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獎勵方案(15篇)

來源:文萃谷 2.12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獎勵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中學獎勵方案(15篇)

中學獎勵方案1

①若均衡招生錄取萍中,均衡分不低於市直同類公辦學校(或統招率不低於同類公辦學校),則九年級的任課教師每人加獎300元,其他非九年級教職員工每人加獎100元。

②若只劃線錄取萍中,考上萍中人數的百分率不少於市直同類公辦學校,則九年級的任課教師每人加獎300元,其他非九年級教職員工每人加獎100元。

2.獎勵備課組

各學科會考成績中學科平均不少於市直同類公辦學校,則該學科的九年級任課教師人均獎勵600元(含體育)

同類班級比較,比最高平均低6分(含)以上的任課教師,(以百分制為標準,其他學科根據會考分值比計算:語、數、英7.2分,政4.2分,歷3分,地、生、體1.8分)取消該項獎勵。

3.獎勵班級

(1)優秀獎:

①狀元獎:獲得全市狀元,獎勵班級10000元;

②其它名次獎:全市第二名獎1000元,全市第三名獎800元,全市第四、五名各獎500元,全市第六、七、八、九、十名各獎300元;

(2)完成指標獎:超重點高中指標每個獎勵800元,超普通高中指標每個獎600元(在完成重高指標的前提下)。

制定重點高中指標的説明:

①比本年萍中錄取的實際人數m少10人為本年的總指標數(即[m-10]);

②在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個時間段,全校性的考試成績中各隨機取一次作為指標樣本,在以上三次成績,全校前[m-10]名中各班所佔人數的平均即為該班重點高中指標數(由本校其它班級轉入的學生除外);

③轉班的學生一律回原班計算;

④班級存在問題而換班主任的班級,重點高中指標可減少1個,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由校長辦公會決定)

4.獎勵教師

(1)平均分獎

①有三類班級時,各類班級的平均分第一名任課教師各獎150元;

②平衡分班時,獎第一、二、三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三名獎50元;

③同一位教師教同類班級平均分相差5分(含)以上,(以百分制為標準,其他學科根據會考分值比計算:語、數、英6分,政3.5分,歷2.5分,地、生、體1.5分)則取消該項獎勵。(特殊班級由校長辦公會認定,酌情考慮接班之前成績,但差距應在2倍及2倍以內)

(2)單科高分獎

單科成績分不同類班級獎前十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五名獎30元,第六-十名獎20元。

中學獎勵方案2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於州温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温政辦【xxxx】139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適用對象為經我校聘任領導小組聘任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以外的獎勵性工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獎勵而發放的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涉及的內容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考核獎、超工作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其他獎勵四部分組成。

第五條: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管理實施,學校黨總支和工會依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並保證其實施。學校工會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審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開支審計。若有結餘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每學期期末根據考核結果,一年發放兩次,彈性坐班考核獎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一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它獎勵”根據具體情況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按規定專人負責、及時統計、及時結算、及時審批,按時足額發放。

(一)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幹部考核條例》的規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對全體考核對象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評定,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按A檔15%;B檔80%;C檔5%的比例對參加考核的對象確定檔次,並予以相應獎勵。具體如下: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作為下學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據。

第十四條:全體考核對象分教學人員(含同比教學人員和非同比教學人員),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按比例參加對應考評。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員、班主任分別參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幹部考核條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考評,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者,考核獎不重複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加坐班考核,根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的規定,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實行每人每月200元獎勵。

(二)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學科《課標》和周任教課時工作量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通過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工作需要,幹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上班時間或節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課。此項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聘任獎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學校將予以工作量補崗或補差。

學科周課時工作量的核定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教師滿工作量以如下課時為滿量(其中包括教研、備課、上課、改作、答疑輔導、單元或月度考試、課間操、體育課外活動、藝術輔導等等)。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九年級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社會思品、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信息、通用技術國中體育、國中藝術、國中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心理健康

10課時/周12課時/周14課時/周16課時/周

2、職稱係數表

職級係數中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每一課時的獎勵基準金額為30元,根據任課老師職稱不同給予相應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係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計算其兼課工作量。每月以20節為限,超量不計酬金。

5、凡是跨年級段、跨學科教學人員根據學校教學需要每週課時加一節計算。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在規定時間裏完成教育教學、管理任務,如屬於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不屬於加班之列。

2、加班原則上從嚴審核。加班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果確有緊急任務需要加班,需要經處室主任審批同意,處室主任加班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同意。

(2)、加班達3小時及以上計為加班半天,不到3小時的加班予以合併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為一天,發放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學校統一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的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8、藝術類、體育類訓練實行比賽成果與訓練報酬相結合的原則,(每次訓練時間要求達到一小時以上):20元/次。

9、學校統一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寒、暑假期、雙休日上課:40元/節。

10、凡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項目由校長室參照以上項目標準結合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週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週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週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週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如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准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學校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同時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複計酬。

