股的價格購買,第二期激勵對象購買公司期股的數量、價格由公司申請,董事會批准。

第七條 董事會每年在公司經營年度結束後,組織(內部或外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公司進行年度決算審計並計算每股淨資產的賬面價值,審計結果報股東會確認。

第八條 股份計算的基礎價格:以第一次增資擴股後的註冊資本為依據,公司股份共劃分為xxxx萬股,按照每股淨資產為基礎進行價格上下浮動,具體價格根據股東會決議確定。

第九條 授予時間

第一期:進入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總經理的激勵時間自xx年xx月開始實施。

第二期:進入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員工的激勵時間根據公司整體股權激勵進度待定。

第十條 董事會負責辦理股權相關手續:組織簽訂《xxx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協議書》、發放由董事長簽名的《xxxx公司股份持有卡》;並負責對實股股權按本細則規定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xxxx公司股份持有卡》一式三份,分別由董事會、財務部門和持股人保存。如有損壞或丟失,經董事會核實後可補發新證,同時股份持有人需手書原持有卡作廢的聲明兩份,並簽字,該聲明分別在財務部門和董事會長期備檔。

第四章 股權的分紅與轉讓

第十二條 股權分紅:

按照《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規定與程序實施;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法交納所得税,然後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超過5年補虧期)。

2、提取法定公積金(按10%提取,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3、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4、根據股東會決議,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利潤。

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例如本公司收回的代持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激勵對象在獲授的股權當年年末決算審計後,如有可分配利潤即可享受股東按規定分派的紅利。每一會計年度的分紅方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報股東會批准後實施。如公司遭遇虧損、停業或者破產清算時,持股員工按持股比例承擔經營風險。激勵對象每年獲得的投資收益要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税,並由公司在進行收益分配時一次性代為徵收。

第十三條 股權變更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併、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導致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併、分立等情況,所有已按規定獲取的股權及持股比例按股東會決議方案執行,具體調整辦法在假設事項發生前另行制定。

(二)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

1、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但仍擔任股權激勵範圍的崗位,其已獲授的股權和期股不做變更。但是激勵對象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經公司提名並報董事會批准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但是根據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如果公司當期每股實際淨資產的價格低於購股時每股淨資產的價格,則公司按實際每股淨資產的價格收回期股。

2、若激勵對象成為獨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權的人員,則已獲取的實股或期股按股東會決議價格轉讓。

3、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被公司解聘的,自離職之日起,公司有權按當期“每股實際淨資產”與“購股時每股淨資產”孰低的價格收回期股,已獲取的實股依據公司章程由股東會決議轉讓。

4、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公務無法正常履職的、達到國家和公司規定的退休年齡而離職的,其所獲授的股權及期股可以不做變更,也可以由當事人提出轉讓。

5、激勵對象因主動辭職而離職的,自離職之日公司有權按當期“每股實際淨資產”與“購股時每股淨資產”孰低的價格收回期股。

6、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公司有權視情況根據激勵對象所持的期股價值進行合理補償,實股可由其繼承人繼承,也可以按股東會決議依法轉讓。

7、對於已經實際獲授並解鎖在工商登記的股權,激勵對象可以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轉讓、出售、繼承。

8、當持股(包括期股)員工發生本細則描述的向公司轉讓股份的情況時, 公司向該持股(包括期股)員工應支付的回購款在完成回購之日起的一年後開始兑現,分兩年等額兑現,即每年兑現二分之一。

(三)股權轉讓

1、股權鎖定期內只享受分紅權,不享有轉讓權、表決權、繼承權等其它權利。

2、持股員工轉讓解鎖後的股份必須經股東會三分之二表決權以上的股東批准(包括受讓對象、轉讓數量和轉讓價格的確定),在同等條件下原股東優先購買權。

3、當遇到有敵意轉讓或收購發生時,公司原股東有權阻止該股權轉讓。

4、股權轉讓與受讓雙方必須到董事會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轉讓無效。持股員工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董事會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由董事會登記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等信息)。

第五章 股權授予、解鎖及變更實施程序

第十四條 股權授予程序

股權激勵方案由股東會審批後執行。

公司增資擴股由激勵對象直接出資購買股權的,在雙方簽署《股權激勵協議書》後3個工作日內繳納其個人自籌資金至公司股權激勵專用資金賬户,如某激勵對象無法按時繳納個人自籌資金,則視為該激勵對象主動放棄激勵。

經營年度初,董事會組織對公司上經營年度決算審計並審批通過決算報告後,公司根據激勵對象個人及公司業績達標情況,結合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確定符合股權激勵業績條件的人員名單,並組織計算股權激勵

基金的額度及可獲取股權的額度,財務部門對相關數據進行審核確認。公司將激勵名單報董事會審批後,公告激勵對象名單、激勵數量、激勵價格。

董事會及相關部門自年度決算報告審議通過後60日內,完成當年度的全部購股、授予、登記、公告等工作及相關程序。

董事會將設立《股東、期股名冊登記表》主要載明:姓名、身份證、住所、《股權、期股證書》號、授予股權及期股的數量、授予期間、調整情況記錄、權益享有情況記錄、各種簽章等。

第十五條 解鎖流程

1、激勵對象向董事會提交《解鎖申請書》,提出解鎖申請。

2、董事會對申請人的解鎖資格與解鎖條件審查確認。

3、激勵對象的解鎖申請經董事會確認後,由公司統一辦理滿足解鎖條件的股權解鎖事宜。

第六章 公司、激勵對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公司有權要求激勵對象按其所聘崗位的.要求為公司工作,若激勵對象不能勝任所聘工作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經公司提請並報董事會審批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

2、若激勵對象因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經董事會審批備案,公司有權按原價格收回期股。

3、公司根據國家税收法規的規定,代扣代繳激勵對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費。

4、激勵對象應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及方案的有關規定,積極配合相關手續並按流程辦理,若因激勵對象自身不配合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責任。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激勵對象的權利義務

1、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公司章程及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

2、激勵對象不得將本公司的商業祕密以有償和無償形式轉讓他人,不得在其他同類機構中兼任職務,保護公司的商業祕密。

3、激勵對象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購股資金。

4、激勵對象有權按照本計劃的規定行權,並遵守鎖定期的相關規定。

5、激勵對象獲授的期股在鎖定期內不得用於擔保、質押或償還債務。

6、激勵對象因本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税收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費。

7、激勵對象獲授的期股在解鎖登記前不享受轉讓權、繼承權、表決權,鎖定期滿解鎖後,享受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

8、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的其它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股東的權利 :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參加股東會議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4、按規定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出資。

6、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7、優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

8、監督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9、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

10、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後的剩餘資產。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權利。

股東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在公司核准登記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5、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6、其它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第十九條 其它説明

《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細則》及《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不構成公司對員工聘用期限的承諾,公司對員工的聘用關係仍按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試行、修訂及解釋

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公司提議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並報董事會審核、股東會批准,可能的情況變化包括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它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本細則是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方案以及股權激勵操作與管理的基本依據,一經股東會批准,無論股東會、董事會或激勵對象均按此辦法理解、解釋、執行。

本細則的制定是以《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國家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有與上述法律相悖內容的表述,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準。

員工激勵方案5

社會羣體:

是指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並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績的應聘者。這一羣體具有不易改變的習慣、自我中心的影響和一定的工作價值等特性。他們再擇業或基於良好的地理位置與工作條件;或基於良好的職業發展機會與前景;或基於企業強大的生命力;或基於豐厚的薪酬福利待遇;或基於家庭的因素。與之對應的在激勵上或提供便利的生活條件;或提供良好的職業發展機會,進行工作設計;或提供較高的薪酬福利。這種再擇業的動機是複雜的,不是單一的,因此獲取這樣的動機至關重要。這就需要企業招聘者在面試過程中運用各種方式獲取求職者的擇業動機。

畢業生羣體:

是指剛從學校畢業的應聘者。這類羣體具有職業區空白、可塑性強、職業自我定位模糊、思維活躍、求知慾強、易於比較和表現等特性。從近幾年就業狀況調查來看,這類羣體在擇業時更看重的是良好的地理位置與工作條件、良好的資訊條件、較高的薪酬福利待遇和更好的培訓與發展機會。因此在經過雙向選擇進入企業之後,企業更應根據各自的職業興趣與專業為其提供良好的發展、鍛鍊機會和資訊獲取渠道。尤其重要的'是鑑於其經濟上的拮据,根據其業績提供其相對於市場中位甚至偏上的薪酬水平。正是因為很多企業忽略了這一點,認為“我的價位是最好的”,而導致了很多優秀畢業生的流失。

內部員工羣體:

是指直接在企業內部崗位之間應聘的員工羣體。這一羣體具有一定範圍的組織社會化,已經接受了企業文化,但對於新崗位具有陌生性。對於這一羣體的激勵更應側重於根據業績的考核給予相應的榮譽感、成就感與物質激勵。

充分分析不同類型新員工的入職動機,採用差異化的激勵方式,在利用物質激勵的同時,充分發揮非物質激勵的效應,對提高整個新員工的價值效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希望以上愚見,能對人力資源激勵實踐有所借鑑。

員工激勵方案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公司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創造最大利潤並增加職工福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紅激勵原則上是管理激勵,公司主管以上員工參與分紅激勵,其他員工參與年度特別獎勵活動。

第二章 年度獎勵計算辦法

第三條 公司在財政年度終點時,從公司淨利潤中劃撥一筆專門款項作為福利基金。福利基金全部用於支付員工年度特別獎和員工分紅激勵。

1、完成公司當年年度銷售指標時: 福利基金總額 = 年度公司淨利潤 x10%

2、未完成公司年度銷售指標時: 福利基金總額 = 年度公司淨利潤 x 5%

第四條 採用績點方式核算獎勵權益,每個人的績點包括崗位職等績點和績效考核因子兩部分。崗位職等績點是享受福利的基數,由公司董事會確定;績效考核因子是公司管理考核的結果,取值從0起,由公司考核小組考核確定。

算法是: 個人績點數 = 崗位職等績點基數 x (1 + 績效考核因子)

第五條 參與分紅激勵的公司管理員工,個人年度獎勵計算方式如下:

個人年度獎勵 = (個人績點數 / 參與分紅獎勵所有績點數總和)x (福利基金總額 – 特別獎總額)

第六條 參與年度特別獎評選的員工,按照個人績點數排名,取前十名獲得年度特別獎。一等獎二名,獲海外雙人7日遊機會,或現金1.5萬元;二等獎四名,獲海外一人7日遊機會,或現金8千元;三等獎四名,每名獲現金5千元。

第七條 崗位職等績點基數是不同職級對公司貢獻的能力評估。公司主管以上人員崗位職等績點基數規定如下:

經理崗位職等績點基數 = 50; 副經理崗位職等績點基數 = 40; 主管崗位職等績點基數 = 18;

第三章 年度獎勵的發放

第八條 參與分紅激勵的公司管理員工,其獲得的個人年度獎勵在評獎的當年發放40%,次年再發放當年獲獎總額的'30%,其餘30%順延到再下一年發放。

第九條 獲得年度特別獎的員工,當年兑現。

第四章 績效考核辦法

第十條 績效考核原則:

1、 體現公司的願景、宗旨與戰略目標;

2、 將公司發展目標和個人發展目標緊密結合起來;

3、 定性與定量指標相結合;

4、 公正、公平、合理地評估組織和個人績效。

第十一條 績效考核週期:以公司財政年度為一個週期。

第十二條 績效考核因子按不同崗位的關鍵績效因子來測量,採取主觀加客觀的評價方式,主觀部分由公司組建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考核過程中所有“滿意度”按百分比測算,100%為最滿意,績效考核因子最小值為0,最大值可能超過1。

第十三條 經理級別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因子 = 公司業務目標達成率 x 0.5 +要客服務滿意度 x 0.1 + 業務拓展公司滿意度 x 0.1 +業務培訓管理與其他管理公司滿意度 x 0.1 +客户資源有效利用公司滿意度 x 0.2

第十四條 副經理級別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因子 = 公司業務目標達成率 x 0.3 +團隊業務過程管理及月度工作分析工作滿意度 x 0.3 +業務培訓及結果測評公司滿意度 x 0.2 +季度市場分析報告公司滿意度 x 0.1 + 客户滿意度 x 0.1

第十五條 主管級別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因子 = 團隊工作任務達成率 x 0.5 +團隊建設與團隊協作公司滿意度x 0.3 + 客户滿意度 x 0.2 第十六條 其他員工績效考核,按個人績點數進行排名,不參與管理分紅。

績效考核辦法:

崗位職等績點基數 = 100;

績效考核因子 = 工作任務達成率 x 0.7 + 制度遵守與團隊協作公司滿意度x 0.2 +客户滿意度 x 0.1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公司績效考核小組的組成由公司決定,一般由公司領導、人力資源部人員、其他部門經理代表、各崗位職能直接主管組成。

第十八條 每年財政年度末啟動績效考評工作。

員工激勵方案7

一 激勵措施的目的

指引全體銷售員工達成公司銷售中心09年第一階段銷售任務,鼓舞各個店鋪的銷售能手的先鋒積極性。

二 激勵措施和獎勵措施的管理辦法

1.由各個區域的銷售主管和銷售部門經理監督預定月銷售任務的執行情況(具體見年度分解計劃)。

2.由各個區域的銷售主管按月彙報總結各個週期的銷售動態工作。

3. 由各銷售主管彙報上交各個店鋪的員工個人提成明細報表與達標考核結果並整理彙報至銷售助理處。

4. 由部門經理/總監兩級匯審核後,移交財務複核後交總經理確認發放。

三 員工銷售提成計算方法

1.根據各個店鋪的具體任務目標進行考核,執行店鋪目標實際人數均分法。

2. 每月銷售達成後的具體提成比例規定和計算辦法 個人實際完成比例 提成點數 計算辦法 A<70% 1.5% 個人實際銷售除以個人任務數,按其百分率,取其對應的'70%≤A<85% 2% 提成點數,個人實際銷售與提85%≤A<100% 2.5% 成點數的乘數即為員工個人的當月實際應得提成佣金 A≥100% 3%

3. 團購業務的計提説明:

團購的銷售總金額納入店鋪的單店業績達標考核,但不納入計算銷售提成比率考核。 如:某店鋪銷售計劃目標10萬,實際銷售中,完成為11萬,其中團購業務3萬,則其正常銷售(銷售提成考核部分)為8萬,現按減去其團購業績部分後的實際個人業績計算其銷售目標完成狀況,並對應其所得比率。

4.公司臨時組織的特賣活動(貨品低於三折)所產生的銷售總額可同樣納入單店業績達標考核,但不計入個人業績累計;該類活動的銷售提成點數統一規定為1.5%。

5.公司為全面管理好銷售回款達標指數(60%),對於部分銷售回款低於45%的商場促銷

活動,進行區別性管理。該類活動的銷售提成辦法,銷售中心另行商議制定。

四 銷售主管和店鋪員工

在實際銷售100%達標後的獎勵辦法

1.本獎勵辦法按月份執行,

2.月銷售業績達成預定目標100%的店鋪,按每家獎勵300元。由各個店鋪按實際人數平分。

3.銷售主管的業務區域實際銷售按預定100%達標的,銷售主管可獲得該區域的500元目標監管獎勵金;

同時,按其管理的店鋪的完成比率考核,100%達標的店鋪,銷售主管可獲得如下單店目標獎勵金:商場專櫃類200元/月/個,臨街專門店類300元/月/家,依實際達標個數發放。

五.銷售中心同時設立如下單項獎勵:

A.銷售突破獎;B,商場表彰獎;C,優異員工進步獎。

上述獎項由各個店長或區域主管推舉申報,經銷售中心考核評估,報請總經理批准實施。 本方案所涉及的獎金由財務部統一發放,具體形式另行公佈。

本通知所涉及的獎勵辦法的實行日期為20xx年3月1日,最後結算日期為20xx年5月31日。每月單店的銷售佣金彙報彙總最後收達日為次月的5日前。

本方案如有修正與調整,由銷售中心另行公佈,但不影響本方案的連續性。本方案僅適應第一銷售週期,其他銷售週期的獎勵辦法,具體另行公佈。

總經理審批 : 總監:戴向宏

員工激勵方案8

一、目的與作用

激勵與獎勵是對員工進行有效管理的最基本的組織手段,是留住人才、開發人才、發揮人才潛能的一項重要管理措施。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和樹立自動自發的工作風,對員工做出的成績給予肯定和獎勵。表揚先進,激勵後進,關心員工日常生活,以促進企業經營發展和穩定員工隊伍,實現雙贏。為此目的,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及屬下子公司、分公司所屬全體員工。

三、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

(2)嘉獎;

(3)記功。

三、激勵獎勵情形與內容

1、年終績效考核被評為公司年度優秀員工者;

2、年終績效考核被評為公司年度優秀管理幹部者;

3、年終績效考核被評為公司年度優秀部門的.;

4、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經查實有立功表現者;

5、不顧個人安危,敢於與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作鬥爭事蹟突出者;

6、當公司出現非常災害事故,積極勇敢救護公司財產及人員脱離危難者;

7、見義勇為,敢於與壞人壞事作鬥爭,為公司贏得良好社會信譽者;

8、勇於改革創新,促進公司技術進步,提高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機制,為公司經營活動創造利潤,帶來較好效益者;

9、引進項目並取得實際成果者,以項目合同金額的2%作為引進人的獎勵;

10、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實施有價值作用並給公司管理或效益帶來明顯改變者;

11、改善管理、技術革新,在保證工作質量和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節約開支,降低成本者;

12、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生日之日,公司給予該員工一天帶薪休假;

13、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結婚,公司給予適當金額賀禮,以示祝賀;

14、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生病住院,公司給予適當金額的慰問品,以示慰問;

15、公司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當日公司給予半天休假,並組織聚餐一次,以示祝賀;

16、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的員工,若直系親屬不幸去逝,公司給予適當金額安慰金,以示哀悼;

17、為公司積極推薦適用人才,所薦人才能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者,推薦1名基礎員工獎勵30元/人;推薦1名普通專業技術人員獎勵100元/人;推薦1名中高級管理人員(含高級技術專業人才)獎勵200元/人;

18、每一個年度公司組織員工省內旅遊一次;每兩個年度公司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含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員工的人員)省外旅遊一次。

四、獎勵程序

由員工所在部門上報行政人事部,經核實評定後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執行兑現。個人申報的應經所在部門確認簽字後上報行政人事部核實評定,再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執行兑現。

上報材料需真實、可信,否則將對申報人進行問責。

五、獎勵額度

(1)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者,獎勵1000—3000元;

(2)被評為年度優秀管理者,獎勵1500—5000元;

(3)被評為年度優秀部門的,獎勵5000—10000元;

(4)受到公司通報表揚者,獎勵200—500元;

(5)受到公司嘉獎者,獎勵500—1000元;

(6)受到公司給予記功者,獎勵20xx—10000元;

(7)員工生日、結婚、生病住院、親人去逝,公司酌情給予300-500元金額的物品或金錢,以示祝賀或慰問;

(8)不限於本辦法規定情形但應給予獎勵表彰者,公司視情形酌情給予適當獎勵。

六、附則

1、本實施辦法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即時執行。

2、本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具體監督執行。

員工激勵方案9

一、目的

為了鼓勵員工利用個人資源優勢,及時快速為企業收集相關優秀人才信息,同時拓寬公司人才引進渠道,增強專業人才的招聘力度,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質量,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公司特制訂此辦法獎勵為招賢納士做出貢獻的員工。

二、適用範圍

推薦人資格要求:公司全體員工,人力資源部成員除外。

被推薦人資格要求:滿足公司空缺崗位任職條件的優秀人才。

三、操作流程

1.人力資源部定期將目前公司空缺職位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

2.推薦人如有合適人選, 將被推薦人的簡歷以書面形式送達人力資源部或以電子文檔形式將推薦資料發送至公司招聘郵箱並在郵件標題上註明推薦.人+推薦職位。

3.人力資源部收到推薦資料後,在三個工作日內對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根據公司招聘流程進行面試,複試等工作。

4.人力資源部會及時將結果反饋給推薦人。

四、推薦獎金髮放標準

獎金是根據職位的不同而有所變化,部門負責人負有團隊管理責任,推薦本部門員工不參與獎勵,推薦跨部門員工可享受同等獎勵。

五、獎金的`發放辦法及時間

推薦人員的獎金髮放,人力資源部將在確認被推薦者轉正之日起,在一次性全額發放獎金(“員工轉正考核表”通過審批的時間為準)。如:A員工在1月3日推薦B人員到公司參加面試,經過一輪面試後,B員工的入職日期為1月8日,該人員為一般崗位員工,故他的試用期為2個月,若該員工試用期順利通過,A員工將會在3月獲得公司舉賢推薦獎金200元;倘若被推薦人在試用期內離職或沒有通過試用期,公司將不予發放獎金。

六、內部員工推薦人選,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誠信原則:推薦人提供的被推薦人資料應該準確真實,不能協助被推薦人做任何隱瞞和偽造;

2.責任原則:推薦人有義務向公司和被推薦者説明雙方的情況。

員工激勵方案10

實施方法

1、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一個員工認可及獎勵的網站平台。讓員工感受到,企業對於員工忠誠度是嚴肅慎重考慮的。同時,員工也可以在這個網站平台上隨時看到因為何種原因獲得的獎勵。

2、將員工的行為根據組織希望的發展方向,設定多種的獎勵項,如“銷售業績獎”“創新獎”“最佳協作團隊獎”等等,讓全體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每一個行為都有奮鬥的目標和方向。

3、對於員工達成的任何一項目標,不論大小,都會有認可和想對應的獎勵積分。員工像累積航空里程一樣累積獎勵積分。

4、積分累積到一定程度後,員工就可以用積分兑換自己一直心儀的.東西。一個數碼相機,一次旅遊套票,一堂高規格的培訓課程,一張演唱會的門票。讓兑換完了後,員工繼續完成組織的績效,為下一個目標而努力。

現代企業在實施員工忠誠度獎勵計劃的時候,不必費力地去建立自己的一整套獎勵IT系統,市場上有成熟的獎勵工具如IRewards員工忠誠度獎勵平台等,可以提供全部的Saas服務,幫助企事業進行獎勵積分發放、規則設定、獎勵品管理等全程服務。

規則

1、確定獎勵積分的項目。即明確哪些行為或者結果可以獲得績效積分。可選擇的積分項目包括:月度、年度或者季度考核結果積分、行為態度積分、能力提升積分、司齡追述積分、出勤積分、特殊貢獻積分等。積分項目形式的選擇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可根據企業階段性需求的特點來設計。

2、確定各個積分項目的積分額度標準。積分額度標準要依據各個項目的難度以及對企業相對價值的大小來確定。如月度(年度)績效考核積分可依據員工月度(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不同獎勵不同額度;司齡追述積分可依據員工在公司不問斷工作的年限獎勵不同額度。

3、確定具體的積分規則。積分規則包括怎樣的工作表現累積積分,累積積分後可以如何消費積分,員工積分賬户的管理以及員工星級的升降規則等。例如:企業管理者通過IRewards員工獎勵平台對員工進行獎勵,員工登陸,並可在IRewards福利商城中兑換積分。

好處

1、低成本擁有自身專屬的福利和獎勵管理體系,提高企事業福利管理的效率;

2、提升公司對於日常員工行為和績效的激勵;

3、提升企業形象,激勵員工、挽留和吸引人才;

4、員工在完成高績效後,可隨時獲得企業的認可和獎勵,從而提升工作積極性

員工激勵方案11

一 激勵措施的目的'

