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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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通用5篇)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災發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國務院的要求和省、市、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製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及《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九江市領導、省監察廳關於在防汛抗洪中加強監督嚴肅紀律的規定》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基本情況

xx鎮是長江中下游一個大沖積洲,四面環水,方圓104平方公里,堤內面積54平方公里,可耕面積5.6萬畝(棉花種植面積5萬畝);轄12個行政村,159個村民小組,8700户農户,4.2萬人;重點企業10家,中國小22所(其中,國中1所,國小17所),19個駐鎮單位。

xx大堤始建於1954年,全長64華里,土質結構複雜,半數屬沙質土壤結構,堤面寬度7—10米,堤身高程22—23米(口高程),共有大小穿堤建築22處(其中排澇機站10座,抗旱閘口12)座,大堤塊石護坡全長僅10餘公里。

存在的主要隱患:①上游83年決口堤段700米(21+300-22+000),滲漏嚴重,泡泉羣集中;②xx村九組2700米(27+000—29+700)崩岸嚴重;③xx外閘100米(4+200-4+300)地基沙土流失,閘口年久失修,損壞嚴重;④xx格子堤XX餘米未護坡,崩岸嚴重。

三、組織指揮體系

鎮政府成立防汛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的防汛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1、鎮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指揮部)

(1)、鎮總指揮部

總指揮長:xx(黨委書記)

常務副總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總指揮長:xx

成員:xx

(2)、各指揮分部:

①上游指揮分部(xx、xx、xx責任堤段)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技術員:xx

成員:xx

物資調配員:xx

②中游指揮分部(xx、xx、xx、xx、xx責任堤段)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技術員:xx

成員:xx

物資調配員:xx

③下游指揮分部(xx、xx、xx、xx責任堤段)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技術員:xx

成員:xx

物資調配員:xx

④xx指揮分部(xx責任堤段)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技術員:xx

成員:xx

物資調配員:xx

⑤中湖指揮分部(xx堤段)

指揮長:xx

技術員:xx

成員:xx

物資調配員:xx

⑥後勤指揮分部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成員:xx

2、其他防汛指揮機構

各村汛其成立防汛指揮機構或相應的專業防汛抗災組織,負責本村的防汛工作;遇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四、不同水位的應急措施

1、當長江洪水達到警戒水位(17.70米,吳淞口高程)時,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防汛總指揮長或常務副總指揮長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工作,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鎮黨委、鎮政府下派工作組,分赴各堤段指導防汛工作;各村巡邏隊、搶險隊全部上堤,嚴密佈防,每100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大村上搶隊3支,中村上搶險隊2支,小村上搶險隊1支。(每支30人)

2、當洪水達到1983年水位(xx水位20.31米)時,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全部上堤,每50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1000米設搶險隊一支(人員30人);同時各指揮分部根據水情,採取臨時加高加固堤壩等緊急措施,確保大堤安全。

3.當洪水達到1998年水位(xx水位21.20米)時,全鎮進入一級緊急狀態,所有力量全力以赴上堤防汛;各村巡邏隊、搶險隊、運輸隊、預備隊全部上堤;每150米為一巡邏段,24小時巡邏查險;每500米設搶險對一支(人員30—50人)。

五、人員緊急撤離方案

1、風險潰堤分析:

(1)、上游1983年決口堤段,滲漏嚴重,泡泉區,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決口寬度60—70米,潰口洪峯流量207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夾江直衝下流,兩側鯪字號、同三號圩被洪水衝潰,漫頂後經晗豐圩、xx東沙公路不同方向流向下游。

(2)、xx九組崩岸處,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潰口寬度80—100米,潰口洪峯流量2300立方米/秒,洪水將從xx村全境不同方向和xx境內,同時淹沒xx及xx天花凸流向下游。

(3)、當潰口出現在xx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可能最大潰口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600立方/秒。洪水先進入xx村,xx圩潰決,從夾江流向上游,等高線21.5米以下全部淹沒。