3、同時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幹部其兼職取最高項計酬,不再重複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工作量獎勵每月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崗位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三考獎勵、教師各類獲獎獎勵、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此項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於每學年結束對在當年大學聯考、會考、會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方法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特設立此獎項,本項獎勵以教師在教育系統舉辦的各級各類比賽中取得的獎級為範圍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特設立此獎項。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之規定。

(四)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約為5%。其他獎勵用於獎勵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而形成的獎勵,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並按學年度續聘用合同。幹部、教師、職員的級別、職稱,以校長室聘任為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並全勤的按月發給各自標準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不滿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請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照發,超過兩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90%按比例計發;超過六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70%按比例計發。

第二十七條:請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予以安排臨時代課,並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過一個月,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幹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後或提前補回的,則不扣除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工作日內幹部、教師和職工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後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所耽誤課程由本人提前或滯後補上,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個別學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學校統一安排代課),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一經發現,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一個月內,每天扣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並做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全校性的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凡新參加工作,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補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請病假、事假等人員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一年(即12個月)以後只發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的績效工資制度之後,學校原有的結構工資方案以及相關福利項目自動取消。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於校長室。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從xx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中學獎勵方案3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福建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大學聯考、會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週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週12節。大學聯考、會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餘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週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後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幹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文件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於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週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週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週聽課不少於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週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並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週歲以下,國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國小、幼兒園51週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幹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週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週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項目。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後,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並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週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於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項目外,擔任教學工作並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於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幹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項目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幹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大學聯考、會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九年級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大學聯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九年級、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幹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國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國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七年級、八年級xxxxxx1010101010

九年級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並在學校公示後,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彙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後並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並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與申訴答覆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對象、項目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後,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後,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説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於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並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文件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准(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鑑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准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於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餘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徵求意見稿,在廣泛徵求全體教師意見後,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後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後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台,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中學獎勵方案4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製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範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會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對象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項目組成。各項目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於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並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痺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範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中學獎勵方案5

一、基本原則

根據靖政綜【xx】216號文件、靖教【xx】6號、靖教【xx】58號、59號等文件精神,為落實好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確保學校安定穩定,堅持以教職工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此制定本方案。

二、發放的對象範圍:

全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員工。

三、發放的具體辦法

(一)、為切實落實績效考核中“以德為先”的要求,明確師德表現在績效考核中的“一票否決”作用,有下列行為者,取消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1、因違紀違法被執法機關處理。

2、因師德師風問題被上級有關部門處分。

3、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者。

4、無特殊理由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學校安排當班主任、不承擔學校或年段安排的相關工作、不服從年段安排的早讀、晚自修值班等)。

5、實行年段長責任制後,因未被年段聘用導致沒有教育教學工作任務且學校又無法安排工作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誤導致釀成事故,視情節輕重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發放標準。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縣級或縣級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者,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給以扣除10%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直至取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按上級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應將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不低於60%的部分作為考勤履職津貼,按單位在編在崗人數平均,計算出統一的學年考勤履職津貼標準,教職工在完成單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額領取考勤履職津貼。教職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職津貼,充到全校剩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教職工考勤情況按照《南靖縣山城中學教職員工考勤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教職工必須完成學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為發放考勤履職津貼的依據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額完成的工作量,作為發放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的依據。

(五)、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國中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為平均每週教學工作量不少於12課時。

(六)、教職工每週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標準:

(1)校級領導:8課時

(2)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衞科長等):6課時

(3)年段長、生管組長:6課時

(4)保衞科人員:5課時

(5)團委副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校長辦公室管理員:4課時;團委委員:1課時

(6)教研組長、信息報道員:3課時

(7)理、化、生實驗室管理員:3課時

(8)多媒體教室、農村遠程教育課室、計算機教室、音、體、美、勞室管理員:2課時

(9)電子學籍管理員:2課時

(10)學校兼職電工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1)花草管理員:8課時

(12)班主任:2課時

(13)圖書室管理員:6課時

(14)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負責學校安全的校長助理不用上課,每週以滿工作量計算

(15)臨時性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工作量,按實際情況化為課時

(16)參加各種公派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期間的工作量按實際安排授課數計算,周固定崗位工作量補貼不變,

(17)寒暑假、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體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統計並上報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以上各項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積計算。

(七)、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1)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2)早讀每節以0.6課時、晚自修值班每節以0.8課時計算,

(3)聽課扣除每週必聽一節外,剩餘每節以0.5課時計算(教研組、備課組組織的集體聽課、評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每週未達到一節,扣20元,

(4)門衞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時)以3課時計算,

(5)年段長、年段分管領導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課時計算,

(6)每週星期五放學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課時計算,

(7)衞生值日師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8)九年級年畢業班教師坐班每節以0.4課時計算,年段長、分管領導每週以5課時計算,