指引全體銷售員工達成公司營銷中心20xx年銷售任務,鼓舞各個店鋪的銷售能手的先鋒積極性。

二 激勵措施和獎勵措施的管理辦法

1.由銷售主管和銷售部門經理監督月銷售任務的執行情況。

2.由銷售主管按月彙報總結各個週期的銷售動態工作。

3.由各銷售主管或店長彙報上交各個店鋪的員工個人提成明細報表與達標考核結果並整理彙報至銷售助理處。

三 員工銷售提成計算方法

1.根據各個店鋪的具體任務目標進行考核,執行店鋪目標實際人數均分法。

2. 每月銷售達成後的具體提成比例規定和計算辦法

3. 實習期員工工資固定為1500元。

店員: 個人實際完成比例 提成比例 計算辦法 A<30% 60% 各店當月實際任務數/各店實際員工數,取實際數值為1. 30%≤A<60% 80% 60≤A<100% A≥100%

店助: 個人實際完成比例 A<35% 35%≤A<65% 65≤A<100% A≥100%

90% 100% 提成比例 60% 80% 90% 100% 計算辦法 各店當月實際任務數/各店實際員工數,取實際數值為1.

店長: 個人實際完成比例 A<40% 40%≤A<70% 70≤A<100% A≥100% 提成比例 60% 80% 90% 100% 計算辦法 各店當月實際任務數/各店實際員工數,取實際數值為1.

注:以基本任務為考核點,若超額完成部分,則按實際提成比例拿取

員工激勵方案12

針對公司目前員工工作效率低下,員工心態不穩,士氣低迷等問題。因此試圖制訂相關激勵措施,本方案本着精神激勵為主,適度配合物質激勵的原則。

一、目標激勵

由生產經理及相關領導共同確定各崗位的崗位職責,明確告知員工應從事的工作以及由生產經理與員工一齊結合員工目前的工作效率及設備額定產能設定超產獎,對於超出額定產量的員工給予相應獎勵(金錢、禮品、口頭表揚或言語鼓勵)。對與達不到目標的員工應適度安慰並給予幫忙,比方説培訓等,幫忙員工到達工作目標。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屬員工自我激勵,超額完成目標的員工會增加自豪感及收入從而增加工作熱情。2、完不成目標的員工在被安慰的狀況下會更加努力工作。

二、參與激勵

對於某些不涉及公司原則的問題決定時(如食堂服務、飯菜質量、某些輔助生產工具是否合手省力、某些設備部件是否更換等問題)以及制定生產方面某些規定時,可挑選1~2名員工參與討論,聽取員工意見。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員工感覺自我受公司重視可增強工作用心性。2、便於瞭解第一線員工的思想。3、可證明公司制度是在瞭解員工想法以後制定的體現公平及人本思想。4、實際操作的員工對設備以及操作強度等可改善之處提出的意見相對實際杜絕紙上談兵。

三、評選優秀員工

公司可分季度評選優秀員工,具體評選方法可根據員工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出勤狀況等。從員工中挑選出2~3名錶現良好的員工,頒發優秀員工獎狀及給予必須的物質獎勵。(以3名為列獎勵可為1等獎50元人民幣、2等獎30元人民幣、3等獎20元人民幣,獎勵以加班工資的形式發放)但要注意評選的公平性,否則會起反效果。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榮譽激勵及物質激勵結合的方式可提升員工用心性。2、為評上優秀員工可在員工中間構成競爭,提升工作用心性。3、被評上優秀員工的人穩定性會增強。

四、員工生日問候

每位員工生日時,由公司總經理或基地廠長簽發員工生日賀卡,表達對員工的祝福。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員工感覺受公司重視。2、總經理鼓勵會增強員工工作熱情。

五、工資激勵

對於員工工資可制定工齡工資,在本公司每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可給予25元的工齡工資。每滿兩年的員工給予每月給予50元的工齡工資,依此類推工齡工資200元封頂。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工齡工資便於員工長期在公司工作,以及防止培訓出來的熟練工跳槽。

六、企業文化激勵

透過培訓的形式告知員工工作是為自我的,有潛力的員工公司會為其帶給廣闊的發展空

間以及相對應的薪酬。公司看重的不是學歷、性別等其他因數。任何人只要肯努力在公司都有發展的機會。把公司的目標和員工的目標相結合。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不一樣於其他沒有企業文化激勵的企業,會是一種比較個性的方式。

七、績效激勵

目前能耗太高,能夠根據目前每噸相應產品電耗、氣耗與額定電耗、氣耗結合設定激勵,在某一個標準下,節約電費、氣費以必須的比例返給員工。(獎勵以加班工資的形式發放)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提高員工用心性及對企業的歸屬感。2、公司相應利潤到達了提升。

八、負激勵

對於連續兩個月達不到公司最低計件標準的員工,結合其平時工作表現(包括考勤、工作態度等)給予轉崗或辭退處理。(很多員工都在談論其他公司待遇好,但真正好處上沒有幾個工人願意辭職,員工的年齡決定了他們需要的是穩定,加之工資高的公司管理上比我們嚴格得多,他們會不適應。)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1、反向激勵使員工明白不努力就要被淘汰。2、對於工作效率很低下的員工是一種激勵。3、可結合目標激勵一齊執行。

九、表揚激勵

1、當員工出色完成工作時,經理當面表示肯定祝賀。2、經理還就應公開表彰員工,引起更多員工的關注和讚許。3、管理者在對員工進行鼓勵時,就應鼓勵其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過程。

此措施可能達成的效果:讓員工覺得領導對其工作是認可的,提高用心性。

企業經營要服務好兩個客户,一是內部客户即員工,一是外部客户。只有先服務好內部客户,使員工滿意,才能讓他更愉快地為外部客户服務,使外部客户更滿意,最終為企業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那麼如何讓員工滿意,就離不開高明的管理。管理深處是激勵,激勵,就是透過滿足員工的需要而使之努力工作,從而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也就是説,透過激發員工動機使他們看到自我的需要與組織目標之間的聯繫,使之處於一種驅動狀態,在這種驅動狀態下,他們所付出的努力不僅僅滿足個人需要,同時透過達成工作績效而實現組織目標。透過激勵,能夠挖掘人的潛能,調動人的用心性和創造性,並且吸引更多的人為實現組織目標而不斷提高工作績效,使貼合企業目標的行為得到強化。

一、激勵理論的研究與發展,為員工激勵帶給了理論基礎:

1、需求層次論:人的需求從低到高為五種類型:生理需求(衣食住行)、安全需求(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社交需求(親情友情與歸屬)、尊重需求、自我實現的需求(成就感)。不一樣人在不一樣狀況下主導需求不一樣,強烈程度不一樣;未滿足的需求是主要激勵源,已滿足的需求不再具有激勵作用;低層次需求滿足後,才會追求高層次需求。人的行為是由主導需求決定的。員工激勵方案

2、成就需要理論:人的需要分為成就需要、權力需要、親和需要。出色的經理,往往都有較高的權力需要,成就需要和親和需要相對較低。因為成就需要高的人只關注自我的工作業績,而不關心如何影響他人幹出優秀的業績;而過分強調良好關係會干擾正常的工作程序。

3、公平理論:員工傾向於將自我的所得、投入比率與他人(能夠是本單位的,也能夠是其他組織的)的所得、投入比率橫向比較,或與自我過去(在同一組織或不一樣組織)的所得、投入縱向比較,投入包括員工認為貢獻給工作的——教育背景、資歷、經驗、忠誠、時光、努力、創造力、業績等;所得包括工資、獎金、福利、榮譽、職位等。而且往往過高地估計自我的投入和他人的所得,低估自我的.所得和他人的投入。一旦覺得不公平,就會改變自我的投入或產出(降低努力或要求加薪)、他人的投入與產出、改變參照對象、改變知覺甚或辭職。所以,外資企業一般都對薪資諱莫如深,反對員工打探,減少內部橫向比較。