(4)、xx外閘一旦出現潰口,潰口最大寬度40—50米,潰口洪峯流量1700立方米/秒。洪水先進入xx境內,從xx圩流向上游,同時可能沖決xx圩進入夾江,沿夾江流向上游。

2、報警方式:

全鎮統一採用鳴鑼方式,由各指揮分部視情實施。

(1)、連響三聲,預示有重大險情;

(2)、連續急敲,表示已經潰堤;

3、人員撤離:

一旦發生潰,首先全鎮實行停電。

(1)、上游83年決堤,由上游指揮分部組織人員撤離預案的實施,指揮長xx,副指揮長疏浚;xx村黨總支副書記xx,xx社區黨總支書記xx,xx村黨總支書記xx具體實施;決口處兩邊堤段的人員全部撤到xx1—2組和xx3—4組,圩內居民全部撤到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救援船隻轉移到馬當或圩外其他地方;少數滯留在圩內無法及時撤出的居民可撤到高層建築上待援;同時,上游指揮分部調集小船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轉移到臨時住所。

(2)、xx九組出現潰堤,由中游指揮分部組織人員撤離預案的實施,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xx;xx村黨支部書記xx具體實施。潰口處兩邊住户分別撤到東道口大堤和北套大堤,xx村天花凸住房和xx住户就近撤到大堤,必要時從大堤乘救援船隻撤往馬當或圩外其他地方:無法及時撤出的人員,迅速就近撤往高層建築上待援;中游指揮分部調集船隻在xx圩內及xx圩內尋找被困人員、撤往臨時住所。

3、xx格子堤與大堤交界處發生潰堤,由下游指揮分部組織預案的實施,指揮長xx,副指揮長xx;xx村黨支部書記xx、xx村黨支部書記xx具體組織實施;潰口處住户分別撤往xx13組大堤和xx大廟大堤,必要時再從大堤乘船撤往馬當,xx和xx圩內人員全部撤上大堤,下游指揮分部調集船人在圩內尋找被困人員。

4、xx外閘發生潰堤,由中游指揮分部和下游指揮分部共同組織實施;中游指揮分部負責潰口處兩邊往户的撤離,下游指揮分部負責xx、xx兩村圩內人員的撤離,中、下游指揮分部均組織調集船隻到圩內搜救被困人員。

六、善後工作

發生水災後,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救災

(1)發生重大災情時,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高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2)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疫病的傳播、蔓延。

(4)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保護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2、防汛物料補充

(1)水災過後,應及時查清、彙總防汛搶險物料的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3、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抓緊摸清情況、制定計劃、實施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其主體功能。

(2)遭到水毀的交通、電力、通信、氣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4、災後重建

洪澇災害發生後,各相關部門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共同實施災後重建工作。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若條件允許,可提高標準重建。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2

時間即將進入主汛期,按照xx鄉xxxx年53號文件通知和6月24日全鄉防汛工作會議精神,全校師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痺和僥倖心理,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今年安全度汛。為將防汛救災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預案範圍》

本《預案》是我聯校應對可能發生的汛期自然災害的行動方案。

二、《預案》指揮機構

1、應急預案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防災辦公室電話及聯繫人

信息聯絡員:

電話:

3、各校應成立完備的組織體系,保證24小時值班通訊暢通。

三、應急工作要求:

1、各學校、幼兒園要密切關注校舍及周邊環境可能對學校造成災害的動態,嚴格採取各種防範措施。

2、各學校要對以往督查中指出並未能徹底整治的隱患建立觀察和專人記錄工作,採取一切有利措施,儘早、儘快整治完畢。

3、各學校如發現有可能發生災害的險情或已造成災害的險情,應及時上報聯校,保證讓聯校在第一時間內掌握較全面的信息,以便採取強有力的救治措施。

4、各學校應確定一名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信息聯絡員及時準確上報信息。

四、應急工作:

1、加強領導、重點防範、對防汛防地質災害工作不能有絲毫麻痺、不能顧此失彼、要全面落實,認真排查。

2、各學校在汛期到來之前要對校舍、學校周邊的情況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排查並記錄清楚,誰檢查、誰簽字,做到心中有數,措施得力。

3、加強值班和夜間巡查(特別是暴雨來臨時)對檢查人員要進行親自安排,領導必須帶頭深入,保證有災無害,將災害損傷障礙最低程度。

4、各學校要建立嚴密的組織網絡,做到六有:有信息聯絡組、有組織疏散組、有事故檢查組、有傷員運送組、有災情回報組、有值勤巡查組。

5、各學校應針對本校情況,制定相應的預案,將職責分工到組、到人,請他們要有明確職責,才能在災難來臨時臨危不亂,有效應對。

6、汛期到來,各校應重申學生上下學的接送制度,特別是下雨時,生活教師應堅守崗位,把每位學生交到接送人員手中,杜絕擅離職守部分責任的行為。

7、儘管暑假將至,但在放假期間也要有專人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8、若學校發現磁生災害,應緊急啟動預案,按以下工作操作。學校信息員——值班教師(學生)——發現滋生自然災害——通知班主任——學校校長——組織學校搶險隊幫組學生轉移——上報聯校——上報鄉里教育局——通知醫院組織搶救。

9、制定好防範措施,放假時的家長通知書和責任書要做好續簽工作,不留空檔不漏籤一人,把宣傳工作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為教育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

五、具體要求

1、大力宣傳

各校要利用一切手段,向學生、家長宣傳防洪搶險工作的重要性書寫防汛宣傳標語,張貼傳單,形成自覺保護生存環境的氛圍。

2、落實責任

我鄉四所完小,校長為學校防汛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根據本校實際,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具體落實。要把本校防汛減災任務落實到具體人頭,各負其責,層層把關。

3、汛前檢查

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立即行動,於放假之前排查學校存在的隱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工作,對校產、校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4、嚴格值班

四所完小要建立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災工作的通訊暢通。學校領導要親自帶班,坐鎮指揮,樹立防汛無小事、責任大於天的憂患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增強防汛搶險的緊迫感、責任感。黨員、先進青年要衝在前面,紮紮實實做好各項防汛工作。

5、各校要根據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防汛應急預案,提前做好人力、物力充分準備,建立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防汛搶險隊伍,做到臨陣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提高應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或造成污染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城鎮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第三條任何公民和單位都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的突發環境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成立小河區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環保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內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擔任。

第五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主要負責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並協調聯絡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飲用水源環境污染投訴;信息收集彙總等工作;遇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向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區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對區內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應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羣眾疏散工作;區消防部門負責應對飲用水源突發事件中的搶險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或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區城管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涉及飲用水源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保障便捷暢通的應急交通運輸渠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區水利局負責配合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區衞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

第六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水利部門、衞生防疫部門、區消防部門組成。

第三章預測預報

第七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要會同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境外和轄區內有可能對我區飲用水源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八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及時上報相關領導部門,以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第九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並報市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備案並向社會公佈。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能隨時聯繫。

第十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並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一)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三)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四)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Ⅲ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Ⅱ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Ⅰ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佈預警公告。

第十四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請求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啟動國家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應急響應程序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並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實施,併成立由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及時向小河區政府應急辦和區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上報省環保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並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小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六條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一)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於15天內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並按程序上報相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涉及飲用水源一般環境事件由區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涉及較大環境事件由省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特大、重大環境事件按程序上報。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十八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採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速報制度執行《小河區集中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速報制度。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4