(9)年段學生周練習、月練習每次值班年段長或分管領導以4課時計算,監考老師監考語、數、英三科每次以2課時計算,其餘科目每次以1課時計算,

(10)協助生管值日師(指不領生管補貼)每班次以1課時計算,

(11)各項興趣小組上課每節以1課時計算,

(12)後勤人員除出公差外,每週到校上班5天,以滿工作量12課時計算,

(13)值班教師不在崗的,取消該次工作量,並反扣一次該工作量補貼,

(14)學校或各部門佈置的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繳交的各項材料沒有按時繳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貼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必設項目,發放標準按縣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為每人每月70元。

(九)、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發放教職工考勤履職津貼及班主任津貼等固定津貼後的剩餘部分主要用於發放超課時(工作量)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名優教師獎勵、優質服務獎勵等,具體內容包括:

(1)節假日、寒暑假輔導每節15元,晚自修每晚(3節)12元、早讀每次3元,年段長、分管領導實際工作量少於年段平均數的,以年段平均數計算,

(2)生管教師值班每班次12元,過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護校值班(包括節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學校組織的家訪每天每人60元,

(6)教師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比試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人每次獎勵300元,國家級每人每次獎勵500元,

(7)指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獲縣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100元,市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200元,省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300元,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每次獎勵指導老師500元(以上獎項不以學生人數多少累積,同一項目以最高級別獎項為主),

(8)九年級年畢業班(含八年級年地理、生物會考)會考成績達到學校制定的目標,最高獎金封頂為4萬元,

(9)校級領導每人每學期補貼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學校中層領導(含校長助理、三處正副主任、工會正副主席、團委書記、保衞科長)及年段長每人每學期補貼300元,

(10)超課時(工作量)補貼及節假日因學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給予一定工作量補貼。根據學校財力,超課時(工作量)補貼每課時不少於5元,

(11)每學期由教務處組織有關人員推薦評選若干個教學常規工作優秀教師,上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給以一定的獎勵。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審批、發放程序

1、學校成立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蘇立忠

副組長:張明強

成員:吳琳煒、黃慶文、黃春華、張文龍、阮三木、陳火木、吳文鵬、陳衞平

2、實施考核的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各部門負責人要根據要求及時把有關數據上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考核量化分數統計完成後,將在校內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教職工要及時核實,發現有誤要及時反饋。學校將指定專門人員和部門對績效工資進行核算、審批、發放。若發現上報的各種數據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學校將追究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給以嚴肅處理。

3、發放的時間:每年分兩次發放,1—6月,7—12月;或以學期為單位進行發放。

五、本方案執行時間: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xx

中學獎勵方案6

為強化教學質量管理、提高廣大教師狠抓教學的積極性,增強各教學工作崗位的質量責任意識,促使我校畢業班、非畢業班教學質量位次的大面積提高,體現尊重實際、尊重規律、尊重勞動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非畢業班教學質量獎

非畢業班教學質量獎勵參照學期末全縣統一檢測考試評比文件,評比以合格率(或均分)為主要

依據,均分和優秀率為參數,確定各科成績位次,設立位次獎。位次獎分為三個區間,體現獎勵區別,即倒數第4名至倒數第9名每個位次獎勵20元;倒數第10名至倒數第14名每個位次獎勵30元;倒數第15名至順數第1名每個位次獎勵50元;。全縣評比前三名發特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畢業班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檢測教學質量獎勵發放參照本辦法,代兩門以上課程的成績按平均名次計算)

二、畢業班教學質量獎

1、獎項設置:畢業班升學考試質量獎設完成任務指標獎、單科位次獎、學生個人總成績獎及單科成績獎四個獎項,單科成績位居全縣倒數一、二名的代課教師不享受獎勵。

2、獎勵原則:學校每年度結合上級下達的任務指標,根據畢業班實際下達給各班升學任務指標,以完成重點高中的情況為主設立獎勵金額,完成普通高中、高職中任務指標獎,依照學校財力酌情予以獎勵。具體金額以校委會會議形式討論確定。完成或超額完成學校下達的升學任務指標所得獎勵,以教學班為單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單科成績的位次體現獎優罰劣的宗旨。

3、獎勵辦法:

(1)完成學校下達的任務指標的班級發給獎金500元,該班班主任發給責任獎100元。

(2)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班級在500元獎金的基礎上設立追加獎金。每超額完成一名重點高中指標追加獎勵400元,該班班主任追加獎勵50元。

(3)升學考試單科成績位居全縣倒數第4名至倒數第9名每個位次獎勵50元,位居全縣倒數第10名至倒數第14名每個位次獎勵100元,位居全縣倒數第15名至順數第1名每個位次獎勵150元,位居全縣前三名發特別獎每位次獎勵500元。

(4)xx中學特長班若給學校下達招生計劃,學校仍然給體育教師及相應班級劃定預算升學任務指標,獎勵不受完成任務與否的限制,初錄1名,發給輔導教師獎金20元,正式錄取1名,則劃歸相應班級的目標任務之列。輔導教師獲獎200元。