4、期望理論:激勵力=效價×期望。“效價”是指某項工作或目標對於滿足個人需要的價值,“期望”是指員工決定努力到達這個目標的可能性。這一決定包括兩個環節:努力轉換為業績的可能性,業績轉換為預期報酬的可能性。所以一項目標如果對於員工具有高價值,而且實現目標的可能性很大,且一旦實現目標就能夠滿足需要,其激勵效果最佳。這就啟示我們:言必行,行必果,及時兑現獎勵;低調承諾,超值兑現,使之喜出望外;抓住效價最大的激勵措施;適當控制期望值和實際概率,期望值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薪資設計既要思考外部競爭,又要內部公平。

5、雙因素理論:滿意感是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的重要力量,而導致滿意和不滿意的因素是完全不一樣的。“保健因素”包括工資福利、工作環境、勞動保護等,這些方面滿足了只能消除“不滿意”,而不能令員工“滿意”,只能安撫員工,而不能激勵員工;也就是説,員工不會去投訴,但也不會感激你。“激勵因素”主要涉及工作資料和工作本身帶來的成就感、職責感和尊重感,這些方面具備了就能夠產生“滿意”,發揮激勵作用,反之如果不具備也不會“不滿意”,只是“沒有滿意”。“保健因素”能夠吸引員工走進公司,“激勵因素”才能保證員工盡職盡責。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有些企業薪資福利好,仍然有人抱怨,有員工外流。所以不能一味加薪,還要豐富工作資料,擴大工作範圍,委以重任,增加工作的自豪感、成就感、職責感。

6、鮎魚理論:挪威漁民透過一條充滿活力的鮎魚激活一船死氣沉沉的沙丁魚,企業能夠把一個潛力很強的人放在普通員工中間,同時規定每年淘汰5-10%的員工,增強員工危機感。

二、員工激勵要取得最佳效果,務必遵循以下原則:

1、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只有物質激勵是害人,只有精神激勵是愚人。金錢是短期而最有效、長期而最無效的激勵方法,低金錢價值、高名譽價值的獎勵往往更能激勵人。

2、內激和外激相結合。內激是工作本身的挑戰性與成功感,外激是工作之外的回報、獎賞、讚揚。

3、正激與負激相結合。正激指獎勵貼合組織目標的行為,使之強化和重複;負激是指約束和懲罰違背組織目標的行為,使之消退。正激應持續間斷性,時光和數量儘量不固定,連續性既費時費力,也易出現效力遞減。負激則要堅持連續性,及時予以懲罰,消除員工的僥倖心理,而且懲罰的刺激比獎勵更易見效。

4、按需激勵。把握不一樣員工不一樣時期的不一樣主導需要,進行正確引導和滿足,能夠開展需求調查或製作“需求菜單”讓員工選取。

5、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在激勵理論與激勵原則的指導下,激勵措施異彩紛呈,殊途同歸:

激勵的原則的固定不變的,激勵的形式和方法卻千變萬化,意趣無窮,任何企業都可結合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和特點,採取獨具特色的激勵辦法,點燃團隊激情。推薦以下幾種激勵方法和措施:

1、提升績效管理水平。年初定義員工工作績效目標、度量標準、預期價值,增強其工作動機,平時帶給資源,減少障礙,年終進行評估。一個振奮人心、切實可行的目標能夠鼓舞士氣,激勵員工去努力拼搏;一個期望值低(可望不可及)的目標,只會適得其反。人只有瞭解自我努力到達的目標是什麼,並且真正願意實現它,才有可能受到激勵。在績效考評水平提升的狀況下,能夠對關鍵的中高層管理崗位實行與企業效益部分相關的年薪制。

能夠説,績效管理是綱,綱舉目張,科學公正的績效管理能夠為薪酬激勵、職業生涯規劃、崗位輪換、崗位晉升、繼任計劃、末位淘汰、獎勵等激勵措施打下良好的基礎,否則很多激勵措施都難以實施。所以績效考核力量要加強,徹底解決目前“多做多錯、完不成的任務越多,工資也扣得越多”的問題。

2、薪酬激勵。這是企業激勵機制中最易採用也最重要的激勵手段,也較容易控制,但操作技巧很有講究,薪酬總額相同,支付方式不一樣,激勵效果也截然不一樣,並不是越多越好。收入越多,邊際效用越低,工作越多,邊際成本越高。也就是説,工資水平務必隨工作量增加而遞增,收入越高激勵成本越高(幾百塊錢他不在乎);確定的收入和不確定的風險收入不是等價的,承擔風險越大的人需要的補償越多;就應把害怕風險的人放在薪水固定的位置,把願意承擔風險的人放在收入波動大的位置,這樣能夠使平均工資水平下降。但目前我們企業幾乎沒有高風險的崗位,而且企業比較成熟,風險更小,銷售經理一年幾百塊錢的利息損失根本不構成風險,這種幾乎沒有風險的年薪制對銷售經理有必須激勵作用,但對其他非相關的管理人員則會抵消其用心性,這可能也是我們企業目前管理思想和管理水平落後的一個重要原因。

薪酬既是對員工過去工作的肯定和補償,也是員工對未來工作得到報酬的預期,不僅僅僅是勞動所得,也代表着員工自身價值、企業的認同,所以在薪酬設計上既要具有市場競爭力,又要確定內部崗位價值的相對公平,還務必與工作績效掛鈎,同時與職位等級設計相配套多設計一些層次,讓員工在努力工作中得到薪酬層次的提升,體驗到提升所帶來的自我價值實現感和被尊重被認可的喜悦,從而激發創造性。每年根據績效評出20%的優秀員工給予加薪,10%的員工予以淘汰、減薪或換崗,70%的員工在普遍加薪的狀況下給予思考。加薪和高薪要謹慎,因為人們最在乎自我已經得到的東西,而且佔有時光越長,失去的痛苦越大,所以在加薪時能夠使用浮動工資。

推出持股計劃,讓技術、經營、管理的關鍵骨幹認購股票期權,也能夠讓技術、管理成果入股,增強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調動用心性。既能夠長期保留和吸引優秀人才,為他們帶給比較優惠的税率積累資本,同時也將企業支付給高級人才的現金水平控制在最低水平。股票的期權性質,使企業牢牢控制高級人才日益積累的龐大資產,使其在“金手銬”下努力工作。反之,年薪支付現金越多,企業長久安全性越受威脅,長期獎勵佔報酬比重越高,高級人才自身跳槽風險越高。

3、“因人設崗”巧中取勝。基於能者多勞也多得的人力資源高效配置觀點,將適宜的人放到(或兼職)適宜的位置,既能夠實現人力資源利用的最大化,降低人力資源成本,也利於充分發揮員工潛力,實現工作資料豐富化、工作範圍擴大化的激勵效應,也利於人力資源的積累與發展。當然,“因人設崗”並不是在沒有工作資料的狀況下人為照顧所設計的空閒崗位,而是務必以“因事設崗”為前提。同時在佈置任務時儘量讓某個部門或人擔任整個任務,並給予充分信任和授權,這樣能夠提高效率,增強工作動機。還能夠透過內部跳槽制度,實行崗位輪換,豐富工作資料,防止職業疲勞和怠惰,也有利於培養綜合型人才。在此過程中要注意任人唯賢,用對一人,鼓舞一片,用錯一人,冷落一片。

4、建立企業共同願景與個人目標。讓全體員工共同參與和提議,全方位建立完善企業共同願景,並在建立共同願景過程中找到自身發展的座標,從而實現企業大我與員工小我的統一。在此基礎上抓好職業管理,打造兩條晉升通道,讓每個員工行有方向,幹有盼頭---管理類分7個級別:初級職員、中級職員、高級職員、主任職員(主管)、三級經理、二級經理、一級經理、高級經理等,專業類分7個級別:初級工程師、助理工程師、三級工程師、二級工程師、一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專家。每一職位等級享受相應待遇,每年年終考核後,根據企業總體戰略和必須條件,確定晉升比例和名額。同時,幫忙員工進行職業生涯規劃,每季與部屬開展一次職業發展對話,為部屬帶給指導和推薦,進行讚揚和批評,開展針對性培訓,及時有效輸送高素質人力資源。