一、加強防颱防汛工作的領導。

1、為切實加強對防颱抗災工作的領導,因人事變動,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總指揮:黃其偉;常務副指揮:;副指揮:陳傳森、鄭敏、xx耿、鄭錦嬌、王葆華、林方吉、林小英、陳國強、劉義雄、池如光;成員:楊平、林琛、xx永、陳光、陳獻富、池國香、高作銘、黃坦振、陳永華、林雲坦及各村村委會主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陳光

2、分工明確:

(1)防汛物資籌備組。具體組織有關單位籌備應急資金和物質,鎮政府建立防汛物質倉庫,時刻備足應急物資,組織防汛車4台。

(2)防汛搶險組。由鎮機關應急人員56人分兩組(附件6),分別、林方吉、劉義雄負責指揮,有關村應急人員共740人,由各村村主任負責。

(3)物質運輸組。由、林小英負責,組織車輛保障防汛,鎮政府4輛,鎮衞生院另外組織車輛1部,負責物資、藥品及醫務人員到位,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員救治工作。

(4)組織轉移組。一旦洪水險情發生,由陳傳森、鄭敏、xx耿、鄭錦嬌、王葆華、林方吉、黃忠啟、林義魯、劉義雄等負責組織有關村民羣眾轉移安全地點(附表5)。

(5)基本保障組。由林義魯、陳國強負責協調,抓好安全搶險組織人員做好傷員急救工作,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轉移治療,組織民政辦做好保障和災民生活安置,有關後勤工作。

3、各村相應成立防颱防汛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時上報鎮防汛辦,同時成員應儘快熟悉情況進入角色。

4、落實包堤、包庫、包閘責任制,任務明確,一旦出現險情,責任領導要馬上親臨第一線組織抗線搶險,儘量做到不垮壩、不決堤、不倒閘、不死人、少損失。

5、各部門要通力合作,積極承擔應盡義務。防汛救災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是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大事。目前,已進入汛期,希望各村委、工程管理單位及郵電、交通、供銷、糧站等有關部門應切實把握防汛抗災中的職責,積極完成自己的義務。

二、積極備汛,認真解決險工、隱患。

1、要認真宣傳《水法》和《防洪法》,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洪抗災意識。

2、排除險工、險患。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所在村委會進一步抓緊時間對水庫、堤防、防洪排澇設施進行檢查,發現險情,要組織力量及時搶險,並報告鎮防颱防汛指揮部。鎮防颱防汛指揮部組織力量對鎮重點工程檢查、加固,對各有關工程進行復查、落實。

3、加緊防汛道路的清障工作,保證防汛抗災工作順利開展,要求有關村部、水庫、堤壩道路進行一次清障、養護,保證防汛道路暢通無阻。

4、防汛物資、車輛和搶險隊的準備。各村應各準備300-500只麻袋或紡織袋及相應土沙方等防汛物質,同時要求竹田、井門、上店、前塘四村各聯繫好三部拖拉機,做好運搶險物資工作,鎮政府儲備麻袋1000只等防汛物質。各有關村均應組織搶險隊,人員30-50人左右,車輛、防汛物質與人員及時上報鎮防汛辦。

三、颱風警報、颱風緊急警報防汛措施。

1、當颱風進入48小時警戒線,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時;

⑴應根據觀測對台風提出分析、預報意見,鎮防汛辦應向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彙報,由指揮部決定召開抗禦颱風工作會議,研究抗禦颱風對策,並由鎮黨政辦通知各村委會、有關市鎮直單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做好各項防範準備工作。各村要加強值班,村主幹帶班,及時傳遞颱風信息,反饋各村部署情況,供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指揮決策。廣播電視部門及時通過廣播、電視向羣眾通報台風消息。

⑵鎮防汛辦及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瞭解颱風動向,對水庫、堤防、防洪排澇設施的重要險工險段作重點檢查,發現險情,要組織力量及時搶修。根據鎮政府安排的包庫、包提、包閘領導、工程技術人員(附表4)要上崗到位,巡邏搶撿隊伍做好待命準備。對水庫閘工程要根據雨情、庫情由市防颱抗災指揮部下達排洪命令,加強科學高度、錯開洪峯。