(5)學生單科成績位居全縣前5名(含5名),每出現1名獎相應代課教師100元。學生個人總分位居全縣應試學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現1名獎100元。此項獎金劃歸該生所在班級獎金總額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將應收的費用給學校結清的班級獎班主任100元。

三、學科競賽獎

1、校級參賽教師獲得三等獎獎勵30元,二等獎獎勵40元,一等獎獎勵50元。

2、輔導學生參加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獲縣三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100元,獲縣二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150元,獲縣一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200元。

3、輔導學生參加市級教育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獲市三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300元,獲市二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400元,獲市一等獎,獎勵指導教師每人次500元。

4、教師本人蔘加縣級以上舉辦的各項競賽,獲得縣優秀獎獎勵50元,縣三等獎獎勵100元,二等獎獎勵200元,一等獎獎勵400元;獲市級優秀獎獎勵200元,市三等獎獎勵400元,二等獎獎勵600元,一等獎獎勵800元;省級競賽獲得名次按市級翻倍。

5、寄作品參加比賽得獎的(如徵文、小論文、美術作品等),獲得三等獎獎勵50元,二等獎獎勵100元,一等獎獎勵150元,市級獲得名次按縣級翻倍,省級類推。

6、縣級組織的體育比賽獲獎由行政會另行討論予以獎勵。

四、非教學人員責任獎

根據承擔工作的完成情況,由學生代表、全體教師和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為“優(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獎勵,獎額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綜合評定為“差”則不予以獎勵,“中”按總獎額1/3予以獎勵,“良”按總獎額的2/3予以獎勵,“優”按總獎額全部予以獎勵。

五、獎勵説明:

1、教學質量獎非畢業班一學期兑現一次,畢業班一年度滿及時兑現。(即每學期(年)通報材料下達之後兑現)。

2、獎勵依據限定為教體局或教研室下發的成績通報表。

3、具體獎金分配方案依單科成績位次先後拉開檔次,由教務處擬訂,學校審核方可發放。

4、一門學科教學工作由幾名教師承擔,則按所代班級學生的應試成績重新歸類核算合格率、均分,體現區別,兑現相應獎金。

5、競賽獎每學期學校按文件或證件兑現一次。

6、本獎勵辦法試行一年。若上級評比精神變動;學校實際及學情實際的變化;招生制度及計劃的調整,本制度將做相應的修改。

中學獎勵方案7

為調動九年級全體科任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敬業精神,確保每年會考成績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原則

鼓勵團結協作,注重教學管理,學科成績突出,體現優勞優酬。

二、考核獎勵條件

1、本學年畢業班無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會考成績達到沙井民辦學校畢業年級平均水平;

3、會考成績達到寶安區民辦學校畢業年級平均水平;

4、會考個人總成績達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績;

5、會考個人單科達到“A”、“A+”等級的;

6、體育成績平均分達到80分及以上的;

7、體育成績單項達到“A+”的。

三、獎勵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課學科獎勵

1、團隊優秀獎勵:

(1)九年級一學年內學生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勵所有科任教師(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體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項不重複計算;

(2)會考總分標準平均分達到430分(去年平均分為410.58),獎勵團體(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過5分增加100元。

(3)學生單個標準總分每突破一個600分獎勵團體(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個700分獎勵團體20xx元

2、學科單項獎:

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各科每達到一個“A+”等級獎勵本科教師200元;達到“A”的獎勵100元。

第一部分兩項獎勵可混合計算。

第二部分:體育學科獎勵

體育教師獎勵:

1、平均分到達80分獎勵100元,每超過5分獎勵100元。

2、學生單個等級每達到一個“A+”獎勵100元;學生單個等級每達到一個“A”獎勵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獎勵

1、九年級一學年內沒有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獎勵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會考報名、綜合評價、英語口語、口語模擬考試、一模、二模、三模、會考等有關會考各項組織工作順利進行,未出現任何失誤的獎勵行政負責人300元。

中學獎勵方案8

為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逐步完善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和獎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提高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温政辦〔xxxx〕137號文件)和《州温市教育局直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獎實施辦法(試行)》(温教辦研〔xxxx〕90號文件)文件精神,參考《浙江省州温中學教育教學質量獎勵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學校成立考核小組負責考核獎勵,具體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x 成員:xx。

二、教育教學質量考評辦法

1、教育教學質量獎由教學達標獎和教學貢獻獎兩項組成,每年表彰獎勵一次。

2、教學達標獎:以學校大學聯考前三年本科錄取率成績為依據,當年大學聯考本科錄取率達到前三年平均值認定為達標。

【獎勵對象】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高三班主任。

【獎勵標準】

①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1:3,獎勵基數為4000元;高三班主任再獎5000元。

②體育組按1.5人(10個班每週2節,滿工作量14節)高三任課教師標準,補發差額部分;