在各級管理崗位推行繼任計劃,要求各級主管都要做好接班人的培訓,作為關鍵績效指標納入年度績效考核,事實上,一個不能培養接班人而使部門永遠離不開他的經理,絕對不是一個稱職的經理(而傳統觀點恰恰相反,認為部門離不開的經理才是優秀的)。透過推行繼任計劃,既能夠培養人才,讓員工看成長的期望,保證人力資源素質的持續提升,同時也是增強在崗人員的危機感,並保證在關鍵崗位人員突然離職狀況下工作不受影響。

5、根據活力曲線進行末位淘汰。

根據活力曲線原理,一個組織總有20%的人是優秀的,70%的人是基本稱職的,10%的人是就應淘汰的。淘汰比例是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年初要在全體人員大會上宣佈這個規定,並透過各種載體讓所有員工清楚瞭解,這是為了企業生存與發展,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這一做法能夠有效使員工明白企業不是養人的地方,能夠有效地在每年裁掉一些潛力差、職責心不強的人員,還能夠避免因裁員而引起與員工的矛盾,因為這是制度裁人,而且早已有言在先,為了不被裁掉,員工們會暗暗努力,設法提高自我的潛力和工作質量,最差的人努力了,中間那部分人就會有壓力,行動起來,中間的人行動了,最前面的人也會有觸動,他們也不能坐以待斃。這樣一來,整個企業就會活起來。

具體如何操作?一是透過績效考核結果,排出比例;二規定20條違規條件違反18條以上的,自動進入辭退行列;違反12-17條的,可有可無。

6、獎勵激勵。除每年底的表彰外,不定期的開展一事一獎,這樣保證獎勵的及時性、針對性和多樣性,根據事情大小,經自我申報、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等程序,設鼓勵、記功、記大功、嘉獎、個性嘉獎等,並給予相應物質獎勵。具體獎勵名稱能夠多樣化,如銷售個性獎、培養人才獎、裝修獎、管理成果獎、技術成果獎,最好能巧立名目,保證獎勵的新穎性,獎勵方法也要不斷創新,能夠製作獎勵菜單,讓受獎者自我點菜,獎勵時光也不要固定。同時注意:獎勵過頻,刺激作用也會減少。

7、知識員工激勵。知識員工激勵的四個主要因素為職業發展與個體成長、工作獨立自主性、工作成就、利潤分享。他們期望以自我認為有效的方式開展工作,企業應帶給施展才華的舞台,帶給寬鬆的工作環境,不指手劃腳,同時善於傾聽他們的心聲,一般應以長期激勵為主。

8、參與激勵。創造各種機會與員工溝通,讓員工發表意見,增進了解,讓員工感受到關懷。平時注意情緒調節,學習和運用一些心理暗示技巧來影響員工,如果管理者情緒低落,你的手下也將受到影響變得缺乏動力,相反如果管理者滿腔熱情,你的手下也必然會充滿活力。

要善於支持創造性推薦,充分挖掘員工聰明才智,使大家都想事,想幹事,都創新,放手讓其大膽工作。不要輕易否定員工的推薦,一旦受到否定,員工可能再也不敢提意見了,而且用心性也會受到損傷。誰提出的推薦能夠讓誰負責去落實,委以重任,如果有創意,有實效,還能夠用他的姓名來命名,如海爾的“雲燕鏡子”、“伍雷操作法”等。

9、開展滿意度調查。“激勵從不滿意開始。”只有瞭解員工不滿意什麼,才明白員工需要什麼,激勵措施才能有的放矢,同時透過滿意度調查也能夠證明企業關心員工需求和意見。同時管理者最好能對員工做到“9個瞭解”(姓名、生日、籍貫、出身、家庭、經歷、特長、個性、表現)和“9個有數”(工作狀況、住房條件、身體狀況、學習狀況、思想品德、經濟狀況、家庭成員、興趣愛好、社會交往),關心員工家屬,解決後顧之憂。還可透過建立各類興趣小組和體育娛樂活動,提高組織和諧度和凝聚力,增加社交的機會,滿足其追求快樂和社交需求。

法無定法,萬法歸宗。激勵方法千姿百態,能否奏效,在於管理者如何在平時的工作與生活中點點滴滴的運用起來,既要注意針對性、實效性,又要注意多樣性、經常性和突然性。管理就是借力,但願透過各種激勵舉措,團結一切能夠團結的力量,讓所有人願意把力量借給企業,使企業發展波瀾壯闊,無往不勝。

員工激勵方案13

  一、激勵原則

1.綜合績效原則:各區域的綜合績效來自區域內銷售量、終端建點、渠道維護及雷區激勵等內容的綜合考評。

2.公平公開原則:所有執行人員和標準制定、審核人員必須公平、公正、公開。

3.長短相結合的激勵原則:每月進行各區域績效綜合考評,即時激勵,同時進行年度綜合測評,長期激勵。

二、薪酬激勵模式

1、薪酬模式:總體收入=基本工資+績效獎金+津貼補助。

實際收入=總收入—扣除項目。

績效獎金=銷售獎金+渠道獎金。

津貼補助:話費補助、差旅補助等。

扣除項目:個人所得税、社保個人支付部分、雷區激勵部分及其他應扣款項等。

2、薪酬模式説明

績效獎金:公司銷售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績效獎金分為月度獎金和管理獎。

津貼補助:此處是指對營銷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給予一定的補助。

銷售獎金:根據區域銷售業績給予的一種激勵獎金。

渠道獎金:根據銷售區域內的渠道管理業績給予的一種激勵獎金

設置原則:獎金高於基本工資,公司通過高獎金的形式鼓勵區域經理提高工作積極性,增加產品銷量,讓銷售業績突出者實現高獎金高收入。

收入比例:不同的崗位其收入是不同的,一般國內部銷售代表和渠道代表的總收入比例為4.5:4.5:1,區域經理的收入比例為4:5:1,大區經理的收入比例為3:6:1,全國經理的收入比例2:7:1。

三、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公式: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

基本工資説明:基本工資不是銷售人員的主要收入來源,它是銷售人員基本收入,是銷售人員最基礎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基礎工資在基本工資總額中佔45%左右。

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是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等確定,公司崗位工資分為5類18級的等級序列,崗位工資在基本工資總額中佔50%。

工齡工資: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區分社會工齡和公司工齡),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基本工資管理規定

基本工資調整:根據公司經營效益,經董事會批准可以對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原則上是每年10月進行調整,基礎工資的調整幅度主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和最低工資來調整,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則根據公司薪酬制度規定。

崗位工資管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有關規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最下限一級,經半年考核,再調整等級;對於崗位變動的,根據晉升增薪,降級減薪的原則,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四、績效獎金

1、績效獎金公式:績效獎金=銷售獎金+渠道獎金。

銷售獎金計算公式

銷售獎金=基準獎金×銷售達成率

2、公式説明

基準獎金:公司規定的固定值。

銷售達成率:(銷售達成率=實際銷售額/目標銷售額*100%),在一定週期內同一區域實際銷售額與目標銷售額的百分比稱為銷售達成率;銷售達成率的區間為[0-200%],銷售達成率在區間內按實際值計算,當銷售達成率大於200%時按200%計算。

目標銷售額:是在對市場銷售情況進行綜合調研及切實評估後經公司批准後確定銷售金額,目標銷售額是在充分遵循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制定的,不同的銷售區域其目標銷售額可能不一樣,就是同一銷售區域因不同階段其目標銷售額也可能不一樣。

3、渠道獎金計算公式

A、渠道獎金(A模式)=基準獎金×(終端增長率+平均銷售率)÷2

B、渠道獎金(B模式)=基準獎金×(終端淘汰率+平均銷售率)÷2

4、A模式説明

基準獎金:同上公式。

終端增長率:(終端增長率=實際新增終端數量÷目標新增終端數量*%),指在同一時期、同一區域內實際新增終端數量與目標新增終端數量的百分比稱為終端增長率;終端增長率的區間為[0-200%],終端增長率在區間內按實際值計算,當終端增長率大於200%時按200%計算。