⑶各村居對危險房屋要進行重點檢查,做好人員撤離搬遷準備。低窪地帶工礦企業的機器設備要吊裝,倉庫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搬遷轉移。

⑷各村在水稻收割季節要全力組織勞力進行搶收,儘量減少損失。

⑸各學校做好在校學生的防颱風安全工作,必要時予以停課。

2、颱風中心進入24小時警戒線,即颱風中心進入高於北緯20度,小於東經125度區域,一天內有可能登陸我省,當省氣象台發佈緊急警報時:

⑴鎮防颱防汛抗旱指揮部立即再次召開抗禦颱風緊急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動員黨政軍民全力以赴搞好防禦颱風工作,各村工作隊深入組織領導抗災工作。各兩委村幹部應立即到位,各抗洪搶險隊伍要上崗待命,服從統一指揮,執行各項防災抗災任務。鎮防汛辦堅持24小時值班,迅速將颱風信息經電話通知各有關單位,及時瞭解風情、雨情、水情、險情,隨時向指揮彙報,鎮防汛辦必須注視颱風動向,向鎮防颱抗災指揮部提供實時信息。

⑵各村及有關單位要組織力量對險堤、險庫,加強巡查防守,一旦出險,立即組織搶險隊伍搶修並報告鎮防颱防汛指揮部。

⑶當發生特大洪水,各村按事先確定的羣眾撤離方案,及時組織羣眾撤退到鄰近山坡或安全地帶,並安排好羣眾的生活(詳見附件5)。轉移原則:村內的婦、老、幼先行;青壯年後撤,由小分隊維護撤離秩序,做到快而穩;村內的孤寡老人、五保户、重病殘人員要確定專人負責幫助轉移。撤離要求:不得攜帶其他物品;應照顧老人、小孩先行、不得搶道;服從應急小分隊的指揮,對個別不願撤離的人,應先勸導後強行撤離。

四、颱風解除警報及災後恢復生產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責任感。(鄭敏、xx耿副書記負責)

各村要把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當作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切實把羣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密切黨羣幹羣關係。深入基層,全力以赴做好恢復生產,羣策羣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採取國家投、鄰里幫、親戚扶等多種方式,想方設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同時應加強監督檢查,首先是要製表制度,嚴肅紀律,對救災款物進行監督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其次是紮實為羣眾辦實事,辦好事,特別要做好受災特困户的家園重建工作。再者是加強督查,確保工作落實到實處,確保重建工作的正常進行。

2、分類指導,紮實做好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副鎮長負責)

①切實加強對旱澇保收、未受災農田作物管護工作,加強技術指導和增加資金投入,確保增產增收,最大限度地彌補受災農田的損失。

②對災情較輕的農作物,農業服務中心要組織羣眾及時排出積水,加強以預防病害流行、恢復作物生理機能、促進正常生長育為重點的田間管護,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造成的影響。

③對受災嚴重已經絕收的農田,要指導羣眾及時做好新種或改種某其它農作物計劃,並加強技術指導。

3、加強水毀水利工程恢復,確保下半年農業生產用水。(副鎮長負責)

①小(二)型以上水庫的水毀工程:經現場踏勘後,對臨時處理不能蓄水的,可騰空庫容,爭取多方籌資進行水庫除險加固。

②水山塘、引水壩、機電設備等水毀工程:由鎮、村組織羣眾以投工投勞的方式進行修復。

4、加強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修復工作,確保線路暢通(鄭錦嬌副鎮長負責)。

聯繫電力部門儘快組織力量對水毀線路,全面恢復供電。

5、加強災後衞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羣眾身體健康(陳國強委員負責)。

為確保大災後無大疫,防止傳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各村及有關部門要着重抓好如下幾項工作:

①廣泛發動災區羣眾積極開展愛國衞生活動。大搞環境衞生,及時清理災區垃圾、污泥(積水)及人畜糞便,對災後的`牲畜、家禽屍體要集體消毒深埋,家中被洪水浸泡過的傢俱等生活用品及牆壁、廁所等要用消毒劑消毒,對無價值的物品集中燒燬。

②做好除“四害”防治工作。防止蚊蟲叮咬,做好滅鼠、滅蠅、滅蚊、滅蟑等防治工作。

③做好飲用水的消毒工作。對災區的所有水井都要抽乾消毒,生活用水池要經過消毒後再使用。

④做好食品衞生工作。不食來源不明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飲生水;不食災區不明原因的死亡動物及洪水泡過的瓜果蔬菜,不食用污染過的食物及冷飲涼菜。

⑤做好疾病防治工作,預防傷寒、副傷寒、肝炎、鈎體病、痢疾、流行性腹瀉、出血熱、蛞螻霍亂、紅眼病等傳染病的發生。要加強疾病防治和監控,及時報告疫情。

6、鎮黨政辦要抓緊收集彙總災情,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暴雨過後農村飲用水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防汛工作會議精神及安排部署,為確保我鎮在遭受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我鎮防汛搶險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工作的指導方針和原則

我鎮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防汛指揮部,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置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發佈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辦公室工作職責:

1、收集災情信息,及時向領導組彙報,做好下情上報;

2、及時將上級要求向領導組或主要領導彙報,做到上情下達;

3、收集整理各種資料,為搶險救災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4、負責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村、各單位的防汛工作;

5、貫徹落實指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搶險應急隊伍

1、搶險救災組

2、安全保衞組

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眾等工作,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並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

4、通訊、電力保障組

職責:負責災區通訊、電力的暢通,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三、相關單位防汛救災主要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搶險預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預案,並報鎮防汛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安排,確定防汛第一責任人和防汛分片包乾人員,並簽訂防汛安全責任書。

2、各村防汛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

3、防汛分片包乾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並按要求對包乾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後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乾區第一責任人,並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面材料,並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築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制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民政所: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4、農業辦: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負責對災區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提出恢復重建方案。

5、大倉蓋學區:負責所轄學校的防汛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保障暑假期間學校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及學校的財產安全。

6、衞生院、計生辦: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衞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衞生監督工作,報告、發佈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7、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四、防汛分片包乾檢查

各包村領導要及時組織村幹部、羣眾做好救災工作,負責對汛前、汛期、汛後全過程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作出書面彙報。

(一)汛前檢查。各包村領導負責對各村領導機構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實,轄區內主要河道、溝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學校校點等重點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二)汛期檢查。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當地實際重點檢查汛前所查出的問題和解決方法。通過檢查,對防汛預案不落實、值班不到位等問題要限期改正。

(三)汛後檢查。主要檢查災情情況(損失程度),總結防汛工作的經驗教訓和解決遺留問題。

五、防汛搶險的義務

任何行政、企事業單位都有參加防汛搶險救災的義務;鎮內有勞動能力的18週歲至60週歲的男性公民、18週歲至55週歲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鎮從業且領取公安機關簽發的暫住證的公民),均有參加防汛搶險救災的義務。

六、防汛搶險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指揮長批准請假,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間出差下鎮時,應向防汛值班室説明去向和聯繫方式。

(二)各村、各單位防汛領導小組,有電話的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制度健全,記錄完整,值班交接手續齊全,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下達,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三)各村防汛組織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體現服從大局、團結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彙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救災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災害發生後,救災應急做出如下反應:

(一)鎮政府召開救災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全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全鎮救災工作。立即將我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縣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請求縣政府給予支持。

(二)鎮政府立即組織相關工作組,進駐受災嚴重地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其它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支援災區工作。

(四)發佈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彙總災情,報縣救災指揮部。

八、災後救濟工作

(一)及時召開生產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搶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户、農作物絕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三)根據核災後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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