③技術組按0.8人(10個班每週6節1個月,6個班每週6節1個月,滿工作量12節)高三任課教師標準,補發差額部分;或者按人均1500元補發差額。

④州温中學編制在五十一中支教的教師,參照州温中學的獎勵方案。

⑤根據當年大學聯考本科率與前三年平均值的變化情況,經學校考核小組集體討論,酌情對獎勵基數和高三班主任獎進行增減。注:xxxx年基數增加200元。

3、教學貢獻獎:根據當年大學聯考統計數據,結合州温市一模、二模等聯考數據,對高三教育教學質量作出貢獻的教師進行績效獎勵。

【獎勵對象】非高三教職工、高三任課教師、高三班主任。

【獎勵標準】

①全段本科率理科前三名、文科前兩名分別獎班級團隊a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餘科任老師各一份。

②本科邊緣生每考上一個本科獎班級團隊b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餘科任老師各一份。

③本科邊緣生本科達成率(班級邊緣生上線人數除以班級邊緣生總數)理科前三名、文科前兩名分別獎班級團隊c元,獎金分為7份,班主任兩份,其餘科任老師各一份。

④本校自己培養的學生每考上一個一本獎班級團隊d元/人,獎金分8份,班主任兩份,段長及其餘科任老師每人一份。

⑤州温中學委培生每考上一個一本獎全段老師e元/人(限以五十一學校名義送的委培生)。

⑥一模、二模學科成績在二類學校中排名一、二、三分別獎備課組f、g、h元/人;排四至十獎備課組i元/人;排前十一至十五獎備課組j元/人。

⑦非高三教職工獎勵額度為高三任課教師(不含高三班主任)平均值的1/3。

⑧體育組和技術組獎勵額度在非高三教職工的基礎上,按1.5人、0.8人高三任課教師,補發差額部分。

中學獎勵方案9

一、崗位工資(每月一次兑現)

1.職員、工人:完成崗位目標任務、月全勤者,發崗位工資900元(考勤每少1分扣4元)。

2.任課教師:語、數、英、理、化教師每週6節;政、史、地、生教師每週8節;音、體、美、勞、微、健、寫字教師每週9節,自習和晨讀(晨練)按1/2節計算,完成上課任務且月考勤積20分,發崗位工資900元(畢業班教師1000元)。每超一節加發30元。

3.教育幹部:完成崗位目標任務、月全勤者,發教師、職員崗位工資的1.4--2倍(校長:2倍 副校長:1.8倍 中層正職:1.6倍 中層副職1.4倍);任課的教育幹部每上一節課加發2.5元;各處室、特種教室管理人員完成崗位目標的前題下每上一節課加發2元。

4.中心教研組長每月加發60元;備課組長、各科室組長每月加發50元。

二、考試成績獎

1.學科團體獎。學科團體列全區前3名,每人獎勵1000元(含實驗班)。

2.任課教師獎:根據教研室所提供的有效分數兑獎。各班各學科有效人數基數均為30人(33級為28人),完成任務的根據所教學科班均所超有效人數到所教班級兑獎。

3.班級獎:期末考試按總分前200名為優秀生,每進入1人獎50元;區教育局評估的有效生為上線生,每進入1人獎30元;班主任提取15%後由任課教師按完成任務的任課教師有效人數分配。

三、教職工新聞稿件及教研成果獎

在區級以上教育報刊(部門)發表或獲獎(含各類教師業務比賽)按年度進行量化積分,基本分為區級15分、市級17分、省級以上20分,每多發表(獲獎)一次分別加2分、3分、4分(同次活動多項活獎按一次記分;年度累加到30分止)。輔導學生獲獎按本人獲獎的二分之一計分;多人合寫獲獎者按人數平均計分。

四、班主任獎

按“班級量化積分方案”每月兑現一次獎金(不含國撥部分)。一等獎500元、二等獎300元、三等獎200元。學期末獲優秀班主任獎者,量化積分加15分、獲二等獎加10分、獲三等獎加5分。

中學獎勵方案10

本獎勵方案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二是班集體成果獎,三是藝體重中獎,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一、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

按各學科市名次(全市44個單位),全市第一名獎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後每下降一個名次,少獎10元。

二、班集體成果獎

根據各班重中上線人數(含藝體重中)、前7500名上線人數,按照重中每上線一人獎勵40元、前7500名每上線一人獎勵30元的辦法獎勵到班級集體,首先獎勵班主任抽取10%,剩餘的再根據會考各學科的工作量權重分配,教多個班的,參與每個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語數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個班政史總額平均到1個班,再按所教班數分配。

三、藝體重中獎

按考取重中人數,對音體美專任教師進行獎勵,考取藝體重中每人獎勵150元,直接獎勵到專任教師。

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謝金輝獎200元。

備註:

1、因沒考理化生實驗,取消了07年理化生實驗教師、實驗員每人30元的`決定。

2、教導主任1人、負責畢業班的校委會1人,級部主任1人各抽獎金200元。

3、核算分配小組成員:王汀王樹亮朱德良李華鋒

中學獎勵方案11

為加強宣傳報道工作,進一步調動全校師生員工參與宣傳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範圍

凡正面宣傳報道我校教學科研成果、學校管理、改革發展、文化建設、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等方面的報道文章或圖片(不含廣告、論文、內容不真實的報道),一經國家、省、市級報刊、廣播電台、電視台、重點新聞網站、司法行政系統相關刊物等新聞媒體採用,均給予獎勵。

二、獎勵標準

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採用(附表),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被國家級綜合媒體採用(電視台、網站、報紙),每篇獎勵1000元;

(二)被省級主要新聞媒體採用(電視台、網站、報紙),每篇獎勵700元;

(三)被市級主要新聞媒體採用(電視台、網站、報紙),每篇獎勵500元;

(四)被縣級主要新聞媒體採用(電視台、網站、報紙),每篇獎勵200元;

(五)對宣傳效果好、得到上級主管部門認可或被其他主流媒體轉載的的稿件另外嘉獎,獎勵標準在原基礎上加1倍給予獎勵。

三、成果認定

(一)稿件發佈後,由撰稿部門或個人攜帶刊登有報道信息的報刊,或電台、電視台採用通知單,或網站截圖和鏈接網址,及時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新聞報道的規格、性質及宣傳效果由辦公室審核確定。

(三)學校按報道數量、級別、宣傳效果在年底進行集中獎勵。

(四)同一篇報道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採用或轉載,按最高級別新聞單位獎勵。

四、本辦法自下發之日執行。

中學獎勵方案12

為進一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倡導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激勵教師科學、高效地組織複習迎考工作,獎勵先進,特制訂會考獎勵方案如下:

一、總奮鬥目標及獎勵措施:

獎勵目標:平均分第4名;優秀率5名;及格率第4名;總差生率第4名。

獎勵措施:按個項計算,達到目標,每位任課教師獎勵10元,上升一個名次加10元。(最差學科教師除外)

二、各學科成績目標:

目標:各學科單項目標均為第6名,從第五名依次設獎,單項目標達第五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元,依次為20元,40元,60元。凡單項名次在第7名以下者(第8名起),在其他達到目標項中依次扣除5元,10元,20元,30元和50元。

三、考取唐山一中目標獎勵:

1、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1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100元。(該生成績中,學科成績達不到優秀的教師除外)。

2、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2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200元。(該生成績中,學科成績達不到優秀的教師除外)。

3、凡達到唐山一中錄取線3人,每位任課教師獎勵300元。(該生成績中,學科成績達不到優秀的教師除外)。

四、班主任特別貢獻獎:

凡在統考中,班級總體成績進步顯著或優生成績進步顯著,一次性獎勵班主任50元。

五、教師特別貢獻獎:

凡在會考中,三率一分總成績最好的學科中的最好個人,一次性獎勵50元。

中學獎勵方案13

一、獎勵目的

為貫徹我校“質量立校,名師興校,科研強校”的'辦學理念,激發我校教師愛崗敬業的工作熱情,鼓勵教師帶領學生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比賽並取得好成績,進一步提高學校綜合質量,提升學校的知名度和辦學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二、學科競賽類別

1、自然科學類競賽。主要指由各學科學會主辦的各種奧林匹克競賽,如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含科技創新)等;

2、語文類學科競賽。包括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誌社主辦)、中華“聖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學語文教學》雜誌社主辦)、“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語文報》報社主辦)、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文系、北京大學語文教育研究所和課堂內外雜誌社聯合主辦)等高校自主招生認可相關比賽;

3、英語類學科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高校招生》雜誌社主辦)、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和外語教育研究中心主辦)、“21世紀杯”全國中國小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中國日報》社主辦、中央電視台“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高中組)(中央電視台主辦)等高校自主招生認可相關比賽。

三、獎勵方法

1、各項評比加分獎勵。

(1)評優評先中,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縣級獎1人次+1分,市級獎+3分,省級獎+5分,國家級獎+6分;(此項不累計,以最高級計分),(2)崗位目標考核中,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縣級獎1人次+0.5分,市級獎+1分,省級獎+2分,國家級獎+3分,能獲大學聯考加分的另+5分;

(3)職稱評定中,指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獲國家級獎1人次+2分,省級一等獎1人次+1.5分,省級二等獎1人次+1分,(該項最多不超過5分)。

説明:若以上獎勵中,語文、英語學科類競賽獎項設置中只有國家級獎項,則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國家級、省級、市級獎勵計算。

2、物質獎勵

數、理、化、生奧賽

信息技術奧賽

語文、英語類競賽

説明:

1、獎金分配辦法:競賽指導老師獲取獎金的85%,獲獎學生所在班班主任獲管理獎15%。

2、語文、英語學科類競賽獎項設置中若只有國家級獎項,則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按國家級一等獎、省級一等獎、市級一等獎獎勵計算。