實際新增終端數量:(新增終端數量=新建終端數量—終端淘汰數量),終端數量應該是經過備案的終端。

目標新增終端數量:由營銷中心批准執行的某一時間段各區域目標新增終端數量決定。

平均銷售率:(平均銷售率=終端實際平均銷量÷終端目標平均銷量*%),指在同一時期、同一區域內終端實際平均銷量與終端目標平均銷量的百分比稱為終端的平均銷售率;平均銷售率的區間為[0~200%],平均銷售率在區間內按實際值計算,當平均銷售率大於200%時按200%計算。

終端實際平均銷量:{終端實際平均銷量=[∑(N個終端實際銷量)]÷N},在這裏的銷量僅僅是指由經過備案的終端銷售出去的量。

終端目標平均銷量:由營銷中心批准執行的某一時間段各區域終端目標平均銷量來決定。

5、B模式説明

基準獎金:同上公式。

終端淘汰率:(終端淘汰率=終端實際淘汰率÷終端目標淘汰率),指在同一時期、同一區域內終端實際淘汰率與終端目標淘汰率的比稱之為終端淘汰率;終端淘汰率的區間為[0-200%],終端淘汰率在區間內按實際值計算,當終端淘汰率大於200%時按200%計算。

終端實際淘汰率:[終端實際淘汰率=(終端淘汰量/原有終端數量)*%÷終端目標淘汰率],終端數量應該是經過備案的終端。

終端目標淘汰率:由營銷中心批准執行的某一時間段各區域終端目標淘汰率規定。

平均銷售率:同A模式。

6、A、B模式適用對象及選擇

A模式適用對象:主要適用於新產品在一個市場的導入、推廣期內,以及適用於區域市場的拓展期。

B模式適用對象:主要適用於成熟的產品銷售,區域市場相對比較成熟。

A、B模式選擇:A、B模式的選擇主要由全國經理確定,一般情況下只能選擇其一;如需要兩種模式同時使用,須經營銷總監同意,並且需要乘一個係數。[A模式:渠道獎=基準獎金×(終端增長率+平均銷售率)÷2×k/N;B模式:渠道獎=基準獎金×(終端淘汰率+平均銷售率)÷2×(N-k)/N;K指新產品數,N指產品總數]。

7、基準獎金

基準獎金説明:是在兼顧效益與公平的原則下,同時參照公司經營效益狀況及其崗位職責而制定的獎金基數。與所在崗位擔當的責任緊密聯繫,所在崗位責任大則基準獎金數額大,反之則小。

基準獎金確定:基準獎金由人力資源部擬定,人力資源經理和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批准執行。

調整週期:基準獎金在一定時期內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其週期的調整經過相應程序審批後方可執行。

五、績效考核

1、考核説明

考核種類:績效獎金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兩種方式。

月度考核:由營銷中心辦公室和市場部按考核程序及標準,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則將上月度營銷考核成績彙集整理。月度考核採取只罰不獎的原則,對連續3次不達標者實施辭退處理。

年度考核:由營銷中心辦公室及市場部按考核程序及標準,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則,依照會計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為止,於年初組織年度管理考核。年度考核採取只獎不罰原則,重獎優秀者,鼓勵上進者。

2、考核指標

(1)銷售指標

銷售指標=(銷售額÷目標銷售額)×100%

(2)渠道指標

渠道指標(A模式)=(實際新增終端數量÷目標新增終端數量)×100%

渠道指標(B模式)=(終端實際淘汰率÷終端目標淘汰率)×100%

渠道指標(綜合模式)=(實際新增終端數量÷目標新增終端數量+終端實際淘汰率÷終端目標淘汰率)÷2×100%

(3)管理指標

由市場部擬定具體管理考核標準。

(4)雷區激勵標準

考核指標説明

指標分值:指標總分值為100分,其中銷售指標占50%,渠道指標占40%,管理指標占10%。

模式選擇:由全國經理確定,一般情況下只能選擇其一;如需要兩種模式同時使用,須經營銷總監同意。

渠道指標説明:渠道指標A模式適用於新產品在市場導入推廣期間,或新開拓的銷售市場;渠道指標B模式適用於成熟產品銷售期間,而渠道綜合模式適用於銷售區域內同時有成熟和不成熟產品銷售期間。

(5)考核成績的計算

月度計算

當各考核指標均及格時,考核成績=(銷售指標完成率×50%+渠道指標完成率×40%+管理得分x10%)。

如有考核指標不及格的,考核成績不計算不及格的得分;如有兩項不及格的,所有成績為零。

考核指標及格線為60。

年度計算

年度考核成績=各月平均值x60%+年度考核x40%

(6)考核管理及規定

特別説明:本考核方案不適用於銷售代表、渠道代表、促銷員,對促銷員的人事掌控權直接下放給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對下屬銷售代表、渠道代表不勝任者有辭退提議權,對其調崗具有決定權,經過連續三次調崗後仍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月度考核獎罰:月度考核採取只罰不獎,對於嚴重不達標者直接淘汰,考核排名連續三個月位於倒數三名者也將被淘汰。

年度考核獎罰:年度考核採取重獎優秀者,鼓勵進步者,不獎不罰普通者。將提取管理獎金的70%獎勵10%的優秀者,獎金的30%獎勵30%的進步者,其餘的將沒有獎金。

考核紀律:考核人員要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考核,不得存在做假、舞弊等現象。考核過程中如存在徇私舞弊現象,經查核屬實者收回所發獎金,並給予記過處分,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申述與反饋:如被考核者認為考核過程有失公平,可以向直接上級或上上級予以情況反饋,上級有責任對被反映的問題予以調查,並給反映者合理答覆。

六、費用與津貼

津貼補貼説明:包括有市內交通津貼、出差伙食津貼(長途車費、公司往返車費和住宿費用不再此考慮)。

津貼補貼規定:銷售人員出差每天給予一定補貼,但必須在10:00前出差,晚於此時間的不享有補貼。

七、薪酬計發

1、薪酬計發依據

基本工資:主要以《佳的美薪酬制度》和《國內部銷售人員基本工資表》的規定為依據,再根據《佳的美考勤制度》來具體計算髮放金額。

績效獎金:主要以本方案相關規定作為依據,在以各區域實際銷售及渠道業績計算績效獎金。

津貼補助:以營銷中心的《國內部差旅及相關費用管理規定》為主要依據。

2、薪酬計發時間

績效計算:依據考核程序,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核成績呈報給營銷中心辦公室,由營銷總監審批後再交財務部核算薪資。

計算週期:月度工資和獎金工資計算週期為從上月1日到上月月底,管理獎計算週期為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基本工資:按照《佳的美薪酬制度》規定,每月15-16日發放上月工資。

績效獎金:由公司財務部每月20-22日發放上月績效獎金。

津貼補助:除報銷部分,由財務部每月20-22日發放上月津貼補助。

3、獎金髮放標準

月度發放標準:月度發放金額=(月度實際績效獎金-扣除違規處罰款項)x90%。

發放標準説明:每月計提10%的績效獎金作為年終管理獎,管理獎的發放參見《銷售人員管理獎管理規定》。

八、薪酬調整及異常

1、新進人員:根據考勤制度規定,公式為“基本工資/26*出勤天數+績效獎金*90%”。

2、離職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規定,公式為“基本工資/26*出勤天數+績效獎金*90%-扣款”。

3、試用轉正:根據員工的實際轉正日期經過相關程序審批核準後,享受轉正後薪酬標準。

4、崗位異動:根據人力資源部公佈的崗位變動日期,享受變動後薪酬標準。

5、職位晉升:根據公司薪酬制度規定,在晉升後發完一次工資後,開始實行新的薪酬標準。

6、其他情況:特殊情況,需個別調整基本工資的,經總經理書面批准後予以調整。

7、薪資計發規定:

金額尾數規定:工資計算時,如出現有未達到元以下尾數產生一律計算到元為單位。

支薪異常説明:因不可抗拒原因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須提前7天通知,並公告變更後的支薪日期。

薪金領取規定:由本人持有效的工作證到財務部領取薪金,如需要代領,必須由部門經理開證明後持代領人有效工作證和被代理人有效證明到財務部領取。

員工激勵方案14

此方案是我公司激勵體制其中的一種激勵方式,主要內容如下:

一、目的:

1、為了公司銷售目標的實現,激發分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與員工雙贏的局面。

2、貫徹多勞多得的思想。

3、促進分公司內部有序的、良性競爭。

二、原則:

1、實事求是的原則。

2、體現績效的原則。

3、公平性原則。

4、公開性原則

三、激勵方式:

1. 激勵形式;精神激勵+金錢激勵

2. 激勵工具:

精神激烈:

制定相應獎項的獎勵胸牌進行獎勵;

金錢激勵:

個人達成率達到100%以上而廳店達成率在90%以下的員工會有相應的金錢獎勵;

3. 獎項:精神激勵:一個門店有四種獎勵胸牌,一種最多設立2個名額,分別是:銷售冠軍、微笑之星、服務明星、銷售新星;

4. 獎項標準:每個月進行評選一次,門店需要向人事提報評選人員,人事進行審核方可生效。評選標準:

精神激勵:

銷售冠軍:在銷售人員中銷售毛利最高的為門店的銷售冠軍;

微笑之星:在銷售人員中微笑禮儀做的最好的為門店的微笑之星,評選由:門店經理和促銷員共同選取,可以採用投票方式;

服務明星:在分公司所有人員包括:銷售人員、收銀、庫管、售後專員均有被評選勸,能夠按照公司的服務禮儀去工作、服務意識最好做的最好、贏得客户的`好評和大家的好評的為門店的服務明星,評選由:門店經理和員工共同選取,可以才有投票方式20xx年銷售公司員工激勵方案員工激勵。

銷售新星:(此獎勵只針對分公司入職一到三個月的新員工,新員工(入職一至三個月的)銷量非常顯著達的,可以評選為門店的銷售新星;

金錢激勵:

每個月人事在核算工資時,根據情況對每個月銷售達成率完成或者超額完成而廳店達成率在90%以下的人員進行不等金額的金錢獎勵,經過總經理審核生效,門店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金錢獎勵的申請,報人事審核、總經理審核方可生效,注意事項:此金錢獎勵不可和門店的200元成長基金進行重複使用。

四、注意:

此項評選,人事行政部會備案,會做為年度評優的一項申報説明。

五、激勵的監督:

由公司人事行政督察負責監督。

員工激勵方案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及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條上市公司實行的股權激勵計劃,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得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實行股權激勵計劃中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第四條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五條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專業機構,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第六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進行證券欺詐活動。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七條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一)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三)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

下列人員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一)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佈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股權激勵計劃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核實,並將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説明。

第九條激勵對象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第十條上市公司不得為激勵對象依股權激勵計劃獲取有關權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第十一條擬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通過以下方式解決標的股票來源:

(一)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

(二)回購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非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

本條第一款、第二款所稱股本總額是指股東大會批准最近一次股權激勵計劃時公司已發行的股本總額。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對下列事項做出明確規定或説明: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範圍;

(三)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予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

(四)激勵對象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按適當分類)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佔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五)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標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如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以績效考核指標為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條件;

(八)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十)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十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併、分立、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如何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十二)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發生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應當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不得向激勵對象繼續授予新的權益,激勵對象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應當終止行使。

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過程中,激勵對象出現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繼續授予其權益,其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應當終止行使。

第十五條激勵對象轉讓其通過股權激勵計劃所得股票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從上市公司獲得的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條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激勵對象獲授股票的業績條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條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權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第二十條激勵對象獲授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股票期權計劃,決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權,但累計授出的股票期權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不得超過股票期權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

第二十二條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年。

股票期權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計算不得超過10年。

第二十三條在股票期權有效期內,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行權。

股票期權有效期過後,已授出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

第二十四條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行權價格不應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佈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權計劃規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上市公司依據前款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的,應當由董事會做出決議並經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或者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

律師應當就上述調整是否符合本辦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權計劃的規定向董事會出具專業意見。

第二十六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一)定期報告公佈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二十七條激勵對象應當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佈後第2個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報告公佈前10個交易日內行權,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第五章 實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條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擬定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應當建立完善的議事規則,其擬訂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九條獨立董事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發表獨立意見。

第三十條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後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獨立董事意見。

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至少應當包括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至(八)項、第(十二)項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上市公司應當聘請律師對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法律意見書,至少對以下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一)股權激勵計劃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二)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已經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經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四)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和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五)其他應當説明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對股東利益的影響發表專業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至少對以下事項發表專業意見:

(一)股權激勵計劃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二)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

(三)對激勵對象範圍和資格的核查意見;

(四)對股權激勵計劃權益授出額度的核查意見;

(五)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財務測算;

(六)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股東權益的影響;

(七)對上市公司是否為激勵對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的核查意見;

(八)股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應當説明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後,上市公司應將有關材料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同時抄報證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證監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備案材料應當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會決議;

(二)股權激勵計劃;

(三)法律意見書;

(四)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五)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依照規定需要取得有關部門批准的,有關批覆文件;

(六)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條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可以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並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在上述期限內,中國證監會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不得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審議及實施該計劃。

第三十五條上市公司在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同時公告法律意見書;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的,還應當同時公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第三十六條獨立董事應當就股權激勵計劃向所有的股東征集委託投票權。

第三十七條股東大會應當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如下內容進行表決:

(一)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和數量;

(二)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範圍;

(三)股權激勵計劃中董事、監事各自被授予的權益數額或權益數額的確定方法;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按適當分類)被授予的權益數額或權益數額的確定方法;

(四)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標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七)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及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九)對董事會辦理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授權;

(十)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表決的事項。

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第三十八條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上市公司應當持相關文件到證券交易所辦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事宜。

第三十九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設證券賬户,用於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

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以及不得轉讓的標的股票,應當予以鎖定。

第四十條激勵對象的股票期權的行權申請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解鎖,經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的機構確認後,上市公司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行權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事宜。

已行權的股票期權應當及時註銷。

第四十一條除非得到股東大會明確授權,上市公司變更股權激勵計劃中本辦法第三十七條所列事項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第四十二條上市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包括:

(一)報告期內激勵對象的範圍;

(二)報告期內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權益總額;

(三)至報告期末累計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權益總額;

(四)報告期內授予價格與行權價格歷次調整的情況以及經調整後的最新授予價格與行權價格;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各自的姓名、職務以及在報告期內歷次獲授和行使權益的情況;

(六)因激勵對象行權所引起的股本變動情況;

(七)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方法。

第四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股權激勵的會計處理。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應當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條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在其業務規則中明確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登記結算業務的辦理要求。

第六章 監管和處罰

第四十六條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文件有虛假記載的,負有責任的激勵對象自該財務會計文件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由股權激勵計劃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應當返還給公司。

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不符合本辦法的規定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在責令改正期間,中國證監會不受理該公司的申請文件。

第四十八條上市公司未按照本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九條利用股權激勵計劃虛構業績、操縱市場或者進行內幕交易,獲取不正當利益的,中國證監會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市場禁入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第五十條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出具意見的相關專業機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發表的專業意見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對相關專業機構及簽字人員採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整改等措施,並移交相關專業機構主管部門處理;情節嚴重的,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構成證券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

高級管理人員:指上市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標的股票:指根據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權獲授或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

權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獲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權。

授權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日期。授權日必須為交易日。

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行為。

可行權日:指激勵對象可以開始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

行權價格: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

授予價格:上市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時所確定的、激勵對象獲得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

本辦法所稱的“超過”、“少於”不含本數。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股票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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