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來源:文萃谷 2.08W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並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並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廖學明

副組長:胡文

組員:董曉春袁建華彭武文何學銀龍叢書鄧金權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衞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董曉春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胡文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採取必要措施。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㈠預防措施

1、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學重點時段,學校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學校門前的學生出入秩序。

3、嚴格執行外來車輛准入制度,未經允許社會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准入的車輛必須按規定行駛和停放。

4、嚴禁未滿12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上下學。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值班領導和教師,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衞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日行政和救護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2、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通訊組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及120急救電話。救護組儘快將傷者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總指揮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委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信息: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在場副總指揮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政教處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學校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1、當發生時,當事人應及時向交警隊報告事故發生,明確彙報事故發生詳細位置,同時應彙報總務處和學校領導。

2、發生人員傷亡時,當事人應向衞生保健室或向事故現場就近的醫院和120、122報告,請求支援。

3、在交警隊、醫院等急救人員尚未到場的情況下,當事人應本着救人要緊的原則,緊急實施對傷員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員送往醫院。

4、發生後,當事人應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協助交警維持現場秩序,保留現場,提供交警需要的證據。

5、總務處接到電話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交警進行事故處理、事故原因調查。

6、教導處或班主任立即與家屬或家長取得聯繫,到達事故地點或醫院。

7、學校加強對學生和教師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會議。

8、教職工汽車嚴禁進入校園,嚴禁酒後駕車。

9、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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