四、語文類學科競賽參賽方式

1、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

賽制分為初賽和複賽。初賽參加者必須填寫本年度《萌芽》雜誌刊登的報名表,並提交作品和報名表郵寄到《萌芽》雜誌社,再由評委評審選拔至複賽;得到複賽資格的作者赴上海蔘加統一的現場比賽。大賽的獲獎作品(包括初賽和複賽)會在《萌芽》雜誌選登,並由《萌芽》雜誌整理出版文集。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2、中華“聖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

該競賽已列入中國政法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本科生招生計劃,凡在高中階段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三畢業生均可享有推薦報名資格。競賽分國中組、高中組進行,每屆比賽每組分別給出作文題目,參賽者可據之自擬作文題目,個人或集體方式參賽皆可,將作文寄至大賽組委會,由大賽評委會統一進行初評和複評。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3、“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大賽分國中組、高中組分別進行。參賽學生須每人購買1本《大賽輔導專輯》,參賽作文須使用統一參賽用紙和參賽標誌,參賽用紙和參賽標誌附在《大賽輔導專輯》中,複印無效。可單獨參賽,亦可以班級或學校為單位統一參賽。作文完成後,請工整謄寫在統一的參賽用紙上,並在指定位置貼上參賽標誌寄回大賽組委會。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4、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

大賽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同步進行,分初賽、複賽、全國總決賽三個階段。初賽採用“學校集體參賽”和“學生個人蔘賽”兩種方式在大賽官網註冊報名、提交作品,通過網絡大眾評審和專家評審兩種方式選拔晉級。複賽分為分賽區省級決賽和全國網絡複賽兩種方式。全國總決賽暨頒獎典禮在北京大學舉行。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英語類學科競賽參賽方式

1、全國中學生創新英語作文大賽

參賽選手可根據自己的條件選擇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初賽主要考查選手的英語作文水平。參賽選手通過創新英語網在線比賽系統查看作文題目,並在比賽截止時間前上交獨立完成的指定的主題作文。初賽按成績排序,每階段成績全國排名前30%的選手進入複賽。複賽內容由作文、聽力和口語三部分組成。決賽以夏令營的形式在北京舉行。複賽和決賽選出的“優勝者”可獲得聯辦高校的自主選拔錄取考核資格或其它部分非自主招生高校相應錄取優惠條件,經該校自主招生測試(審查)合格後,按該校自主招生辦法錄取。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

本競賽每年舉辦一次,分各賽區初賽、決賽和全國總決賽三個階段,每年暑假舉辦全國總決賽。期間,各省選手有機會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辯論賽、全國中學生英語風采大賽以及全國優秀中學生英語學習經驗交流會等系列活動。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3、“21世紀杯”全國中國小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

大賽自創辦之初即作為每年5月在英國倫敦舉行的國際英語演講比賽中國區選拔賽,高中組獲勝選手將代表中國在國際舞台上展示中國青年學子的風貌。本屆大賽全程分為四個階段:1.地區初賽;2.地區複賽;3.地區決賽;4.全國總決賽。本屆大賽分為三個組別: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選手可通過互聯網報名、現場報名和集體報名三種方式參賽。

具體報名時間見每年大賽參賽通知。

4、中央電視台“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

大賽分為幼兒組,國小低(1-3)年級、國小高(4-6)年級、國中、高中、成人(18週歲以上)六個組別。分為賽區選拔賽、全國預選賽和全國總決賽三個階段;

20xx年度大賽報名時間為20xx年10月至20xx年3月,選手可在設立賽區的當地報名點憑有效證件報名,湖南賽區將開通網絡報名通道,參賽選手可到大賽湖南官方網站進行報名。

本方案從20xx年3月23日起開始施行。

中學獎勵方案14

為全面推進畢業生工作,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樹立質量興校的辦學意識,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的基本原則

1、實施目標管理的原則,達標有獎,超標重獎,只獎上線人數,重獎本科一、二批,鼓勵本科三批。

2、加強團隊建設的原則,既獎年級整體,也獎教師個體,學科獎勵到科不到人。

3、執行精簡、效能的原則,化繁為簡,易於操作。

二、大學聯考年級組工作目標及其獎勵

1、面向全體學生,堅持保學控流,畢業率為100%。

2、堅持教書育人,年級風氣優良,學風濃厚,學生無違法行為,無嚴重違紀行為。違法犯罪率為零。

完成本條①②兩項指標,大學聯考本科一、二批上線率為全區第一,按年級組任課教師總人數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第二則按年級組總人數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

説明:所有上線人數的計算均不含國家政策規定的降分。

三、上線人頭獎

1、無論是否完成目標,凡應屆畢業生上重點大學(本一批)錄取線的,按3000元/人的標準發給年級組集體獎金。錄取到民航飛行學院的比照本一標準予以獎勵。

2、本二以上上線率達到全市普通中學平均上線率,每上線1人按20xx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低於全市平均上線率則按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

3、本三批上線人數按4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特殊貢獻獎

無論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標,學校對下列情況給予特別貢獻獎:

1、錄取到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按10萬元/人給獎;藝術類特長生為4萬元/人。(其中專業輔導教師享受獎金總額的30%。)

2、大學聯考成績總分超過一本線20分者,按1萬元/人的標準獎勵。

3、大學聯考成績總分超過一本線30分以上者,按2萬元/人的標準獎勵。

4、藝體特長生上線並錄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傳媒大學、北京體院、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大學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其中專業輔導教師享受該生獎金總額的30%。

5.由於參加學科競賽及其他競賽獲獎加分而被保送上重點大學者,按1萬元/人的標準獎勵,其中專業輔導教師享受該生獎金總額的30%。

以上獎項均獎勵到年級組。但考生所在班級任課教師享受的獎金不低於該生獎金總額的60%。

五、特長生輔導獎

1、藝體類科目的特長生參加大學聯考、聯考,術科、文化成績均上線且錄取到相應專業院校就讀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標準由學校發給專業輔導獎。(獎金由學校單列,但不重複給獎,專業輔導教師不再參與上線學生的班級人頭獎。)藝體類特長生培訓嚴格控制培訓人數,確定培訓學生名單,不得隨意增減調換。

2、藝體類特長生未參加聯考或聯考未上線而錄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別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其專業輔導教師的獎金亦由年級組發放。

六、學科優秀獎

1、凡大學聯考學科成績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計,下同),且在全區區屬學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獎金1000元/人。第二名則按每科800元/人給獎。

2、大學聯考學科成績優秀率居全區普通中學之首的,每一學科獎勵300元/人。

3、大學聯考學科成績人平分為全區區屬學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標準獎勵備課組,第二名為1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説明:以上任何一項均不重複計獎,只取最高獎項。

七、獎金分配的基本原則

1、集體目標獎,一律以成績和課時為基本依據分發到人,分配細則在學校指導下由年級組制定,並報學校審批。

2、獎金分配的主體為高三年級任課教師。

任建制班級的課且帶體育訓練的體育教師除享受專業輔導獎外,還可享受第二條獎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課,不帶體育訓練的教師只享受第二條獎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級的課、只帶專業訓練的教師只享受特長生輔導一項獎勵。

3、從二、三、四、五項獎金總額中提取10%用於獎勵行政聯點幹部、招生專幹、實驗老師等,並在年級組適當予以調節。

八、本辦法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三年期滿再行修訂。解釋權歸校長室。

中學獎勵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全面提升國中的教育教學質量,為了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求學的要求,為了把國中做成精品,為了調動每一位畢業班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使畢業班的優秀率、八科(含體育)一次性合格率、及格率在原有基礎上得到大幅度提高,力爭我校會考綜合排名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特制定如下會考獎勵方案。

二、任務劃分

1、班級任務:

班級

一中實驗班分數線

一中普通班分數線

普高線最低建檔線

備註

三、獎勵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大力推導教師之間的團結協作,同時又鼓勵教師拔尖,講究效率,兼顧公平。

2、堅持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會考基本獎勵與一中實驗班拔尖考試獎勵相併存。會考突出達一中線人數,突出八科(含體育)一次性合格率的整體效果,突出分班達標。

四、獎勵依據

1、以市教科局公佈的xx年國中畢業會考成績為準。

2、以市教育局基教科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為準。

五、獎勵辦法

1、全縣綜合排名獎勵(按全市各學校成績統計表上的為準)

會考綜合排名進入全縣第十名不另獎年級組,第九名獎年級組3000元,第八名獎年級組5000元,第七名獎年級組10000元,第六名獎年級組15000元,第五名獎年級組20000元,以此類推進行獎勵。

2完成指標獎勵:

(1)班級獎3000元,班主任先提取160元再進行分配,語、數、外三科教師每科獎勵480元,物理教師獎勵320元,化學獎勵280元,文綜科目老師各獎300元,體育老師獎200元。

(2)全年級達一中實驗班、普通班、普高線(特指普班達線)人數超過基本指標,每超過2人,獎年級組1000、800、500元。

(3)未完成指標,學校酌情處理。

3、參加一中實驗班考試,每超錄取錄取1人獎年級組1000元。(分配獎金時重點考慮班主任、所考科目的任課老師和體育老師)。

4、目標管理獎:

完成指標,獎九年級主管領導800元,獎年級組長500元、班主任300元。

5、科單獲全縣前六名:

會考科目優秀率或及格率進入全縣學校排名前六名另設單科獎勵。獎勵辦法:第六名獎任課老師300元,第五名獎400元,第四名獎600元,第三名獎800元,第二名獎100元,第一名獎20xx元。

6、當年級組完成基本升學指標但某班未完成指標,或年級組未完成基本指但班級完成了指標,由學校及年紀組根據本方案,在具體分配辦法中確定標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